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思申不知那算是恭维还是嘲笑,他发现自己竟下意识地去找了找王鹦枝,当确定那女孩并不在台上时,心就那么慢慢地沉了下去。
她应该早就坐上了陈У某担咴读税伞�
再热闹的晚会也终将散场。
散场时,林思申一个人走在去车站的路上,天上零星飘了几点毛毛雨下来,应景地显得这孤单的夜晚格外凄凉。林思申抬头望了望天,天上看不见星辰或云朵,格外漆黑,尽管时间其实只有晚上九点半而已。于是,他又低了头,紧了紧身后背着的书包,边走边踢起脚下的一块小石子来,反正,离末班车的时间还差了半个多小时。
“嘿!你家朝这个方向?”有人从背后叫住了他。
林思申转头,看见强磊骑着辆跑车,单腿点地在他身边停了下来。
“是你啊,你也走这个方向吗?”林思申朝他点了点头,脚下的石子被踢得不见了踪影。
“是这个方向,不过没走过这条路。”强磊答到,索性推着车走在了林思申旁边。
“怪不得以前没碰到过。”林思申应了声,这个孤单的苦闷的夜晚,有个人同路也不错。
“我决定以后就走这条路,可以跟大歌星同路回家了。”强磊说着,靠林思申近了些,几乎和他并肩。
“我走路你骑车,怎么同路?再说我等会儿坐公车呢。”
“哦,你不说我忘了,”强磊微微仰了仰头,“你是橡中的吧,和王鹦枝是初中同学?”
“是啊……”林思申不经意地叹了口气。
“你们很熟吗?开场前看到你们聊天,挺投机的样子。”
投机?他当时恨不得掀桌走人呢,林思申在心底苦笑。
“不熟。”最终,他草草答道。
“呵,那看来是我想多了。”强磊点了点头,依旧心情很好的样子,“今天真是累死了,光顾着去跑场子,都没怎么听到你唱歌。”
“也只唱了一段而已,不过,谢谢你的伴奏。对了,MD我改天再还你,今天忘带了。”林思申将书包从一边肩头放下,才想起那MD被他放在了家里卫生间的台子上。
“不急,不过,你现在给我唱一遍吧,我想听。”强磊说着,若无其事地看向林思申。
“现在?”大晚上?马路上?林思申匪夷所思地看了眼强磊,虽说半夜放歌这种事他不是没干过,可好好地没受精神上的刺激让他在一个普通同学面前唱歌,他完全不可想象,偏偏身边这人却说得这样理所当然,好像是件再自然不过的事——把你的橡皮借我一下吧我没带,这样。
“开玩笑呢我!你别这么看着我,我要喷鼻血了……”强磊已经狂笑起来,连自行车都扶不稳了似的,拐着龙头向一边倒去。
“你神经病啊!”林思申提到嗓子眼的心倏地放下,嘴里不由骂了句。话一出口,似乎心情也跟着放松了下来,和强磊笑到了一起。
是了,有时他就是个傻帽,什么都当真,什么都往复杂里想,这不是他的风格,绝对不是。
“你终于笑了。”正当林思申笑开时,强磊却慢慢收起了笑声,脸上只剩了嘴角的一抹弧度。
“这话说的,我之前脸很臭吗?”林思申看着强磊眼中那并不陌生的笑意,决定不再把这人的话当真,管你是敌是友,是同学还是同类呢,“我的车站到了。”
林思申说着,拔腿跨上了空无一人的公车站台。
雨下得有些大起来,站台下,他终于可以不用淋雨。
“你也赶紧回去吧,不然到家估计你得被淋湿了。”林思申对站台下的强磊道,心里有那么些感谢他。毕竟,陪他走了一段这么无聊的路。
“嗯……”强磊点了点头,骑上了他那辆深蓝色挺拉风的跑车,不过很快他又跳了下来,把车子立在了原地。
林思申不知这人要干嘛,几乎是有些惊恐地看着他从车子边上绕过,走上站台走到了自己身边。
“天气有些凉,你回家挺远的,穿上这个吧!”强磊说着,已经把自己身上的校服脱了下来,然后双手从林思申身后绕过,把那衣服披在了他的身上。
一瞬间,林思申愣在了那儿。
他没想到强磊会做出这么个举动,小心翼翼地,天经地义地,把那蓝白相间、胸前有几只海鸥飞过的、似乎还带着他的体温的校服披在了自己的肩头。
“你……”林思申尴尬得说不出话来。
“我家马上快就到了,你穿着吧,至少可以当雨衣。”强磊朝他笑了笑,很快走向了自己的自行车,在林思申还没彻底回过神来时,已经揿了揿车铃,踩下了脚下的踏板。
林思申只得目送着他离开,身体在那衣服的掩罩下不自觉地有些僵直。
就在他以为那人终于要走远时,离开车站六七米远的地方,刹车声却突然响了起来。
那人的车应声停住,车上的人回过头来,对着林思申喊了声,“我还是喜欢看你平时的样子,这妆不适合你!”
