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见 (女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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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见 (女尊)- 第1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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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嘿嘿,就你家那几块料,哪有我家依风这智商,这情商啊,你等着伤心吧。
  “弟弟,这些星星不会都是你画的吧,这得画多久啊?”林之静一边惊叹,一边疑惑的问依风。
  “不全是画的,刚开始的时候画了一些,太慢了,后来都是用这个。”依风从房外拿进一块木头来,木头的一端刻了一个星星,上面还沾了些白染料:“沾了染料印上去。”
  “这办法不错。”林之静接过那块木头,在手中掂量着看。
  “把星星换成字,不就是活字印刷吗?我家依风这脑袋,不用说,真聪明啊。”古代印书就是这样弄吧。
  “活字印刷?干吗用的?”林之静好奇的问我。
  “就是把字刻在木头上,一个字一个字的排出文章来,这样可以一下子印出好多本书来,不用抄书啦。”我又解释了一遍,虽然我也不太懂,但大致是这个意思吧。
  “好主意,我这就找几个工匠试试。”又看到了生财之道,林之静兴奋的不得了,立马就往外走,走到门口又折回来:“要是成了,五五分成啊。”
  话音未落,人已不见了。
  咦?不愧是经商世家的当家人啊,一句玩笑话也能挖出金子来,服了她了。
  第二天一大早,我和依风刚起来,林之静就象一阵风一样刮了进来,进了门就捶桌痛哭。
  “我昨晚先去找了老大,老大一本正经的说:‘娘子,咱们家大业大的,你应该把精力放在生意上,不要总想这些不现实的事。’整整教训了我一个时辰,没把我气蒙了。
  气呼呼的去了小二那,小二还是有点意思的,带我到了水池边,指着水面和我说:‘娘子,你看,星星就在水中。’说完自己就弯腰去捞星星了,我当时真想从后面给他一脚,让他进去捞。
  我又去找小三了,小三二话不说,拿出他的琴,叮叮咚咚的弹了半天,弹完了告诉我这曲子叫《星辰》,问我有没有在意境中看到星星。
  小四比较实在,听我说完,愣愣的想了好大一会儿,才说了一句话:‘娘子,撞墙来的最快了,想要多少有多少。’气得我使劲踹了他一脚。
  我又去找小五了,小五惊奇的看了看我,摸了摸我的额头,又摸了摸自己的:‘没发烧啊,怎么说起胡话来了。’
  最后去了小六那,小六最利索了,把我拉上床,替我盖好被子,乖巧的说:‘娘子,睡觉吧,做梦咱们去摘。’
  唉,白娶了这么多,没有一个能跟得上我弟弟,我这命啊,真苦啊……”林之静眼泪一把,鼻涕一把的那个伤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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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爽啊,这个开心啊,这个高兴啊,这个欢喜啊,我拉起我家依风的手,和他相视一笑。
  天理国历史记载:天庆帝三十一年,林之静、林之风姐弟发明活字印刷术,从此,天理国告别抄书时代,印书业迅猛发展。
  一缕琴音
  婚后的日子没有太大变化,生意照做,日子照过。
  我和依风本都是平凡而现实的人,婚后更是夫妻同心,只想怎么把日子过好。
  由于我的依风的结婚礼服着实与众不同,在京城里产生了不小的轰动,从那以后,来弱水三千订做结婚礼服的人就多起来了,依风和我商量,专门开一家店,经营结婚礼服。
  辛辛苦苦的跑了半月,终于买下了一家店铺,店面不太大,离弱水三千也不太远。
