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者之拥兵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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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者之拥兵天下- 第5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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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是她始终没有可以推开,我渐渐移动脚步将她放到在床上,可是我的手始终没有离开过她的双乳,不属于是大及丰满,但是更有另外的味道,不想将手撤走。
  也不知道会不会遭雷劈啊,这样把仙女占有着。说实话我在心里还是怕怕的。
  床很牢固,我们那么大动作在上面蠕动着也没有丝毫动静,雷声轰隆隆,我的欲火也更加膨胀了,解开她的道袍,那是一个什么样的身子啊!想不到她用的还是肚兜,红色的,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内衣啊,一看见这样的情景我更无法克制了,用嘴唇吮吸着她的每一寸如雪的肌肤,看见她左臂有一颗红色的点,难道是守宫砂,小龙女子好象也有这样的东西哦。
  只要揭开这个肚兜就可以看见和感触到仙女最神圣和神秘的桃花源了。
  就在这个时候我听见了远处的脚步声,赶紧滑到床下道:“你师傅回来了。”
  紫怡本来应该早就可以感觉到,可是因为在我的挑起下,将她的欲望引到了最高峰,所以她甚至已经忘却了我们所发生的。
  “紫怡,你在哪里啊,在房间吗?”
  她已经稍微整理了衣服,然后躲在床单下,不敢出来。
  又是这个老太婆,幸好我溜的快,否则被发现在床,那还得了啊。
  逃过一劫
  真的没有想过和紫怡在一起的时间过的是那么快,一晃我就要回到学校了,一个暑假我看来什么也没有学到,不过无形间自己体内的内力已经翻了几翻了。还学了些房中之术。
  每次我一有机会,就会把紫怡引领到最销魂的前奏,每次一到关键的时刻她总是会坚持的。
  “我们还没有结婚不可以做的,我们还小啊。”
  也好啊,反正我这样了,其实也算是占有了她的全身心啊。
  ‘司马,你真要回去了。”她眼睛里的那种失落和忧伤,不敢让我直视,我很想带她离开,一直陪在我身边,去我的学校上学,到时候梦丽也就不可以欺负我了。
  “紫怡,不如你跟我走吧。”
  “不可以,师傅就我一个人可以说说话,一个人陪她了,我不可以离开她。”
  “可是我会很想你怎么办。”
  “那你可以来看我,司马你对我是真心的吗?”紫怡突然问道。
  “当然。”我想也没有想就答道,如此仙品的女子,怎么会不真心啊。
  “可是我怕你碰了别的女人就不要我了啊。”看着这样的人间神品,对我如此的恋恋不舍,我的心里有说不出的滋味。
  续而誓言旦旦道:“怎么会啊,我不会的啊,我可以发誓。”
  “不要你发誓,我这里有专心蛊,你喝下这个就不会碰其他的女子了。”她拿出一块晶莹的液体。
  我明白她的意思,想要我证明吗?我不想她想的太多,就直接服了下去。
  当然是因为我不太相信这种东西,如果知道以后有那么多的艳福都被这奇怪的蛊搞没了,打死我也不会服这东西。
  顺利完成自己的暑假任务,虽然实际上没有学到什么,可是倒学到了一些房中之术,爷爷也不知从哪里弄来的这些旁门左道武学,不过我喜欢。
第四章
  我欲风流谁知了,品酒问天戏仙女,逍遥本就凡间物,此情绵绵不了时。
  钱是主宰,主宰风流和逍遥,游尽人生艳事。
  自从解放了我的经济问题以后,我的消费也就大的惊人,不过没有关系,司马家族就是钱多,随便我花也花不完。
  “爸,开张支票给我了,也不太多,10万就可以了。”10万还不太多啊,什么样的人家啊。
  说话的是一个年轻的男子。身着白色的外袍、宽袖、青圆领,白色外袍上竟然用金线绣了一条龙,绕身而上,栩栩如生;腰系一白色金线镶嵌腰带,挂一白色玉佩,光泽透明;只是长发并没有按照古代男子的作风,而是松松地绑成一束垂于脑后。给人一种自我为尊、桀骜不驯、帅酷逼人的感觉。炯炯有神的眼睛里多了几分流气,气宇不凡中带了几丝慵懒。
  不要以为这是古代啊,这个男子就是我了,我,司马杰也,我不是在演戏,我就喜欢这样,和紫怡的2个月穿惯了古服,现在都有点怪癖。
  “儿子,你又准备拿钱做什么啊,前天不是刚拿走10万吗?”
