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攻,养成中》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攻,养成中- 第2节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刚离开外婆的怀抱,又被姑妈搂了去。‘如果以后在你爸那待不下去,欢迎随时到姑妈家来。’
  他们真的把他当成原渝的儿子,怎么回事?
  “呐,原渝?”
  “叫‘爸’。”他听见男人傻笑着,沉浸在莫名的喜悦之中。
  韦暮生郁闷极了,这男人真把自己当他爸。“原渝!”
  “好吧,只有我们两个的时候,你可以叫我名字;但有外人在的话,一定得叫我爸。至少和你外婆、姑妈碰面时,必须这么叫。”男人回头看他,絮絮叨叨。“……怎么啦?”
  “你不是我爸。”
  韦暮生咬了咬嘴唇,这句话他也曾对母亲的情人说过,结果被母亲赏了一巴掌,脸颊火辣辣的疼。
  男人逐渐向他靠近,高大的身影挡住了晨曦的光芒,韦暮生有点害怕。有愿意养他的人出现,他应该顺从地接受,可是,他担心原渝仅是像捡小猫小狗一时兴起,过几天又没了兴致,将他赶走。
  “嗯,我不是你爸。”韦暮生是第一次近看这男人的脸,年轻很柔和,笑起来却……诡异。“过去不是,现在不是,但以后是了。”
  这是‘关于原渝未兑现的一百条诺言’中的第二条。几年后韦暮生把它改成——‘过去不是,现在不是,以后更不是,永远都不是。’
  然而此时的他,心里还是有所期待的。
  啊,天亮了。
  原渝气喘吁吁地将买来的东西放在地上,又匆匆忙忙奔至房间里,留下韦暮生一人四处打量。
  很漂亮、宽敞的屋子,住起来肯定相当舒适。
  他以前的家虽然也是两房一厅的,坪数却小,再加上些许家具,便显得拥挤。不像这里,即使客厅摆放了一张大桌子,竟没有占位的感觉。厨房尤其干净,一点油烟残留的痕迹都看不出,平常似乎没什么人使用。
  韦暮生正觉纳闷,客厅传来悉悉索索的动静,他探出头,瞧见原渝正在忙和。
  “要帮忙吗?”
  见对方费力地捣鼓相框,韦暮生走上前,惊诧地发现,刚从照相馆取回的纸袋里滑出一张照片,上面是一位露出笑靥更显漂亮的年轻女人,不过底色是黑白的,看起来很像……不知是不是他的错觉,这女人长得很像那家照相馆里的招牌模特。
  “她是?”
  韦暮生小心翼翼询问,一边观察对方的神色,却见原渝漫不经心瞥了一眼,随口答道。“她是……我也不认识。”他刚翻了个白眼,原渝又道。“她是你妈……呃,也就是我,过去的老婆。”
  前话不搭后语。
  “你不是不认识她吗,她怎么成了你老婆了?我妈也没这么年轻漂亮和……红颜薄命。”韦暮生摇了摇头,在原渝身边坐下,拿过相框,把后面的金属片往边上移开,取照片的时候犹豫了下。因为原渝又说了一堆莫名其妙的话,“唉,一言难尽啊。总之你以后得把她当妈,不过我都收在暗格里,你见到照片的机会也不多……话说回来,家里放一张陌生女人的遗照可真惊悚的,我们还是少碰为妙,不然先塞鞋柜里去……”
  韦暮生顿时无语。
  真觉得恐怖干嘛把陌生女人的遗照往家里放。
  他想了一会儿,总结出原渝的特性之一:神经接错线。
  后来韦暮生才知道,他的归纳太过于冗长含蓄,别人就用两个字评价原渝这人——疯子。
