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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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眼- 第10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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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过令人感到遗憾的是,这座在印度堪称最为现代化的机场,却并非是对全世界敞开的门户,这里的航班大多数飞往西欧和美洲。
    克森买到的机票需要转好几次飞机,正是因为这个缘故,罗莉和同行的每一个人都尽可能地带最少的东西。
    对罗莉来说,她就只有随身携带一个粉红色的小皮包,这是她花了三百个卢比在超级市场里面买的便宜货,原来的那个香奈儿皮包丢在新德里的旅店里,此刻已然成为失踪人员遗留物品之中的一员。
    因为熟知印度人的习惯,所以克森特意订了凌晨三点钟的机票,他让一个小伙计在机场守候着,一旦航班到达就给他们打电话。
    稍微比以往早一些起床,吃完一顿还算不错的早餐,有过一番可怕的经历,罗莉绝对不会到印度的大街上去寻找吃的东西。
    印度的食物还算不错,有一种独特的风味,但是印度大街上餐馆里面卖的绝对是猪食,即便在机场也是如此。
    从英国领事馆办事处出来,乘坐着事先订好的计程车一直到机场,告知航班到达的电话仍旧没有响起。
    克森给了那个小伙计五个卢比作为犒赏,然后又多花了三百个卢比,令机场的保安提前放他们进入候机大厅。
    足足又等了一个多小时,正前方不停翻转着的告示板上,终于出现了罗莉一行人的航班号。
    这趟航班首先得飞往新德里,然后转机前往香港再转到目的地。
    毫无疑问,这将是一场非常漫长的旅行。
    飞机起飞后一个多小时便再次降落,从空中往下看,新德里是一座庞大得惊人的城市,不过当罗莉看清新德里的国际机场时,那简陋的程度同样令她感到无比惊诧。
    这座机场看上去就像是二、三十年代的火车站,飞机跑道狭窄,四周居然还堆着没有运走的货物。
    正如很多人所说的那样,这里的天空是灰蒙蒙的。
    要转的飞机显然早就等候在那里,不过那些印度乘务员丝毫没有焦急的感觉,至少罗莉没有感觉到他们有催促或者不耐烦的意思。
    换乘的飞机挺大的,显然并不仅仅只载他们一个航班的乘客。
    看着那些陆陆续续定进机舱的人们,罗莉感到非常奇怪,这些人怎么能够忍受这种毫无理由的等待?
    “或许印度人就是这样吧。”罗莉最终这样想着。
    在一阵轰鸣声中,飞机再一次飞上了蓝天。
    突然间,一股浓烟莫名其妙地从罗莉的身体四周冒了起来,紧接着浓烟将她的身体彻底吞没,转眼间她消失得无影无踪,原来的座位上变得空空如也。
    机舱里面立刻响起一连串歇斯底里的尖叫声。
    随着罗莉一起乘坐飞机的那几个人,心里倒是没有什么恐惧感,他们对于那浓密的烟雾以及神不知鬼不觉的消失,早已经习惯了,事实上他们每个人都经历过好几次的传送。
    只是这些人全都感到有些莫名其妙,为什么罗莉偏偏在这个时候进行传送,她到底打算去哪里?
