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似是而非作者:7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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似是而非作者:7醉- 第1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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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蝉脱壳,使的一手好计。

    童华这样的人根本不屑撒谎,而凌潇,也不怕童华出尔反尔。伸头缩头都是一刀,他就赌一把了,赢了最好,输了最不济就脑袋上挨一枪,比死在组织里好太多了。

    于是,凌潇赌赢了。两天后他出现在B市监狱,打算出狱后安安稳稳地过日子。

    还顺手救了一个被欺负的罪犯,大概是看到他只有十八、九岁的样子,和从前的自己重合了,所以心软了吧。

    他凑上来感激地说:“刚才谢谢你,我叫杨帆,你呢?”

    凌潇愣了好一阵子,就在杨帆以为他不会开口的时候,才听到他的声音:“萧凌。”

    新的身份,新的名字,凌潇可以在故国的土地上自由呼吸了。

    

    第21章 自由行走

    

    12月31日,方是如约赶回了B市。回到家,打开门之后,惊讶地发现,白非正杵在自己家里,笑吟吟地把方是的手提箱拎进了屋。

    “柳茵茵呢?”似乎她说过再住一段时间的。

    白非对于方是见面后第一个问题相当不满意,没好气地回答:“我给她找了房子,两居室,比你这里好多了。”

    “那就好。”方是自然而然地追忆起和母亲在这间小屋的种种,不免有些伤感。

    白非意识到自己似乎说错话了,连忙转移话题:“给你看样东西。”然后拿出厚厚一打文件。

    方是一眼扫到文件上的内容《B市大江改建规划》:“这是?”

    “把那条江重新改造一下,改成风景区,就不会有人往那里跳了。”白非一脸‘你快表扬我吧’的急切感,就差长一条尾巴出来晃悠了。

    方是当然选择最直接的办法,直接亲了上去。一吻过后,两人都有些情动。

    “哎等等,刚刚的不算。我还没给你礼物呢。”然后忙忙叨叨把蛋糕端了出来,蛋糕最上面镶嵌了两个男士的铂金对戒。

    白非笑嘻嘻地说:“这辈子你先过的生日,所以做我老婆吧。”

    同样的场景,在白非的生日上也曾出现过:方是把嵌着戒指的蛋糕切下来给白非,说道:“生日快乐,我们结婚吧。”

    “聘礼呢?”方是学着前世白非的口吻问道。

    “我。”白非同样把方是的原句还给了他。

    然后,俩人就滚到床上去了。一个冰冷坦荡,一个炙热大方。双方都十分尽情尽兴。

    白非躺在床上,方是给他揉着腰。

    “过年回家吧。”白非开口。

    临近寒假李婉秋就一个劲儿给白非打电话:

    李妈妈:“什么时候回来啊?”

    白非:“早着呢,再说吧。”

    李妈妈:“我给你订票吧。”

    白非:“不用了。”

    最后李妈妈使出了杀手锏:“带着方是一块儿回来吧,多待些日子。”

    白非贼心一动:“我们一放假就回去。”

    白非先斩后奏,这件事尘埃落定。

    好在,只要是白非提出来的无伤大雅的事情,方是从不拒绝。

    一月份,别人都忙着期末考试和回家过年的时候,方是忙着领奖。

    十一月参加的各学科类奖项已经下来了,方是包揽了所有的一等奖,林林总总光奖学金就拿了三万。班主任乐的合不拢嘴,在办公室遇到其他老师腰板挺得直直的。可惜乐极生悲了,不小心踩空楼梯腰椎受损,需要休养三个月。

    好在只剩下一个多月就放假了,第一大学从外面聘来个短期老师,主要原因是对方要求很低,能给学校省下不少钱。

    白非他们班沸腾了,当然,主要是女生们沸腾了。因为新来的老师,萧凌,那真是年轻英俊,风趣幽默,人见人爱花见花开。

    白非却跟萧凌一见面就八字不合,怎么看他怎么不顺眼,捅了捅方是:“我总觉得他身上的气息很奇怪,让我不舒服。”白非出身军人世家,耳濡目染五感敏锐,当然就察觉到了一种违和,但他说不上来。

    对此,方是只用两个字评价:“杀手。”

    萧凌的目光扫到方是和白非,用唇语读出他们的对话后,瞳孔骤然一缩。下课后直接来到方、白二人跟前说到:“两位留步,我们去哪里谈谈吧?”

