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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芳姿使劲咬住了自己的下唇,闭上了双眼,紧紧抓住轮椅扶手的手指已经发白。
“当天晚上,我跟紫嫣在郊外的破庙里共赴巫山。但是我们都知道,自己犯下了不可饶恕的罪。我们无法欺骗老师,也无法就这样分开,最后我们决定一起跳崖殉情。可惜天不遂人愿,一棵树勾住了我的衣服,树枝折断以后我才掉下崖底。我摔断了双腿,痛得失去了知觉。醒来的时候,已经身处一个猎户的家中。虽然捡回了一条命,但是双腿就此残疾了。后来,我听说老师家中为紫嫣举办了丧事,对外宣称她是因急病而死。我无颜再面对老师,病好以后就立刻返回家乡,谋得了一份教书的差事,苟延残喘直到现在。”
男人抬起头,嘴唇上挂着血珠。他露出一个自嘲的笑容,用手指拭去血迹。
“大人会觉得我是自作自受吗?”
高元不知该如何回答。进士第十二名,风流倜傥,前途无量,却因为与老师的妾室殉情而落得双腿残疾,前途尽毁。任谁看来都是自作自受吧?然而高元能够理解他的心情。只要与那个人有关,就无法去思考、去衡量。每天告诉自己一万次要放弃,只要想起那个人的脸一次,那些努力就全部付之东流。不管前方有多么美好的东西在等着自己,只要想到没有那个人在身边,就无法前行一步。
“但是我从来没有后悔过,不后悔跟紫嫣相遇,也不后悔与她一起跳下悬崖。如果再给我一次机会,我依然会做同样的选择。不过这次,不会再让紫嫣流泪了,无论如何,都不能让她流一滴泪。”说着不能让早已死去的人流泪的男人,自己的眼泪却好像控制不住似地簌簌而下。
死去的人和被留下来的人,到底哪个更可怜?恐怕没有办法比较吧。人们常常说,活着就有希望,死去就什么都没有了。眼前的男人还有什么希望吗?有,他希望可以跟紫嫣多说几句话,他希望可以给紫嫣更多笑容,他希望紫嫣可以不流眼泪。希望存在,但是希望的对象却不在了,剩下的只有浓得化不开的寂寞。
“会不会有人因此记恨你呢?比如……紫嫣姑娘的亲人或者朋友之类的。”
赵芳姿思考了一下,随即摇了摇头。“紫嫣是孤女,虽然曾经在行馆卖身,但是嫁给老师以后就与过去彻底断了。”
“那你那位老师呢?”
小妾与门生殉情,这对于任何男人来说都是奇耻大辱,即使为此杀人泄愤也是极有可能的。
“老师绝不会做这种事!”赵芳姿否认道,“老师不是为了一己之私就会草菅人命的人。他根本就不知道我和紫嫣的情意,而且,老师与夫人伉俪情深,娶紫嫣进府不过是因为欣赏她的琴艺又怜惜她孤苦伶仃而已,他绝不会做这种伤夫人心的事。这件事都过去五年了,如果有人因此要杀我早就动手了,何必等到现在?”
本来就只有一点确信,还在听了赵芳姿的话以后便完全破碎了。虽说君子报仇十年不晚,但毕竟只是句俗话。实际上,很多命案都是一时冲动造成的,如果能冷静一个晚上就不会发生。像这种恼羞成怒的动机,拖上五年就基本不可能发生了。结果还是什么都没查出来,高元不禁叹了口气。
也许是凶手也去过节了,直到重阳节当天他都没有再出现过。不过高元还是不敢懈怠,临出发前还千叮万嘱,要衙役严加看守,绝对不可以懈怠。
上了前往州城的马车,同行的林若光不停地唉声叹气。本来就心情不好,现在更闹心了,高元不耐烦地斥责他一句,结果立刻换来一记白眼。
“明明都说了不想来,还偏偏就挑人家,大人的良心都被狗吃了吗?”
这样就没良心了?那你们把我打扮得人不人鬼不鬼送进行院的事算什么?高元真想高声反问,可是又不愿提及那件事,只好装出一副公事公办的样子,回答说他也实在没有办法。谁知道林若光听了以后更加气恼,连眼睛都吊起来了。
“高缉捕不是也没事吗?”
“他要留下来陪我爹娘啊!他们大老远赶来,难道让他们自己过重阳节吗?”
“现在我弟弟不也是自己一个人?”
高元沉默不语。林若光最重视的就是自己的弟弟,让他不能陪弟弟过节好像的确有点过分。不过谁叫他说自己配不上林琰,这就是报应。
“你弟弟不是可以跟你家少爷一起过节吗?什么一个人,说的可怜兮兮的。”
林若光哼地一声转过头,露骨地表现出不服的态度。高元也没有理睬他,反正到州城的路程不长,一个时辰不说话也无所谓。这次居然是林若光先打破了沉默。快到州城的时候,他突然好像想起什么似地拍了一下脑袋,然后从怀里拿出一张叠得整整齐齐的宣纸放在高元面前。
“差点忘了,这是我家少爷要我交给你的。”
自从那天林琰回家养伤以后,他们就再没见过面。曾经想要以探望下属为名去林府,却被高艺彻底驳回。高元一直很担心他的伤势,这封信恐怕也是要他安心吧。可是打开宣纸,上面写的却跟自己想的完全不一样。
残月映稀星,盼君至天明。
秋深寒意浓,相思几时休。
高元看完偷偷抹了一下额头的冷汗。好哀怨。问“你什么时候能来见我”这种话就已经够哀怨了,居然还写成诗。看着这张纸,高元就觉得林琰好像就在不远处阴沉地看着自己,身上的鸡皮疙瘩都要起来了。更重要的是,他也要写诗来回答吗?自己没有写诗的才能这件事,他早在读书的时候就清楚了。先生评价交上去的习作时,给别人的都是“文辞艳丽”、“清新别致”之类的评语,轮到自己先生就咬牙切齿地挤出“平易近人”四个字。科举考场上,他为了写出不那么“平易近人”的诗差点把自己的眼珠子都给憋出来了。
还是回去再说吧,高元把纸塞进怀里,说不定可以让高艺帮个忙,虽然他可能不大乐意。
☆、州府问责1
终于到了州府,高元走下马车,整理了一下有点褶皱的官服。林若光抱着要献给尚书大人的礼物跟在他身后。各县的县令都在后院的花厅中等待,自己居然是最晚到的一个。幸好尚书大人还没到,不然真是要倒霉了。
金元县的孙县令一见到他就立刻傻笑着贴了过来。看他那副红光满面的样子,八成是又娶了一房妾室,等不及要跟自己炫耀。
“高县令,这么久没见,成亲了没有啊?”
