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非正常生活》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我的非正常生活- 第15节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N野职种两翊虬绲梅浅5锰澹永床淮㏕恤衫,只穿衬衫,而且是烫得笔挺的衬衫,裤子永远有裤缝,皮鞋贼亮贼亮的。
    总而言之,小时候我身边都是漂亮人。
    身边都是漂亮人
    除了外婆、干妈,还有黎姑姑和夏姑妈。黎姑姑叫黎明辉,是上海30年代的影星,据说她由于唱了一曲叫《毛毛雨》的歌走红。解放后就当了幼儿园阿姨。我四岁的时候,父母再不能忍受我在这些30年代摩登女郎身边鬼混,死活要把我送幼儿园。外婆先是不同意,后来妥协了,条件是我只能在黎姑姑当阿姨的幼儿园待半天,这样不会染上太多的北方人的坏毛病。
    夏姑妈是一个疯疯癫癫的老女人,天天小酒喝得高高的。她是巴黎回来的,所以也非常讲究穿,在我的记忆中她比外婆要洋气,头发烫成大波浪,也是一丝不苟地捋到耳朵后面。她有很多特别好看的皮包,都是发亮的。我小时候很想跟她要一个她的皮包,可是每次鼓足了勇气走到她房门口,她都会拿着酒瓶子冲出来,“咚”的一声把我吓得半死,然后她自己大笑着,抱着酒瓶子回屋了。每当这些干妈、姑婆们给我新衣服,我都要穿出来,然后大家你一句我一句地评论,还必须让我照相,照相的时候还要摆各种各样的姿势。从某种意义上我是这些摩登女郎的时尚发泄点,60年代已经不能随心所欲地打扮自己了,而她们的一生惟一的嗜好可能就是打扮自己,然后把自己像一碟精美的小菜一样贡献给她们的男人。解放后,她们已经不能在大街小巷随心所欲地把自己的时髦亮相给广大革命群众,我这个关在大四合院里的女孩,正好是她们的一个时尚发泄和挥发的小玩具。
    我发现我妈妈是个大美人是她调到外交部,从湖北干校回来那一天。那天我去火车站接她,在她从月台到车站的隧道中走出来那一刻,我有一种由衷的自豪,因为我发现我母亲身边似乎有一个光环,她比别人都亮。至今她的光环犹在,当她走进一个房间,她就是中心。我妈妈的美比上海那些摩登女郎要含蓄得多,我当然更喜欢我妈妈这种风格。我妈妈那时候都是穿很严肃的制服,而且颜色很深,但是我记得她总是有一件非常好看,颜色鲜艳一点的衬衫或毛衣穿在深色制服的里面,露出一点点鲜艳的领子。其实我妈妈是很简单的一个人,我小时候从来不记得妈妈涂脂抹粉,和那些上海老女人比起来,她朴素得多了。到了70年代,妈妈已经是外交部长夫人的时候,她的美容用品也不过只有檀香肥皂、友谊牌擦脸油和美加净牙膏。我记得妈妈出国带回来吃的、小人书,从来不记得她买什么口红之类的东西。
    小的时候我身边的男人也都不逊色,我外公永远是中山装或中式的马褂。和我外婆一样,他所有的衣服都是好料子做的,我爸年轻时候真是一个帅哥,他对吃、穿都有上海人的感觉,就是经济再不景气,也是非常非常体面的。我爸爸至今打扮得非常得体,从来不穿T恤衫,只穿衬衫,而且是烫得笔挺的衬衫,裤子永远有裤缝,皮鞋贼亮贼亮的。
    总而言之,小时候我身边都是漂亮人。
    文革改变了一切
    1966年,文革开始了,我身边的摩登女郎一个一个开始失踪了。
