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一年,我们渣得要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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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年,我们渣得要死- 第1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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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程骄语塞。
  “我猜,程先生心中是恨不得我死的。”千秋弯起嘴角,“只是不知为何,又要这样巴巴地把我救活。”
  为什么把他救活?当然是为了慢慢地把他片成片来折磨!难不成还会是爱他么?!
  程骄气得险些把椅子的扶手捏碎了。
  人人都只见到他现在的风光,没人知道十年来,他是怎么过的!
  当年,程白驹和妻族暗生嫌隙。程大少带着同性情人私奔,本意也就是做出个姿态逼迫家族同意他小情人儿入门而已。他以为是程家独子,就是闹得再不像话,也终究是必须被原谅的。谁想到他前脚出门,程白驹后脚就登报说要与他断绝父子关系,不久之后,竟变戏法似的给他弄出一个弟弟!
  而这个弟弟,还是程白驹亲手牵着,从程家正门领进来的!
  一时间所有人都傻眼了。
  千秋初得了消息也很是震惊。因为这个程小少爷不是别人,正是他当做娈宠卖给程白驹的夏商周!
  当日程骄听闻自己要被千秋卖掉之时,吓得肝胆俱裂,什么脸面都不要了,跪在地上哭着求他。磕头磕得额头都见了血,最后还是被千秋一脚踢开了。程家的人来把他拖走的时候,他一直凄厉地骂。骂程家的走狗,更是骂千秋。谁想到程白驹竟然不是要他做男宠,而是他亲生父亲呢?!
  于是这灰蒙蒙的日子里乍然透出几许亮光来。程骄好似抓住了救命稻草一样抓住了程家私生子这个身份。纵然是个私生子,也比千秋高一头!将来坐稳了程家家主之位,必然可以向他复仇!
  然而这路是艰难的。程骄认准了方向,也不免磕磕绊绊,碰得浑身伤痕累累。
  夏千秋得知程骄就是夏商周是程骄时,不由得自嘲,怪不得当初就觉得这孩子一身的贵气,没成想,竟然是个真的是个贵人。
  只是这位小贵人将来所要混迹的圈子是正是贵人遍地的地方。凤凰落魄不如鸡,可曾经落魄的凤凰若是东山再起,毕竟做过鸡的,还是要被其他凤凰瞧不起。名流十二家,嫡亲的公子小姐都不知道有多少,他这点贵气放在那里,也就显得不那么贵了。
  有心的就开始着手探查起这位新贵来。尽管程家保密得严不透风的,可他过去跟着千秋时,念的是正正经经的贵族学校,成日里可不就正和这群世家公子小姐打交道?他长得又出挑,俊采风流,让人过目不忘,并不是无名之辈,圈子里自然有记得他的人。过去的身份,是瞒不过有心人的。那些不甚好听的风言风语就暗自滋生了起来。程骄素来骄傲,对上那些养尊处优的上位者轻蔑的眼神,却硬要隐忍,心中快要郁结出血来。
  况且,程白驹虽然毫不留情面地跟程大少断绝了父子关系,却又没有将他的生母一并休了——他倒是想,只是妻族的势力放在那里,他便是不怕她,也要想想他身后的楚家。
  更何况,程白驹也不是不怕她的。
  他这位太太也是个狠角色,不然当初也不会将程骄母子逼迫成那个样子。程白驹也生生忍了许多年,要不是大儿子突然闹了这样一出,大概就要忍一辈子。他总以为他把程骄接进门程骄必定会对他感恩戴德,殊不知程骄最厌恶的人就是他!
  明知道程太太的逼死外室、卖掉私生子所作所为却充耳不闻。以他的本事,难道会查不出他这些年在外面都过着怎样的日子吗?若不是因为程白驹要与妻子斗法,借他当枪使,真不知道哪辈子才会想起流落在外的他!
