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身体不舒服,就不来了。”
宋岩嘿嘿笑了一声:“我看你啊,是对他太惯着了。他师兄云卿够骄傲了吧,没出三天就给我收拾得服服帖帖的。你要是驯服不了这匹烈马,不如就交给我,我帮你调教调教。”
高锦杰冷冷地扫了他一眼:“你那狗嘴里真是吐不出象牙。”
宋岩尴尬地笑笑,虽然他现在在76号,高锦杰没有任何职务,但谁都知道高家这位少爷现在是周佛海跟前的红人,他也不敢轻易得罪:“权当我什么都没说。要不,我给你介绍两个好舞伴?”
“免了。”
宋岩还想纠缠,唐生明挽着太太徐来走了过来,他连忙知趣地走开了。唐生明先主动地伸出了手:“小杰,我们又见面了。”
高锦杰和他握了握手,又和徐来打了招呼。
“怎么,今晚就你一个人来的?”
高锦杰勉强笑了笑:“我现在就孤家寡人一个。”
徐来在一旁说:“既然这样,不如常来家里玩,季灃(唐生明的字)老跟我念叨你。”
高锦杰只好点了点头,先应承下来。唐生明小声和徐来说了句什么,后者说了声失陪,便转身离开。只剩他们两人,唐生明领着高锦杰走向角落:“对这样的环境,开始适应了吧。”
高锦杰摇摇头:“也许我永远都适应不了,我最多只能做一个商人,政治这玩意儿太深奥,我玩不来。”
“慢慢来吧,说实话,一开始我也适应不了,现在不也应付得挺好?”
高锦杰没有接话,他不清楚对方到底想表达什么,或许只是单纯地关心一下自己。对于他的沉默,唐生明倒也不十分在意,从侍应生的托盘里拿起两杯香槟,递给高锦杰一杯:“看你一副郁结的样子,不如明天一起去西郊马场骑马,权当散心。”
“谢谢,如果有时间的话。”
唐生明笑了笑,又低声给高锦杰介绍了一些今晚有来头的人物,他们的职务,以及爱好。高锦杰发现,和唐生明谈话很放松,而且还能学到不少东西。
舞会从傍晚一直持续到子夜时分,高锦杰感觉自己的脸因为保持了一晚上的假笑就快要僵掉了。回到家,傅翊君在卧室里靠着床头看书,只抬起头扫了他一眼,视线又回到书上。傅翊君现在在家里的时候就是看书,对高锦杰的一切不闻不问,倒是把那些莎士比亚的戏本都看得差不多了。
高锦杰也没有说话,拿起睡衣去了浴室。泡在浴缸里,他猛地把头浸在水里,直到透不过气,才抬起头,甩甩湿漉漉的头发,长叹一声,这日子真他妈不是人过的,在外面如履薄冰般紧绷着神经,回家还连个好脸色都看不到。
洗完澡,高锦杰松松垮垮套上睡衣,一边擦头发一边回到卧室,揭开傅翊君盖着的被子躺进去,从对方手里抽出书本扔在一边: “怎么到现在还不睡?是在等我?”
傅翊君坐起了身,打算从床的另一侧下去,高锦杰拽住他的手腕把他拉了回来,压在身下:“跟自己男人睡觉,就这么不情愿?”
傅翊君一把推开他:“大晚上的又抽什么风?”
高锦杰嘿嘿笑了一声,傅翊君闻到他身上的酒味,偏过头不再搭理他。高锦杰打了个哈欠,安静地躺了一会:“翊君,我们和解好不好。那晚,是我不对。”
“好,”傅翊君挑起嘴角笑了笑:“让我强上你一次,我就原谅你。”
高锦杰猛地直起身:“别给你一点颜色就开染坊,我的忍耐也是有限度的。”
傅翊君靠在床头,挑衅地看着他:“没人强迫你忍受我,你自找的。”
“你!”当初那个单纯的傅翊君已经不见了,眼前这个年轻人似乎浑身都是刺,很轻易就能把高锦杰惹得火冒三丈,他强压着火气:“早点睡,明天我们一起去郊外骑马。”
“不去,我又不会。”
就象傅翊君总能踩到自己痛脚一样,高锦杰也总能一下戳到对方的软肋:“你以前还不会做爱,可现在被我压在身下的时候,不也很享受?”
