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nce 19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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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nce 1989- 第1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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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为了工作。宣传才注册的。
  可也许就因为这样,他引起了许多人强烈的好奇心。他的粉丝团里,除了被他看似平淡温和,却波澜不惊的描述出一个又一个能够撞进读者内心的经历文字吸引的那些真正的书迷以外,还有一大堆被他的神秘感激起兴趣的粉丝。总是会在微博的留言评论里,或者论坛大吧上不停地讨论,还有各种关于他本人的各个方面的天马行空的猜测。无聊的时候,我就在这些书迷会还有沉然的官方粉丝大吧里到处逛逛,潜潜水,偶尔的也会在他的微博里留个言。
  作为明星,我再清楚不过,那些微博,帖子里的上千条留言,明星本人基本是不会去回复的。对于这些我最有体会,因为我就从来没有在自己的的官方微博和大吧里回复过粉丝。所以现在,即使角色发生了转换,我也知道,对于我无聊至极才会去给自己的偶像留言的这种曾经自己很鄙视的幼稚行为,我是根本不抱会收到其本人回复的希望的。
  可是今晚,当我还是规律的饭后散步回来,洗完舒服的热水澡,打开电脑开始享受各种刷微博逛大吧的宅男时光的时候,一条私信却让我差点将满满一口的果汁喷到了屏幕上。
  作家沉墨,本人的私信消息提示。我知道我也是个公众人物,我知道被崇拜者和崇拜者之间那点关系其实也不过如此,他们就算回复你了也只是出于公司要求挑几个进行回复之类的原因,并不是因为他们有多喜欢你。可是当我看到这条消息的时候,还是很俗气的激动了一把。因为,从来没有想到过。突然就发生了一件你所希望,却明知不可能会发生的事情,任谁都会开心亢奋一下的吧。
  “很诧异你居然会对这部作品有如此深刻的见解,其实我真正想要传递的就是这层意思,可能是我的语言太隐晦,表达的功力不够,大多数人还是不能理解这个结局。”
  啊,这是之前我看了他的上一部作品之后,一时间很有感触,于是在他的那条微博下留了言发表了一下自己的看法。
  那本书是关于同性之间感情的题材,可是引起了极大的轰动呢。书中的两个人之间从相识相知,一直到相爱,一路走得都非常艰辛。两个主角的个性都是非常强势的,却也都愿意为了对方屈服,放下自己坚持的骄傲;可是在双方都经历过了许多磨难,也变得更加成熟,所有人都认为理所应当在一起的时候,结局却是两人和平的分离。
  我还清楚的记得,那本书的最后两段,淡然的语气,描述出了那个令人无奈扼腕的结局。
  “我们在这些年的感情里不断历练,我们都变得都更加成熟,更加理智,更加现实,可就因为这样,我们也愈加清楚的发现了彼此之间的不知不觉中形成的时间差。那是一道无法跨越的鸿沟。”
  “所以,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也许,这就是我们之间,最美好的结局。”
  得到了作者本人的肯定,我觉得一下子非常有信心,快速的回复道,“怎么会~可以很明显的感觉到你想要表达的意思啊。虽然表面上看起来两个人的距离是越来越靠近的,可实际上,终于铺平了道路的他们回过头来才发现,他们已经不再是最初认识的彼此。”
  他们拼搏努力了这么久,在生活条件等各方面两个人现在都已经排除了所有外界的阻碍,在硬件方面可以说是无比契合,顺理成章的
  在一起。可是突然停下脚步的两人知道这个时候才发现,最大的阻碍却变成了如今他们彼此之间的距离。
  “叮咚~”新消息的提示音很快就响了起来,我赶紧点击开查看。
  “一直看到的都是那些炮轰我烂尾残忍拆迁办王母娘娘的激进粉,终于有了能够真正理解我想法的人,知音难寻,很高兴认识你。”
  “我也是!能够被自己喜欢的大作家肯定,很开心呢。不过……他们为什么叫你拆迁办还有……王母娘娘?==”
  “因为我把顺理成章应该在一起的两个人硬生生的拆开划开,就像强拆住房的霸道拆迁办和强划银河分开牛郎织女的王母娘娘一样。”
  “哈哈!幽默感的确很好,可是这样的说法真是让你哭笑不得吧~”
  “的确~如果说的对象不是我的话,还是觉得挺好笑的。”
  短短几句话的交流,却让沉墨这个人的形象在我脑海里变得生动起。他似乎并没有大吧里议论的那样清高神秘目中无人。我默默地脑补了一个男青年戴着一副黑框眼镜坐在电脑前,皱着眉头看着满屏幕评论自己是拆迁办王母娘娘的评论,那种嘴角抽搐想笑又笑不出来的别扭表情,还是忍不住笑出了声。
  “叮咚”
  “我觉得你对文章的理解非常的深刻,剖析的角度还有评论的语言都非常专业,比起那些只会在表面做文章的记着都要高一个水准呢。”
  “是啊,我曾经在大学里学过文学专业。而且自己也非常喜欢文学,那时候的理想就是要成为一名编辑呢!看着那些精致的书本,就觉得非常的享受,心情也会平和下来!”