    方、白对望一眼,都看出彼此的眼神:来者不善。

    于是三人坐在了咖啡厅。

    萧凌嘴角依旧倩着笑意,眼神却冷冽下来:“我就直接问了,你怎么知道我是杀手的?”

    这点白非也想知道。

    “杀气太浓,血腥太重,对别人的一举一动太敏感,时刻紧绷着的身体就像在猎杀动物,虽然你隐藏的很好,一般人很难看出来。”方是中肯地回答。

    萧凌神色缓和,又有些懊恼:“看来不是想摆脱就能逃得出来的啊。”

    “你为什么来这个学校?”方是误会了萧凌的话,任何对白非有威胁的人,他都必须排除掉。瞬间全身散发出骇人的气势,首当其冲的萧凌悚然一颤,不得已用自己的杀气来抵挡。

    “别紧张,我已经金盆洗手了。这次为了帮后辈一个忙。”萧凌解释道,心里暗骂不已,刚送走一个恶魔,又碰见一个厉鬼。童华和方是,一个接一个,他怎么遇见的都是这种人啊。

    刚刚的震慑力,即使是组织里,能和方是比肩的恐怕也寥寥无几吧。要不是认了杨帆做徒弟,他才不来这个鬼地方呢,一定吃喝玩乐去了。

    “这个忙跟我们学校有关系吗?”看到二人蓄势待发,白非急忙问道。

    “哦,在监狱里认了个小子做徒弟,他让我保护好他女朋友不被黑帮欺负。”想起那个小大人,萧凌不自知地上扬嘴角。

    “柳茵茵?”方是看到萧凌的神色后也温和下来。

    “你是方是?”杨帆提过他的恩人也在第一大学,一直都照顾着柳茵茵,但是怕他应付不了金鲨帮,所以请萧凌保护他们。早知道他口中的方是就是眼前这个人,萧凌一定会骂杨帆识人不济。

    方是这样的,哪里用得着萧凌照顾,十个八个金鲨帮也不是他的对手啊。

    “你们打什么哑谜呢。”白非抱怨道,眼看刚刚还剑拔弩张的俩人突然就哥俩好了。

    方是一把搂过白非,看向目瞪口呆的萧凌:“既然这样,柳茵茵就交给你了,正好我们放假要回A市。”

    萧凌一直在国外混,同性恋的见多了,甚至有一次暗杀前还看了一场同性活。春。宫呢,不过没想到国内也这么开放了。感叹了一声就恢复了状态。“知道了。不过,你之前干什么的?”凭他多年的见识,萧凌绝不相信方是是池中之物。

    “达摩克利斯之剑。”方是迟疑一会儿,还是说了出来。估计白非一定会缠着他问清楚的吧。

    萧凌默然许久,感慨万千:“我听说过有一个黄种人擎起过达摩克利斯之剑,没想到能亲眼见到,真是后生可畏,那时候你才16吧。”