  懒惰的男人背后一定有个勤劳的佣人。
  被原渝收养后满一个月,韦暮生从最初的心存感激到之后的怒气腾腾,再到如今的脾气暴躁,全都拜原渝所赐。
  第一天,他俩睡了一下午,晚餐吃了KFC的全家桶,回来的时候原渝将衣服全扔进洗衣机,任其搅动,韦暮生讶异地发现内裤和袜子也一同被扔入内;
  第八天,在两人吃了整整一星期的洋快餐,韦暮生对米饭的执着忽然极度强烈,原渝拗不过他,当天起改吃中餐,鸡腿饭套餐、扬州炒饭、蛋炒饭、牛肉盖浇饭……吃得原渝的胃都开始抗议了。
  看着吊完点滴还在哀嚎不断的原渝,韦暮生颇感无奈,成天吃外面,迟早都会搞坏肠胃。更令他无奈的是,虽然家中的厨具一应俱全,可冰箱里除了零食和水果,见不到任何蔬菜及肉类,他把厨房彻底翻过一遍,连粒米也没见着。
  不得已,拿着原渝刚塞给他的零用钱,韦暮生往楼下附近的菜市场奔去,回来时手上大袋小袋,扛米袋的大叔站在他身后,瞧见来开门的原渝一副半死不活的模样,一下认定两人是‘相依为命的兄弟俩’,心生怜悯帮忙洗菜淘米才回店里。
  午餐时原渝先喝了碗蛋花汤暖胃,边喝边对儿子的厨艺赞叹有加,又尝了桌上的几道菜,感动得泪流满面。
  “暮生,真不愧是我养的好儿子。”说着原渝又抹了把泪。
  韦暮生已懒得在这问题上跟他争,也许是只要有空原渝都会陪着他、带他到到游乐园玩,让他有了归属感,孤独不安感逐渐消散。他便不那么在乎成为这个年轻男人的假儿子了。
  不过,原渝的坏毛病很多,比如像——得寸进尺。
  那天之后原渝也不在外头吃了,隔天提着一袋食材回来,还特地买了本食谱,然后眨着自认为闪闪发亮的大眼,指了指其中的两页,眼中闪烁着期待的光芒。
  “暮生,今天吃这道和这道菜吧。”
  吃菜的人是原渝,做菜的人却是自己。
  韦暮生的身高也就比那灶头高点,再加上锅碗瓢盆和菜刀对他来说有点费力,不过回头看看他的养父窝在客厅沙发里玩电脑游戏,他便知道没得选择,寄人篱下至少要包下家务事作为报答。
  不过,原渝并非收养他来当菲佣的。除了煮饭做菜这件事,其它家事原渝还是挺乐意包办,虽然洗碗总摔破碗、拖地板总闹水灾、连擦个桌子也能摔坏一大堆瓷器……主人不觉得可惜他倒心痛得很。
  “……以后家事我来做。”
  对面的男人愣了愣,硬是把那小眼睛撑大,相当惊悚……哦,惊恐。“这,这是……”下一秒两行清泪挂脸上,一脸欣慰的表情。
  “暮生,我的乖儿子啊,你终于长大懂事了,真是太令我这个做父亲的感动……呜呜……”还不是因为你笨手笨脚。翻了翻白眼,韦暮生不想再理会这男人。
  谁料刚转身,后头又传来某人的嘀咕。“这茄子炒得有点焦了,和照片上金黄的色泽差好多……这肉吃起来怎么那么硬,一点嚼劲也没有……唉,还是餐馆的比较好吃……”
  听得韦暮生额爆青筋,进入原家头一次火山爆发,吼道。“嫌难吃就不要吃,自己煮。”
  “我只是,提出点建议嘛……”他那个一点大人样也没有的养父原渝,立即换上委屈相,日后还经常撞在自己的枪口上。
  韦暮生离家出走时正值刚放暑假,转眼已过了近两个月,学校也快开学了。
  学习用品和生活用品可以另买,但以前的那些教科书全放在原来的家里,必须去取。向原渝表明想法后,这个男人硬是不依,直说可以到新华书店买一叠给他,但韦暮生坚持要回去,也许是对‘她’还有所期待。原渝用力啃咬着鸡腿,泄愤。
  “哼,一脚踏两船的小鬼。”
  “她是我妈!”