  老爸钱多那是公认的啊,具体多少我也不知道的啊。
  反正我要多少就有多少了,在那个时候有上百万的资产就很大款了,可是我至少拿了就有几百万了。
  “爸,你不要问了,先给我再说了。”在他面前我还会撒娇的。
  “那么大的人了,怎么还就知道玩啊,你说说你的考试成绩哪一次是及格的。”
  在我知道如果我成绩好的话他就准备送我去国外留学的消息以后,我每次总是故意考的很差,即使我会,很简单的试卷,真的考的话也许每次都是满分。
  我就喜欢在这个城市啊这里有好多我的宝贝在啊,不想离开。
  “今年记得考好点啊!”
  “哦,知道了,那你快开票票了。”
  我笑了,笑的那么迷人,那么帅气。
  老爸看见我这样也笑了笑,有我这样有个儿子,至少不用害怕后代传不下去啊。如果他想要的话,早就十个八个了,家里世代单传,到我这有代看来要发扬广大了。
  “爸爸,爷爷是不是想要抱重孙了啊,你想不想啊。”
  “哈哈,真有你的儿子,好了,记得我说的话。”
  “老爸也想啊,那你要考虑一下我的跑车该换了啊。”
  “不是刚买没有几年吗?”
  “可是,看起来不好看了,我大年带的女朋友爷爷满意了,你就要给我换一辆哦。保时捷或蓝宝积尼最好了。”
  “好好,知道了,过年的时候再说了。”
  》》》》》》》》》》
  身上古代的衣服,都是特意去订做的,一套要上万元,那些顶尖设计师做出来的衣服穿在我的身上,就很不一样了。在这个城市里我就是风景,所有人的风景。
  每天我都会开着自己的宝马跑车来到学校,然后后面跟着一大群的小弟还不威风的那种。
  不过现在不敢兴趣了,现在感兴趣的是女人。
  也许是因为以前骑破车受了侮辱,现在就找了很多女朋友。可惜我没有再看见那个冷艳的美少女梅子,很想告诉她我才是传说里的司马少爷,听说她转校了。
  我始终很深刻的记得那个取笑我的人,当他知道我的真实身份后,半天也没有将睁大的嘴巴合拢。
  ‘你,你真的就是司马少爷!‘
  为什么不可以是啊。
  在很短的时间里,我让X市所有的人都知道了我的存在,我这个司马家的大少爷,甚至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我比任何的明星更有新闻。我也在最年轻的时候就当上了求知学院的校董。,比校长说话都好使的人。
  时间一旦美好,就会流逝的飞快。
  几年的时间可以给我带来什么,我相信带给我最多的能力和帅气。
  东家有子,增之一分则太长,减之一分则太短;着粉则太白,施朱则太赤。眉如翠羽,肌如白雪,腰如束素,齿如含贝。嫣然一笑,惑阳城,迷下蔡。
  事隔几年以后我不再是原来的我,现在的她根本就无法逃脱我的金钱和帅气。理所当然成天生我才必有用的了,我一进教室,就开始在那里搞鬼。和梦丽同桌早就成了历史。
  现在的是冶艳,今天才发现她穿了一套很吸引人的衣服,白色的毛衣,一头长发笔直的垂下,玲珑的身躯体现着,我看着她明亮的眼睛有点晕了,她嘴上淡淡的唇彩,在阳光下缤纷,美啊。
  以前我怎么就不知道啊。
  “冶艳,晚上你去哪里啊,我们去海边好不啊。”
  她看见我一副陶醉的样子,没有回答
  冶艳是我同桌,一直的,可是我有条规则,兔子不吃屋边草,她实在是太近了。那么久以来我一直都没有去碰她,其实是因为我从来就没有觉的她美丽,可是今天她像变了一个人,看来女孩子会打扮一点是对的。