  与亲生父亲感情淡漠也就罢了,现在,程骄还不得不与杀母仇人住在同一屋檐下。
  既然明媒正娶的程太太没下堂,就要全心全意地帮自己的儿子斡旋。程骄是她的眼中钉,肉中刺,她恨不得杀之而后快。早知当初就不该为了争一时之气,羞辱那个贱人,逼死她后支使人把她儿子卖给人牙子。早早把小的也一并弄死,那还来得了今天这些事情?程太太悔得肠子都要青了。
  程大少呢?到底是个人物,知道被父亲扫地出门后,干脆跟他的小情人白手起家,几年下来,也打拼下不少的家业了。虽然比不得做程家嫡子的风光,也算是一方豪强,没了家族的管束,倒比程骄这般战战兢兢如履薄冰地度日要自在潇洒。程太太和楚家人一力为他谋划,他倒乐不思蜀,放话说绝不会来了。
  说起来,程骄与他这位哥哥还有一面之缘。要不是程大少当初为了寻容锦城的晦气将他跟秦勤胡闹的事儿捅了出去,又被容锦城反将一军,也未必就会闹得连继承人的位置都丢了。而夏千秋也不会因此一怒之下把他卖掉……
  千秋!
  千秋!
  每每思及此人,程骄就心痛如绞,气得五脏六腑都快燃烧起来。恨意几乎要变成唯一支持他活下去的动力了。
  程骄自然不敢不吸取程太太的教训,早早将斩草除根这件事提上日程。
  对这个哥哥,他是及惶恐,又嫉妒。
  他心里明镜儿似的,除了父亲,程家里里外外心里还是都向着他大哥的,就连那些平时交往世家公子,心中也莫不是鄙夷提起他的出身,不愿与他深交。提起大哥,又都赞不绝口。这位哥哥若是真有一天想通了,回头了,他分分钟就得卷铺盖滚蛋。
  大家族的染缸里泡了几年,他也不是当初那个只谈风月的夏商周了。那双能弹琴、能画画的手,也渐渐染血。几次三番地行刺他大哥,手段格外阴毒。只是不知是有高人庇佑,还是程大少真命不该绝,几次出手,都失败了。倒被手眼通天的程太太拿住了把柄,哭哭啼啼地告状告到了萧燃那里去。
  十二世家里,莫不为萧燃马首是瞻,他跺跺脚,各大家族都是地震一般。萧燃的话便是金科玉律。事关几大家族的利益纷争,何况这班人都把嫡庶分别看得极重,萧燃当即指派了他儿子插手此事。那当真是个阴阳怪气的小祖宗,不知怎么就跟程大少那位同性恋人意气相投,毫不留情地把程骄谋害程大少的罪证一一列出,当下就迎回了程大少,叫人把他软禁了起来,只等程大少一上台,就送他上西天。
  数年辛苦经营,在旁人轻飘飘的一句话里化为泡影。风光了几年,一时又被打回原形。程骄万念俱灰。
  被软禁期间,无事可做,在生命的最后关头,他反倒心平气和地回忆了自己的一生。
  比起他那个人见人爱的大哥,人品、才学、际遇,他样样不如人。就连运气也比大哥差了几分。除却跟着千秋时过了几年无忧无虑的日子,当真是千疮百孔。
  呵,只可惜,那几年的幸福,也是他自己臆想出来的!
  当年他爱那人爱到骨子里,那人还不是转身就为了一点点利益把他推进火炕之中!
  活着也没什么趣味。死了也没什么遗憾——若真有,也是他有生之年没能亲手杀了夏千秋。
  听说千秋跟他那位“大嫂”是至交好友,又常常与太子玩在一处。太子与他大嫂相识,少不了他穿针引线。若不是太子与他大嫂交好,怎么又会一心一意偏帮他大哥?!
  他恨千秋,千秋是知道的。程骄若是坐稳了程家家主的位置,第一个不会放过的人就是他。所以更不能让他有喘息之机。干脆趁着他虚弱之时,借外人的手,将他逼入万劫不复的境地。
  想到这里,又恨得心口发疼。那段时间,他浑浑噩噩的,全不知是怎样过的。几乎无时无刻不在脑中意淫作践千秋的计划。
  大概是恨得刻骨。程骄在心里一遍一遍地发毒誓:此番我若能活着出去,我定要杀他!