  “哼,左拥妈右抱爸的小鬼。”
  “……”
  …… ……
  虽然千百个不愿意,原渝依旧坚持陪同一起回去。
  近家情却。他的脚步越发犹豫,甚至停滞不前。
  到后来还是原渝拉着他往前走,帮他敲门。
  没过多久,里头传来动静,韦暮生无意识地抓紧原渝的手,痛得对方哀嚎不断。
  门开了。
  一个仅比原渝长几岁的女人,扫视着眼前一大一小两位访客,原本挂在嘴边的微笑一点点地逝去,特别是在瞧见韦暮生的刹那,眼里闪过一丝显而易见的厌恶。
  原渝没看出来,韦暮生注意到了,‘她’不欢迎他,因此默默低下头。
  “你不是到你爸那里去了?”女人开口,语气不悦。
  得到的是一片沉默。
  女人显得有些不耐烦了,“来做什么?”
  “来拿课本。”原渝代替他回答。
  恐怕原渝也有所察觉,他为强忍眼泪身子微微颤抖着。
  他听见女人问原渝,“你是?”
  “我是他爸。”原渝的声音和平常一样,轻快随意。“以后由我来养这孩子。”
  “……进来吧。”
  短暂的沉寂过后,女人冷冷地说道。

两个人

  原渝一人在收拾那些属于他的东西,其实已被那个女人全部拿出,堆在客厅角落,原本狭窄的客厅更为拥挤。
  韦暮生趁着女人在给原渝指明物品分类的当头,走至他的房间前,里面的摆设已和他走前截然不同,明显经过一番装修,他的单人小床不知去向,空出的位置被衣柜占据。
  深吸了口气,韦暮生又回到客厅,女人两手环在胸前,盯视蹲在地上翻东翻西、嘴里嘀嘀咕咕、怀念起小时候的原渝,气得不轻。他倍感无奈,走过去提醒,他的养父这才瘪了瘪嘴,不情不愿地打包提走。
  韦暮生刚提起俩袋子准备跟着原渝下楼,被女人拉住,他的心里忐忑不安,却没听到任何言语,女人只是往他袋子里塞上一样东西,转身开了电视。
  韦暮生迫不及待地掏出一看,是一本户口簿。第三页已被撕去,还留有撕痕,剩下他和不知去向的爸爸的资料列在上头。
  他回头看了眼坐在椅子上背对着他的女人,咬着下唇走出屋子,刚走了几层楼梯,后面的门被用力地关上。
  他强忍着,却再也控制不住,上了车时,泪水慢慢滑落。
  “……她从头到尾都没正眼看我,也没关心我这些天过得好不好,她明知道我找不到爸爸住在哪里……”
  “嗯。”原渝轻轻应了声,抚摸着他的头,不似平常那样不正经。
  “……她甚至没有过问你是谁,就让我跟你走,她根本无所谓我去哪里。她讨厌我……”
  原渝将他搂进怀里,与他们最初相遇的那时相同,这样的安慰令他更觉心酸,眼泪掉得更凶了。
  “既然留不住,就让她走吧,强扭的瓜不甜……”
  “她是我妈!”韦暮生没好气地应道,眼神暗淡。“而且……走的是我。被她,赶走了。”
  “我明白的,是那女人没眼光,她不懂暮生的好。暮生这么会做菜,也很会做家事,比我姐还勤劳。以后她肯定会后悔,没选择你这么勤劳的好男人,到时她求着你回去你可别好了伤疤忘了疼,傻傻跟她走了。”
  “……”
  韦暮生哽咽得说不出话来,也没心思再去反驳原渝,把他妈当做他的女人的安慰说法,不过却也使他的眼泪收敛了些,没有刚才那么伤心了。
  幸好这时候有原渝在,不至于躲起来偷偷抹眼泪,一个人的感觉,真的……很糟糕。
  由于按片区划分,韦暮生就读的中学离原来的家近,但距现在和原渝一起居住的地方倒有些距离,坐公车大概要四十分钟才能到达,塞车的话都超过一小时了。
  想到要早起搭车挤车挺麻烦,韦暮生脑中生出一念头——住校。
  他刚将这个决定告诉原渝,就遭到他的养父的坚决反对。
  “我不准。你还这么小,不懂得照顾自己。”
  这个理由听起来挺充分的,不过韦暮生一看原渝说得理所当然的模样,不屑冷哼。他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