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一年,我们渣得要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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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年,我们渣得要死- 第2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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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可惜,这个高仿,实在太过让人失望。
  千秋长得虽好,可长得漂亮的人多了去了,之所以他能一枝独秀,自然是因为他那份风流的态度和不凡的气质了。程骄却不懂这个道理。他寻来的这个赝品,皮相比当年的千秋还要漂亮几分。只是那人品气度,尚不及千秋十之一二。
  千秋举手投足间渗透出的那种品性端方,温润如玉,是世家大族里经年累月的教养中磨出来的。任谁被他那溢彩流转的凤眸一扫,也要心神一慑,俗了半边骨头。寻常人哪里学得来?拙劣的模仿,不过是画虎不成反类犬而已。
  因此,容自威也淡了向程骄讨要那人的心思。
  面上挽留了几句。便着人送他与钱秘书出门了。
  程骄似乎很不高兴。
  一路上都臭着一张脸。
  钱秘书不敢惹他,一句话也不多说,只是闷头开车。
  一进家门,程骄就按住他。强硬地吻住他的嘴唇:“刚才容自威看了你哪里?!这里、这里、还是这里?!”
  程骄一路吻下去,伸手抽出钱秘书的腰带,一手握住他腿间的那处揉捏起来。
  “好歹、好歹到床上去。”钱秘书被他欺负得眼圈都红了,腿软的几乎站不住。
  程骄却粗喘着架起他一条腿环到腰上,伸手在他股缝处按压捻弄,恨声道:“那个老不死!都一年了,还对你不死心!你不知道今天他偷看你的时候,我简直、我简直恨不得挖了他的眼珠子!”
  黑框眼镜掉到了地上。露出一双波光潋滟的凤眸来。
  钱秘书搂着程骄的脖子,伸手在他后脑抚摸着。那动作倒很像给大型犬顺毛似的。
  “乖,小周,都过去了。我们这不是没被他看出破绽吗?”
  程骄一口吻住他的唇,提枪便入。
  钱秘书短促地哼了一声,呻|吟声还没有出口,就被程骄的吻堵在嘴里。
  待他刚刚适应,程骄便一下一下地摆腰顶动他:“没人能把你抢走!你是我的!千秋!”
  作者有话要说:  哎呦千秋木有死,你们对结局还满意吗?
  说了伦家是伪·后妈了嘛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下一个番外里面程骁夫夫也会出来打打酱油。( ̄ˇ ̄)v 敬请期待


☆、番外·赝品(下)

  千秋本以为他是死定了的。只等着睁眼就见黑白无常。  结果黑白无常没见到,见到一位活阎王。  只见一个竖着双马尾、穿着水手服、满口萝莉音……的壮汉扑倒在千秋身上,一下一下地摇晃着他:“钱哥哥!你怎么能这么傻?你为什么要自杀啊……”  这位壮汉姑娘哭得涕泗横流,一把鼻涕全都抹在千秋的衣服上。  千秋脸一抽。  “我……我认识你吗?”千秋一张口,就愣住了。  这不是他的声音!  他自打中枪伤了肺,便日夜咳嗽,夜也咳嗽,终于咳坏了嗓子。嗓音远不如之前清亮。然而他现在的声音,却足足比受伤之前还要悦耳几分。  那壮汉姑娘一听他这么讲,哭得更加悲伤了:“钱哥哥,你是失忆了吗?我是小蝶,你的妻子啊!”  千秋彻底惊呆了。  他他他他他什么时候有个妻子了?!  还长得这么……雄壮?!  一个念头从千秋脑中闪过:“小蝶,我是谁?”  “你叫钱丘,今年二十六岁,首尔大学的硕士生。中韩混血。前几天,你的父亲母亲因为车祸去世了,你禁不住打击,就吞了整整一瓶安眠药……”小蝶一边哭,一边翘着兰花指点了一下千秋的额头,“你这个死鬼!就这样抛下我一个人不管,是要让我伤心死吗?”  千秋目瞪口呆。  作为一个现代人,他虽然不怎么喜欢看小说,也没什么时间看电视剧,但是“借尸还魂”这种狗血的梗他还是听说过的!  他一把掀开身上的被子,从床上跳下来。径直冲向卫生间,一照镜子,他腿都软了——  这张面孔虽然与他长得极像,但、但绝不是他的脸!  上帝啊!  他倒吸了一口凉气:我这是重生了吗?!    从那天开始,千秋就与小蝶开始了莫名其妙的同居生活。  首先,这位名叫小蝶的壮汉妹妹把他的审美品位糟蹋了个遍。打开衣柜,里面尽是些嘻哈风、朋克风的奇装异服。若是放在以前,千秋是死也不会穿在身上的,可如今,他顶着“钱丘”的身份,也不得不把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往身上套。  他想喝茶,小蝶说,不行,你爱喝可乐。  他想听钢琴曲,小蝶说,不行,你爱听摇滚乐。  他想下厨做饭,小蝶忙把他推到一边,说,钱哥哥,你是不会做饭的。  最可恶的是,小蝶还逼着他学韩语。小蝶说,钱哥哥,你失忆就失忆吧,怎么连语言都忘了?身在韩国,不会说韩语怎么能行呢?  