“禽兽!”
“这么长时间了,你骂人的功力怎么一点长进都没有,翻来覆去就这两个字?”说话间高锦杰开始在对方身体上碾压着:“也无所谓,禽兽就禽兽吧,只是这罪名可不能白担。”
傅翊君反手一个耳光抽上来,被高锦杰给拦截了,他原来便不是他的对手,何况现在大病初愈,高锦杰一只手就把他两个纤细的手腕攥住了,他再怎么也挣脱不出来,反而让高锦杰更加兴奋。感觉到对方坚硬的欲望顶在自己身上,傅翊君放弃了挣扎:“高锦杰,你和你大哥吃一样的饭长大,怎么他成了英雄,你成了这副模样,真是白披了一张人皮。”
近一段时间,两人虽然都睡在一起,但考虑到傅翊君的身体状况,高锦杰都没有再提出那种要求,但怎么说他也是个血气方刚的男人,今晚又多喝了点酒,给傅翊君这句话一刺激,火气又上来了,二话不说,像上次一样,如法炮制地捆住了傅翊君的双手,绑在床头上,一把撕开他的睡衣,肆意在对方身上啃咬撩拨起来。
过了一会,他发觉身下的人没有丝毫反应,抬头一看,傅翊君为了不让自己呻吟出声,咬紧了嘴唇,两眼直直看着头顶的天花板,目光空洞而绝望。就像是被当头浇了一盆凉水,高锦杰身上的欲火立刻就熄灭了,他不敢再去看对方的表情,解开他缚着的双手,草草给他盖上被子,转身离开卧室,下楼睡在了客厅的长沙发上。
高锦杰以前每次喝多了酒,晚上都会睡得很沉,这一夜却例外,他睡得很不安稳,一直都在半梦半醒之间。天刚蒙蒙亮,他便起身上楼,在卧室门外犹豫了好半天才推开门,里面早已没有了傅翊君的人影,摸摸床上,没有一点温度,大约昨天半夜就离开了。
高锦杰呆坐在床边,看着窗帘一次次被晨风吹起又落下,心里空荡荡的。
二十三、不知道在哪个杂志上看到一句话:如今这世道,职业不好找,爱情难成就。连续七八天的奔波,傅翊君深刻理解了这句话的含义。每一个招工广告贴出,应招的人都是一大堆,似自己这般既没有熟人介绍又没有手艺的,基本没什么希望。
天完全黑下来以后,傅翊君拖着疲惫的身体,回到胶州路的住处。不是故意要留在这里等着高锦杰回头寻他,那天夜里从他家出来后,眼见着就要宵禁,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他只能就近去找原来的房东,原本只打算住一宿,可那老两口哪里肯依,就算是地位再卑微的小市民,也懂得滴水之恩涌泉相报的道理。
原来傅翊君住的阁楼已经租了出去,老两口硬是连夜收拾了楼梯下的储藏室,搭了个铺给他,还拿来一套干净的被褥,还有几件换洗的衣服——那都是他们小儿子以前穿过的,洗得干干净净,质地也不错,一直没舍得扔掉。看他们这样,傅翊君不觉有些惶恐难安,又不忍心拂了人家的好意,便开始后悔一时的考虑不周。
刚刚和衣躺下,房东太太便来敲门,询问吃过晚饭没有,傅翊君连忙回答在外面吃过了。房东太太还在敲门,傅翊君只好过去打开房门,房东太太递给他两个菜馒头:“要真吃过了,就拿这当夜宵好了。”
傅翊君道了谢,收下了菜馒头,房东太太满意地回去了。其实他晚饭根本没吃,倒不是没有钱,而是没有任何胃口。但照这样一直找不到职业,那点积蓄迟早要花光,想到这里,他又感一阵茫然。
呆坐了一阵,又有人敲门,这次是房东,他拿着当天的报纸过来:“小傅,今朝的报纸上有几条招人工的,你看看有没有合适的。”
傅翊君忙起身接过报纸,礼貌地说了声谢谢。房东转身要离开时,他又想起了什么:“俞伯,您整天看报纸,一定见多识广,想问您个事儿。”
这样恭维的话估计人人都爱听,房东乐哈哈地问道:“啥事体?”
