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倾城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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倾城月- 第1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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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啊。”炽月厚着脸皮,抱着明昕帝翻了个身,把他压在身下,“你还是快些习惯的好。”
  虽然朱锦恆口口声声教玳王要学会去爱一个凡人,炽月却不认为他是一个合格的老师,一国之君早已惯于像喜欢某种称心合意的小玩意似的,高高在上地付出宠爱和怜惜,雷霆雨露皆是君恩,由不得别人拒绝,更不能忍受对方主导,现在两个人这种关系,朱锦恆心里别扭是难免的,对于炽月的占有和掠夺,他虽然无力抗拒,脑袋里还是觉得不能就这么被人牵着鼻子走。
  帝王的真心,可不是一般人承担得起的,即使是炽月这样貌若谪仙的美青年,也让朱锦恆觉得付予真心是一件极端危险的事,他可以宠他爱他,可以容忍他的放肆,甚至可以放下尊严迎合他,唯独不能被他攫取了自己的感情,不能任由他把自己拖进那激流翻涌的爱欲漩涡中。
  普通人为爱癫狂,不过是闹得家宅不宁,一国之君要是为爱癫狂,就要酿倾城之祸了……一想到这个,朱锦恆打了个哆嗦,决定不能再这么听之任之了,得想个法子让两个人的关系停留在可控制的范围内。
  “在想什么?”炽月不满他的失神,捏住他的下巴,缠缠绵绵地吻上来。
  朱锦恆张开嘴承受他火热的唇舌,低声哼喃着,一颗心沉浸在暖融融的柔情蜜意中,微醺如醉。
  “朕在想……”他揽住炽月的脖子,在他唇边低语,“赏你个什么名分,好让你能安安分分地留在朕身边。”
  炽月笑了,舌尖轻舔过他的唇隙,哑声道:“我不要名分,我只要你。”
  朱锦恆脑袋开始发昏,感觉到彼此欲火升腾,上面那人分身硬热如杵,自己湿漉漉的后穴也一张一缩地空虚难耐,便不矜持了,抬腿缠住炽月的腰,催促似的磨蹭了几下,贴着他耳畔低吟:“朕允了……”
  火热的欲望狠狠冲撞进来,明昕帝低吼出声,激狂的快感席卷而来,浑浑噩噩的大脑尚留一丝清明,一个念头隐隐成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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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尚主?”炽月眯起眼睛,绷起一张俊脸,毫不客气地对一国之君甩脸色。
  某个夜里,当他心情愉悦地潜入晨晞宫扑倒皇帝时,朱锦恆趁衣服还没被扒干净而理智尚存,急急忙忙地告诉他这个打算。
  “是啊。”明昕帝没什么底气,“荣嘉长公主新寡,尚无子嗣,你做了驸马,便能名正言顺地长驻京中,与朕往来也不用遮遮掩掩了。”
  他想要炽月,可又不想要一个自己无法控制的炽月,于是干脆效法汉哀帝,让炽月娶个公主,肥水不流外人田,何况荣嘉长公主年逾三十,姿色平凡,不用担心炽月会移情于她而冷落了自己,人前做驸马,人后继续与他厮混,一举两得,这法子让朱锦恆都觉得妙不可言。
  他以为炽月会欣然接受他的好主意,没想到对方停了手上的动作,神情古怪地看着他,语气淡然,夹着些许不耐:“我可不想当你的姐夫。”
  “这不是为了长远打算嘛!”朱锦恆讨了个没趣,也有些怏怏的,“你做了驸马,就算不回黎国也能一生荣华富贵,况且朕不会亏待你。”
  炽月眉头一皱,听出他的弦外之音:“你的意思是,让我放弃怀宁王的身分,拴在你家公主的裙子后面过一生?”
  “这是什么话!”朱锦恆不满地斥道,“尚主是何等荣宠,多少人求之不得的,你别不知好歹,辜负了朕一片苦心。”
  炽月冷笑,道:“你这般算计,是怕我赖上你,还是怕我离开你?”
  朱锦恆说不出来,老实说这两个都是他忧虑的,一方面担心炽月缠他太紧,另一方面又担心炽月情淡意薄抽腿走人。
  炽月看着他闪烁不定的眼神,一甩手,道:“说到底,你不过是想要个呼之即来挥之即去的傀儡,我劝陛下养条狗罢了!”