    干妈是第一个,也是印象最深的。我记得那是一个瓢泼大雨的夜晚,我已经睡了,但是听见外面客厅有很多慌张的声音,就起来偷看。从门缝里我看见干妈抱着外公哭,哭得特别伤心,她的头发乱成一团,脸上什么化妆都没有,我几乎都认不出来是她了。过了一会儿,大人们好像给她拿了一些东西,然后她就走了。第二天,我问外婆干妈怎么啦,她只是说大人的事小孩子不要多问。从此以后我就没有再见到干妈。后来才知道,她就是在那个狂风暴雨的夜晚离开了北京,偷偷地跑到香港去了。
    文革以后夏姑妈的酒喝得越来越凶,我不知道什么时候,外婆就把她送回湖南老家了。只有黎姑姑还经常来家里,但是她们已经没有打扮我的雅兴了。
    我忘了是文革的哪一段,我妈居然开始在家自己琢磨怎么做衣服。她学会了如何量体、剪裁和缝纫。我们家为此还添了一台蝴蝶牌缝纫机,我把缝纫机当玩具,学会穿针引线,还把说明书当小人书看,看丢了挨了一顿骂,我妈扬言要打我,我跑到外公身后躲起来,外公还吼了我妈几句,说你小时候我没打过你,你现在也不许打妞妞。此事至今是我妈证明我从小被娇生惯养的重要依据。在60年代和70年代,人是不能讲究穿的。妈妈总是想办法非常小心地把我和她自己都打扮得漂亮了。我还记得的确凉料子出来的时候我妈在百货大楼抢购到一块特别好看的粉色格子的料子,她给我和她一人做了一件衬衫。但是她怎么也配不着好看的扣子,最后终于托人买到了透明有机玻璃扣子,如获无价之宝,全部钉在她的衬衫上了,不给我钉的原因是怕我丢,为这事我也至今耿耿于怀。
    1970年我外婆去世了。这是我童年的一个句号。同一年,我妈妈走后门把我塞进北京外国语学院附属外国语学校念英文,当然是为了我的前程考虑才这么做,可是我那时候九岁,不太理解这一切,只是觉得我的好日子没了。
    1970年外附招生是要查三代的,必须是红到根上的工农兵子弟,我纯属于混进去的。我和别人的不一样把我自己也吓一跳,那时候我连公共厕所都没有太用过,在史家胡同小学的时候,我外婆叫我不要在外面撒尿——脏,憋半天,回家再撒。导致的直接结果是我根本不会用蹲坑厕所,只会用抽水马桶。这真是很晦气的事情,每次撒尿都会走偏,撒到裤腿上,被同学们笑死,真没见过九岁还不会撒尿的小孩。
    我小时候几个摩登女郎精心培养的服饰美容意识大概在半年内就被彻底革命化了。在我学会用蹲坑后的不久就开始改变我所有的服装。要穿军装,要白衬衫蓝裤子,要穿解放鞋和军鞋,裙子、皮鞋都是资产阶级的东西,一律扔掉。1973年,我的无产阶级时尚意识刚刚稳定,我妈妈再一次为了我的前程,把我送到纽约。就这样,在短短十二年里,我的“时尚观念”从30年代上海摩登到文革的无产阶级专政又到了70年代纽约嬉皮。
    从此以后我彻底乱了,也就不想了。

()
    朱伟说洪晃的家庭(上)
    因为创办《华夏记忆》,我进入了洪晃的家庭环境。当时创办《华夏记忆》的想法是要挖掘记忆的财富——中国历史的各种各样个人记忆其实都是一种财富,但好像大家都越来越不珍惜记忆而只看重实际。为表达这种思想,我要了点点红色回忆录中1966年回忆她父亲罗瑞卿的首发权,约张承志写了《饥饿的记忆像一根金属线》、莫言写了《毛主席逝世那一天》、余华写了《医院里的童年》、李欧梵写了《美国六十年代》。而洪晃帮我拉她妈妈写了《史家胡同51号》,她自己则写了《纽约空降红小兵》。
    洪晃家——史家胡同51号是个特别漂亮的四合院,从前院走进中院,敞亮,而其气派实在是这院子因为住过不平凡的生命而留下的那种不平凡的生气。我没有看到过洪晃姥爷在这个院子里的照片,但我能想见这所房子里曾经拥有过的藏书,洪晃妈妈说,那些书老爷子去世后都捐给国家了。我看到过现在这房里放着的乔冠华在葡萄架下与洪晃妈妈开怀大笑的照片,据推测,那应该是“乔老爷”春风得意的年代。那时候他们都那么年轻,他们的笑又带来那样的一种美丽,美丽得让你的脚步走在这院子里都生怕惊动了什么。
