《后唐》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后唐- 第95节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虽然他们过着逐水草而居的生活,基本上用不到什么银两。但是有些东西还是得用银两才能买到。典合城内,一切还必须用到银两。
    所以西域百姓对汉人并不厌恶。虽然有些汉人非常讨厌,耍小心机,在交易的时候总是占他们的便宜。但是大部分商人还是非常的诚信。
    见到柴瑞等人进了寨子,他们还以为又是汉人的商人来了,纷纷的把自己家里的那些上等毛皮拿出来,打算换些日用品。可是听说他们不是商人的时候,只能无奈的把毛皮,肉干放了回去。
    不过那个大个子库桑大声的嚷嚷说:“各位,别小看了这些汉人。他们就这十几个人,面对四百多狼群,却只是死了两个人,伤了几个人。而且狼群却死了两百多头。”
    “怎么可能?”那些牧民非常的吃惊,“吉尔,我们最出色的猎人,也不能单独面对五头以上的狼群。而他们十几个人却要面对数百头狼?怎么可能杀那么多。”
    库桑哈哈一笑,对着那些牧民说:“大家看看,这就是他们杀死的狼。这里足足有三百匹狼,我们这一个月都可以不用打猎了。”
    这些牧民看到那么多头狼的尸体,纷纷的涌了上来。在族长的安排下,家家户户都领了狼的尸体回去。剩下的几十头,族长命人留给柴瑞。
    柴瑞微微一笑,对着族长说:“这些东西,我们用不着。还是留给你们部落的人吧。”
    这些少数名族,生性豪爽。既然柴瑞如此说了,他们也不客气,高高兴兴的把这些狼给拔了皮,然后把狼腿砍下来,放在火架上烤。
    好久没有吃到肉了,柴瑞等人都快忘了肉是什么味道。
    柴瑞连忙抢过烤好的狼腿吃起来,就算没有调料,柴瑞吃的夜觉得非常香。其实狼肉不怎么好吃。比狗肉硬很多,而且感觉很老又难嚼。不过对于柴瑞这个长时间没有尝到肉味的柴瑞来说,这已经算是美味了。
    经过多日的相处,柴瑞知道了该如何在大漠中度日。出门在外,新鲜肉食绝对不能带的。非常容易腐烂。要出远门,就带上晒好的肉干。想要吃的时候,就用水煮沸,放在里面再一起煮上一段时间即可。而且还可以把已经烤熟的肉也腌制成肉干,等到想吃的时候,直接放入嘴里嚼。
    不过想制成肉干,就必须有大量的盐才行。而直接烤成肉干就剩了很多盐。所以大多时候都是准备已经烤干的肉干。不过这种肉干味道就不怎么样。
    而西域这个地方不产盐,只要等汉人商人来的时候才可以换些盐。这些盐都珍贵无比。一般人不舍得用的太多。忽然几只鹰飞过来,库桑扔几块新鲜的狼肉过去。那些鹰争抢着这几块狼肉,然后飞到一边。
    “怎么这些鹰会飞到这么来?”柴瑞非常的好奇。
    族长很骄傲的说:“这是我们部落的骄傲库桑勇士所豢养的鹰。这些鹰从小就开始养起,而且还要不断的训练。现在这些鹰就是我们部队的标志。没有任何部落里的鹰有我们部落里的出色。”
    “如何的出色。”
    “我们的鹰飞的更高,看的更远。我们的鹰,天生的王者,不畏惧天上其他任何的鹰种。最主要的是他善解人意,哪里有很多人,都会告诉库桑。甚至哪里狼群出没,都会告诉库桑。”
    “这么说,我们被狼群围攻,就是这些鹰通风报信的?”
