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漂泊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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漂泊的人生- 第2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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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上外外是不是?”总算见到一线端儿,二人紧追着问:“可是现在天黑黑,明天天亮了,再上外外好不好?”
  “不要!不要!外外!”小手指着卧室门外,仍然哭闹不止。
  “好好好!上外外!”
  可是抱到外面,站在漆黑的夜色中,小手仍然指着前方,只是哭声减弱了,不断喃喃地说:“家家!”
  “这里就是家啊!我们的新家!”眼看一家人,全被吵醒走出来,我指着说:“你看爸爸、妈妈、奶奶、公公、婆婆、还有哥哥,不是都在吗?”
  哭声止了,一脸疑惑地看着众人,又环顾着室内。
  “还有你的玩具!”奶奶送来小熊。
  接过熊,娃娃总算精疲力竭地躺在妈妈怀里,慢慢闭上眼睛。
  只是第二夜、第三夜,旧事又一再重演。
  为什么白天都玩得高高兴兴,到夜里就不成了呢?必是因为她睡得模模糊糊,张开眼睛,还以为是在老家,却又大吃一惊,发现不对,于是因恐惧而哭号。
  那初生的婴儿或许也是因为每次醒来,发现身处的不再是熟悉了十个月的房子——妈妈的身体里面,而啼哭不止吧?!如果他们会说,一定也是:“家家!”
  于是我疑惑:什么地方是我们记忆中真正的家呢?
  每次旅行,半夜或清早醒来,总会先一怔:“咦!?这是哪里?”
  然后才哑然失笑,发现自己“梦里不知身是客!”
  李煜离开家国北上,半夜醒来,先以为犹在“玉树琼枝作烟萝”的宫中,然后才坠入现实,怎能没有“身是客”的感伤!?只是那“客”,既没有了归期,还称得上“客‘吗?
  每一块初履的土地,都是陌生的人,都给人“客愁”;而当那块土地熟悉了,这客地,就成为家园。
  只是如果一个人,像我的母亲在大陆三十多年,到台湾三十多年,又住美国十几年,在她的心中,什么地方是客?何处又是主呢?
  “儿子在哪里,哪里就是主。”老人家说:“所以每次你回台湾,我就觉得在美国做了客!你回美国,我的心又落实,成了主!”
  于是这“乡园”与“客地”,总不在于土地,而在于人了。怪不得十六个月大的娃娃,要看见一家人,又抱到自己的玩具熊之后,才会有“家”的安心!
  但家又是恒常的吗?
  有位女同事新婚第二天说:“多不习惯哪!半夜醒来,吓一跳!身边怎么睡了一个人?噢!想了一下,原来是丈夫!”妻也说得妙:“你每次返台,我先还总是睡半边床;渐渐占据一整张,偏偏这时你回来了,于是又让出半边给你,真有些不习惯!”
  更有个朋友出件糗事,居然再婚三年多了,半夜醒来,叫自己枕边人前妻的名字。“这有什么办法?跟前妻睡了二十年,跟她才三年多啊!”他自我解嘲。
  这下子,我就更惑了!莫不是有些古老的记忆,也会在半睡半醒之间呈现?那迷糊的状态,难道就像是被催眠中,可以清晰地回忆起,许多在白日完全遗忘的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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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顺着这个道理去想,我便做个尝试,每次早晨醒来,先不急着睁眼,让自己又浮回那半睡眠的状态,并想象不是躺在现实的家,而是初来异国的那栋红屋、来美之前的旧宅,甚至更住前推,到达高中时代的小楼、童年时期的日式房子。
  我闭着眼睛,觉得四周全变了。一下子浮进竹林、一会儿摇过蕉影,还有成片的尤加利树,和瘦瘦高高的槟榔,我甚至觉得一切就真真实实地在身边,可以立刻坐起身、跳下床,跃过榻榻米,拉开纸门,走过一片凉凉的地板,再拉开玻璃门,站在阶前,嗅那飘来的山茶花的清香,和收拾咋夜办“家家酒”的玩具!