  “放肆!”朱锦恆何曾这样被人抹过面子?当下也火大,“你口口声声说喜欢朕,难道你连这点要求都办不到?你的”喜欢“未免也太轻薄了些!”
  炽月闻言一怔,随即放声大笑,笑得他心里直发毛,把更多斥责的话收了回去。炽月笑够了,站起身来,语气森然冷冽:“既然陛下嫌弃,小王便收了这份爱恋之心,还陛下一个清静,告辞!”
  “你!”朱锦恆看着他决然而去的背影,怒道:“薄情寡义、狼心狗肺的东西!有本事你一辈子别来找朕!”
  第二天,炽月没来,朱锦恆烦躁地在室内踱来踱去,有点后悔昨天晚上口不择言,可是转而一想,炽月说的那叫人话吗?让他怎能不火冒三丈!
  第三天,炽月没来,朱锦恆躺在床上,心中一股无名火堵得他呼吸都不畅,向来只有别人向他邀宠献媚的,炽月竟然敢跟他摆架子,真是不识抬举!
  第四天,炽月还是没来,朱锦恆翻来覆去,把被子卷成一团,焦躁中又有几分恐慌,一边骂炽月小肚鸡肠,一边暗中担心对方是不是真的厌弃了自己。
  堂堂一国之君,为些风月之事愁肠百结,实在不像话,朱锦恆思来想去,决定快刀斩乱麻,豁出去逼炽月一回,他既然爱自己,必肯妥协的。
  于是他亲拟圣旨,派人去怀宁王的行馆传旨下诏,赏赐了府邸一座及无数奇珍异宝,命他尚主。
  这是喜事,跑一趟腿必获丰厚打赏,传旨的人欢欣鼓舞地去了,半晌之后灰头土脸地回宫,哆哆嗦嗦地跪在阶前,带着哭腔说怀宁王蔑视天威公然抗旨,还命手下把他们这些人轰了出去,丢脸丢到了大街上。
  明昕帝倒吸一口凉气,一拳捶在御案上,脸色愠怒,心里直发慌。
  完了!炽月是真的被惹火了,朱锦恆实在不明白他为什么会气成这样,明明是可以皆大欢喜的事情,偏叫他闹得大家都下不了台。
  生气归生气,理智还没跑光,朱锦恆一拍桌子,喝道:“宣他入宫面圣!”
  那天晚上他脾气急躁了些,还是召他入宫来,向他陈明利害,大不了再劝一劝哄一哄,又不是什么干系江山社稷的大事,炽月不会不给他这个面子的。
  小太监战战兢兢地走了,这次回来得更快,哭丧着脸报道:“启禀陛下,那怀宁王已带人从东城门出城去了!”
  明昕帝脑袋嗡嗡直响,瘫坐在龙椅上,额角开始一抽一抽地痛,尖锐而绵长,一直痛到胸口去,像是整颗心被人攥住似的,痛得他喘不过气来。
  宝瑞看着皇帝煞白的脸色,挥退了传旨的太监,小心翼翼地凑过来,低声问:“陛下,要不要派人去追?”
  朱锦恆呆呆地看着他,半晌才回过神来,神情怅然若失,叹了口气,道:“罢了,走了也好。”
  炽月不告而别,让明昕帝着实恼火了许久,更加认定炽月是个自私自负的小人,同时庆幸自己还没陷得太深就发现了他的真面目,既摆脱了恶棍纠缠,又保住了君王的体面。
  虽然这样安慰自己,心里还是免不了会难受,只不过朱锦恆一面不承认自己难过,一面敏感地对任何让他觉得流露出同情之态的人甩脸色发脾气,弄得满朝文武、三宫六院一片风声鹤唳,人人自危,生怕不自知地踩了陛下的痛脚。
  秋去冬来,因为朱锦恆情绪低落,这个年也过得没滋没味,宫里摆了几天戏,尽管小丑弄臣使出浑身解数插科打诨逗君王开心,朱锦恆还是一副郁郁寡欢的模样。
  连看到玳王时,也有了几分“同是天涯沦落人”的悲悯之态,对群臣严厉之余唯独对他和颜悦色,弄得后者摸不着头脑,找宝瑞打听了一回,才从小太监吞吞吐吐的言辞中听出个前因后果,不由得大惊失色,再看皇兄愁眉不展,心一横,想出个重症须下猛药的主意。
  开春了,明昕帝的脸色还是乌云密布,没几天放晴过,这时玳王来见,闲谈间无意提起,那黎国的怀宁王似乎要娶妃了。
  朱锦恆脸色一变,借着喝茶的动作掩去眼中的怒意,装做若无其事,问:“怀宁王天人之姿,不知看上了什么样的女子。”
  朱锦纹掩口咳了一声,笑道:“说也奇怪,怀宁王那样的身分地位,竟挑了个蓬门荜户的女子,门不当户不对的,实在有失体统,臣弟觉得,他怕是被那女子迷昏头了。”
  朱锦恆端着茶杯的手颤个不停,越听越急越听越气,最后“呯”的一声把茶杯扣在桌上,怒道:“岂有此理!”
