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国皇宫。
“兰特,你必须给朕一个解释!”龙座上,路易十三世怒火中烧,拿起退婚的折子,扔到了地上。
“陛下息怒。此事确实有内情。我那二儿,平日疏于管教,恶名远播,臣恐对公主清誉有损,不得已出此下策,请陛下恕罪。”
兰特知道,皇帝的怒火,不是因为这桩婚事告吹,而是因为此事关系到皇家和霍德华家族的颜面,于是小心的回道。
“兰特,你自幼追随于我,名为君臣,实为兄弟。多年来的征战中,霍德华家族的儿郎们为火云帝国流血流汗,死伤无数。飞云堡之役,你率三千铁骑破三万大军之围,救我脱困,二千八百将士为国捐躯。我把爱女许给维克多,是想以此告慰死难的将士。今日此事一出,叫我有何面目见天下百姓?”
路易十三世的脸色很难看,似乎又想起那令人痛心的一役。
“陛下,霍德华家族世代忠君守国,不孝子魔武不修,无一点战功,怎敢沾将士荣光?公主高贵之身,又怎能委身于一个市井恶少?这婚不退,是霍德华家族耻辱,也是皇室的耻辱啊!”
说到这里,兰特想起那个独自离开帝都不知道现在身在何处的二儿子,心中不由的一酸。
听了兰特的话,路易十三世沉默了半晌,脸色终于好了些。
“兰特,此事为难你了,退了就退了吧。我那女儿也成日在耳边吵吵,这下可以清静了。孩子们的事,以后由着他们了。”
其实,指婚之时,想着霍德华家族一门英雄,定然委屈不了自己的女儿,谁知道竟然出了维克多这个异类。
“你也上年纪了,就不要再亲自带兵了。军务大臣上书告老还乡,你准备接任吧。”路易十三世叹息道。
“谢陛下。”兰特听了皇帝的话,马上明白了皇帝的心意。
这是皇帝对霍德华家族的一种补偿,同时也是让朝臣明白,霍德华家族依然是皇帝最信任的家族。
“对了,兰特,腾龙城魔武学院招生已经结束了。其他国家来的,都是些优秀的学员,可我坎博斯帝国入学的呢,都是些贵族子弟,其中不学无术者居多,情形不容乐观啊。”皇帝的话,流露出深深的忧虑。
“也许几年的和平,让贵族们都忘记了战争的可怕了。这些该死的贵族,真是帝国之患啊。”
这些牢骚,皇帝也只能在兰特面前发下。坎博斯帝国以贵族立国,几百年下来,这些贵族为帝国作出了巨大的贡献帝国的基础。但优越的生活,也让不少贵族慢慢退化,除了高贵的仪表,优雅的风度和糜烂的生活外,贵族的品质荡然无存。
可就是这样一批人,盘根错结,牵一发而动全身,让身为皇帝的路易十三世也无计可施。
“陛下,臣以为要解决此事,有一个办法。明年云城魔武学院招生时,不妨扩大范围,允许民间有才青年参加考试。对这些民间考入的学生,毕业后愿到军中任职的,臣会大力培养。同时,还可以举行一届帝国魔武大赛,选拔一批人才,进入军中任职或朝中任职。”
“嗯,你可真懂我的心思啊,老狐狸……”皇帝终于笑了。
兰特知道,皇帝想用一批出身社会底层的年轻人,为帝国输送些新鲜血液。贵族啊,已经慢慢堕落了,自己的二儿子,不就是贵族生活结出的苦果么。
“这事就交给你办了。不要让那帮贵族大爷们嗅到什么味道,要不我又不得清静了。他们的眼光啊,只会盯着眼前的大把金币,哪里会看到战争的阴云。我要让奥斯特曼大陆的国家知道,我不是好战之人,也绝非畏战之人!”
