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来寒雨晚来风作者:都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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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来寒雨晚来风作者:都灵- 第3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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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少爷,你终于醒了。”阿芬出现在高锦杰的视线里,他艰难地吞咽了一下,顾不上看四周的环境,立刻问道:“翊君呐,他在哪里?”

  “就在隔壁,他……”

  “他怎么样?”

  “他好像不大好。”

  高锦杰赶紧下了床,慌乱间连鞋都来不及穿,赤着脚跑到隔壁,撞开房门。傅翊君躺在那里,脸色灰青,没有一点生气,薛明骅守在床边,还在给他清洗伤口,脚下那盆水已经变成血红色。高锦杰立刻扑过去,不断叫着他的名字,但他没有一点反应。高锦杰一把拉住薛明骅:“快送医院,这样下去翊君会死的。”

  “送医院才是自寻死路。我们的人里有医生,已经去找他了,很快就到。”

  高锦杰怔怔地看着傅翊君,捧起他血肉模糊的手,这才发觉,他的手腕已被刑具磨得惨不忍睹,左手还被拔掉了两个指甲。高锦杰的双腿再也支撑不起他的身体,无力地跪了下去,额头抵在床边,眼泪一个劲地往外涌,怎么也止不住。这时,他听到薛明骅的叫声,抬起头,抹了一把眼泪,傅翊君已经勉强睁开了眼睛,看见他后,眼睛亮了亮,想说什么,却没有力气说出来。

  医生很快就到了,让他们先出去,高锦杰不愿意离开,被薛明骅强行拉出了屋子。站在门外等待的时候,他开始打量周围的环境,发现这里是一片低矮的棚户区,在上海生活了这么多年,他从没有来过这种地方:“这是哪里?我们怎么会到这里的?”

  “就是苏州河边,其实离你们家的工厂不算很远。”薛明骅从口袋里掏出一盒皱巴巴的香烟,递给高锦杰一支:“我昨晚回去后,就派人守在保卫局门口,早上看到你们的车出来,幸亏是去火车站,那里有我们一个据点,所以我们能在最短的时间里安排营救。”

  高锦杰低声说了句谢谢,心思又回到里屋傅翊君的伤势上,只觉得心里火急火燎的痛着。好不容易,房门打开,医生走了出来:“情况不容乐观,他身体太差了,而且断了两根肋骨,幸运的是,没有伤到肺叶,否则更麻烦。”

  高锦杰立刻冲进屋子,傅翊君已经彻底清醒了,但脸色依然很差,看到高锦杰,他很努力地想笑笑,但没有成功。高锦杰蹲下身:“你感觉怎么样,疼得厉害吗?”

  傅翊君还是没有力气说话,只是很轻微地摇了摇头。高锦杰抬起手,想轻轻抚摸他一下,可他浑身都是伤,无从下手,最后只能拨开他额头上的头发。

  薛明骅在门口和医生商量了半天,然后进来:“小杰,我们决定今晚把翊君送到南翔,王医生的亲戚在那里有个诊所,治疗条件好许多,离上海也远些,能安全一点。”

  “翊君现在的身体能不能禁得起这样的折腾?还有,你能保证翊君去了那里一定能康复?”

  薛明骅为难地看看那个医生,那人想了想:“这已经是最好的方案了,这里不安全,再拖下去只怕会更糟。”

  高锦杰点了点头。薛明骅进一步说:“你也得赶紧离开上海,跟阿芬去皖南。”

  傅翊君已经奄奄一息了,高锦杰真怕现在离开还能不能再见到他,他不能在这个时候走。看傅翊君的眼神,似乎也舍不得和自己分开,但他清楚,不管是南京方面还是日本人,都不会善罢甘休,两个人在一起目标太大,只能让情况变得更糟。薛明骅看出了他的心思,拍拍他的肩:

  “别老往坏处想,翊君从小练功,体质一直不错,不会那么容易死掉的,我也不允许他死掉。等他伤好了,我就送他过去找你。”