    “嗯。没错,就是他们。他它们看到狼群在慢慢的集结。我们
    柴瑞也终于明白,为什么自己遇到狼灾。这些牧民能够如此快的赶过来救助他们。看来库桑是个人才。能够读懂鸟语,善于训练鹰,这样的人才,放在哪里国家都是会得到重用。比探马更精准的情报,而且还能更快的传回。这些都不是探子可以比拟的。探子,无论隐藏的多好,多么的优秀,都会非常容易被对方的探子发现。而离的太远,什么情报都得不到。每逢大战,唐军的一千探子出去,能回来的不过三百。其他的大多不是战死,就是被俘虏。
    如果天上有着自己的鹰,正在暗中窥视对方的动向。那军事上不就无往而不利。知己知彼百战百胜。能够避开锋芒,攻其虚弱的部位,则可以给敌人以最致命的一击。在对方毫无防备的情况下,出其不意的攻击往往可以收到奇效。
第一百六十六章 典合城
    “过几日,就是火把节。()典合城一定非常的热闹。”柴瑞没想到这个大个子还童心未泯。
    柴瑞问道:“什么是火把节?”
    “火把节,是我们这里的传统节日。因为这段时间,是狼群最疯狂的时候,这个时候,食物短缺,而新生的狼崽子却已经要吃肉了,这个时候狼群捕猎的行动会非常的大,甚至经常发生狼灾。而狼却非常的怕火,为了对方深夜来袭的狼灾,我们都会点燃大量的火把。后来这个传统,慢慢的就演变成了节日。每年的这个时候,我们都会举办火把节。”
    这里的火把节,和其他地方的火把节大致差不多。不过还是有非常大的差别。
    火把节的第一天,祭火。
    这一天,人人穿着自己心爱的礼服,各个部落都会宰牛杀羊,摆好宴席,五花八门的肉,又香又甜的酒,宴请所有的人。夜幕降临时,临近村寨的人们会在老人们选定的地点搭建祭坛,以传统方式击石取火点燃圣火。然后,家家户户,大人小孩都会用蒿草扎成的火把,游走于大漠,其用意好像还是在恫吓那些远远注视着牧民的狼群。
    火把节第二天:传火。
    这日,几个友好的部落之间,会相互传递火把。就好像在祝福对方,今年免受狼灾的袭扰一般。
    无论这一天的气候多么恶劣,雪下的再大,寒风刮的多么猛烈。他们都会把自己手中的火把送到对方的部落当中。
    火把节第三天:赞火。
    当夜幕降临时,人人都会手持火把,竞相奔走。人们将手中的火把聚在一起,形成一堆堆巨大的篝火,欢乐的人们会聚在篝火四周尽情地歌唱、舞蹈,场面极其壮观。而且这一日,在火堆旁,一对对有情的男女,互诉相思。
    典合城,这三日,也是一年当中最重要的商贸的日子。各路商贩都会赶到火把节前来到典合城。典合城附近的百姓都会来典合城换取他们想要的东西,或者购买日用品。
    而柴瑞想购买骆驼看来只能去典合城了。虽然这个部落里有骆驼,但是数量有限,而柴瑞人数众多,想要买十多头骆驼,只能在火把节去典合城去买。
    典合城,离这个部落也就五十多里,骑马的话,上午出发,中午就可以赶到,晚上就可以赶回。
    几日后,柴瑞等人离开这个部落,来到典合城。
    典合城,并不大,和中原一个小城镇差不多。风化的土城强,看上去远远没有中原那种高大的城墙有威严。西域这边大多都是骑兵,他们之间的战斗也多是骑兵之间的战斗。对于西域人而言,他们就不会守城。骑兵如果打败了,就意味着自己这方已经输了。此时他们大多会选择投降。如果没有深仇大恨,也不会对人赶尽杀绝。因为还有个更强大的敌人还在虎视眈眈的盯着西域。一定西域人之间恶斗不断,就给了汉人机会。等到西域人元气大伤的时候,就只能再次沦为唐朝的附庸之地。
    这些西域各国国王都非常清楚,他们之间的厮杀往往都适可而止。所以城墙对于他们来说没太大意义。还有一点,就是他们对于如何建造中原那种高高的石墙,他们也是半知不解。至于城内,柴瑞就感觉进了现代边远的农村一般。