如有半点不依,那小蝶就嗲声嗲气地对他撒娇:“钱哥哥,你是不是不爱我了?你怎么变了好多?”    于是,千秋的灵魂也只能规规矩矩地缩在“钱丘”的壳子里,乖乖地扮演好这个角色。  他喜欢的不是肖邦巴赫,而是那些从整容流水线上走下来的韩国明星。  他不收藏古董,不会中医,甚至没有遣词优雅的谈吐。  他喜欢看足球,喜欢玩儿魔方。口头禅是“干你娘”。    直到三个月后的某一天,刚从球赛现场回来的千秋和小蝶打开家门时,发现竟然有一个老熟人不请自来地造访。  “你怎么会在这里?!”千秋见了他,就好像活见了鬼。  “我来看你啊。”小妖笑吟吟地坐在沙发上,问:“千秋,你感觉怎么样?”  “你认识我?!”千秋迷蒙地看了他一眼,猛然清醒:“你叫我什么?你叫我千秋?”  他震惊了。  难道小妖还能有通天的能耐,能操纵移魂之术吗?  然而转念一想,他便否定了这个荒唐的猜想,脱口便问:“我没死?!还活着?!”  “你为什么不能活着?”小妖歪着头笑。“你是发什么疯呢?这不都活了好几个月了吗?”  “你不是说:‘我来送你上路’?”  “对呀,是我送你来韩国的整容的。有什么不对吗?”小妖笑得又贱又讨打。“你对新面孔还满意吗?”  千秋一怔。  “我没死?!”他转头看身边的小蝶。  那个壮汉已经摘下假发套,露出光溜溜的脑袋。见千秋瞪他,一溜烟地躲到小妖身后,恨不得缩成一团:  “你不要怪我啊!我只是个演员而已啊,导演让我怎么演我就怎么演嘛……都是他的主意!他说这样才能让你尽快入戏啊啊啊!”  千秋已经彻底傻掉了。  然而三个月来养成的习惯让他发怒的方式也与以往大不相同:“干你娘!这是怎么回事?”  “你没死。但是夏千秋死了。”小妖无比开心地摇了摇手中的遥控器,“想看你葬礼的录像吗?吴优暴打程骄,很有看点哟!”    原来那天小妖在医院给他打的药水,只是使人暂时停止呼吸心跳的假死药水。  他买通了医院的工作人员,只待千秋“一死”,就用另外一具乔装得与千秋极为相似的尸体替代了他火化。  一面又把他带到韩国,进行了简单的整容手术。    让千秋假死是小妖的主意。  本来,当日程骄只是拜托他把千秋从容自威手里弄出来,然后送到一个没人知道的地方继续生活而已,可小妖的一句话,却让他改变了想法。  “程骄,你可知道,今天晚上,有多少人委托我杀了他吗?”小妖肃容道,“你能护得了他一时,能护得了他一辈子吗?千秋根本就没有自保的能力!”  于是,便有了这一出偷天换日的戏码。  千秋被送到韩国,将他整容得更年轻些。虽然没有动多少,但是整个人的气质便迥乎不同起来。  于此同时,小妖又为他办理了一个新的身份——钱丘。  然而,一个人的容貌、身份容易改变,可习惯、气质却非常难改。就这样把他送回程骄身边,不出几日,就会被熟悉他的人看穿。  于是便有了后来的故事。    不得不说小妖的办法很绝。  故意让他以为他是重生在另一个人身上,是最快速度逼迫一个人习惯一个完全陌生的身份最好的办法。  倘若小妖一开始便把实情和盘托出,那么千秋最多只能做到“扮演”钱丘而已。然而因为有被小蝶看破“重生身份”的恐惧,千秋极力参照着“钱丘”的设定来要求自己,三个月后,他已经完全与这个新身份融入一体。    “如今我来,是接你回去。”小妖笑道。“你准备好了吗?”  千秋点点头,“那就走吧。”  听他这么干脆地就同意了,小妖惊诧地看了他一眼:“你就这么回到程骄身边去啊?他之前那么对你哎?你也不闹闹脾气什么的吗?你确定吗?过了这村就没这店了哦!”  千秋噗嗤一声笑了。“干你娘!你是在挑拨离间吗?”  “……”小妖忽然有些后悔给他设定的这个口头禅了,“没啊。只不过小说里都是这么写的啊。先虐攻,再虐受,再虐攻,再虐受……我还以为后面还有二三十章虐身虐心呢怎么到你这儿就happy ending了!这不科学!”  千秋:“……你看的都是什么乱七八糟的。”  小妖捧着脸,羞涩道:“豪门世家!虐恋情深!相爱相杀!破镜重圆!”    就这样,几天后,程骄身边出现了一个姓钱的秘书。  如今,程总把他可怜的秘书压得老腰直疼。  千秋捂着他那快断了的腰心中龇牙咧嘴:岁数不饶人哦,脸整得再年轻,身子骨也不如从前了。  程骄在他脖子上印上一吻:“想什么呢?”  千秋当然不会说,想你个禽兽怎么这么勇猛,而是叹了一口气:“……那可是颜真卿的真迹,你不知道我花了多大力气才假装不在意!”  “你喜欢,我改天也拍一幅给你。”餍足过后的程骄搂着千秋,笑得跟个白痴似的:“其实……我也以为你会闹闹脾气呢。没想到这么顺利就把老婆接回来了!”  千秋回身露着他,总觉得眼前这个人,看一辈子都看不够似的:“我也是死过一次的人了,还有什么看不开的?医生说,我最多还有十年好活。生命这么短,既然已经认定了你,哪有时间浪费在怄气上呢?”  程骄紧紧地抱住了他。  是啊,生命如此短暂,我要抓紧每分每秒,与你相依。    很多年后,当有人问起小妖,你到底是怎么想出把真品伪装成赝品这种绝妙的办法的,小妖羞射地挠挠头,说:  “其实我当时没想那么多。我只是单纯因为这样做,可以同时收四份佣金罢了!”  ……请收下我的膝盖把!总有一天你会变成本系列最有钱的角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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