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者之拥兵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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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者之拥兵天下- 第2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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么找,也没有牵扯上一点,现在我是彻底失望了。
  目前我已经十七岁,无父无母,只有一个“伯伯”,据他自己说是母亲的一个远房的哥哥的爷爷的孙子的舅舅的姑父的亲戚。当然我也不会笨到这个也不知道,想想自己也就顶多是从大街上捡来的吧,难得有人抚养,好歹在心里也是感激不尽。
  至于我这个伯伯么,似乎没有什么正当职业。以前我们落户在了城南一栋老房子里,不过因为现在我的“事业”有成,总算是搬离了那里,住进新房子,要说我的“事业”吗,就是一个混混了,不过还算不错,好歹还混了个老大的位置,所谓手中无混,心中有混,这是我自己弄出来的最高境界,我这个从来就没有上过学的家伙难得有这样的修为.
  我的工作就是比大街上的小混混高级点的职位,好歹那么多年来,也混了个老大的称呼,在道上大家都叫我“小马哥”
  这个年代看周润发的《英雄本色》看多了,所以对这个称呼,我还是很满意的,在道上混就讲一个义,一个狠字,小马哥就是一个时代的象征。
  我的“伯伯”帮人算命,占卜,面向手相都是精通,周易八卦也算娴熟呃,简单的概括一下,就是一个职业神棍!不过嘛,似乎那老混蛋倒是真的有一点本事,倒也不能算是纯粹的江湖骗子。
  就这么一个家伙,名字也是有趣,好好的一个现代人,居然起个名字叫什么“逍遥子”。
  这个叫逍遥子的老头经常不在家,鬼才知道他在干些什么,回来的时候也就是跑去喝酒的,还老是半夜才回来,当然司马不再建议这些,因为现在我几乎也不在家了。
  我有时候也会很想知道自己的亲生父母是谁,怎么就那么狠心抛下自己,看看镜子中的自己。
  身着白色的外袍、宽袖、青圆领,白色外袍上竟然用金线绣了一条龙,绕身而上,栩栩如生;腰系一白色金线镶嵌腰带,挂一白色玉佩,光泽透明;只是长发并没有按照古代男子的作风,而是松松地绑成一束垂于脑后。给人一种自我为尊、桀骜不驯、帅酷逼人的感觉。炯炯有神的眼睛里多了几分流气,气宇不凡中带了几丝慵懒。
  自己的这个样子,怎么也不应该是个被人抛弃的“角儿”
  我喜欢穿有绣着龙的衣服,虽然他不知道为什么,可是他知道一定和龙有点渊源。
  十七岁的我身高大约达到了一米七五,因为从小被这个神棍伯伯整的练东练西,倒是练就了一副结实健壮的身板。
  自从搬到了新居,每天跑来找逍遥子算命占卜看风水的大有人在,而且档次也不一样了,家里门口也时常停着高档汽车,显然光顾的客人不乏颇有身份的。
  大概是因为越是有钱人就越怕死,总想千方百计的算到自己的吉凶。就算是明知道被骗,也算是花点钱买一个安慰吧。
  “小子,你怎么也不给我找个保姆的呢,最近不是当了老大了吗?有钱也不给我找保姆的啊!”
  我本来想给他找的,可是因为这个家伙太色,不只是色,那么老的同志了还是一个三寸不烂之舌,里暗想应该给他找个保姆了,其实他早就想找了,可是正愁着不知道找什么样年龄段的保姆,这个老家伙可不是省油的灯,也算是个大小通吃的,以前就有这样的事情发生,仗着神棍的嘴脸,把老的少的女人忽悠的不知所以。
  还别说,一旦遇见合适的猎物,他也就会整的人模人样。
  “你怎么知道我当;老大了,整天就知道在家里,也不知道把自己弄干净点的。”
  逍遥子笑道:“臭小子,我有你斤几两我还不清楚啊。”
  我无奈看着这个养大自己的人,好象从来就不告诉自己的身世,他一直在逃避什么,我不明白,可是既然他不说,我也没有想问,现在的他至少还是快乐的。
  快乐是快乐,可是谁也没有想到,我老大狼老给他200万要他去台舟市当卧底,卧底的地方却是个学校,我超级郁闷,无奈是老大的命令,老大说话可不是闹着玩的,一不小心死在哪里也不知道了。于是就找上了我的好兄弟金永仄.....