    虽然道路不窄,但是两边都是土做的房子,还有些地方已经是断壁残垣。没人的时候还好些,等到人多的时候,就感觉这简直就是农村里的集市。
    如果有人骑马而过的话,整个街上就尘土飞扬。
    不过就算如此,各地的西域百姓,仍然都赶了过来。看这些人的打扮,大多和柴瑞所呆的那个部落相似。偶尔有些其他服饰的人出现。典合城离玉门、阳关这些地方还算不远。仍有大量的汉人在此居住,所以通用的语言仍然是汉语。
    柴瑞他们是午时左右来到典合镇的,典合镇里面已经聚集满了人。一条横贯南北的大街,两边都是小贩、商人。其中大多都是汉人。
    这些汉人所卖的都是非常平常之物。什么坛子,什么小玉器之类的,要么就是汉人的一些特产,总之在汉人眼中,就非常平常。至于丝巾,在中原地区的话,也是质量不怎么好的丝巾,这些丝巾大多没什么用处。可是在这里,却成了抢手货。不少男子为了给自己心爱的女子买上礼物而来了这里。而且还不是想买就能买到。
    这些丝巾商人,不接受以物易物,而只认银子。一条丝巾三百文银子。这可以买多少盐巴啊。这样质量一般的丝巾,在中原地区的话,最多也就十五文银子。可是到了西域,价格就番了二十倍。还别说,生意还真好。三百文银子,那可是五只完整狐狸的皮毛。虽然狐狸狡猾,但是一个出色的猎人,每年还是可以打到十几只狐狸。这三百文钱,还是可以拿的出来。
    “什么?一只狐狸的皮毛都卖不到一百文钱?”柴瑞都感觉震撼。一只狐狸的皮毛,在中原地区卖的话,起码就是十两银子。仅仅就是狐狸腋下的那些皮毛,就那么点就值几辆银子。集腋成裘,一旦做出披风,那价格往往就是万两白银。不是极为富贵的人家,根本就穿不起。整个皇宫也就狐裘披风。
    看来这些来到西域的商人,真的是可以如此一来一往,就赚得非常多的银两。只要跑几次西域,就可以富甲一方。虽然西域之行,路途遥远。但是这种一本万利的事情,还是让很多的商人趋之若鹜。
    当然很大一部分商人在途中出事。尤其是西域和大唐交接的地方,更是多事之秋。不知道有多少商人货物被劫。从南到北,商人都要提心吊胆。就算来了西域赚了大钱,回去的时候还是一样的担心路遇悍匪。
    柴瑞看着库桑死死的盯着那些丝巾,柴瑞就知道库桑想买给自己的心上人。柴瑞趁着凌瑶不注意,从凌瑶的袖口抽出凌瑶的丝巾准备递给库桑。哪知很快自己的手就被凌瑶给夹住。
    凌瑶没有拿回自己的丝巾,而只是给柴瑞另外一条,对着柴瑞说:“你手中那条是我私用的。这条我没用过,你就拿给他吧。”
    柴瑞嗅了嗅,上面果然还留有凌瑶的体香。柴瑞突然很猥琐的说:“那这条我就留下了。嘿嘿。”
    “那是你偷去的而已。”凌瑶说完就把另外一条丝巾递给柴瑞。
第一百六十七章 逛街,女人的天性
    库桑看了看柴瑞手中的丝巾。()一看就知道这丝巾是相当好的丝巾。那种柔和的光泽,根本就不是摊贩手中的那些丝巾可以比拟的。库桑接过那条丝巾,此时库桑才知道什么叫真正的丝巾,那是一种犹如流水一般的顺滑。
    可是库桑又把丝巾退还给柴瑞。
    “怎么?”柴瑞连忙问道。
    库桑说:“这条丝巾太贵了,起码要几两银子。我可受不起。”
    几辆银子?这可是杭州上等的绸缎,几辆银子根本就别想买这样的档次的。凌瑶手中的丝巾,丝毫不比贡品差多少。这一条丝巾,就是二百两。
    也只有飘香仙坊的圣女,才拥有如此贵重的丝巾。
    李可馨出门向来喜欢穿男装,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