  “这么说,你现在也是文字工作者咯?”
  “哪里呀~只是学过一年而已,后来就换了专业……”
  “既然喜欢,为什么没有学下去?”
  我看着那一行字,双手停留在键盘上,许久都不知道改怎么接下去,幸好,对方似乎并不执着于这个问题。
  “人生在世,知己难逢,我们既然如此投机,不如交个朋友吧,以后有关的话题还可以找你一起讨论讨论,也算是帮助我开拓思路了。”
  “哈哈,那真是荣幸之极了!^_^”
  我们互相留了QQ号,虽然很开心,但是我觉得,他真的联系自己的可能性不大。毕竟,作家写东西的时候不都是一门心思的闭关不出,天打雷劈都我自岿然不动的么。更何况,对于他来说我只是一个和他有着共同见解的网友而已。
  不过,即使是这样,心情还是感觉好了很多。至少我正在从那不堪的过去中慢慢走出来,不再只是被那些旧的人,旧的事所困扰,我也想要逐渐的接触新的人,呼吸新鲜空气,吸收新鲜的血液让自己腐朽的心重新鲜活起来。
作者有话要说:  

☆、第十八章

  来到这里的第四天;我已经对旅馆附近的的路线非常熟悉了。早晨起床;简单的洗漱完毕;就跑上去前面一个路口转弯处的那家陈记小吃摊吃些江南特色的早点。
  虽然,都处于江南一带的城市,平日里早餐惯有的一些点心也不外乎就是些小笼包啊、生煎、小馄饨、锅贴、豆腐花或者咸的甜的豆浆。但是这水乡小镇上做出来的味道却和城市里吃到的有很大的不同。
  我要了两笼小笼包和一碗豆腐花。热乎乎的的蒸笼被端到了眼前,一个个小笼包粉嫩嫩的,皮子看得出非常的薄,隐约可以看见里头映出来的粉红色肉馅。
  我的食欲立刻被调动了起来,小心的用筷子提一个起来,稍微沾上一层那香气扑鼻的香醋,轻轻咬了一个小口,吹凉了些,先喝下里头满满一整勺的鲜美汤汁,然后再将小龙包一口塞进嘴里。紧致有弹性的肉馅混合着轻盈的薄皮,让人欲罢不能。
  一连吃下去四五个,豆腐花上桌了。有些口渴的我立马舀起一勺稍微吹了吹喝嘴里,顿时,扑鼻的大豆香味就在整个口腔里蔓延开来。恩,原来正宗的豆腐应该是这样带着一股浓浓的豆香味的啊~
  一顿早饭被我狼吞虎咽的没几下就横扫一空了。第一次觉得,吃早饭不是在例行公事防止低血糖晕倒,而是一个享受的过程。看着眼前被我吃的干干净净的空碗,忽然想着,要是有粉丝看到我这副像从来没吃过饭的饿死鬼样子,又会冒出什么样的评论来呢?
