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戒的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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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戒的日记- 第2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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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起陈年往事,知道当年高老爷也就是俺岳父大人的人并不多,反倒是跟咱好过的兰妹妹一直被人们记得。
    俺承认在等师父的那段时间里是做过一些对不起佛祖的事,但俺对乡里乡亲还是非常友善的,经常把自己抢回来的一些东西分给日子过得相对紧巴的乡亲们,所以他们都不曾仇恨俺老猪。这是俺的猜想,至于具体情况是不是这样就不得而知了。但从他们提起兰妹妹的态度上看,这种猜想应该是没错的。
    虽说没人知道当年兰妹妹他们的具体情况,但要想查他们的消息也并不是没有办法。整个高家庄大多数人都姓高,差不多都有或近或远的亲戚关系,属于一个大的家族,所以他们每年都会修改族谱,将新生人的名字记上去,把过世人的名字划下来。俺老猪当年因为不是明媒正娶,所以名字并没有出现在他们的族谱上。
    找兰妹妹的消息,族谱是一个很重要的线索,起码可以让俺知道兰妹妹当年在俺走以后到底有没有再嫁。至于其它比较细小的事件则要依靠《地方志》的记载了。
    俺给了他们一些钱,叫他们帮忙查查,自己则来到了如今残败不堪、当年兰妹妹家的地基上,走过来,然后又走过去。俺叫跟着来的人帮忙翻翻看、找找看,看还能不能找到些关于兰妹妹的什物。俺也知道这也许是白费力气,因为几千年的时间都过去了,到处都发生了沧海桑田的变化,还能指望什么能顽强地存在下来?
    虽是这样想,但俺还是希望能有奇迹发生。俺觉得,即便是兰妹妹她人走了,也总得给俺老猪留下些什么吧。据他们那头查到的资料显示,兰妹妹当年并没有再嫁,而是在俺跟随师父走之后不到两年的时间内去世了;高老爷也是在那之后的不久去世的。岳母大人稍微坚强一些,听说好像是自然死亡。
    是的,兰妹妹跟岳父大人都不是自然死亡,他们是被旁人的议论给淹没死的。
    虽然俺老猪跟兰妹妹没有夫妻之名,但已有夫妻之实。当年俺曾经半开玩笑半认真地问兰妹妹,说不知道以后咱们的孩子生下来到底是小猪猪呢还是小人人,又或者是一半小猪猪加一半小人人……纯粹的猪跟纯粹的人都还好说,就怕是不猪不人的怪胎,这是俺以前所担心的。
    没想到担心的事最终还是发生了,因为兰妹妹生下的真的就是一个不人不猪的“怪物”。当然,在俺老猪看来,他并不是怪物,只不过是基因在重新组合的时候出现了一些小问题罢了。
    生下来一个怪物,可想而知兰妹妹当时的感受。
    自己的女儿生下了一个怪胎,可想而知岳父大人当时的感受。
    本来岳父大人比较有预测力,没打算让兰妹妹要这个孩子,但兰妹妹决定试一试,说还是生下来看看,万一要真是一个人形不就冤枉了他么?孩子没有冤枉到,反而把兰妹妹搭进去了。
    虽然那孩子是俺老猪的亲身骨肉,但要是当时俺老猪在场的话也一定会支持岳父大人的决定的。都怪当时的科技不发达,这事儿要是搁在如今,还能算个事儿吗?
