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衣杀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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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衣杀明- 第3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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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已至此,鞑子百夫长,再也躲避不过,只好将手中的人质推开,直接跳下马来,收拾自己的弓箭,准备决斗。如果他连这样的挑战都不接受的话,就算回去了海勒金部落,他的父亲,也会将他踢出门去的。海勒金部落,丢不起这个人。

徐兴夏将铁背弓缓缓的垂下来,沉声说道:“来吧!”

说罢,就向鞑子的百夫长一步一步的走去。

鞑子百夫长的脸色,一阵青一阵白的,握着弓箭的双手,情不自禁的轻微颤抖。他的确是没有信心战胜徐兴夏,却不得不硬着头皮向徐兴夏走过去。

两人的距离,越来越近。

徐兴夏缓缓的举起铁背弓,搭上黑羽箭。

鞑子百夫长也举起了复合弓,搭上了雁翎箭。

“嗖!”

鞑子百夫长抢先出手。

呼啸的箭矢,向徐兴夏迎面射过来,快如流星。

徐兴夏举起铁背弓,闪电开弓,弦至满月,轻轻一松手。

“嗖!”

黑羽箭呼啸而去。

在半空中,黑羽箭将雁翎箭撞开,去势不减,深深的射入了鞑子百夫长的小腹。鞑子百夫长的身体,慢慢的瘫痪下来,手中的弓箭,也掉落在了地上。他果然是失败了。

第036章 明军的纪律……压力山大……

徐兴夏慢慢的走过去,居高临下的看着鞑子的百夫长。黑羽箭从对方的小腹身体后面穿出来,露出整个箭头,鲜血汩汩而出,染红了大片的戈壁滩。没有拯救的必要了。事实上,徐兴夏也不会拯救他。他要的,就是对方的命。

“海勒金部落不会放过你的!他们会为我报仇的!你等着!”鞑子百夫长痛苦的挣扎着,心有不甘的说道。

“我也不会放过海勒金部落的。”徐兴夏冷冷的说道。

“你……等……着……”鞑子百夫长想要说些什么,却最终没有说出来。他的瞳孔,慢慢的扩大。随即,他的脑袋,向旁边一歪,双腿慢慢伸直,再也没有了动静。

张全复伸手在他的鼻孔上探了探,松开手,向徐兴夏说道:“这个家伙,倒是死的爽快。要是活着被咱们拉回去威镇堡,有他的好看。咱们和海勒金部落这个仇,算是结定了。”

徐兴夏点点头,将黑羽箭从鞑子百夫长的尸身上拔出来,擦干净上面的血迹,插回去背后的铁箭壶里。他弯腰站起来,看看北方,神色漠然的说道:“你对海勒金部落了解多少?”

张全复摇头说道:“就刚才那些。”

徐兴夏点点头,不再提此事。

他相信这个鞑子百夫长的话,自己杀了海勒金部落首领的儿子,他肯定是不会善罢甘休的。未来的牛角墩,乃至是威镇堡,只怕都要风起云涌,战火纷飞了。但是,这又有什么关系呢?难道说,放过这个人,鞑子就不会来袭扰了吗?不可能!

对付豺狼的最好办法,不是和豺狼讲仁慈,而是和豺狼讲暴力。豺狼是典型的欺软怕硬的主,你越是软弱,越是仁慈,它们就越是欺负你。只有你比豺狼更加的血腥,更加的冷酷,更加的暴力,豺狼才会不敢来招惹你。

海勒金部落的鞑子,双手都沾满了明国军民的鲜血,和这样的人讲仁义道德,那是傻瓜二百五的行为。在鞑子百夫长威胁他的时候,他已经下定决心,要将这个海勒金部落,直接从地图上抹掉了。当然,现在的他,只能是在脑海里想一想。

其实,认真计算起来,要灭掉这个海勒金部落,难度是不大的。阴山以南的地方,情况比较复杂,它的东面就是蒙古林丹汗所部。林丹汗和鞑靼人的关系,是很糟糕的。如果明军出动攻打海勒金部落,林丹汗肯定不会阻拦的,甚至可能出兵相助。

在这样的情况下,明军只要有五千的骑兵精锐,加上两三万的辅兵就基本可以将海勒金部落打趴下。如果宁夏镇的明军都满编,又有一点的训练水平,单独以宁夏镇的兵力就可以做到。不过,以目前宁夏镇的明军战斗水平,就别指望了。

那边,高猛的大嗓门忽然传来:“你是什么人?在这里做什么?站起来,将包袱打开!里面装了什么东西?”