    同样感到莫名其妙的恐怕就是罗莉本人,等到她稍微清醒一些的时候,她发现自己正处于一片白雪皑皑的山岭之上。
    一眼望去,到处都是连绵起伏的高耸山峰,绵延的山峦看不到尽头。
    这些山上面全都覆盖着厚厚的积雪,这里是一片雪白的世界。
    看到那些白色的积雪,罗莉突然间意识到,这里应该非常寒冷,她哑然地伸出了双手,不知道为什么,此刻的她没有丝毫寒冷的感觉。
    “或许是因为冰炎的关系吧。”隐藏在罗莉意识深处的言末,悄悄地溜了出来说道,刚刚发生的诡异情况将他惊醒了过来。
    “修炼了冰炎就用不着再畏惧寒冷?”罗莉自言自语道。
    “恐怕仍有其极限,要不然你把手伸进液态氮里面试试。”言末轻笑着说道。
    罗莉自然不会将这话当真,她四处搜寻着,从瑟斯那里偷来的超感知力,此刻被运用至极限。
    和罗莉一样,言末虽然嘴里说得轻松,其实内心深处同样忐忑不安。
    自从拥有了异能之后,他至少知道了一件事情,那就是突如其来发生的意外如果不是天大的幸运,就是异常可怕的祸端,而即便那是天大的幸运,恐怕十有八九要拼个九死一生才能够得到。
    几乎毫不犹豫,言末已然控制了身体,随手一挥,一堆散碎的零件出现在他手中,眨眼间这些零件就变成了一把枪。
    这把全新的枪从子弹到枪管,没有一点金属的成分,之所以这样倒并不完全是因为那次时光旅行的影响,更多是为了能够通过机场的安全检查。
    此刻,罗莉仍旧活着的这件事情必须保密,因为给予她的新的身分中,并没有赋予她那些与众不同的特权。
    “你们是在找我吗?”
    身后突然传来一阵异常低沉沙哑的说话声。
    罗莉猛然间转过身来,眼前所看到的景象着实吓了她一跳。
    不仅是罗莉,言末也非常吃惊,就在他的面前,一堆松散的、刚刚剥落的积雪当中,掩埋着一个干瘦如同骷髅一般的老头。
    言末以往只从衣索比亚的饥民新闻中,看过类似的骨瘦如柴的家伙,和眼前这个人比起来,那位同样奇瘦无比的麦昆圣者简直就是一个胖子。
    几乎同时,言末和罗莉都调运起瑟斯的超感知力,但是令他们俩感到骇异的是,他们根本就只感觉得到自己的存在。
    如果不是亲眼看见,言末肯定会以为他所面对的是一块岩石、一片空气。
    没有心跳、没有体温、没有呼吸、没有一切生命应该具有的迹象,但是言末却知道他所面对的是一个人,一个拥有着高深莫测的力量的人。
    此刻他所能够做的,就只有仔细观察这个无比奇怪和诡异的人。
    言末感觉得到罗莉此刻非常害怕,而他也同样在害怕,这是一种莫名的恐惧感,一种发自内心深处的恐惧和害怕。
    老头轻轻抖了抖身体,他将身上的积雪全部抖落下来。
    老头的皮肤看上去竟然是灰色的,就彷佛是一块沾满灰尘的岩石,一张骷髅般的脸丝毫看不出是否是印度人。瘦到这样的程度,任何人种想必看上去都差不了多少。
    老头的头发非常短,而且乱糟糟地纠结在一起。
    言末不死心地再一次用瑟斯的能力,对这个诡异的家伙窥视了一番。
    结果再一次令他感到失望,瑟斯那从来未曾失败过的超感知力,此刻完全失去了效用。
    “是您把我召唤到这里来的吗?请问您是如何做到这一点的?”言末小心翼翼地问道。
    “境界,这是境界的差别。”那个老头没头没脑地回答道。
    “境界?”言末越发感到疑惑不解起来。
    “我可以随意地控制你的能力,所以你再怎么样观察我也没有用处,现在你的能力并不受到你自己的控制,而是受到我的控制。”那个老头解释道。
    这番话令言末感到毛骨悚然,毫无疑问这是迄今为止,他所见到过和听说过的最为可怕的能力。
    但是还没有等到言末开口,那个老头已经连连摇头说道:“并不是能力,而是境界的差别,这就像你和一个三岁的孩子打架,你可以抓着那个孩子的手打他自己的脸一样。
    “如果那个孩子手里还拿着刀剑,你同样也可以抓着他的手,让他拿着刀伤害甚至杀死他。”