    这是地下世界的隐语,【达摩克利斯之剑】代表世界最大的生死擂台。这把悬顶之剑寓意着:当一个人获取多少荣誉和地位,他都要付出同样多的代价。

    萧凌那时候得知一个东方男孩打了100场擂台,获得了【达摩克利斯之剑】的荣誉,但是他没有留下任何痕迹,只拿走了钱后就人间蒸发了,搞得萧凌民族自豪感爆棚。

    原来如此,方是不属于地下世界,所以那些势力费了千辛万苦也想不到他只是一个,走在阳光下的市井小民而已。

    “以后打算回去吗?”萧凌怔怔地问。

    “没有人在享受过自由的空气后还会回去顶着一把大剑提心吊胆。你不也是吗?”方是难得地调侃了一回。

    “哈哈,没错。”方是要的从来都不是地位和荣誉,自由的空气对他而言比那些重要得多,这就是凌潇一直苦苦追寻的东西吧。所以他才会毫不犹豫地接受了杨帆的请求,不惜花费好大力气改了自己的履历,低薪应聘大学教师。

    思及此,萧凌周身的杀气和锋利消失的一干二净,从此以后他可以光明正大地走在马路上,远离金戈铁马纸醉金迷,真正地为了自由而活。

    萧凌的变化方是和白非清晰的感受到了,相视一笑,不言而喻。

    

    第22章 凌潇番外

    

    这个世界上存在着人类的肉眼所无法看到的黑暗角落,它们时刻等待机会,张牙舞爪准备袭向无知的人类。而我,就是在这个角落里生存、成长的。

    记忆延伸到最远端——从我有记忆的那一刻开始,我的世界就是黑灰色交织的。

    每天都是在生死边缘中挣扎,从森林中虎豹豺狼的威胁,到沙漠中的干渴饥饿的考验,最后是同龄人的相互厮杀。

    在这里没有人权道德,没有同情怜悯,也没有伙伴朋友。

    尊严甚至还不如一个馒头来的重要,即使那是地上的血馒头;金钱也抵不上一滴水的价值,哪怕那是坑中的一汪雨水。

    因为这些,代表着生存,代表着性命。

    为了这些,我们剩下的全部就是杀戮,不论是动物亦或是人。

    在长达六年的所谓“训练”中,三百多名同龄人最后只有6人活了下来。

    不知是幸运还是不幸,我成为了其中一员,代号凌潇,我们被分别送到了世界各地的杀手组织参与行动。那一年,我15岁。

    在行动中,失败的和死亡于我们而言毫无差别:我亲眼看见一个人刺杀失败后被同组织的人当场击毙,报告书上却写着鲜红的“在战斗中牺牲”六字。我一直在思考那“战斗”的敌人到底是谁?好久之后才想明白,原来敌人就是生存。

    同生存的战斗,失败,只有死路一条。

    我们杀手这一行业,有一个美称:

    【赫格尼之剑】

    一把“一旦被拔出就不夺人命不归鞘”的魔剑。

    这是地下世界的隐语。

    我喜欢这个名字,因为它让我感到我还有机会窥伺头顶的天空。

    我经常在想,明明身处这样的绝望中,我为什么还会这么乐观?

    后来,我找到了答案。

    那是我第一次出任务,暗杀一个走私毒品的大老板。我搜集他的资料:习性、案底、人际关系以及身边保镖等等。

    阴差阳错,我发现他最得力的手下,竟然是国际刑。警的卧底。

    大老板做事狠辣干净,不留一点证据,所有的罪行都不经他手。如果被抓的话,多半是无罪释放。刑警潜伏在他身边,应该是寻找证据的吧。

    当然,这并不影响我的工作,如果说我们杀手是深海怪物的话,警察就是天空飞禽。一旦交集上了,就意味着一方死亡。

    我选择在他交易那天动手,却没想到警察也出动了。我只好在一旁隔岸观火。

    双方拼杀的很厉害,卧底刑警的倒戈使局面扭转。

    就在卧底将手铐拷上大老板的一瞬间,被旁边出来的手下一枪击中。

    场面又一次陷入混乱,枪林弹雨中双方无暇顾及倒在地上的卧底,也没人注意到百米开外直接射向大老板眉心的子弹。

    暗杀成功后,我想直接离开,喝个天昏地暗来纪念第一次任务的胜利。

    不过,这只是不切实际的愿望。作为杀手,决不允许自己喝醉,就连睡觉时都要保持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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