  吃了王医生带来的药,傅翊君很快就陷入了沉睡。一想到即将面临的分离,高锦杰心里像堵了什么似的难受,一直守在傅翊君床前,一步也不离开。到了中午,阿芬端了一碗阳春面进来,高锦杰看了一眼,摇摇头,表示没有任何食欲。

  阿芬只好把面放在一旁的矮柜上,从衣袋里掏出一样东西:“这是那天,傅少爷离开旅馆前交给我的。他说,让我保管着。”

  高锦杰接过那枚他送给傅翊君的戒指,紧紧攥在手心里,自己不但蠢,而且是瞎的,傅翊君这么久手上都没有戴戒指,他一直都没有察觉。大概从那个时候起,翊君就想到了最坏的结局,他不愿意高锦杰送他的最珍贵的礼物失落,才交给阿芬。高锦杰轻轻拉起傅翊君的手,想把戒指再给他戴上,但傅翊君的手指都肿胀变形了,根本套不进去。

  高锦杰再也控制不住,眼泪一滴一滴顺着脸颊流了下来。

  四十九、入夜后,傅翊君又醒了过来,高锦杰端来一碗米粥,一点点给他喂下去,他从来不曾做过这样的事情,笨拙得不行,几次都不小心把粥洒了出来。好不容易,一碗粥才喝完,高锦杰用毛巾轻轻给傅翊君擦了擦嘴角,他似有太多的话要交代,一时又不知道该从何说起,两人就这样沉默地相互注视着对方,直到薛明骅推门进来。

  不顾有旁人在场,高锦杰俯下身吻吻傅翊君的嘴唇:“你必须快点好起来,我在皖南等着,如果你来晚了,我就去找别的糖麻花,你就等着后悔吧。”

  傅翊君眼睛里闪过一丝笑意,点了点头,视线一直落在高锦杰身上,直至被人抬出房间。高锦杰跟出去,又不敢走太远,只能目送着载着傅翊君的卡车,消失在茫茫黑夜里。

  阿芬的家靠近大别山,挨着他们这个村子不远有一个小镇,算是这儿方圆十几里最繁华之地了。虽是战时,处处一片萧条,但基本生活用品在这里还都能买到,邮局里还有隔一天上海来的报纸,所以消息尚不算闭塞,起码比高锦杰想象中的穷乡僻壤要强出许多。

  因为阿芬逃婚的事情,她母亲曾经去过一次高锦杰的家,对他的阔绰和大方记忆犹新,如今看到这样一位贵客来了,哪有不热情招待之理,吃穿用度全是最好的。如此过去了两个星期,看人家大少爷一点表示都没有,问阿芬这位少爷前来的目的也没有结果,态度就逐渐怠慢下来,再后来,冷言冷语就出来了。

  每次听到院子里母亲的指桑骂槐,阿芬都难受得要死,可高锦杰却像什么也没有听到一样,依然坐在窗前看报纸,他现在最关心的就是傅翊君的身体复原情况,以及他能不能平安来到这里。大丈夫能屈能伸,既然已经寄人篱下了,就要有那个心理准备。

  山区的夏天比上海凉爽多了,坐在窗前,看着远处层层叠叠的山脉,不由让人联想起苏东坡的名句:远山长云山乱晓山青。这里风景是不错,但像高锦杰这样习惯了大上海繁华的人,难免感觉枯燥乏味。

  这天吃过午饭,高锦杰在窗前呆坐了一会,又百无聊赖地上了床,打算睡会午觉。刚躺下,就听到院门外阿芬惊喜的声音,他一下从床上跳起来,穿上鞋子跑出去。

  把人抱进自己怀里了,高锦杰还感觉有些不那么真实。两人旁若无人地拥抱了好久,薛明骅实在看不过眼了,在一旁咳嗽了一声,高锦杰这才松开手,仔细打量着傅翊君,他看上去似乎又消瘦了,不过精神还不错,穿着月牙白长衫,一如他们初见时的模样,只是眉眼间少了些当初的青涩,多了一分成熟与平和。跟在他身后的薛明骅则是蓝布长衫,配着鼻梁上的眼镜,活像个教书先生。

  趁着阿芬和薛明骅说话的时候,高锦杰拉着傅翊君进了自己屋子,动手解开他的衣服,傅翊君抓住他的手,高锦杰一下甩开:“让我看看你的伤。”

  “都好了。”傅翊君再次握住他的手:“早就没事了。”

  高锦杰反握起他的左手,看着他的指甲,还没有完全长上来,高锦杰心口就像压着一块石头,沉甸甸的连呼吸都变得困难。傅翊君捧起他的脸端详了一阵:“你怎么瘦了这么多?”