  朕的长公主他不要,去娶一个平民女子!口口声声说爱朕,回去就被别人迷昏了头!这等出尔反尔、晨秦暮楚的行径,真能把人活活气死!
  明昕帝觉得自尊受到了严重侮辱,他不能忍受曾经热情如火的枕边人短短几天就琵琶别抱,不能忍受属于他的东西被别人夺走,更不能忍受自己竟对那无耻之徒耿耿于怀、念念不忘!
  这股火气憋在胸口,吐不出咽不下的,让他寝食难安,眼看朝中无大事,朱锦恆便对外称病不上朝,微服简从,带着玳王及一队武艺高强的近身死卫,神不知鬼不觉地溜出宫门,不惜千里奔波,去找炽月兴师问罪了。
  到黎国的时候,正赶上一年一度的玉甄花节,大街小巷开满了娇艳玲珑的花朵,清香扑鼻,朱锦恆顾不上欣赏,命一行人直扑泺宁,决定不惜一切代价也要让他的婚礼泡汤。
  想娶妃?朕不允,你等下辈子吧!
  到达泺宁城,因住客栈太显眼,朱锦恆便买了一处清幽雅致的院落安置下来,命人出去打听了一番,当地人却没听说他们王爷要娶妻的消息,一问三不知,又说:“你们是外地人吧?玉甄花节本来就是供年轻男女倾诉情意的,节后共结连理的不计其数,我们王爷也会出府与民同乐,说不定会在节上选个意中人呢!”
  卫士把探听到的消息报了回来,朱景恆不禁纳闷,传说中那个把怀宁王迷得颠三倒四的平民女子在哪里?怎么一点眉目也没有?再查!
  他心里烦闷忐忑,时常发脾气,手下的人也不好过,朱锦纹见他这样,便劝他出去散散心,玉甄花节期间泺宁要摆半个月花灯,夜市上逗趣耍乐的玩意儿应有尽有,难得微服出来,不必像在宫里那样被管手管脚,正当趁此机会去玩乐一番。
  朱锦恆点点头,换了一身素色春衫,整个人显得俊雅风流,走在街上分外引人注目。
  十几名暗卫分散在人群中,时刻注意君王的安全,夜市上人很多,时有挎着花篮的少女在人群中穿梭,把一串串洁白的花朵抛向行人,街边花灯璀璨,光影浮动,道路两旁摆开了摊子,吆喝叫卖声此起彼伏,处处是欢声笑语,一片喜乐祥和。
  朱锦恆心不在焉地看着形态各异的花灯,走走停停,身在异国他乡,虽然没有前呼后拥的排场,倒能享受寻常人的生活意趣,看着那些面带笑容,拿着花朵闲逛的人们,胸中一口浊气呼出,竟开怀了许多。
  寻常人谈情说爱,与他必是不同的吧,看那情投意合的男男女女,手拉着手肩并着肩,时而絮絮私语,时而相视一笑,眉梢眼角都是甜蜜,看向彼此的目光有恋慕、有宠溺、有欣赏、有娇嗔,却唯独没有居高临下的恩赐。
  或许他……一开始就错了,然而错得太久,已经不知道该怎么像平常人那样去爱一个人。
  当对方的身家性命前途荣耀都仰他赐予的时候,当对方放低身段拼命讨好他的时候,当对方的喜怒哀乐皆为他所掌控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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