“你听说过一个叫戴笠的人么?”
房东一听,立刻做了噤声的手势,回身关上房门,压低声音:“这个名字,现在在上海滩是提不得的。”
傅翊君也不是没有听过戴笠的名号,但毕竟都是道听途说,他想更进一步证实一下:“有啥提不得的?”
“他是那些重庆分子的头头,老厉害的。去年那些银行血案,前几天霞飞路那个日本间谍的死,还有最早,那个汉奸市长被杀,都是他手下搞的。”房东压低声音:“这上海还不知道藏着多少他的人马,都是些不怕死的亡命徒。侬问这个做啥?”
“没什么,随便问问。”
房东看看他:“小傅,不是我劝侬,阿拉做小老百姓的,不该管的事体千万别管,这不开玩笑的,是要落脑袋的。”
傅翊君连连点头,表示明白了。房东依然不放心,又叮咛了两句,方才离开。
房东离开好久了,傅翊君依然保持着刚才的姿势,手里的报纸已经被他下意识地攥成了一团。想来高锦杰不过是个普通的商人,怎么也和重庆分子划不上等号,可那天晚上,自己明明听到他和赵纬说话时提及到了戴笠的名字,应该不会听错。
黄昏时分,高锦杰驱车去乡村俱乐部,刚开出两条马路又改变了主意,来到百乐门,把汽车钥匙交给代为停车的侍应生后,步行去了傅翊君以前住过的那个弄堂。
就在傅翊君离开的当天,考虑到对方压根不想看见自己,他便让秘书来过这里找人。秘书回来告诉他,房东说傅翊君早就搬走了。当时听到这个结果,高锦杰有几分失落,更有几分负气,不过一个床伴而已,走了便走吧。
随着时间的推移,他发觉事情并不像自己所想的那样,几乎每天夜里,他都会梦到傅翊君,醒来后偏又想不起一丁点梦里的情景。他越来越肯定自己是想念对方的,而且这份想念在与日俱增,莫非真是应验了那句话:得不到的才是最好的?
这么大的上海,要找一个人谈何容易,何况薛明骅离开后,傅翊君在这里已经没有朋友,也就无从打听,原来的戏班子他是不可能回去的,想来想去,也只有来问问那个俞姓房东,或许他们能知道一些傅翊君的消息。
带着这样的心态,高锦杰敲开了那个陈旧的院门。来开门的正是大正。有几次在下班时间,他碰到过这人推着脚踏车,和傅翊君一起离开工厂。他以前只是有些呆头呆脑,怎么如今连行动好像都迟缓起来了?
“大正,是谁啊?如果是找房子的,就告诉他这里没有。”房东太太正在水池边淘米,随口问了一句。大正回过身:“姆妈,是高老板。”
房东太太连忙放下手里的东西,过来把儿子拨到一边,把人请进来:“高老板,侬哪能会来这里?”
不等高锦杰回答,她立刻大声把老伴叫了出来,让他赶紧去食品店买点熟菜回来,再买一瓶好酒,招待贵客。高锦杰急忙拦住:“别麻烦了,我来就问个事情,问完就走。”
房东太太拉了老伴的衣服,房东会意地问了一句:“高老板不是嫌鄙阿拉粗茶淡饭不好伐?阿拉小门小户的,做出来的东西当然比不得你们大户人家。”
别看房东平时少言寡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