    一个太古老又承载过太多内容的院子,似乎到了晚上,这院子的历史才会更清晰地呈现出来。有客人时候,正房门口的两个大红灯笼被点亮,月光和风在树叶上滑过的声音给这院子一种不真实的感觉。洪晃妈妈的家宴这时候设在东偏房,家宴上总有她拿手的“赛螃蟹”与“八宝鸭”。那是一种令人感动的精致,这精致与这院子在一起,构成了一种这家庭无论遭遇什么周折都值得骄傲的东西——有许多东西被改变了,有许多东西不能改变,历史不过是它周围盘旋的浪花而已。
    洪晃小名叫“妞妞”、“妞子”,因为从小跟着姥姥、姥爷长大,她的童年完全是大红门里被八十多岁的老人章士钊惯坏了的“小公主”、“小霸王”。这个大红门内的童年曾经完全是与世隔绝的世外桃源——姥姥从来不许她吃外边的东西,所以她说她二十多岁才吃到北京的卤煮火烧。跟着姥爷出门吃饭,她与姥爷一起坐当时象征特权的老式伏尔加,而上幼儿园是姥姥每天推着小铜车接送。上小学时候姥姥不让在外边上厕所,说是外边的厕所脏,撒尿都要憋着回家,所以寄宿前她根本不知道蹲坑是什么样。大院外有小杂院,小杂院的孩子都哄着她玩。而姥爷章士钊每天就是陪她下棋、打扑克哄她赢。这是一个沉浸在过于温馨的“大家”之中的脆弱童年,有关的两个细节,一是因为家里爱吃肉松,洪晃记得就有个福建师傅每个月会来炒一次肉松,“十斤二十斤肉,就在我们家挥汗如雨地炒一天,满院子都是炒出来的香味”。二是洪晃妈妈回忆,说洪晃小时候曾经有一次偷拿了桌上姥姥的钱,自己买了一大堆三分、五分钱的冰棍,坐在大门口门洞里。向过往的小孩免费发放冰棍。
    这样的童年,当一下子被推出大红门的时候,真是“一下子被吓着了”。
    朱伟说洪晃的家庭(下)
    每个人都会珍惜自己的历史烙印。就历史烙印而言,洪晃把自己归为“60年代的孩子”。她看重60年代带给她的反叛精神,尽管这种反叛精神生成于一段畸形的历史之中。
    对洪晃而言,最初的反叛意识诞生于走出史家胡同四合院的红门之后,从九岁开始。九岁姥姥去世,父亲在牛棚,母亲在干校,她一下子给送到外语学院附小寄宿。这所学校当时收的都是祖宗三代清一色的工农兵子弟,而阿姨给她准备的却是薄丝绵与厚缎面的两床被子、一条印着英文字母的圣诞节床单、三个盆三条毛巾——一个洗脸一个洗脚一个洗屁股,还有无数小吃。这把她一下子推成了全班工农孩子们的敌人。早饭是从肉松小馒头一下子变成了窝头咸菜棒子面粥;工农孩子们自觉地都与她划清界线,没人理她没人与她说话;晚上躺在床上,周围小伙伴一个个都会旁敲侧击对她进行批判。在这过程中,一个孩子开始憎恶大院里曾经给过她的那种生活,因为它们带给她太多的灾难。洪晃说,那时候挖防空洞,要求用书包背土,大家为显示不怕苦不怕累都要背大书包。家里人见她回来肩膀是肿的,心疼她,觉得小孩怎么能受这样的罪,于是专给她准备了一个底下有许多小洞的书包。这样每次背土都感觉越背越轻,那书包里的土边走边漏,结果对她又成了极大的灾难。这样的环境里能从孤独中走出来的方式只有与大院生活划清界线——她开始尽量拒绝一切小时候喜欢的东西,回到家一桌子的菜就是不吃,没有补丁的衣服就是不穿,冬天就是恨自己手上没有口子。在不知道什么是价值观的时候,这个社会迫使她“脱胎换骨”地反叛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