  第一次有人这样对我,我不死心,趴在桌上一直盯着她看,冶艳真的很不错哦,不知觉中我就做梦的。
  “小宝,晚上你就陪我了,不准陪建宁公主。”
  “双儿,我不去不可以啊,会杀头的,前途重要了。”我什么时候才韦小宝了,双儿,这不是冶艳吗?哈哈好梦啊。建宁会是谁啊。
  “相公,不要走吗?”她撒娇的拉着我,将我的手放进她的衣服中去,舒服啊,那么光滑,那么圆润。
  突然一阵刺痛从手心传来,难道里面有暗器。不由大叫。
  睁开眼看时才发现自己的手还放在冶艳的胸部死死地握着。她正拿着她的笔刺我。
  原来,这个时候所有的目光都射向我们。冶艳哭了,在桌上呜呜着,声音很美妙。
  老师并没有说多少话,他也不敢怎么样,老爸拥有这个学校的半数股份。
  这次我真的不对,可是我刚才还在做美梦,我自己也不知道的啊。可惜啊,这样一个美妙的梦就这样没有了。
  看到这样的场面,冶艳也确实尴尬。我只好站了起来,双手捧拳道:“小弟和内人刚才在玩,不甚出声太大,误导诸位听觉,见谅,见谅!”
  冶艳破涕为笑。
  “哦。”同学们不再有太大的反应,看来习惯我的风流,和冶艳在一起也是理所当然了。
  冶艳很纳闷的看了看我,眼中流露出一股异样的神情。有点不明白,她在想什么啊。有种会被吃掉的感觉。
  看着学校的一片安宁,我也不禁为自己的选择充满了喜悦,以前的那些小无赖最近都是那么的安稳,社会上的黑势力也没有再来捣乱,毕竟是我家族的学校,也不想搞的乌烟瘴气,毕竟校董的名字是我司马杰。
  金永仄又在组织我的拥兵天下,那是我一直的想法,社会的趋势面向于复杂,如果我有一个完美的黑帮,一个最前沿,用智商犯罪的高度分工和专门化、精英化的组织,它不必与政府和普通公民为敌,甚至可以成为国家的潜在帮手,更重要的也许有一天我可以成为掌握国家命运的人哦,所以就从最小的开始了,其实我当前最大的目的只是为了捍卫自己在学校的地位罢了。
  金永仄是一个不则不扣的老大,我只是一个提供金钱的少爷而已,说实话我没有那个能力,可是他有,而且绰绰有余,我想如果不是当初我救了他,他这样有魄力的人绝对不会留在我这样花花公子的身边的。
  我也知道很多人都在抢着要他,给他更好发挥的空间,只要他可以离开这里。几年了,他从来没有一刻离开过我,只要我有什么事情,他总是第一时间赶到。我们是兄弟。
  我知道他有能力,从我看见他的第一眼开始,我也知道自己的能力,我只是个贪于这样的荣华富贵,这样的舒适恰意。
  我贪婪地享受着学校的美妙。有金永仄的存在所有的一切变的更有意义,钱和势,我同时拥有的时候,还拥有了更多的极品女人,我都不知道时间怎么会那么快,梦丽也不再在身边了。
  “司马,你怎么还不回家啊!”永仄在学校的几年显的更加强壮和霸气,他给人一种无形的力量,令人很有压迫感,当然对我他总是微笑着,我很喜欢他,喜欢这个兄弟一样的他,在他面前我才像个男人,真正的王。
  永仄身边是一位书生模样的清秀男生,,王生平!,从初一到高二,全部是不乏天才的学院的绝对第一名,简单一点说,他就是那种天才中的天才,令人郁闷的是他说加入拥兵天下只是觉得好玩。
  最边上的一位是最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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