徐兴夏回头一看,发现高猛正凶神恶煞的审问那个中年生意人呢。要是单独分开来,那个中年生意人也算是比较高的,差不多和徐兴夏一般高了,但是,和高猛站在一起,那就相形见绌了。在身材魁梧的高猛面前,他简直就是一个鹌鹑,只有簌簌发抖的份。特别是在高猛手里提着带血的腰刀情况下,更是惊恐。

要说,明朝的军户,平时地位太低,受尽别人的白眼,一旦遇到了可以作威作福的机会,是绝对不会放过的。敲诈勒索,也是外快的重要来源。牛角墩的士卒,以前也曾经敲诈勒索过路过的商旅,得到过一些好处。基本上,只要遇到可以动手的机会,大家都不会放过。高猛当然不会例外。

这中年生意人神情呐呐的,估计是被吓得还没有反应过来,又携带有一些货物,正是最佳的敲诈勒索对象。要是陈海带队,这个生意人,说不定已经一命呜呼了。在这茫茫大漠戈壁,一个外人都没有,正是杀人越货的最佳场所。刚才高猛就已经暗示过徐兴夏了。杀了人,再卖掉货物,一笔外快就来了。在这种兵荒马乱的年代,谁也不会追查的,甚至连过问都不会。

幸好,徐兴夏是后世穿越过来的,受过正规的法统教育,没有这样动辄就杀人越货的心态。他走过去,示意高猛没必要对别人那么凶。高猛这才收回腰刀,退到了一边。徐兴夏上下大量生意人一眼,随口问道:“你叫什么名字?从哪里来?要到哪里去?”

那生意人战战兢兢的说道:“鄙人……鄙人……王启年……从归化城来……要到宁夏城去……”

徐兴夏隐约觉得王启年这个名字,好像在那里看到过,只是一时间却记不起来了。对于归化城的名字,倒是有三分的熟悉。归化城就是今天内蒙古的呼和浩特市。在当时,是林丹汗的一个重要据点之一,他的老婆孩子都在那里。天启后期,林丹汗被后金鞑子打败,就是退守到归化城去的。

这个王启年,从归化城来,到宁夏城去,的确是要走这条道路。在明朝中前期,这条商路,本来是很畅顺的,往来的商队数量很多。他们从归化城带来大量的草原上好毛皮,又从宁夏镇带走大量的茶叶、粗盐、丝绸、瓷器等商品。可惜自从嘉靖朝以后,鞑靼势力大盛,不断的越过阴山南下,袭扰来往的商旅,最终控制了阴山以南区域,基本上切断了这条商路。

徐兴夏随意的问道:“你一个人过来的?”

王启年低着头,明显有点紧张的回答说道:“是的。”

徐兴夏皱皱眉头,冷冷的说道:“你一个人就不担心路上不安全?还是,你是鞑子的奸细?”

王启年呐呐的,不知道如何回答。

徐兴夏看他的神色,倒不像是作伪。想到这年头大家谋生都不容易,冒点风险算什么呢?鞑靼骑兵南下抢掠,还有被沙尘暴吞没的风险呢!这年头,干啥事没有风险?他点点头,挥挥手,大度的说道:“行了,没事了,你走吧!”