  脑子里回想起就在不久前,那些自己还非常忙碌的日子里。林凡也想着法儿的给自己准备早餐。有时候会到我这里来,亲自做给我吃,有时候由于时间不允许,没办法亲自做,但是知道我爱吃那些传统的早餐点心,也会去特意买了带过来。但经常是我来不及趁热吃,这些冒着热气美味可口的食物,通常就只能继续被林凡原样的拎回车里。等到我收拾好全部坐上车,在赶去公司的路上匆匆解决它们的时候,已经完全变成一块块没有一丝热气裹着肉丸子的面疙瘩了。
  吃饱喝足的我决定继续逛逛这座小镇。3;4天的光景,这周围的地方都被我摸了个熟,但是小镇更深入的地方却没有走进去过。难得今天天气放晴,就把这地方逛个透彻吧。
  我一路沿着长廊悠闲的走着,一一浏览着边上各色的店铺。卖酥糖的、丝巾的、各种明信片、手工品的、还有可以按客人要求刻上字的链子、水墨画风格的diyt恤衫。旗袍唐装……这看似古老的水乡小镇原来也是这般热闹。
  走着走着,看见前面有一座小巧的九曲桥,在这里倒是第一次看见这样的九曲桥,我觉着新鲜, 便朝那九曲桥走去。
  这里的桥的特色似乎就是小巧玲珑,就像江南的姑娘,个个都是小鸟依人一样的精致。这九曲桥没有城隍庙里那座气派宏伟,但是小巧精致的桥身,每一个折角处,桥栏上栩栩如生的龙形雕刻,一处处都透露着考究和精湛。
  从桥上下来,眼前的这一片地方是我从未来过的。这一片要比我所住的那一块地方稍微热闹一些。我走进街道一边逛一边打量着两边。房屋都还是那样古朴简单老是建筑,只是全部都改成了各式各样的小酒吧。牌匾上有着各种创意的名字,却都带着一丝水乡的古风韵味。比如拐角处一家叫醉西巷、左手边的红庭、还有刚刚路过的一家叫风吟,诸如此类的。应该都是清一色的清吧,现在这个时候尚早,还不是酒吧热闹起来的时候,一家家装潢独特的酒吧都大开着门,从门前走过,可以看见里面微弱的灯光,三两个年轻人在那里似是排练曲目,偶尔会有一阵阵的歌声,吉他声传出来,此起彼伏的,回荡在这青石路面和白墙黑瓦之间倒是有一种特别的和谐感。
  看来,这水乡小镇的年轻人平日里娱乐消遣都是在这进行的啊。我忽然对这印象当中沉闷古老的千年古镇又有了一个新的认识,同时也对自己那死板的古镇就应该是闭塞的像古代村落的想法觉得好笑。人在不断地发展,还有什么是在原地踏步的呢。
  没有再继续深入进去,毕竟酒吧之类的东西对于我来说吸引力并不大。更何况之前一次在酒吧还碰到了那样晦气的事情,更是对这些地方有了一丝反感。我原路返回,路过一家店面的时候被里面传来的阵阵清甜的香味所吸引,停下了脚步。
  原来是一家卖芡实糕的小店。一个大大的铺子上摆满了各种颜色的方形糕点。老板娘非常的热情,叫我随意品尝。虽然听说过芡实糕,但吃还是头一回,我拿起切好的一片糕点放进嘴里,口感很好,没有糯米那样的粘腻,软糯适中,淡淡的甜味中竟有一丝薄荷的清凉,甜而不腻的口感非常讨人喜欢。
  问过老板娘个,这糕可以放上半个月,凉了也很柔韧,不会发硬。于是我又多买了几条。第一个想到的是林凡,他最爱的就是薄荷的味道,玫瑰的那和给孟婕,小姑娘吃了美容养颜,还有一盒核桃仁的,我有些不明所以,也许只是当时自己忽然想尝尝才买的吧。我把塑料袋放在了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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