第三章 医生之死
  时光可以带走什么,或者可以留下什么,我的世界里我只知道要离开了,去上学代表什么,或者将要改变多少一切对我来说都是个谜。如水时光,如歌岁月,一不晃就是二个月,我依然重复自己的逍遥,想想也许没有更多的时间可以在自己从小长大的闽南一手遮天,连性格也越发烦躁,搞的身边小弟一个个见了就好象见到鬼一样,能跑多远就跑多远。
  家洛已经恢复的差不多了,已经可以带着他帅气的脸去花花了。
  家洛是我的小弟,上次就是因为把另外一个老大的女人搞了,少了根手指,不过这算幸运的,不是我出面,我看连小命也没有了。
  金永仄又被派出去公干了,我似乎因为被决定送去学校的时候就很少有什么事找我了,这也是我郁闷烦躁的另一个原因。
  一个很正常的星期六的晚上,我突然接到萌萌打来的电话:“司马哥哥,我一个人在家里好害怕,你来陪陪我好吗!”
  这是一个雨天,很正常的雨天,夏季的雨天总会伴随雷声轰隆隆,这个时候不知道多少人会在害怕,怕遭天堑。逍遥子一直没有回来,也没有半点消息,我一回家就开始想念他,现在我才明白我宁愿他很懒惰的呆在家里,照顾他,总比一走就渺无音讯的好,这次老家伙一走好象根本就没有回来的意思了,我的心里一直有着一种被抛弃的感觉。
  “好的,那你先在家里等我,不要乱跑!”
  萌萌很乖的答道:“我知道司马哥哥,那你快来啊,我一个人好怕,雷声好大,我真的好怕。”
  见萌萌如此害怕,我想也没有想就开上车去了她的住处。
  是夏天的原因吗,我这才看见萌萌竟然穿着白色的公主吊单浪漫连衣裙,站在屋檐下,细看着雷雨。
  一下车的我一看见她似乎有什么心事,很关心道:“怎么了,我的好妹妹。”
  一看见我来了,她脸上立刻露出不一样的笑容。
  “司马哥哥你看我今天漂亮不。”然后转了转身,很漂亮,我有点晕眩,像个天使。这个妹妹是我和金永仄一起救回来的。
  我点了点头。
  她脸上的笑更美艳,竟然有一种令我害怕的笑,笑的里面有着爱,这个爱不是亲情的,而是年轻的,热恋的,16岁,是女生的花季,这个16岁,我怕的立刻想逃。
  在心里不又暗暗骂了一句:这是什么东东啊,真是厉害,连我也感觉怕了……
  虽然我年轻,可是我知道爱对于我来说是错的。
  想不到萌萌却拿出伞很有兴致的拉着我去雨中漫步。
  无奈的我就这样傻傻的陪着她去逛街,想想这个思春的少女,他还真的脑袋也大了,如果是砍人,我会二话不说的抽刀便砍就可以了,可是现在我就想浑身爬满了蚂蚁,很不自在,虽然她很多时候还会躺在我的怀里。
  晚上,这个雷雨的晚上,是一个不吉祥的预兆,我可是在流汗,冒冷汗,一个杀人眼睛也不会眨下的我,却怕前面这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女子。
  雨,是情的前兆,情,是爱的深渊,然后雷声,萌萌这个时候还真不知道是真怕还是假怕了,好象很贼贼的笑着躲在我的怀抱里。
  恐怖的气息,比死亡还可怕的。
  夜黑风高杀人夜。
  萌萌是恐怖的。
  在我的眼里,她现在比任何毒蛇猛兽还恐怖。
  可是在这样雨天也可以,伞本来是在的,后来走着的时候就没有了,我知道是怎么没有的,萌萌更加知道,因为是她故意顺势丢掉。
  结局是明显的,我当然要将她拥在怀里,替她挡雨了。
  女人真的是恐怖的,瘦弱的身躯怎么可能经的起如此的风吹雨打。可是这个晚上她还真就奇怪了,楞是风大雨大,她还真是尽情,我有点头晕了,晕的时候看萌萌就有点模糊了,