  我亲自盯着装修,这里结婚全是用红色,所以我把店面装修成了白色,白色的壁纸,白色的石头地面,白色浅粉碎花吊顶,一进门正对的墙壁上写着“弱水三千”四个黑色的大字,前面摆了一张桌子做收银台,屋里子还放了几张小圆桌,上面摆放了一些茶水和喜糖。
  我设计了好多礼服,男式的,女式的,中式的,西式的,薄纱的,锦缎的,含蕴的,典雅的,应有尽有。我用图钉将这些样品钉在白色的墙上,供人挑选,还将这些礼服的样式画了下来,染上色彩,装订成册,放在小圆桌了,便于人们查找。
  考虑到结婚礼服的成本比较高,一般人家买不起,我特地作了一批礼服对外出租,费用随礼服的质量而有所不同。
  足足准备了两个多月,“弱水三千”结婚礼服店终于开张了。
  和我预想的一样,生意很好,京城独一份专门经营结婚礼服,而且样式多,件件都很漂亮,想不赚钱都难。
  店里生意都很红火,我和依风整天都忙忙碌碌的,我设计服装,制作样衣,对外出面应酬,依风忙着管理店铺,有一些熟悉的公子们专门要依风陪他们选衣服,说是相信依风的眼光。
  晚上的时候,依风还要查看账册,我们两个真正粘在一起的时间倒不是很多了,但这并未影响我们的感情,我们都已认定了对方就是陪自己过一生的人,两颗心之间没有一点距离,也没有一丝障碍,我们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我们的家,为了让我们的未来。
  依风的性格高傲,从未说过爱我喜欢我之类的话,他总是用行动来表达他的爱,从细微处来体现他的关心,他也不象一般人家男人那样,在家等妻子来养,他努力的跟着我的脚步,站在我身边,和我一起打拼。
  日子流水似的逝去,转眼间,已进入了八月,金风四起,天气逐渐凉爽起来。
  衣服正到了要换季的时候了,店里生意很好,我和依风更是忙的团团转。
  这天我窝在家里画图,没有和依风一起去店里,天已黑透了,他却还没回来。
  我在房间里坐不住了,明知道他不可能出了什么事,大概只是客人绊住了脚,却仍是担心不已。
  焦燥了好久,终还是放心不下,随便抓了件衣服,匆匆出了家门。
  秋天的夜空,格外的清澈,窄窄的弯月挂在天边,满天的星斗闪着清辉,偶尔有细细的云彩飘过,为夜空留下一丝风情。
  我不禁放慢了脚步,在寂静的街道上缓缓而行。
  忙于生意,忙于过活,我已经好久没有放下心情来欣赏这星空了。
  上一次正正经经的看这景致还是上大学的时候吧,一晃已是好几年了。
  那时候青春年少不知愁,每每看到繁星满天,都会去操场的草坪上,找一个人少的地方躺下来,舒展四肢,悠闲的看着天空。
  青草的香味,小虫的鸣叫,吹过的微风,更是衬的天清如水,让人忘了世俗的一切,觉得自己就象宇宙中的一粒小小尘埃,虽不起眼,却能和这夜空融为一体。
  曾无数次的幻想等以后有机会了,弄一艘小船,在朗朗星空下随意漂流,独坐船头,一枝残花,一坛浊酒,一船水气,一夜轻风,一天星子,一河星影,吟着“醉后不知天在水,满船清梦压星河”,感叹年华逝去人独在。
  那是何等的诗情,何等的画意,何等的清心,何等的雅意。
  正沉浸在这美好中,忽听传来一阵飘渺的琴声,声音离的很远,琴声忽断忽续。
  我的心狂跳如雷,只这短短的几个片段,我已分辨出这个曲子绝对不是这个世界应该有的,它绝对是一首流行歌曲,而且这歌我很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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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不及想是什么歌,我象疯了一样,顺着这时有时无的琴声追寻而去。
  莫非这里还有其他象我一样穿越而来的人么?既然我能来,说不定也会有别的人出现在这里呢。
  不管他是谁,我一定要找到他。
  我拼命的跑着,呼呼的喘气声在这寂静的街上越发的粗重。
  在这一刻,我觉得自己是如此的寂寞,如此的想念家乡。
  依风给了我爱情,但我的亲情,我的乡情,却始终空白着。
  绿叶对根还有着情意呢,何况我这么一个有血有肉的大活人呢?