  多么美妙的经验哪!在这半睡半醒之间,我甚至浮回了最早的童年,那不及七里香高的岁月。我想,说不定有一天,我会悬身在一片流动的流体之间,浮啊!荡啊!听到那亲切的、规律的、咚咚的音响,那是我母亲的心音……。
  我也想,有一天自己离开这个世界,会不会也像做了一场梦,在另一个现实中醒来?那么,我宁愿不醒,闭着眼睛,把自己沉入记忆的深处,回到我的前生。
  只是前生会否还有前生?爱人之前是否还有更爱的人?如同我那朋友半夜醒来,竟唤着他前妻的名字?
  我更疑惑了!迷失在这半睡半醒之间……。
  第八章 幼年行
  每当老爸老妈,说我太新潮的时候,我心起:“你们当年难道不新潮吗?简直是革命家!”
  请看这些平凡的告白、一个丑小鸭的成长。
  愿这本书,对每个平凡的丑小鸭,都有一些帮助!
  一个丑小鸭的成长
  每次返台,总有项必要的工作——帮儿子的读者传信。
  那些信常使用了特殊的写法,譬如信封写我的名字,打开来,又有一个信封,外加便条一张,寥寥数语:“请转刘轩,内容绝对健康,请勿折阅!”
  所以前后转了百面封信,我从不知内容。有时候看见儿子在用粗拙的中文回信,想其中必有许多错字,他却不让我“帮忙校对”。
  我常好奇,那些人家写来,和他写去的信里,会是什么内容?“
  我也纳闷,读者想必是由《超越自己》,《创造自己》和《肯定自己》,认识刘轩。书里谈的常是他的缺点,为什么却有许多崇拜者呢?
  难道是崇拜他的平凡?
  或许由他身上,读者看到了跟自己一样的弱点、相似的隋性,使年轻朋友有了认同感,进而对他的小小成绩,产生“有为者,亦若是”的想法。
  平凡,正是我希望他在这一系列文章里表现的。
  每一个人,都是人,有着人的基本和弱点和人性的挣扎。随着年龄的增长,产生七情六欲和各种烦恼。谁能较妥善地面对这些矛盾、克服这些弱点,谁便能有杰出的成就。
  五月下旬,他放署假,刚进门,我便对他说:“那么多人看了《超越自己》这些书,听足了我训你的话,现在给你个机会,让你说说自己的想法如何?当我训你的时候,你不是有一大堆年轻人的道理吗?写出来看看!”
  于是,我们立刻进入了工作,也立刻又回到从前,把一些老的争辩,重新搬上台面。
  只是,现在争辩,他长大了,事情过去了,大家都更能冷静地就事论事。
  我要他把心里话,痛痛快快地说出来,不加一点虚构,也不必掩饰年少时的不成熟,和家庭“可怜”的历史。
  我对他说,我常为花朵写生。有时候看到左边一片叶子,因为被压制而弯折;右边一个花瓣,是畸形的发育,就在写生的时候,一一为他们做了修正。
  岂知,画好之后,怎么看,都不如真花生动。
  因为,真实里包含了残破、缺陷、错误与遗憾。
  这本书里,就有许多残破与遗憾。
  甚至在他写作的过程中,我们对比过去与后来,产生从没有的唏吁。
  许多过去他隐瞒的,现在掏了出来,他青涩的初恋、车上挨揍,以及奶奶被邻居小孩扔石子欺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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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过去,他羞于说、不敢说、他奶奶也瞒着的。
  而今,都在书中跳了出来。
  这些文章固然是由他写,但全家都参与了工作——帮助他回忆。尤其是幼年生活,毕竟孩子记得不多,必须上一辈帮他想。
  因此,早期的文章,我加入较多的意见,改写的也较多。相对地,随着时间的延续,他有了完整的记忆,又全是他自己的生活、自己的感触,便再难有人可以置喙。
  更令我高兴的,是由于他近年在哈佛选了中文,又曾经两次返台,中文大有进步,所以书里绝大部分,都是用他“蟹行”的中文写成,再由我加以润饰。
  我多么希望,再过两年,我连润饰都可以免去。
  我多么希望,他能学成之后,回到出生的地方,在那里用中国人的文字、语言,服务中国人。
  前年,我带他去大陆的穷乡僻壤旅行,发现他学会了关怀神州。
  去年,我带他在台湾,参观了军校、参加了残障联盟大会、随澎猢医疗队去离岛访问,并帮小学生做视听教学。
  我发现,他开始热切地爱这美丽之岛。
  今年,我还将在暑假带他返国,去台北、桃园、台中、台南、高雄和冈山,各办一场演讲。告诉大家:他是从台湾违建区中,学会走路的孩子。
  请看这些平凡的告白、一个丑小鸭的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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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找参加了老爸的婚礼
  据说,我老爸和老妈结过两次婚。
  第一次,我老爸一大早,冲进教室问同学:“谁带私章了?”