后宫。
水灵公主懒懒地躺在花园里的摇椅上,正在听丫鬟玲珑讲恶少离都的事。
水灵公主是路易十三世最小的女儿,名芬丽娅。天生的水系魔法休质,故封水灵公主。自七岁起师从桑多拉法圣学艺,十七岁成为高级魔法师,显示了魔法上的极度才华。而且,她自幼熟读兵书,行军布阵、指挥作战也极具天赋。
“这些可笑的人。”听完玲珑讲述一帮青年贵族在杜云天离开时的表现,芬丽娅摇摇了头。
此时,她倒有几分同情那个曾经的、从未蒙面的未婚夫。
对于这门婚事,她是反对的,因为在帝都的贵族青年中,没有能让她看上的人。
从某种意义上讲,芬丽娅很孤独,那是一种高处不胜寒的感觉。她,水灵公主,不是花瓶,法圣门下学艺,让她有了巾帼不让须眉的实力,军事上的才华,让她有了看轻天下男儿的本领,皇室的出身,让她有了俯视众生的优越。
“英雄的霍德华家族,身上竟然长出了这样一个废物。”她轻轻的叹了口气,似乎在为霍德华家族惋惜。
“那帮轻浮的公子哥们,就这样把一个罪名推到了我的头上,唉。虽然我反对这门婚事,但我没有逼他离开帝都啊。”
她全然不知,当初她要求退婚,虽然被皇帝拒绝,但对帝都那些爱慕她的年青人们,有着巨大的影响力。
贝壳蒂丝回到府中后,就把自己锁进了房间。想起二哥临行的情形,禁不住流下了两行清泪。
“十年轻狂如一梦,赢得腾龙恶少名。谁解沧桑两世情,此身早已非我身。”兄长最后的声音还在耳边响起,那缕深沉的悲伤也在她的心间环绕不去。
“二哥,是什么事让你变得如何忧伤?你那漠视一切的神情,你那近乎疯狂的洒脱,是为了什么?”
在杜云天离去的那一刻,贝蒂丝知道,她的二哥,从今后不会是一个坏人了,但是却成了一个没有心的人。
第三章 魔法天才?
十天后,杜云天来到了依德鲁亚行省东南部靠近不归森林的沃特塞镇。
沃特塞镇虽然不大,但地处帝都至依德鲁亚行省首府蓬莱之间的交通要道上,而且又在不归森林的边缘,倒也很是繁华。进入镇里,便可见熙熙攘攘的人群,商人、佣兵、冒险者,各色人等往来不息。
走在街上,杜云天绕有兴趣的四下打量着。
到这个大陆快一个月了,虽然在重生后在“家”养伤的二十多天里,在极度无聊的时候,杜云天看书了解奥斯特曼大陆的一些情况,但真正见到还是很惊讶。这十天的旅途,让他真正认识了这个大陆。
进了一家叫“有间客栈”的客栈后,杜云天要了一间普通的小房间。
入夜,杜去天在灯下陷入了沉思。
离开帝都后,杜云天第一次发现,贵族的生活和民间比起来,仿佛前世发达大城市和偏远农村。每一个社会中,不同阶层的生活存在差距是正常的,但奥斯特曼大陆上的差距太大了。帝都贵族挥金如土,而民间的猎人,为一两个金币,得冒着生命危险去捕捉魔兽。杜云天麻木的心中,泛起了对这些民众的同情。
然而现在的杜云天,虽然对这些民从心生同情,但却不能改变些什么。
同情心泛滥之后,杜云天开始静下心来思量着以后的路该怎么走。在离开帝都时,虽然杜云天表现出什么都不在乎的样子,可是作为一名曾经的反恐特战队的精英,“霍德华家的废物”这个罪名他是不愿去背的,同时,也背不起!那么,到底应该去哪呢?去北边的兽人帝国还是南边的加特烈帝国,或者刚脆跑到边缘的一些小国家去?还有自己以后应该做什么,总不可能过一天算一天?,那可不是杜云天的性格。
