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爱上玄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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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爱上玄月- 第10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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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的步子已经立在了我的跟前,我只能看着他的一双绣纹锦靴。
  我缓缓地跪下,依然是垂着首,恭敬地回应道:“回禀侯爷,奴婢姓夏名品妤。”
  他没有说话,眼前的靴子也尚未移动,凭直觉他应该是在盯着我,眼光能及的地方却正好瞧见他紧握地双拳青筋暴露,我交叠相握的双手在不知不觉中加深了力道。
  “姓夏?!”他的声音冰冷异寒,我的头与身子便垂地更低了。
  不知脆了多久,他终于一言不发地离开了玉华殿,我方才松了紧紧交握的双手,竟发现手心里湛满汗珠,不再多想便与含烟一同起了身。
  含烟一起身便对我小心翼翼地轻声道:“品妤姐,适才侯爷听到你说你姓夏的时候,他的目光好可怕,就仿佛是要吃了你一般。”
  “收拾好我们就离开吧。”我微微一笑,淡淡地道。
  (三)
  被赶出清风别苑,回到自己的屋内,我开始整理看来不算零乱的屋子,忽然发现自己的东西真得很少,收拾来收拾去,也仅仅是一些字帖和自己的一些小抄。我不禁莞尔,停住了收拾的双手,转身走近了窗台,轻轻地推开了那扇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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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夜很静,静得仿佛可以听见露珠滴落往花瓣上的声音。
  对着窗外那轮明月,满脑子的思绪,却总是理不清自己究竟在想些什么。
  可叹,原本只还要六个月就可以自由了,却未料到一道圣旨,如今却是在平远侯府内。
  我不知我帮了胭脂后,是否算是害了我自己,这算是我这近十年来做得最无头绪的一件事了……
  今晨,是我出宫的日子,比原本的预期却提前了一个月,我并未进平远侯府,而是直接上了百花堂,去伺侯一个很特别很美的女人,他叫她夏之洛,她却告诉他她姓洛。
  在那里,我生平第一次多了嘴。
  不看,不闻,不想,心自定!也因为这几个字,我失去了女人最宝贵的东西。
  心如止水,人淡如菊。
  这是洛姑娘送我的八个字,但一想到在那污秽的地方,一场没有任何情愫的肉欲交融,我的心已不再象曾经那般地平静了……
  那道曲子叫金枝欲孽,宛转凄凉,犹如一对痴情男女之间缠绵悱恻情意,呵,洛姑娘真得很特别,但那曲子并不适合我。
  再度抬首我望了望那轮明月,不禁深吸了一口气,我不但失了我自己,还知道了不想知道不该知道的两个人的秘密。一直以来,我能够安然地在云虎城活到今天,是因为我让我自己变得眼不明耳不明,呵,可自从胭脂的事后,我却宛如打番了棋盘,将一切皆打散了,所有的事不再由自己掌握。
  “呼――”,我深吐了一口气,掩了窗,回到床上。
  (四)
  明硩保身,这四个字离我越来越远。
  因为夏这个姓,我被他选中。因为夏这个姓,我被牵连。
  呵,云虎城内什么不多,催|情药却是处处可见。
  我趴在这修剪平整的草坪上,双手不停地抓着这些绿草,一会儿松开,一会儿攥起,额头微微湛着汗,一阵接着一阵地燥热感直蹿心间,满脑子里想得全是赤身裸体男女交合的景象,不,我不要想这些画面。
  他的身影在我面前时而清晰时而朦胧,他在盛怒中。自洛姑娘被两位银发的男子带走之后,他就变得狂燥暴怒异常,对着那些弓驽手们连骂了很多声“滚”,那些弓驽手们才战战兢兢,如履薄冰地退下了。
  花贵妃拦住了欲离开的他,哭泣着说了好多事,还有洛姑娘的好多不是,反问他是不是被洛姑娘迷住了。
  冰火两重天呵,难以忍受的骚痒燥热过后,却是袭向四肢百骸的冰寒,让我不禁打起了冷颤,趴在草上的身子不由地缩了起来,脑中那赤裸着身子的男人,渐渐地,那张脸却变成了他,因为这个想法,让我全身更觉得冰寒。
  我抬起头,望着他,他的脸色越来越阴沉,扬起要挥向花贵妃的手僵在了半空中,迟迟不曾挥下。呵,他长得真得很俊,含烟说的没错。
  “这是我的事,与你毫无干系。倘若你再这么放肆,皇子也保不了你。”他放下了手,那一巴掌不曾挥下,冷冷对一旁早已吓傻得两位公公吼道 :“还不带你们的主子回宫?杵在那做什么?都给我滚――”
  花贵妃满脸是泪,不情愿地被两位公公拉离走了。
  他甩了袖也欲意离开,仿佛当我这人从来就没有存在过。
  体内的燥热又上来了,脑海里他的面容越来越清晰,望见他的背影,我竟然有了不想他走的欲念,在药力的魅惑下,我不禁对他脱口而出:“不要走!”