果然,高元心里暗暗叫苦。其他的县令都已经成家,只有自己尚未娶亲,所以成了炫耀的最好人选,每次不说到高元心烦意乱不罢休。逃是逃不过了,高元只好老实地回答没有。
“呀,你还真沉得住气哪!我啊,去年又没吸取教训,娶了两房妾室,现在整天被夫人念啊念的,烦死了。女人为什么总是那么小心眼呢?和平相处不好吗?有的时候为了一块豆腐也能争得面红耳赤,真是受不了。尤其是我的夫人,每天都拿一点鸡毛蒜皮的事在我耳边念啊念,耳朵都要听地起茧子了。”孙县令的大脑袋摇晃着,听起来好像是在抱怨,可是脸上却写着“厉害吧!”以前不觉得怎么样,只认为他是个自作自受的笨蛋罢了,但是今天听到却觉得他非常过分。
“这么烦的话,跟夫人和离不就好了?”
“那怎么能行?”孙县令瞪大了眼睛,“我们可是经历了千难万险才能成亲的。当初她爹逼她嫁给别人的时候,我们两个差点一起殉情呢!不管辜负谁都不能辜负她的情意。”
“那又何必去那么多妾室?”既然为了夫人连性命都可以不要,一定是相当喜欢了。难道有了她一个还不够吗?高元真的是有点搞不懂了。他本以为孙县令的亲事是父母做主,成亲以后觉得合不来才到处拈花惹草,没想到居然还有这么一出。
孙县令一脸伤脑筋的表情连连咋舌。“看见漂亮的女子,一想到不属于自己就觉得浑身难受。哎呀,我这辈子就这样了。不过娶再多妾室,还是夫人最重要。”
“我还是不明白。”高元老实地说出感受。
“怎么会不明白?是男人都有这种毛病,你说对不对,李县令?”
李县令听了,从袖口舒出一把折扇,潇洒地扯开,欣赏了扇面后才慢慢扇动。“杏雨梨云如锦绣,岂可独折花前柳?”说完,两人相互点头致意,配合得天衣无缝。
“可是夫人很伤心吧?这也不要紧吗?”高元垂死挣扎。
“哎,夫妻间的事,高县令还是不懂啊!”孙县令叹着气说,李县令连忙跟着点头,“不过话说回来,高县令为什么一直不成亲?”
问题突然被抛到自己这里,高元有点不知所措。其他的县令也被勾起了兴趣,齐刷刷地向自己投来好奇的目光。
“没、没什么原因。”
“看上烟花女子了?”孙县令不依不饶。
“没有!”高元大声否认,“我从来不去烟花之地!”
谁知道话一出口,人群里就发出同情似地叹息。高元不解地回头看向林若光,谁知道他也跟其他人一样,还轻轻地拍了拍自己的肩膀。不成亲就这么可怜吗?不去烟花之地就这么可怜吗?
“高县令果然是有那个问题吧?”孙县令蹙眉问道。
“什么问题?”
“不必隐瞒了,我们都明白。”李县令也在一旁帮腔。这家伙居然不作诗了,真是罕见。不过到底是什么问题啊?说明白好不好!
“前段时间别人送了我一盒虎鞭,反正也用不上,不如转送给高县令。放心,过两天我就叫人送到府上。”孙县令说。
虎、虎鞭?高元好一会儿才明白他们的意思,顿时涨红了脸。
“谁有那种毛病啊?”他发出哀嚎的声音,“我好得很,一晚上四次都没问题,才不需要那种东西!”
看到在场的所有人都呈现出瞠目结舌的状态时,高元就知道现在后悔已经晚了。想要向林若光求助,却发现对方虽然没有那么惊讶,但也变得脸色铁青。
孙县令嘴角抽搐着发出两声干笑。“这样啊,那就真的不需要了呀。”他尴尬地转开视线,似乎觉得这个时候不该沉默,于是没话找话地指着林若光抱着的大盒子说:“这是什么东西?给尚书大人的礼物吗?”
高元点了点头。如果可以的话,他真希望自己突发急病,此时此刻就死在这里算了。
“喔,好大呢。”孙县令发出感慨。
那是在得到刺史大人的信以后匆匆忙忙买的。对古董没什么研究,到店里挑了很久最后买了一个所谓的汉代青铜鼎。看起来破破烂烂的,也不知道能干什么,唯一的优点就是大,装在好看一点的盒子里,送给尚书大人的时候也不至于太失礼。虽然知道这种钱不能省,但掏钱的时候还是心碎了,于是随口说了句“该不会是假的吧?”结果掌柜立刻变了脸色,价钱也从三百两银子变成了三十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