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说我喜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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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说我喜欢你- 第1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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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事需回去一趟,关于商业代言之类的一个月之后再回来具体实施,然后就匆匆出了城门。
  他确实是西行了,但是半道上有往南走了,他现在是名人,必须要使用一些障眼法。
  南方的晏城才是行少侠的最终目的地,出生于水乡的行少侠在这里度过了贫寒而充实的童年,也是在这里认识了他的媳妇儿,并且定下了终身。
  九岁那年,晏城洪水,行御风被路过的师父救起,北上学武,一直念念不忘当初订下终身的爱吃糖葫芦的媳妇儿。
  那时候,行少侠还不叫御风,叫做狗蛋,自小和父亲学习做糖葫芦,每天在集市上叫卖,后来入了师门,才取了一个很文艺的名字。
  说起行少侠的媳妇儿,其实行少侠心里也很忧虑。当年的洪水冲散了很多东西,受难的人更是不计其数,他不知道自己的媳妇儿是否还活在世上,只是一门心思地要挣很多很多银子,回家乡娶自己心爱的姑娘。
  坐在晏城的河道上,行少侠买了串糖葫芦在夕阳下慢慢嚼着,再次从怀里掏出自家媳妇儿的画像,语气忧伤:“媳妇儿,你还活着对不对?我回来了,你在哪里呢?我赚了好多好多银子回来娶你了!”
  第二天,行少侠就拿着画像开始沿街问人:“劳驾,请问您有没有见过画像上的女孩,她叫做红儿。”
  卖肉的屠户皱眉看了一眼画像,嘴角抽了抽,再抬头看了一眼面色清秀的少侠,脸色复杂,半晌,摇了摇头。
  少侠并不气馁,继续问过了街市上卖梨的,卖茶叶蛋的,卖烧饼的,卖蔬菜的……最后都收获了一批复杂的眼神。
  日头当空,集市渐渐散去,少侠站在人际寥寥的街道,很忧伤地四十五度抬头仰望天空,并没有听到身后的人议论纷纷:“这哪家的神经病啊?那么一个鬼画符谁认得出来?”
  “哎,看起来眉目清秀,没想到是个白痴,真是可惜!”
  少侠并未放弃,第二天进了晏城的各大茶楼打听城里可否有豆蔻年华闺名红儿的女孩,晏城人民对于这个长得俊朗飘逸的少侠颇有好感,只是他问的问题有些尴尬,打听人家女孩子的闺名总归有些不妥,可是少侠满心焦躁,反复问询,便有人开始不满了。
  没问出什么的少侠心情非常非常忧伤,第三天他坐在了晏城那条最繁华的大街的屋宇上,观察一个个路过的姑娘,看是否有他魂牵梦萦的那位。从清晨坐到天黑,少侠依旧没有收获。
  少侠真的非常非常忧伤,为何人生如此如此的艰难!
  在客栈休息了两天,少侠痛定思痛,终于下了一个很大的决心。
  这天晚上,少侠一身夜行衣,凭借炉火纯青的轻功,挨家挨户地进了女孩子的闺房,查看她们的面容。半夜到城西的黄员外家时,被起夜的小姐看见,花容失色的姑娘一声尖叫,晏城来了一个采花贼的消息便传了开来。
  少侠坐在客栈里,心有余悸地擦汗:幸好晚上出门的时候蒙面了。
作者有话要说:  好好学习,好好更文

  ☆、Chapter 15

  一向以治安良好出名的晏城突然进了个贼,而且还是采花贼,晏城上下都轰动了,老百姓都义愤填膺了。
  “可恶,咱晏城的女孩长得貌美不错,但采花贼敢公然半夜闯进姑娘的闺房,简直就是欺我晏城衙门无人!”县衙里,刚上任的新县令狠狠摔下惊堂木,横眉怒目地站起,一张秀气的脸上尽是羞愤。
  “大人喝茶,莫气莫气!幸好黄员外家的女儿并没有什么损失。”主薄连忙给新来的县令端上一杯茶安抚着。
  年轻的县令理也不理,在大堂里来回走着,吼道:“什么叫没什么损失,采花贼进了闺房,这对于一个姑娘的名誉来说是致命的打击,以后有谁愿意去上门提亲!”