  他听到我的声音了,停下了步子,缓缓地转过身,俯视着我,一言不发,眼眸幽深。
  我颤着唇,道:“不要走……”
  无声代替了他的回应,我奢望了。寒意又向我袭来,我倒在草地上,蜷缩起了身子,缓缓地闭上了眼,忍受着这份煎熬,等待着生命的逝去。在我以为一切都即将逝去的时候,蓦地,身体忽然一暖,我被包进一个温暖的怀里。
  “我差点倒忘了,她走了,你还在。想要我救你,那就得看你的本事了。”他那温热的气息吐在我的耳边,却是那样的冰冷。
  他抱着我进了那屋子,毫不温柔地将我丢在了床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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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那纱帐下,我做了我一生中最耻辱的事,我就象百花堂里的女人一样,放浪地倾尽了自己的所有……
  坐在浴盆里,让温热的水漫过身体漫过肩部,麻木地望着水面不知有多久,直到“滴嗒”一声,水中溅起的一滴水花,我竟意外地发现那是自己落下的一滴泪。这是我第一次落泪,原来我也会落泪的。泪,从我有记忆以来,我就不曾流过,即便是从小孤独的只剩下自己,我依然不会流泪。她们说我是个没血没泪的人,因而不知何谓痛。第一次,在百花堂里,那种仿佛将我撕裂般的痛楚却也未曾让我流泪,其实我真得很痛,我真得很想流泪,但却流不出来……
  “哼,这次跟上次比起来,不再像个死人。”这是他临走前对我说的一句话,也是第二次唯一对我说的一句话。
  任凭那水温渐渐的变冷变凉,我依然是麻木地端在水里,直到水面不再溅起一滴泪花……
  (五)
  我不知道自己在平远侯府算什么,下人?我却不伺侯任何人,也不用再做杂事粗活。侍妾?我依然还是住在下人应住的住处,依然还是穿着下人应穿的衣衫,只在他有需要的时候我才会去那间屋子。
  他常常阴晴不定,尤其是每次从玉华殿回来之后,他都会喝得酩酊大醉,那一晚,全府上上下下皆是在诚惶诚恐战战兢兢中度过。而我的屋子成了他唯一可以发泄情绪的地方,我这个人也是他唯一发泄情绪的对象。
  “若不是在床上你还有点反应,我倒以为我养了个死人。”这是他最常对我说地一句话。
  渐渐地,屋子里仅剩下了一张床和我这个人。
  我什么都不剩下了,唯一留给我的只有我这条命,所以我会好好地守着它。
  王上驾崩了,从丧钟敲响地那一刻起,他一直都是在笑,紧抓着我的双肩一直在重复着一句话:“他死了,他终于死了。”
  直至他笑够了,笑累了,才睡下了。
  那一夜,他是第一次吻了我,混着他的泪吻了我。
  所有后宫妃嫔以及王上宠幸过的宫女皆需陪葬,云虎城内四处哀鸣。王上只有两女一子,唯一的一个皇子为花贵妃所出,年仅五岁。虽是这样,花贵妃仍旧逃脱不了陪葬的命运。
  幼皇登基,他成了辅佐新皇的不二人选,被尊为“仲父”,时常可以听到下人们之间的意论,甚至整个朝野便是都在揣测他何时夺权篡位。
  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他仍是做他的仲父,做事行风手段依然毒辣,不该存在的人绝不允许存在。