  不,干干脆脆杀了他岂不是太便宜他了!我也要让他尝尝这树倒众人推的滋味!我也要让他过一过受尽白眼的日子!
  再后来,不知是哪位神仙相助,他竟然真的被放出去了!
  他大哥不知怎么又惹了那位喜怒无常的小太子。再一次被流放出去了。这一次是彻彻底底的流放,他是当着十二世家所有人的面儿承诺此生再也不进程家门的,连名字都从族谱上划去,又把程骄的名字填上去了。
  竟是丝毫不计较程骄对他明里暗里的暗杀,主动禅位了。
  明明是赔本的买卖,他大哥还高兴得不得了,丢下气黑了脸的太子,跟他的小情人过自由自在的逍遥日子去了。
  一转眼,程骄这个本已经被踩到了泥里的弃子又被捧上云端,风风光光地被迎回了程家。
  这一次进程家的门,不论血统,不论出身,单看名分,他亦是程家名正言顺的嫡子了。
  程家上下面对他心中难免忐忑。出人意料的是,这个素来心思阴毒睚眦必报的二少爷此次却是格外宽厚,并没有像众人预想的那样反攻倒算,对待当初那些捧高踩低的事一概揭过不提。就连对程太太,也毕恭毕敬地叫一声“大妈”,主动伸出橄榄枝,要与她冰释前嫌。
  几经起落,程骄更如精钢淬火,愈发坚韧。
  他明白,对这些当初作践他的人,心中再怎么恨,也要做出大度的样子既往不咎。他将来处处要用人,难道还真能把程家上下清算一遍,做个光杆司令不成?
  只是别人都可以不恨,唯有夏千秋,他是绝对不会放过了。
  程骄彻底被激怒了。
  “夏、千、秋!”他伸手扼住千秋的脖颈,厉声道,“你当真以为我不会杀了你么?”
  “求之不得。”千秋垂下眼,淡淡道:“如今我什么都没有了。那我就把命赔给你吧。”
  “你想死,我偏不让你如愿!”程骄捏住他的下巴。力气大得仿佛会捏碎他的下颌骨一般。他明明笑着,说出的话却仿佛带有一丝咬牙切齿的味道:“我说过,你的命是我的。没有我的允许,你就是想死,也死不成。”
  作者有话要说:  (???з??)在一群拜年的亲戚中见缝插针地更新!


☆、年夜饭

  程骄言出必践。
  病房里的尖锐物品都被收走,窗外也安装了防护网。
  他走后,千秋又被人强按着打了几次针,疼得死去活来。
  折腾到最后,他假自杀倒变成了真寻死,连饭都不吃。就算强灌进去,他也拼命地吐出来。
  身体却奇迹般地好了起来。
  早先,千秋还当程骄逼他扎针只是想羞辱他而已。如今千秋隐隐地觉得,程骄给他扎的东西,似乎不是营养针那么简单。
  不知道那药究竟有什么奇效,似乎他伤口愈合的速度也要比寻常人快一些。
  当真印证了程骄那句话:“没有我的允许,你就是想死,也死不成。”
  这种打针的酷刑足足实施了小半个月。
  终于有一天,那个妆容精致却永远对千秋摆了一张臭脸的女护工端着餐盒进来。千秋病恹恹地躺在床上,连看都不看她一眼。
  “程先生格外开恩,说如果你都吃完,今天就可以不打针。”
  千秋真是被打怕了。
  程骄将他看得很透:他这样的人,用柔情蜜意根本无法打动,唯有狠狠地揍上一顿,才会长记性。
  程骄调教他的方式,到于当年他调教奴隶的手法十分类似。千秋不是不懂。他不是个硬气的人,向来随遇而安。此时人在屋檐下,自然不会做无谓的意气之争,让自己吃苦头。
  点点头,将饭菜吃个精光。
  入口之时,他微微惊讶了一下。
  稀饭煮得又软又烂。粒粒白米泡得像圆润的珍珠。几小碟子的小菜也做得酸甜爽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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