考虑良久,杜云天依然拿不定主意,他决定暂且不想这么多,先去附近城市的佣兵公会注册成为一名佣兵,接些冒险的任务来锻炼自己的能力。来到这个世界之后,杜云天在那二十几天里都一直在“养伤”中,虽然也一直都在修练着前世的中华古武术---昊天神决,但是,也许是修练的时日尚短,杜云天的昊天神决现在只能算是刚刚修练出气机,连入门都算不上。唯一提高的只有精神力。幸好,这个维克我的身体还算不错,结合前世记忆的格斗术,如果不是碰到比较强大的对手的话,应该还是可以应付的了!至于所谓的“强大”的标准,因为来到这个世界之后,杜云天都还没出过手,所以也不知道是什么。但杜云天明白,不论是昊天神决还是格斗术,都只有在实战中才能精进巩固。
奥斯特曼大陆有许多的职业公会,如魔法师公会,佣兵公会,战士公会,盗贼公会等等,这些公会在每个国家的每个城市都有据点,但每个国家的公会都自成体系,并且对其它国家的同职业公会存有敌意。
在来到这个世界之后的二十几天里,杜云天意外地发现自己的记忆力比以前好了很多,可以说是到了恐怖的地步。所有的书籍看一遍就能一字不漏的记下来,简直有了传说中过目不忘的本领。
在那二十几天里,杜云天在修练之余也曾认真的研究过这个世界上的魔法了斗气,特别对于霍德华家的家传斗气----烈火斗气,杜云天自认已经略有所成。
既然已决定先注册成为一个佣兵,反正现在也是晚上了,也不急于一时。于是杜云天便想到试试看下自己现在拥有什么样的本领。这十天来,一直都在忙着赶路,想着离帝都更远一些,所以都没时间测试自己。
沃特塞镇外,一片高大的树林中。
杜云天双手提紧握着一把半人高的大剑,轻喝一声运起烈火斗气,一招狂龙斩赫然使出,杜云天只感到空气中的能量迅速朝身上涌来,一道淡蓝色的龙形剑芒带着狂暴的气势朝对面的大树劈去。
剑芒没入大树之中,几秒之后才轰隆一声从内部炸开,威力极为恐怖。
看来这世界的斗气倒也不是一无是处嘛!杜云天心下想道。回想着刚才斗气的释放原理,发现了斗气与内功最大的区别就在于,内功是由内而外,而斗气则恰恰相反,这样虽然内功在初期及不上斗气,但随着内功层次的递进,斗气就其本质还是比不上内功这种神秘的中华修练秘技的,威力到了后来更是一个在天一个在地了。
如果将烈火斗气和昊天神决融合起来会怎样呢?内外结合起来威力应该会更大吧。杜云如是想,但他现在可没有时间去研究,因为他想到了这个世界更为神奇绚丽的功击方法,那就是魔法,对于这种华丽而又威力超绝的功击手段杜云天非常感兴趣,于是他飞快地开动大脑,从记忆中找到了一本魔法入门,迫不及待地细细回想起来。
他这一想,整整想了一个多时辰,但他已经完全沉醉在魔法的世界里,所以他自己并没有意识到。
一个多时辰后,杜云天终于吁出了一口气,原来魔法的施放主要是用精神力引动空气中的魔法元素,从而产生不同的效果和威力。而引动空气中魔法元素的多少主要是依靠精神力的强弱和聚集在体内的各种魔法元素的多少,魔法师之所以天天都要冥想就是在修炼精神力和聚集本系魔法元素。
要修练魔法的首要条件就是要拥有魔法体质,也就是说和各种魔法元素相对应的体质,如火属性体质的人就只能主修火系魔法,其它系的魔法一般只能停留在初级阶段。拥有魔法体质的人通常是千里挑一,而且质量莨莠不齐,所以魔法师的地位在整个奥斯特曼大陆是非常高的。双属性的魔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