  有两个人举手。
  “走!”老爸拉着他们往外跑:“去法院,‘帮我和我女朋友盖章,下午公证结婚!”
  于是,老爸班上的同学一齐把画架推倒(那是师大美术系三年级的素描课),发出地震般的巨响,替代庆祝的鞭炮。
  几位女同学到校园里偷花,扎成一把,当作新娘捧花。
  老爸在法院门口,拦住一个背照相机的路人,听说里面还剩两张底片,于是以法院做背景,拍了珍贵的结婚照。
  然后,他们在龙泉街请同学吃牛肉面,成为真正的“喜宴”。
  故事还没完呢!
  据说当结婚的消息传开,许多亲友都跳了起来。
  循众要求——老爸、老妈不得不再公开演出一场“喜宴”。
  那已是他们第一次结婚之后的八个多月了。
  然后,又过了九个月,老妈刚吃完月饼不久,我就出生了,生在台北的妇幼医院。
  我曾经偷偷算过,母亲要怀孕两百八十天,我既然是足月,九个月只有两百七十多天,那么,我极可能是在老爸老妈第二次结婚之前几天受孕的,如此说来,他们固然不可能“奉我之命”而结婚,我却可能参加了他们的“第二次婚礼”。
  婚礼的实况,我当然记不得了,只是后来听说,场面十分热闹,席开数十桌,由诗坛元老证婚,还有朗诵队的献诗。
  我妈真有幸,第二次比第一次嫁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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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是,我老爸强调:“第一次才算数,因为是自己决定的。婚姻大事,不由自己决定,由谁决定?”
  所以而今,每当老爸老妈对我交女朋友,挑三拣四,说我太新潮的时候,我都心想:“你们当年难道不新潮吗?简直是革命家!”
  有来三更,我这初生的小奶娃,刚睡熟,就被那惊天动地的一声给“撞醒”,发出惊天动地的哭声。
  奶奶的阴天
  我老爸是奶奶的独生子。据说从老爸九岁那年,爷爷逝世,奶奶就难得笑过。小时候,爸爸常挨打,挨打的时候从来不哭,就愈惹奶奶生气,打得厉害。
  奶奶老是阴天,也难怪她,因为从爷爷死,家里就不顺,先是被人倒帐,钱借给亲戚作生意,又赔了老本。
  跟着家里失火,老爸从火场逃出来的时候,连眉毛都烧不见了。
  那时奶奶正好做完礼拜回家,被邻居拦住,老远看火光冲天,一个个火球,随着那天的大风,从头顶飞过去,还以为有什么庆典在放烟火呢!
  奶奶在废墟上搭了间草房,住了好多年。爷爷生前工作的单位要重建,把他们赶到一栋小楼上。
  又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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