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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发车还有一个小时,三个人在候车室里坐着,一时无话。
直到女人忽然问齐誩:“小齐,你现在还在和你家里人联系吗?”
齐誩一怔,想起自己和女人当初交谈的切入点正是自己被家里人遗弃这个话题,神色微微一黯,苦笑着摇了摇头。
“没有,”他低声道,“我那时候对阿姨您说的那些话,并不是在撒谎。我家里人确确实实不要我了,上次见到他们已经是几年前的事情,电话一年不超过五次——我出车祸后也只通过两次电话。”
“最后一次说了什么?”女人问。
“最后一次……”齐誩顿了顿,想起父亲对他交代过的内容。
——【采访完了,打个电话回来……告诉我她有没有。】
“最后一次是我来医院见您之前,给我爸爸打的电话,”他双手在膝盖上缓缓握紧,艰涩地一字一句往下说,“我跟他说我要采访一位母亲,问问她有没有后悔……”
——后悔抛弃自己的孩子。
话没有说全,不过女人心里明白,因为齐誩那时候已经问过她这个问题。她转过头轻轻望了沈雁一眼,沈雁低着头默默替她整理行李,不作声,于是她又收回目光。
“那你爸爸怎么说?”她的声音音量听上去比正常说话要小。
“他叫我采访结束后告诉他结果。”
可是……所谓的采访其实并不是真正的采访,而且他当时甚至不知道能不能和女人把对话进行下去,所以既没有答应也没有拒绝。这件事就那么一直拖到现在也没有落实。
之所以不落实,除了女人这方面的原因,更重要的是因为父亲的动机。
“我想,我爸爸大概是希望我亲耳听听……您说您不后悔吧。”
以此证明他自己的“不后悔”是正确的。
以此证明儿子不过是自作多情。
齐誩想自嘲地笑笑,却感到嘴角有些僵住了,抬也抬不起来。如果真的是那样……那自己宁可一辈子都不回这个电话,省得到时候脸上被狠狠打一巴掌,还要被讥讽搬石头砸自己的脚。
女人半晌不言语。
正当齐誩认为这个话题已经过去了,她下面的话却叫他微微一懵:“你给你爸爸回个电话,打通了你告诉他……你采访的那位母亲有几句话想跟他说。”
沈雁听到这里,停住了手上的动作深深望了女人一眼。
女人没有再多说什么,只轻轻催促齐誩一声:“打吧。”
齐誩花了几秒钟从愕然中反应过来,一时间不知道怎么办,下意识向沈雁投去一记迷茫的眼神。沈雁这时候将目光轻轻从女人那里收回,朝他点了点头。
齐誩不作声,半晌才慢慢把手机取出来,找到了那个这些年来没用过几次,却一个数字都没有忘记过的号码。他按了两次都没按中那个绿色的话筒按钮,第三次按下去才总算按对地方,然后他发现连线时那种“嘟——嘟——”声也已经盖不过自己开始急促起来的呼吸了。
“咔”的一声,对面似乎有人拿起了话筒。
“喂?”
齐誩微微一颤——是父亲。家里面的座机有来电显示,所以自己的手机号码也一定在上面……不知道父亲在接听之前到底有没有看到。
答案是肯定的。
因为父亲的声音听上去仿佛阴雨天来临前那种又潮湿又沉闷的空气,隐隐有一种压迫力,在他还没有说话之前已经冷冷问出一句:“……你一个采访需要那么久?为什么现在才打过来?”
齐誩张了张口,又闭了回去。
见儿子没讲话,齐誩的父亲似乎稍稍收回了一分尖锐,和他一同沉默,时不时会因为自己的慢性咽喉炎咳嗽两下。
“我,采访的那位母亲……想跟您聊聊。”
许久,他木然地说出这么一句,不等父亲有任何反应,直接就把手机递到了女人手里。
女人一声不响接过来,缓缓放到耳边。
“齐先生,您好。”她打过招呼之后,开门见山地说,“我就是接受采访的那位母亲,现在在我自己儿子旁边打这个电话……有几句话,想对您说。”
作者有话要说:总觉得沈妈妈应该这样介绍自己:“我是你儿子的男朋友的妈”……(这种以毒攻毒的感觉……怎么办,有点带感)
前面那章大概被*锁了有六七次……已经没力气了。还是看不到112的人请去看112里面【作者的话】……_(:3」∠)_
第一百一十四章
电话递过去的那一刻;主动权已经不在手上,只能被动地听下去。
齐誩听不到电话那头的声音。
他只能听到女人说话的内容;看到她说话时的表情;以此猜测父亲说了什么。
可是他忽然间连女人的表情都不敢看;轻轻别过头,泥塑一般硬邦邦地坐在座位上;仿佛在听宣判词。
“我也是一个抛弃过自己孩子的人。”
没想到女人的第二句比第一句更开门见山。齐誩的手不自觉抖了一下。
“不同的是;我离开我儿子的时候;他年纪还小;”女人缓缓往下说,住院前期那种颓唐的神态经过那么长时间似乎又回来了,让她看起来苍老许多,“原因在我。我年轻时候的盲目和任性毁了一切,我儿子他……是受害者,并没有做错什么,却要承担我自己的错误。”
停了一秒。
“齐先生,”她说,“跟您不同,我即使后悔也没有后悔的资格——”
齐誩下意识眼睑上抬,看向沈雁。
沈雁默默坐在邻座,听女人讲出这些内容的同时一言不发,只把手伸过来,轻轻按在齐誩手上,抓牢。
女人又停了几秒钟。
话筒里面一丁点声音都没有,看来对方没有回话的打算。
于是她继续:“我儿子……离开我之后被他爷爷收留了。和他父亲不同,那位老人是个好人,所以才让我儿子长大后也成为了一个好人,没有因为发生在他身上的种种不公平而变质。”
到此,回到正题。
“小齐他,也是一个好孩子。”女人涩涩一笑,“聪明,善良,开朗,待人待事都很细心。我想这么一个孩子,应该成长在一个不错的家庭环境里,父母教导得好,才会那么出色。听他说……他是大学毕业后才离开家的,那么,之前……你们的关系应该不错吧?”