  “额……”主薄抹了抹额头的汗,看了年轻的县令半晌,嘟囔道:“不然大人您去提亲,黄员外家的小姐对你一直青睐有加。”
  这话县令大人没听到,一直站在旁边充当柱子的冷峻捕快却听到了,立即给主薄跑去了一个冷冷扥眼神,主薄大人心神一凛,连忙敛神不再说话。
  “刚一上任就来了这么一件案子,本大人势必要尽快将采花贼捉拿归案。”年轻的县令狠狠一挥衣袖,然后指向一旁一直沉默的冷峻捕快:“向恒,你带人去调查最近出现在晏城的可疑人士,务必找到一些线索。”
  被叫到的捕快懒懒地撩起眼皮看向满脸严肃的县令大人,嘴角扯出一丝冷笑,双手抱胸,非常高贵冷艳。
  “你这什么表情啊你妹啊,能不能积极一点啊!知不知道能力越大责任越大啊,枉你一身武艺,那晚是你巡夜明明很有机会却被采花贼逃了。”
  向恒眯眼掏了掏耳朵,像是对这样的场景早已习惯,这慵懒的样子惹得年轻的县令火冒三丈,跳起脚来往他肩膀上狠狠一拍,“你赶紧给我去办案啊!”说话间,就把人踹出了门。
  “喂喂,能不能别这么暴力啊!”向恒出门,伸了个懒腰,回头看了眼县令大人,眼神开始认真起来:“知道啦,这就去,包您满意。”话尾微微上扬,县令大人看着他带着些许笑意的眼,耳朵微微发烫。
  一旁的主薄大人拿起一本记事薄遮住自己的眼,哎哟喂,每天都要被这对狗男男闪瞎眼啊!
  行御风在酒楼喝酒喝到一半的时候向恒进了门,捕快大人乌黑的眼眸扫了一圈,最后落在行御风上,细细打量了一番,就慵懒地上了楼自顾自地坐在行御风对面,很自来熟地给自己倒了杯酒。
  行御风看着他的动作,额角抽了抽,腹诽道:喂,你谁啊?本少侠不认识你啊,你知不知道一壶酒要三吊钱啊?晏城物价这么贵你们的县令干嘛吃的啊?
  向恒一手撑着下巴,一手把玩着手里的酒杯,微微抬起下巴看向行御风,问道:“看客官是生面孔,打哪里来啊?”
  行御风的额角再度抽了抽,腹诽道:本少侠是行御风,本少侠很出名的好吗?不认识本少侠还别一把刀当捕快,要不要脸!心里虽然不满,但行少侠还是保持风度淡淡道:“在下行御风,从京城来。”
  “哦?”向恒再次打量了行御风一番,“看客官的打扮,乃江湖人士,不知师承何处?”
  行御风对这个问题早已免疫,拱手道:“无名小派,不足挂齿。”
  向恒的眉毛扬得高高的,没再说什么,饮了一杯酒,看着窗外的浮云半晌,突然说道:“晏城最近来了一名采花贼,不知道是不是你?”
  行御风没想到这家伙突然一记直球打过来,猝不及防之下慌了手脚,喉咙里还未咽下的半口酒喷了出来,呛得他一直咳嗽,满脸通红。
  “大人说笑了!在下自小谨遵师训,绝不会做出如此下作之事!”行少侠平了平气,面不改色地说道。
  对,他压根不是去采花,只是想去找自己的心上人,除了他的红儿,他的眼里早已容不下任何人。
  向恒定定看着行御风,审视着他的真诚。
  行御风被他盯得有些发毛,咳了咳,用极其诚恳的语气说道:“实不相瞒,在下原本也是晏城人,只是幼年失孤,后来晏城遭遇百年洪水,险些丧命,是家师救了我带我北上,此次我回晏城是为了寻找故人。”
  “故人?不知道少侠的故人姓甚名谁,兴许我也认识。”向恒悠悠问道。
  行少侠的眼神一下子变得忧伤:“当年洪水冲散了我们,我都不知道她是否还活着。我们小时候在一起玩耍,她也是孤儿,没有什么名字,我一直叫她小名红儿。”
  向恒被他的语气震动,脸色微变,感慨道:“想必是少侠心爱之人。”
  行御风不再言语,叹了一口气看向窗外。
  向恒也垂头不语,良久,他才抬头说道:“行少侠不必悲伤,上天从不辜负有缘人,你一定会找到心爱之人的。”
  行御风回过头来,感激地看向向恒,拿起酒杯敬道:“谢大人,希望一切如大人所言。”
  话刚落音,窗外突然飘进一个红色的身影,伴随而来的还有一声惊呼:“风风,我终于找到你了QAQ!果然还是风风闻起来比较好吃!”