  他也不曾娶妻,若算得上是他女人的,也只有我一个。
  渐渐地,与他同床的次数越渐频繁。
  夜里,我习惯性地从梦中惊醒,能够睡踏实的夜晚真得不多,不是第一次在夜间瞧见他的睡容,但却是第一次近距离的细看,他在梦中依旧深会锁着眉。我欲伸手为他抚平深皱地眉头,却在手指触碰地那一刹僵住了。
  我缩回了手,倚在床沿,望着窗棂透过的几丝月光,曾经还有半年我便是自由了,而今离那种日子却是越来越遥远,那已经成为一个遥不可及不可奢求的梦……
  学武
  蝶宫在江湖上一度被称为魔宫,但因为前前前任宫主霸气的成了武林盟主一统江湖后,才成功的转型为人人羡慕的江湖名门正派,可惜那位英勇的前前前任宫主也因练至最后一重的化蝶心法而走火入魔,而去西天拜见佛祖了。
  蝶宫人的发色为什么会变成这么发型秀一样的银白色?
  因为蝶宫的每一位弟子都要修练化蝶心法,随着修练等级的不同发色也不同,脸上的蝴蝶也各异。在达到一定时限的修行,例如五年,十年,二十年,具体看个人的修行,总之头发的颜色会恢复原来的黑色。
  蝶宫人的脸上为什么会有不同颜色各异的蝴蝶?
  同样是因为修练化蝶心法的缘故,但脸上的蝴蝶印记却是要凭心法修行等级而定,先是肉红色,再到紫,再到蓝,再到青,再到银,最后是金,等级越高,蝴蝶颜色也就越淡,直至最后消失。若想要修练到金蝶,则要达到心法第八重,若是无法修练到那重,脸上将会一辈子有这么个印记。
  蝶宫的人为什么这么擅于易容术?
  是因为头发的异样颜色和脸上异样的蝴蝶印记,让蝶宫的人有了自我保护的意识。
  寻之所以会喝酒,是因为白骨精喜欢有事没事的灌他酒,寻一醉酒之后行为就幼稚的可爱,会到处找人打架,而白骨精总喜欢在这个时候找他练武,说他是武学奇才,不能放过。这难道就是在练传说中的醉拳么?
  寻之所以会吃鱼,如今吃鱼不会笨得被鱼刺给卡住,是因为白骨精认为世上最有涵养最有情趣最能陶冶情操的事便是钓鱼,白骨精每次钓鱼的地方,总将一个月内见不着鱼,该钓的全被钓光了,而倒霉的人便寻和木木,要将鱼吃完为止,否则一日不得安宁。补脑白金也不是这样补的……


  寻之所以能吃辣的东西,是因为白骨精喜辣,可以一日三餐满桌菜全是辣,蝶宫的其他人可以躲过此劫,但仍是只有寻和木木躲不过,因而如今寻可以从容而又优雅的食辣,不怕英俊潇洒的形象被毁。改日要打听一下白骨精的籍贯哪里,四川?湖南?还是贵州?
  寻之所以吃芹菜,是因为白骨精,芹菜是他的最爱,寻和木木不吃不行……
  寻吃茄子仍是会过敏,除夕那夜我之所以看不出来,是因为寻带了人皮面具……
  寻之所以会吃醋,是因为他早已是个醋坛子……
  终上所述,寻的师父,白骨精,是一个超级变态之人。
  没有最变态,只有更变态。
  变态之人,自有其变态之处。
  何以寻称白骨精为老妖精?其实白骨精已是古来稀的年纪,却仍是像四十来岁的壮年。
  据说还是位不可多得的美男子,对于此事,我一直都是蠢蠢欲动,可惜无缘得已见其真面目。何以?因为他够变态。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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