  我想爸爸,想妈妈,想那些亲戚,想那些朋友,想那朗朗校园,想那商店街道,想那高楼大厦,想那繁华都市,想那喧闹人群,想那……
  我追逐着那些音符,跑过大街,穿过小巷,就当我觉得自己快要接近它时,琴声突然消失了。
  我茫然的停住脚步,靠在一堵矮墙上,象断了线的木偶,沿着墙壁软软的滑下去,瘫坐在地上,泪雨纷飞。
  我渴望在这个世界认识一个和我同样的人,哪怕我们从未谋面,哪怕我们不同国家,哪怕我们言语不通,但只要让我看到那同样渴望的眼神,只要让我看到那有着相同意义的手势,只要让我在他身上找到一点点的乡情就好,这就可以给我极大的慰藉,极大的满足,让我觉得,在这个世界上,我并不孤单,我并不是异类。
  可这声音,它断了,我无助的闭上眼睛,无声的咒骂着老天爷对我的戏弄。
  就在这绝望的当口,那琴声竟然又清清朗朗的出现了。
  我攸的弹跳而起,心喜若狂,就是这琴音,没有错,就是它。
  用尽全身的力气,我奋力奔跑,继续追赶这失而复得的天簌之音。
  两边的房屋飞速倒退而去,一条条街道被我甩在身后,脚下高低不平的路面也无法阻止我的前行,所有的感官都消失了,只剩了耳边这琴声。
  恍惚中,好象进了一个屋子,好象闯过了一片光明,好象听到了有人在呼喊,我已是不在乎这一切了,寻着那琴声直直的闯入一个房间,等不及敲门,用仅剩的力气,一脚就把门踹开了。
  琴声戛然而止。
  丢人了。。。。。。
  一阵晕眩,眼前一黑,我栽倒在地,大口大口的喘着粗气,顾不得其它了,先挣命吧。
  门口传来一阵骚动,有好多人在说什么,屋里的人走到门口,也说了几句话,屋外的人都退下去了。
  那人坐回椅子上,也没说话。
  我喘息好久,心跳终于平静下来了一点,费劲的睁开眼睛看向那人,却大吃了一惊。
  白衣习习,温文尔雅,那人,不是云烁么?
  云烁,怎么可能,莫非是有人教他弹的那曲子吗?那人是谁,云烁认识吗?
  一连串的问题在脑中浮现。
  “那曲子,你弹的?”我急切的问。
  云烁被我问愣了,却仍是点了点头。
  “你怎么会弹这样的曲子?”
  “上次去你家听你唱过,就记下来了。”他轻声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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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这才恍然大悟,原来,这首曲子就是《遇见》啊,我给他和依风唱过的唯一的一首歌。
  难怪我觉得这曲子很熟呢,原来,始作俑者的是我自己。
  这事隔了半年多了,我已是忘了。
  我就知道,老天爷不可能这么厚待我。
  “他乡遇故知”这种美事,怎么会让我摊上呢,痴人说梦罢了。
  委屈,失望,思乡,想家,种种情绪铺天盖地而来,我脆弱的神经再也受不了这打击,泪水汹涌而下,这次,却真的如黄河泛滥,一发不可收拾。
  “擦把脸吧。”一条手巾出现在眼前,我的意识这才清醒过来,在别人的地盘上,怎么可以这么失态啊。
  抬起手,去接手巾,却发现胳膊重逾千金,抬不起来了。
  许久未运动的身体,哪受得了这么激烈的长跑,我已是脱了力了。
  “我的胳膊用不上劲,不会动了。”我略带喘息的告诉他。
  云烁微微一笑,温热的手巾就到了我的脸上。
  他的动作很轻,很仔细,就象在擦一件价值连城的宝物一样,擦过处,就如羽毛拂过一般,我屏住呼吸,动也不敢动,本来就红的脸更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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