  好不容易才撑着陪她走完她最想走的路。
  结局似乎更明显,当一个大汉要到下的时候,女子本来早就应该“晕菜”了,
  可是这个小女生就是坚强的走完了她最想做的事情,然后才在自己最喜欢人的怀里倒下,她倒下的时候是带着笑的,是惨烈的,是,是什么呢?当然是重感冒了……
  傻瓜的天地里因为有了爱,所有的一切就变的不可思议,然后的莫名其妙,最后的阴雨连绵。
  即使在身体发烫的时候,萌萌还抱着我睡的很香,我不知道,以为她太困了,只到第二天才发现有点不对劲。
  淋了一个晚上的雨,她怎么可能不感冒,而且还在发高烧,恋爱中的女人。
  我怕,我不是怕别人,而是怕自己也在爱上自己面前的这个妹妹,我不可以,绝对不可以,打死也不可以,当然打不死就要另外考虑了,我茫然……
  好不容易才赶到医院送进了急诊室,萌萌没有叫过一句,手一直抓着我的手不幸中的万幸,这所医院的距离并不是太远,才几分钟,萌萌戴上了氧气罩被送到了急救室。
  可是只是感冒而已,急救室的红灯亮了起来,几个穿着白大褂,戴着口罩的医生在里面进进出出,而我办理了手续之后便一直坐在门外。
  这个医院我也认识很多人,可是这个为萌萌主治医生我好象不怎么认识,也许是刚来的吧!我没有把萌萌出事的消息告诉金永仄,因为这件事情我还真不知道怎么解释。
  医院里是无法吸烟的,我只得买了一罐可乐握在手中。不多久,手术室的人几乎全部出来了,我赶紧问了情况,几个护士见这样的帅哥,自然很是欣喜的却又有点失望道:“她是你女朋友啊,你可真好,她现在已经没有事了,是不是感冒一个晚上,也不送来医院,差点就出大事了。”
  见前面的护士带着责怪的意思,知道的确是自己的原因,可是这个小姑娘楞是难受还坚持在自己的怀里睡到天亮,也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只好摸摸自己的头道:“她是我妹妹,我不知道昨天晚上她病了。”
  一听是妹妹,这几个护士的眼睛一亮,马上很是高兴道;“她是你妹妹啊,我们会好好照顾她的,现在他的医生还在里面。”
  一听这个我才想起那个医生,在他的眼睛里他似乎看见了一种说不出来的色彩,色彩,有色的,想起自己的色狼小弟在对待小姐的那一刻就是那么猥亵,龌龊的表情,虽然他带着眼镜,可是我还是可以在他厚厚的眼镜下面看见那目光……
  想到这里,我哐的一脚就踢开手术室的门,谁也没有想到在窗帘后面有着如此令人瞠目的场面。
  萌萌全身上下没有一件衣服,赤裸裸的,而这个时候的那个医生趴在她的身上,正拿着他那肮脏的手在萌萌的身上,身上耨糅着,嘴巴在添着……
  吐血,这是我看见的第一个反应,我竟然从自己的胸口涌上一股血腥。我强忍住涌出的鲜血,重新吞了下去,这个时候司马的脑中一片空白,只有一个信念:“先阉了这个人,然后剐杀了这个死医生。”
  我见过强奸犯,见过自己小弟的龌龊,见过杀人犯,自己也是,可是他们都是很实际的,他们是就是,因为他们本来就是个混混,做出这样的事情很正常,可是现在不一样,因为面前的这个人是医生,一个本应该是救死扶伤的白衣天使,如果他是个混混,司马兴许会放过他,可是这个利用自己职权的人,他是绝对不会放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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