站台上的少年下意识的侧过头,从身边的广告牌玻璃上隐约看见自己的脸——深黑的眉目下,满眼的震惊与疑惑。
34。
两天后是周五,当林思申带着强磊的衣服和MD来到十班门口时,他只觉得自己局促得像个忸怩的姑娘。那衣服他妈妈帮他洗好晒好了,顺带还把借衣服给他的同学夸了一顿,说那人团结友爱是个懂事孩子。
“嘿,大歌星,这么早就来找王鹦枝啊?”十班的劳动委员哼着晚会上林思申唱过的歌从他身边飘过。
“不是,你别这么喊我啊!”林思申忙着否认,对眼前大大咧咧的女生说了句。几次班委会下来,两个班的班干部都混了个脸熟。
“你来找我吗?林思申。”林思申的身后,忽然有人道,那声音他已经非常熟悉,不是强磊是谁。
“是,是啊,这衣服还有MD还给你……”林思申开口,竟发现自己说出的话疙疙瘩瘩的。
强磊显然是刚到学校,这天他没有穿校服,一身三叶草蓝色运动装使他显得阳光且高大。
不过,林思申在他眼中并没有再见到那晚的暧昧,取而代之的,是客气而随和的微笑。他接过林思申手里递来的东西,随意地拿在了手上,只简单说了句,“还帮洗了啊,谢谢。”
“应该是我说谢谢你才对。”林思申努力调整着自己的状态,适应眼前的男生与某个晚上的差距,他甚至已经开始怀疑,某些事情,只是他自己想多了。
强磊友好地拍了拍他的肩,径自走进了十班的大门。
林思申站在那门口有一秒的犹豫,终于转身离开。他不知道自己在犹豫什么,但如果再不离开,怕是又要碰上王鹦枝。
几日来,他和王鹦枝的“绯闻”可谓甚嚣尘上。那个晚会,他俩一个开场一个压台,在后台一个化妆一个被化,两人坐在一起一个低头一个脸红……这些有的没的传言不知怎么就传遍了全校,即使在这所以校风严谨著称的重点高中。
林思申回到班上,同桌刘堃终于忍不住,“听说你和十班那位班花是青梅竹马?”
“你听谁说的?”林思申只觉得无聊透顶。
“你不知道我耳目众多吗?一个初中的不是?打小就认识吧?听说你们连钢笔都是情侣的……真没看出来,你小子平日里少言寡语只知道看书做题的,男女之事上完全不落人后啊!”
“滚!”林思申朝他同桌低吼了一声。
他从书包里掏出课本,又翻开笔盒准备从里面拿出支笔,一晃眼就见陈退哪侵Ф平鸶直手蓖νΦ靥稍诶锩妫谏サ亟屎幸桓牵衷谛睦镂屎蛄艘槐槌颅'的祖先们。
下了早读,林思申抱了一堆作业本去办公室交。走廊上,不时有路过的同学向他投来几眼注视,几天来他都被这些陌生目光或是相熟同学的恭维声包围,这令他不自觉地后悔参加了某个晚会。原本,他只是在班上默默无闻的好学生,一夜之间,忽然成了众人注目的焦点。
林思申不是不习惯成为焦点,初中时在橡胶厂,庙小菩萨少,他一直是众人中的佼佼者。他不习惯地是,和王鹦枝一起成为焦点——一进办公室,便有几个老师认出了他,围着他问唱歌有没有经过专业训练,以及,是不是和王鹦枝一个初中。
“当明星的滋味不错吧?”
李清海在林思申脱身后,笑着问他。
林思申并不做声,只是敷衍地弯了弯嘴角。
“前晚的演出我也去看了,唱得真不错,很有自己的特色。没想到你唱歌这么好听,你该自信些的。”李清海说着,拍了拍他的肩。
林思申不得不更僵硬地笑了笑。人们都喜欢以自己的标准去评判别人,他知道李清海是为他好,可凭什么自己就被认为是不自信的人了呢。
他想,自己也就是在王鹦枝面前自信不起来吧。
李清海之后又说了些什么鼓励的话,林思申没听进去。不过,当他正准备走出办公室时,身后的人却忽然叫住了他,“你……和王鹦枝很熟吗?”
林思申没有转身,眉头却已经兀自蹙起,这一天,他听到太多这个令他并不愉快的名字。
“不,不熟。”林思申终于转过头,问了句,“李老师有什么事吗?”
“哦,没有,我听说你们是一个学校的……”也许是林思申的态度让李清海有些尴尬,最终他换了个结束式的语气,道,“你们学校人才挺多的。”
是啊,人才挺多,才考了两个进来,两个都“出名”了,林思申自嘲地笑了笑,终于走出了办公室。
这一天,对林思申来说,王鹦枝仿佛一个挥之不去的影子,始终在他经意或不经意的时候出来一下,令他难受。
放学时,在他去车站的路上,竟然发现这女孩就走在他前面不远处。每个周末,王鹦枝其实都要回橡胶厂自己的家,只是,从前没这么巧或者说这么不巧,两人一前一后地遇上。
林思申不由自主地放慢了脚步,只希望前面的人走得能快一些,两人不致碰面。可偏偏,王鹦枝却走得优雅轻柔,即使他将脚步放到最慢,两人的距离也感觉仍是在缩短的。
终于,林思申停了下来,就那么站在原地,决定不将行程问题搞得那么复杂,还需要自己去计算两方速度,现在,只是一个动静问题了。
于是,林思申就那么背着书包,笔直僵硬地站在了人行道上,偶尔有路人还会回过头来看他,令他觉得自己实在傻不愣登。无奈,他只得目光投向马路上的车流,装出在看风景的样子。可他发现,那找车牌的恶习又要发作了……
“林思申!”
印象中的车牌号并未如期出现,闯入林思申眼中的,是路边向他骑来的一辆深蓝色山地自行车。车上的少年笑意满满,一张脸把那身三叶草运动服衬得更加青春洋溢。
“神经病……”林思申在心里暗骂了强磊一句,这人完全是精神分裂的,上午在十班门口好像两人十天前才认识,这时在大马路上好像两人认识了十年。
下意识地,他想拔腿就走,可抬头望见远处慢悠悠走着的女孩,他终于还是选择了放弃。
有个人拖住也好,能慢一些是一些,林思申想。
“你在躲王鹦枝?”强磊跳下了车,又如某天晚上一样,站在了林思申的身边。
林思申没想到这人竟有这样的洞察力,只得笑笑,“人言可畏。”
“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