    听说从那以后,无论走到哪里,都有人在兰妹妹背后指指点点。这些指指点点就相当于在一个人的致命伤口上无顾地翻扒、嬉戏,可见恶毒的程度。想当初俺老猪过女儿国的时候听他们说俺怎样怎样丑陋的时候,都弄得俺老猪浑身不自在;想想兰妹妹当时的心情,俺感同身受。大男人尚不能忍受,何况是一个柔弱女子呢?所以,俺觉得有些对不起兰妹妹。
    结果,兰妹妹就这样活生生地被人们的议论给吞噬掉了。俗话说“流言可畏”,看来真的是这样。
    岳父大人看着自己的亲生女儿走了,心里自然不服气。但不服气是没有用的,因为照样有同样稀奇的眼光聚焦到他的身上。白发人送黑发人本来就是一件很痛心的事,另外还要承受本不属于自己的蔑视的眼神,所以,对于岳父大人后来的自杀俺是能理解的。
    这些都是他们从能查到的资料里找出来的,至于其中的有些细节则是俺老猪根据事实自己丰富出来的。自认为还丰富得合情合理。
    关于那个孩子的资料没有找到,只是粗略地描绘了一下他的外貌,很丑陋的那种,用他们的话说。
    可以想象这样的一个孩子生活在人群中会是一种什么样的后果,估计即便是他能生存下来,也不一定能顶住人们的流言蜚语,最终还是会跟他的母亲兰妹妹一样,选择逃避。
意外之财
    当天晚上俺睡在庄上的祠堂里,之后又连续在那里住了三晚。
    第一天晚上,有好几个年轻人说想要拜俺为师,跟俺学习修身养性之道。他们肚里的小九九俺老猪是清楚的,无非是看见俺成了佛,想俺给他们支个招,好寻得长生不老的法术。
    俺是这么想的,也是这么说的。除了神仙如果存在的话凡间根本就没有什么长生之术,要想永世长存,除非把有限的“自我”融入到无限的“大我”中去,才能找到真正意义上的永垂不朽。
    神仙也不例外。他们修炼的目的也是在这里。
    个人是渺小的,倘若想视身边的大环境而不顾、寻得永存的方,那根本就是妄想。试想一下,有谁可以容忍一个目中无人的家伙永远存在呢?相信是没有的。
    生命也不例外。
    所以,俺告诉他们说,先别去想长生不老的事,先去学会尊重你身边的一切事物:包括你喜欢的,也包括你讨厌的。
    当然,也包括长相丑陋的老猪。
    在临走前的那一天,俺又去了一趟兰妹妹家废弃的地基,在那里又转了一圈。在一个刚刚刨出来的角落里,俺看见一个闪闪发亮的东西。
    是一支玉簪!
    兰妹妹的!
    那是一支俺送给她的,是当年从天庭里带下凡来的,一直藏在身边。说出来不怕大家伙儿笑话,这个玉簪是嫦娥姐姐的,俺是偷偷拿出来的。后来喜欢上了兰妹妹,所以就借花献佛送给他了。
    看到玉簪的那一刻,俺的脑袋就仿佛突然大了许多,一股一股的往事冒了出来,却又什么都说不出来。俺就地坐在那里,想等脑袋平静下来后再作打算。良久,脑袋才逐渐清晰起来,才得以把刚才涌现出来的那些片段逐一地连接起来,组成一幅幅生动的场景。
    几千年了,往事都还历历在目,怎么能说不是一件可悲的事?《倩女幽魂》里人鬼相恋的事如今就真实地重演在俺老猪身上。
    其实俺想说的是,倘若一方期盼永恒,而另一方却着眼现实,那么,这样的情况要么不爱,要么就别动真感情。
    没错,兰妹妹的家虽然经历了几千年的风风雨雨,但仍然比较原始地保留了下来。因为有些人认为俺以前是妖,自然带有妖气;而妖气在一般人的眼中是非常忌讳的,所以至今仍然没有人敢动。
    什么妖气不妖气的,只不过是那些人的心理作用;如果心理素质够好的话,别说是妖怪住过的房子,就是妖怪本人站在他面前都是没什么好畏惧的。
    正好,省得俺以后另掏钱买地皮盖房子。
    那天晚上,俺趴在兰妹妹的坟前睡了一个晚上,算是对她的一点点补偿吧。虽然她并不能真正得到,但起码俺的内心要好过一些。
    这样说来,补偿不是给她的,而是给俺自己的。