    “那么需要达到什么样的境界,才能够做到这一点?”言末几乎忘却了恐惧,忍不住问道。
    “没有特定的界限,各派都有各自的说法,只要法身能够脱离身体自由来去就可以做到,稍微有所差别的就只有能力的高低。”那个老头说道。
    “您的境界到底达到了什么样的程度?”言末小心翼翼地问道。
    “我们湿婆一派将修炼的境界分为五界,总共四十层,我仅仅只是修炼到了天界第七层,也就是第十五层的地步。”那个老头回答道。
    “第十五层就可以令法身脱离身体?”言末惊诧地问道。
    “你说错了,只要修满人界八层进入天界,就可以做到你所说的那样。能够进入天界的标准就是练成法身并且冲破顶轮,这同样也意味着冲破生死轮回,再也不受生命循环的管束。”老头笑道,不过他的笑容在言末看来简直是恐怖。
    “那岂不是永生不死,不就和成仙一样了吗?”言末心中暗想。
    “不错。”老头说道。
    显然他能够读取言末心中的想法。
    “不过,如果我猜测得没错的话,你所想的仙,恐怕是你们中国人所谓的仙人。我们同样也有仙人,不过和你们不同的是,我们仙人的地位还要在神之上。
    “我们称神为天,诸神就是诸天,此刻我所在的境界就是天界;天仍旧会有欲望,需要享受,有痛苦和烦恼,而且天也并非真正永生不死。
    “天之上便是仙界、仙人没有欲望,无痛苦也无烦恼,不过仍旧可能被毁灭;再上一层就是梵界,到了梵界就几乎没有什么可以毁灭得了它的东西了;梵界之上便是湿婆界,那是最高的存在。”
    老头的话,无疑让言末感到一惊。
    “难道您已经可以算是神灵了?”言末惊问道。
    “我说过,只要法身能够脱却肉体,就已达到了天的境界。”老头说道。
    “这个世界上真的有神存在吗?神所处的天界又在哪里?”言末问道。
    “神当然存在,它拥有神通并且长生不死,不过天界在何处我却无从知晓,因为我已经失去了这样的机会。
    “当初我成就法身脱却肉体的那一瞬间,曾经感应到天界的力量,那股力量甚至吸引我前往那里,但是我最终拒绝了这个邀请,从此之后我再也没有过同样的感应。天界之门对于每一个人只会打开一次。”老头说道。
    “您后悔吗?”言末试探着问道。
    “不,留在这里苦修虽然艰难重重,而且危险也多,不过进展肯定要比在天界之中迅速许多,苦修永远是最快也最有效的修炼方法。”老头毫不犹豫地说道。
    看着老头,言末忍不住问道:“您到底修炼了多久?”
    老头眼神迷离,彷佛在思索着什么。
    过了一会儿他说道:“到底多久我已经记不清了,我只记得为了修到天界,我花费了七十多年的时间,然后我在拉季旺修炼了一百多年,后来因为那些伊斯兰教徒的侵入,我搬到了这里。”
    听到老头这样一说,言末张大了嘴巴,最近这段时间他稍微看了一些印度历史,所以不再是当初那个对历史一无所知的傻瓜。
    “您所说的伊斯兰教徒的侵入,指的不会是蒙兀儿王朝吧!”言末问道。
    “蒙兀儿——”老头再一次显露出迷惘的神情,过了一会儿叹息了一声说道:“这已经是非常久远的事情了,我看着它兴起也看着它没落下去,还有后来英国人的侵入以及他们被赶走。”
    在言末的记忆中,蒙兀儿王朝的建立好像是十六世纪的事情,这样一算,眼前这个怪老头子竟然有七百岁左右。
    一想到这样一个活怪物就在他的眼前,言末感到脚跟一软,差一点坐倒下来。
    过了好一会儿,言末突然想起真正至关紧要的事情。
    “您把我召唤到这里,难道是为了替您所属的教派出一口气?”言末小心翼翼地问道。
    那个老头稍微眯缝了一下眼睛,过了片刻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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