王启年这才战战兢兢的挪动脚步。

他原来的战马,已经被高猛拉过去了。马背上的货物,也都在高猛的手里。他也不敢问高猛要回自己的东西。能够从这群明军士卒的手里,逃得一条性命,他已经很满意了。要是有进一步的要求,搞不好,自己的小命,就要葬送在这里了。

对于明军士卒日常的行为,他也是有很深的了解的。他一个孤零零的生意人,落在一群明军士卒的手里,几乎和落在鞑子的手里没有任何区别。这一次,他的确是两次从鬼门关被拉了回来。一次,是鞑子百夫长要杀他,被徐兴夏救了。另一次,则是这些明军士卒要杀他,也被徐兴夏制止了。

徐兴夏朝高猛努努嘴,意思是将别人的东西还回去。高猛这才有点依依不舍的将战马和货物还给王启年。看得出,他是真的有点不太愿意。但是,徐兴夏的命令,他又是不能违背的。他只能暗自诅咒,这个王启年,的确是太幸运了。

高猛的动作,让徐兴夏暗自摇摇头,深感肩头上的压力。明军士卒的纪律,的确是大问题。明朝末年,无论是卫所军还是战兵,军纪都是相当的差。有的部队,甚至强盗还坏。杀良冒功什么的,都是这群人整出来的。不敢去杀敌人,就杀自己的老百姓邀功。这样的军队,指望有什么战斗力,那是根本不可能的。

说真的,到万历四十四年,大明朝的根,都已经基本烂透了。头顶生疮,脚底流脓,中间还有肿瘤癌症什么的。哪怕是换了朱元璋重生做皇帝,都没有办法挽救了。就算有逆天的本事,也只能是延续多几十年的时间,想要重新焕发生机,很难很难了。这个现象反映到军队来,就是目前的军队,都别指望了。想要获得更强的战斗力,必须从一张白纸开始,重新创建一支军队。

或许,自己能够在卫所军又或者是战兵系统里面,找到一两个不怕死的人物,但是,想要找到一些严格遵守军纪的人,几乎不可能。徐兴夏感觉到,自己如果真的带兵,首先要整顿的,就是部队的纪律。但是,想要将散漫惯了的一群人,用三大纪律八项注意严格要求起来,只怕难度也是很大很大。弄不好,自己就要成为孤家寡人。妈的,真是压力山大啊!

“算了,先不管了。”

徐兴夏下意识的摇摇头,将脑海里的念头推出去。

他弯下腰,将鞑子百夫长的尸首,抓起来扔到马背上,准备带回去。鞑子百夫长的身上,并没有什么值钱的东西。看看天色,已经快要天黑了。四个人很快就收拾了各自的东西,转了回来。走了一段路,却看到王启年闪闪缩缩的跟在他们的后面。

高猛不满的说道:“姓王的,你跟着我们做什么?”

王启年不敢说话。但是,他也不敢离开徐兴夏他们。这茫茫大戈壁,天知道还会有什么危险的存在?既然徐兴夏不会伤害他,他要是不跟着,那就是傻瓜了。他毕竟是生意人,脑瓜子转得还是蛮快的。徐兴夏的弱点,一下子就被他抓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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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37章 这是钻石!居然不值钱?

徐兴夏瞅了高猛一眼,缓缓的说道:“他跟着我们,安全点。眼看就要天黑了,他一个人走路不安全。”

高猛这才没说话了。尽管内心有些不舒服,徐兴夏的话,却是高猛不敢违抗的。然而,他畏惧的,并不是军队的纪律,而是徐兴夏的个人武力。不得不说,这实在是明军的悲哀。

又走了一段时间,快要离开戈壁滩,进入镇远关的时候,王启年忽然靠近徐兴夏,从怀里掏出一个小盒子送给他。一路上,他的言辞并不是很多,感觉有点胆小怕事,但是,这并不代表王启年不懂规矩。他直觉里发现,这个叫做徐兴夏的明军军官,是值得他交往的。和他搞好关系,很有好处。可惜,他手上没有十分有价值的礼物,只能是用盒子里的东西暂代了,礼轻情意重嘛!

徐兴夏随手接过小盒子,打开一看,发现里面有一块黄豆大小的玻璃,晶莹透亮……仔细一看,却发现不是玻璃,倒像是后世某种非常珍贵的东西。遗憾的是,这时候的天色,已经差不多暗淡下来,没有足够的光线,盒子里的东西,光辉大打折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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