  勃颈处传来熟悉的濡湿的感觉,行少侠一惊,手里的杯子掉到桌子上,茶水洒了一地。
  酒楼里的人都被这一声吸引,纷纷看过来,便见一个身穿红衣的人紧紧挂在一个年轻少侠的身上,少侠满脸惊吓,剑眉星目微微扭曲,而那身穿红衣的人,一身凌乱,长长的头发里插了几根枯草叶和树叶,那张雌雄莫辨的脸上染了几丝烟灰和泥土,看起来像是在锅灶里面滚了一圈。
  “风风,你太讨厌了,竟然不辞而别!害人家找了你这么久,三天没有吃饭了,你必须请人家吃好吃的!”翩若鸿紧紧揽着行御风的脖子,满脸委屈的泪水。
  “额……这什么情况?”酒楼里的人都震惊地托了托自己的下巴。
  行御风艰难地把翩若鸿从自己身上扒下来,狠狠抹了一把脖子上的口水,打量了他一番,皱眉道:“你追来干嘛?”
  “你不是答应带我去京城请我吃好吃的吗?”翩若鸿握拳气道。
  行御风揉着额角有气无力道:“在下与阁主素昧平生,哪有答应阁主如此荒唐之事!”
  “你竟然不认账!”翩若鸿眼底含着两泡新泪,一脸控诉地看着行御风。
  向恒的目光在两人之间回转,再落在翩若鸿身上,看他狼狈的模样,不觉有些好笑,安抚道:“阁下坐下来喝杯水,慢慢说。”
  翩若鸿闻言,立马回过神来:“水有什么用,爷要吃东西!小二,赶紧把你们店最好吃的统统上来,爷饿得能吃光你们酒楼!”
  向恒看他穿着狼狈,面向阴柔,说话霸气又好笑,不免莞尔,也帮着招呼店小二上菜。
  “风风,我必须告诉你,你完了!”翩若鸿拿起小二上的酱牛肉,一边狼吞虎咽一边对行御风念叨着,“我已经很久没有看到大姐如此生气了,就连我上次饿得不行把小十六养的兔子烤了吃了大姐也没那么生气。你摊上事儿了,大姐一定不会放过你的!”
  行御风扶额,道:“阁下此言差矣,我和飞云阁无冤无仇,谈不上放不放过。”
  “你不了解大姐,大姐每次想要做的事情一定会做到,她说要把我们俩送上礼堂成亲就一定会成功的,你不要低估大姐,大姐她特别可怕……”
  “噗,你,你说什么?”行御风再次喷了一口酒,打断翩若鸿的滔滔不绝,“你,你刚才说什么?把我们送上礼堂成亲!”
  “对呀!大姐说了,要我们俩成亲了,才放我和你去京城!”
  “你这人听不懂人话是不是?老子根本不认识你啊,成个毛的亲!”少侠终于愤怒了,狠狠摔了筷子。
  “怎么不认识了?你都给我买那么多零食,还花一大笔钱给我买了那么多糖葫芦,明明是情定三生好吗?”
  “噗——”少侠吐了一口老血,只觉得头晕目眩。
  一旁的向恒嘴角抽了抽,也表示有些理解不能。
  而围观的群众则表示:喂喂,少侠,你重点错了吧!你们两个男的真的能成亲吗?虽然那个穿红衣服的看起来很像女娃子,但是个头明明比你高啊?这样怎么让人假装他是个女的蒙混过去啊?
  “风风,你怎么吐血了?是不是牛肉吃多了QAQ,你别吃了,都给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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