  高锦杰成功地挤出一丝赖赖的笑容:“吃不惯这里的饭,当然会瘦。你赶紧养好身体,我可等着你伺候我呢。”

  傅翊君刚掀开他,又被重新搂进怀里。两人相拥了一阵,听到院子里阿芬和薛明骅在抓鸡逮鸭,一阵鸡飞狗跳,都忍不住笑了。

  吃完丰盛的农家饭,薛明骅来到高锦杰的屋子,从口袋里掏出一大把钞票塞到高锦杰手里:“这可不是白给的,回上海要还的,连本带利都要还,百分之五十的利息。”

  高锦杰看着这个从小一起长大的朋友,本想调侃一句的,末了却只是鼻子酸了酸,说了一句:“对不起。”

  薛明骅坐在床边:“这句话应该我说吧,我应该更了解你更相信你的。算了,现在说这些也没什么意义,都过去了。”

  接下来,薛明骅又说了些上海的情况,虽然日本人在太平洋战场上节节败退,但在上海还是很嚣张,近期高锦杰他们还不能回去。

  “既来之则安之,依我看,这仗也打不了多久了。”薛明骅想了想:“这里住不惯的话,你们可以考虑去重庆,毕竟你父亲和大哥都在那里,大家也有个照应。”

  高锦杰摇摇头,一来傅翊君的身体不允许,二来,也是最重要的,他不能保证父亲能接受傅翊君,如果去了面临尴尬的局面,不如暂时就留在这里,将来的事将来再说。

  薛明骅只住了一个晚上,第二天就走了。送走薛明骅,高锦杰大方地给了阿芬的母亲一笔钱,然后就带着傅翊君离开了那里,在镇上租了一个小跨院。安顿下来没两天,阿芬就过来了,说是东家去哪里她就去哪里,既然二少爷已经买下了她,她就要一辈子跟着他了。

  夏天快结束的时候,镇子上的学堂招聘国文老师,傅翊君前去应聘,高锦杰没有阻拦,以为他那点墨水不可能被聘上,没想到人家还真收了,薪水足够支付他们三个人的吃穿用度。高锦杰做梦也没有想到,有一天自己竟成了被养在家里的那个,感觉有些哭笑不得。

  秋去冬来,学堂放了寒假,眼看着便要过年,高锦杰打发阿芬回去陪父母守岁,他自己平生头一次跟着傅翊君忙里忙外地准备年货,裁红纸写对联。除夕的晚上,他坐在桌边,看着傅翊君笨手笨脚地擀皮包饺子,想起以前的种种,颇有恍若隔世的感觉。

  “发什么呆呐,还不赶紧给你男人帮忙。”傅翊君没好气地踹了他一脚。被包养了就得有被包养的自觉,这半年来高锦杰早已习惯被对方骑在头上,这会便在一旁若无其事地抄着手:“你们北方人就是麻烦,吃什么饺子。”

  “谁说只有北方人吃饺子,我看这里的人过年也吃这个。”

  “没追求。”

  “是不是去红房子、凯司令才算有追求?而且,我怎么听说高二少其实也是北方人?”傅翊君堵了他一句。

  “成心的是吧,知道我现在落魄了。”趁对方不留神,高锦杰抓起他就压在桌子上。

  傅翊君舔舔他的嘴唇:“我不是成心的,是故意的。”

  “求我,就饶了你。”高锦杰在他下巴上咬了两口,只是他的威胁人家根本就不在乎:“想吃饭就松手。”

  高锦杰还真有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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