——之前。
这个词莫名打在他心头,重重一下。齐誩面前没有镜子也知道自己现在脸色有多差,手机械似地在座位板上一来一回虚抓。
女人说的不错,在他坦白自己的性取向之前,一家人关系非常和睦,偶尔小吵小闹,总体上还是很融洽的。他出生在三线小城市,民风比起一二线城市来说纯朴很多,父母都是知识分子背景,家里面的教育虽然称不上一流,但在当地也算文化层次比较高,在外人面前简直是楷模家庭。
如果他只是一个“普通人”,这个家庭大概会永远美美满满下去吧。
齐誩“呵”地一声苦笑出口。
可能是因为对面的人一直没吭声,女人这次没停顿。
“小齐‘采访’我以后……我和我儿子隔了那么多年再次坐下来面对面谈话,到现在还有点不敢相信。我当年丢下了他,再见面时还说了很伤人的话,他却没有丢下我——就是这么好的一个孩子。”
正是因为太好,更显得自己罪过。
“如果人生可以重头来过,我希望可以亲眼看看这孩子的成长全过程,作为母亲……才没有遗憾。”最后,她平静地结束自己的发言,“您也,不该失去一个好孩子。因为感到遗憾的时候往往已经太迟了。”
齐誩轻轻咬住嘴唇,低头看着自己的手指与沈雁的手指绞在一起,彼此下了不少力气,紧紧相扣。
心潮这才稍稍得以平息。
这时,女人忽然短促地“啊”了一声。齐誩一愣,转回去的时候看到她讪讪地把手机递了回来,神色忐忑:“……你爸爸挂电话了。”
——其实父亲没有一上来就挂电话,还听到这里,已经很不容易了。
齐誩勉强笑了笑,接过手机低声道:“没关系……谢谢阿姨。”
沈雁也忽然开口:“谢谢妈。”
那些话既是说给齐誩父亲听的,也是说给他听的——这个他心里清楚。
女人闻言怔了怔,随即眼眶微微一红,笑容填进了她眼角的鱼尾纹间,一层一层埋的都是杂陈五味。
发车时间不知不觉到了,再多的话也不需要说,点到即可。
女人坚持自己拿自己的行李,让他们不用记挂,简单地告别后独自一人登上了回乡的客车。
齐誩陪沈雁目送客车渐行渐远,出站之后两人还站了好一会儿,直到齐誩拍拍他的肩,才一同回去。
回到城北,他们并肩走在回家的路上,齐誩忽然停下脚步,喃喃道:“对了,小狗。”
沈雁轻轻侧过头看住他:“什么小狗?”
“出车祸被送进医院的小狗,你负责手术的那只。”齐誩若有所思,说到这里,便朝他淡然一笑,“因为那场手术,你差一点赶不上比赛呢——还记得吗?”
沈雁点点头。
那只狗狗的原主人认为撞过的狗不是死也是残,当场遗弃了它,还是由好心人送到医院的。
“它现在还在医院里面待着吗,有人提出过要养吗?”
“还没有,它的伤势比较严重,很多人会担心有后遗症什么的而选择其它小狗。它已经基本恢复,不过目前还无处可去。”
“嗯……”
齐誩仰起头静静思忖片刻,突然没来由地笑了两声。
不等沈雁问他,他自己已将想法全盘托出:“如果没有人愿意收养它,那我们来收养它,好不好?”
或许是猜到他会这么说,沈雁没怎么惊讶,只问:“我个人没有意见,不过我们今后去北京的话,会不会不方便?”
去北京,届时一定会租房子住,房东让不让养宠物是个大问题。
小归期是猫,体型小又不吵闹,房东实在不愿意的话要偷偷养也容易,狗狗就比较为难了……
“不方便多多少少都会有,但是我相信能解决的。”齐誩以自己一贯的乐观主义精神微微笑着担保,挨过去拉住沈雁的一边衣角,低声道,“这只狗狗曾经被人遗弃过,所以我想把它带回去,让它知道——伤残也好,有后遗症也好,这世上总会有人愿意收留它,给它一个家。”
末了,用女人今天的话缓缓补充完。
“这样将来我就不会觉得遗憾——”
沈雁一动不动注视着他坦然自若的表情,良久也低头笑了笑,“嗯”地答应一声。
——【大雁】。
狗狗的新名字。
虽然“雁北向”指春天,不过古人还是习惯将“雁天”视为“秋天”,而秋色自然是谷物成熟后的金色。
狗狗的毛皮便是这种麦穗般的浅浅的灰金色,而且为了和小归期对称,所以起名为“大雁”。
齐誩架着小归期的两边腋窝,把它抱到新铺好的小小被窝前,放下去。
“乖儿子,要好好打招呼唷。”
“喵?”
小归期忘性大,早把自己曾经见过狗狗一面的事情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