    岳父大人生前喜欢喝酒,俺买了两大坛撒在他的坟四周,算是尽一尽孝道,略表心意。
    天还没亮,当地的老支书就急匆匆地找到俺说要跟俺商量遗产继承的事儿。
    原来高家还有没有解决的继承问题。
    根据当地的法律,一共有四家的财产需要俺老猪继承,其中一家是岳父大人,因为每个人都不愿意接手带妖气的财物,所以直到现在那些地产都还是写在高老爷的名下。本来俺没有出现在他们家族的家谱上,但既然史书有记载能证明俺当初确实是跟兰妹妹有过一个孩子,那么在法律上俺是有权继承的。另外三家都是远房的亲戚,有年代比较远的,也有近代的。
    隔了这么远的亲戚都还能继承到,可以想象高家的香火向来都不怎么兴旺。
    事实也正是如此,当年高老爷跟岳母大人一连要了三个都没有盼来个儿子。他们这还是算好的,有的人家连一个女儿都没有,也不知道是不是当地的水土有问题。
    突然之间得到这么多的遗产,真感觉是天上掉下来的馅儿饼。
    他们说奇迹每天都在发生,没想到还有被俺老猪撞上的一天。
    所以,千万不能绝望,因为谁都说不准你会不会是下一个幸运儿。
    当然,在等待幸运来临之前不要忘记努力,因为奇迹发生的几率是相当微乎其微的。
    俺高兴的并不是钱,跟俺手上的这张银行卡相比,那些就显得微不足道了。俺相中是遗产里的土地,零零总总加起来一共有好几十亩。土地比现金还要管用。一块钱存在银行里需要很长的时间才能变成两块钱、三块钱;而土地则不一样,只要规划得好,一块儿土地可以产生价值成百上千、甚至上万倍原始土地的财富。就跟耍魔术一样,可以在瞬间把一样东西变成好几样东西。
    魔术是比较好玩儿的,所以俺觉得投资土地也是一件十分好玩儿的事。
沙僧建厂
    因着这事儿,俺又连续耽误了好几天;先前跟猴哥他们约好的时间看来是赶不上了,于是当天晚上俺就给师父、猴哥分别打了一个电话,给他们汇报了一下自己的情况。刚好猴哥的花果山前些年被当地的政府当成公有财产分配给乡亲们了,搞得猴哥回去了都没地方住,不过他的那帮孩儿还在,都躲在附近的一个小山洞里,猴哥说刚看到他们的时候还以为是看到了流浪汉。
    眼下猴哥正在跟他们澄清事情的起起末末,争取通过私底下协商解决掉这个问题。
    猴哥还说了,万一协商不成功,他会状告当地相关部门的。
    俺寻思像这样的问题,应该只能到天庭说理去,地上的部门估计谁也管不到,毕竟是一场有着几千年历史的官司,并且还是人与佛之间的。
    俺用非常低的价格把继承到的土地先租了出去。先前人们不敢接手是因为觉得俺是妖怪,现在亲眼看见了,俺老猪并没有人们传说中的那么邪门,并还带着几分金光,所以大家也就没什么顾虑了。
    因年代久远,免不了出现了胡乱占地的现象,对于这样的情况,俺并没有一棍子打死,把他们全都赶走,而是让他们收完手上这一季的庄稼后再搬出去。当然,如果他们想继续下去的话也可以,不过得跟其他人一样交租金。
    所谓的租金其实是非常低的,根本就是九牛一毛相比于一般情况下的收成来说。租金纯粹是意思意思,俺并没有打算在这方面赚钱。俺只不过是想让他们知道他们脚下的土地是有主人的。算是一个提醒。
    俺跟当地一位包工头联系好了,叫他在兰妹妹家的原址上重新盖一座楼房,钱多钱少都不是问题,关键是要按照俺的要求把房子建起来。
    俺的要求就是力求完全呈现当年高老爷庭院的原始风貌。
    等这边的事都安排妥当了,俺就打电话给猴哥。得知他也正准备赶过去跟师父他们会合。
    猴哥这个人还有蛮有集体主义意识的,是他首先提出的轮流互相帮忙。
    凡事应该从最简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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