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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锋和却有点犹豫:“光锦,你也说了,你哥觉得找个顺眼的室友挺难的,说明你哥这人要求肯定很高吧,我跟他搞不好合不来呢。”
“有什么合不来的啊,你是什么样的人我最清楚了,我哥肯定会喜欢你的。”白光锦越想越觉得好,脸上的笑容越来越大,“那房子在新区,地段挺好
的,离市区也很近,你上下班会很方便。两个人平摊,租金也不算贵,再合适不过啦。”
展锋和怎么觉得有点不靠谱,还是说:“那你哥会答应吗?我怎么觉着我们可能处不来呢?”
“你相信我好不好?”白光锦舀了一瓣桔子堵住展锋和的嘴巴,笑嘻嘻地向他保证,“你放心,我哥人很好的。他是个建筑设计师,和你一样是理工科出身,理性又温和,一点儿都不难相处。他就是有点小洁癖什么的,特爱干净,还喜欢安静的环境,不喜欢吵闹,不喜欢别人干涉他的隐私,其他的就没什么。我觉得你就很符合他室友的条件,真的!”
听白光锦这么形容,展锋和倒是有几分动心。毕竟这个季节南都的房子不太好找,更何况是合租。对方是光锦的哥哥,自己也见过,看起来是挺好相处的,自己可以做一个很好的室友,这点他有足够的自信。如果能成的话,那最好。
这样一想,展锋和咽下嘴里的桔子,温和笑笑:“那行,你帮我问问你哥,能行的话最好。”
白光锦灿然一笑:“没问题,这件事包在我身上了。”
隔几天,展锋和就接到白光锦的电话,说是事儿成了,给了他房子的地址和白兴磊的姓名电话,说是下星期六就可以搬进去了。
挂了电话,因为解决了一件烦心事,展锋和笑得格外温润动人。
☆、第四章
四:
到了星期六,一大早展锋和就接到白光锦的电话,说是已经到了他同学家门口,让他出来开门。这几天展锋和一直住在一个同学家里,那同学的女朋友出差去了,所以能收留他几天。没想到光锦效率这么高,直接就杀过来了。
展锋和打开门让白光锦进屋,白光锦环视了一下整个屋子,不由调侃说:“这屋子倒是布置得很温馨啊,挺像个家的。”她回头看看展承光,戏谑道:“我敢说,这屋子肯定已经有女主人啦。”
“你观察挺敏锐啊,光锦。”展锋和给她拿了瓶她最喜欢的红茶,笑笑说,“我同学和他女朋友一起租的房子,女主人出差去了。对了,你今天怎么来了?”
白光锦晃了晃手里的钥匙,一脸“我很劳苦功高”的表情说:“我今天可是特意坐动车来南都找你的,路费你得报销啊。”
“你特意来帮我搬家?”展锋和确实有些惊讶,很快温和笑笑,颇为感动,“光锦,你不必亲自来,我自己能行,东西不多。”
白光锦豪迈地一挥手:“没事儿,反正我在家也是闲着,就过来帮帮你。而且主要的是,我哥今天临时加班不在家,怕你过去没钥匙,就让我拿过来了。”
“是这样啊。”展锋和轻轻一笑,对这个未来室友多了几分好感,“你哥还挺细心的啊。”
白光锦颇为自豪:“那是,也不看看是谁的哥哥!我不是早说了么,我哥除了冷淡点,人很不错。”
她走过去挽住展锋和的手臂,笑道:“好了,赶快收拾东西,趁这会儿还不是很热,先搬过去吧。”
“好,你等等。”展锋和笑笑,回房间拿东西去了。
果然像展锋和说的那样,他东西真的很少,就是一些换洗的衣服鞋子和日常用品,其他的就是小半箱子书,背个包,白光锦帮着拎个笔记本,展锋和自己再拖个密码箱就轻松搞定了。
到了地方,展锋和安顿好后仔细观察了一下。两室两厅的房子,还有个小厨房,一个卫生间,大客厅一组长沙发,一个小茶几,一组木柜子,一个电视。房子背后是商业街,窗子对着的是楼下的小花园和不远处居民开辟的一大块菜地,视线内花木茂盛,远处绿油油的,清凉可感,环境很好。两间卧室相邻,地方不是很大,但两个人住正好。房间地面很干净,玄关放着一双白色的男士凉拖鞋。看的出来,屋子里的主人有很好的习惯。
总之,对展锋和来说,实在是非常理想的新家。
趁着日头还没那么毒,白光锦和展锋和一起出门买菜,顺便为家里空了的冰箱采购些存
粮,也让展锋和熟悉一下小区附近的环境。东西买好后两人再不愿意冒着头顶烈日出门了,干脆窝在家里上网。这日头,逼得白光锦开了空调,不然觉得自己会死掉,还是热死的。
到了中午,白光锦打电话给白兴磊,确定了哥哥中午不回来吃饭。白光锦一脸大爷样地斜睨一眼展锋和,指挥这个所谓的“青梅竹马”给自己做午饭。展锋和倒是十分乐意,毕竟白大小姐的厨艺,他这个青梅竹马还是有底的。
虽然只是两个简单的家常菜和番茄蛋花汤,吃饱喝足的白大小姐还是非常愉快的,窝在沙发里一脸享受的表情。
话说锋和的厨艺真是没的说啊,哥哥有福气诶。
白光锦抱着白兴磊的笔记本,在哥哥的房子里虚度了大半个下午,才恋恋不舍地走了。唯一的贡献就是对展锋和泄露了自家哥哥所有的喜好与忌讳。
当白兴磊晚上回家,看到客厅里还算陌生的男人时,忍不住轻轻挑了挑眉。
上身是白衬衫,□穿浅色的休闲裤,脚上一双蓝底白边的凉拖鞋,刘海微微湿润,像是刚洗过头的样子,看起来十分清爽,一点点性感,而且很有家居的味道。衬衫的袖子被他挽到了手肘上,露出清瘦而白皙的手臂,右腕还带着银色手表,看书的时候神情沉静而专注。
这个男人看起来气质沉稳,不像是刚毕业的大学生,整个人有种书卷气和温润清贵的感觉,十分吸引人。近距离细致观察,这张脸还真是赏心悦目,不枉他答应了光锦要帮忙。
平心而论,是他最喜欢的类型,干净而温暖,像永夜里的浮光。
白兴磊暗暗笑自己,真是热昏了胡思乱想。他一贯的原则,就是兔子不吃窝边草,绝不与熟人产生感情,这个人再好也一样。
展锋和听到动静,放下手里的书往玄关看去,见到白兴磊,露出一个温和明朗的笑容来:“你回来了。”
“嗯,你吃饭了吗?”
白兴磊也回了个笑容,换了鞋进屋。心里忽然有种很微妙的感觉,好像家里有人在等他回来吃饭,温馨而满足。
一瞬间的讶然之后,白兴磊再度有感,和这个人成为室友,大概会是他生活中很愉快的经验。
展锋和起身,笑笑说:“还没有,我做了晚饭,在等你回来一起吃。”
白兴磊一怔,没想到想象中的事变成了真的:“你在等我?”
“是啊,等你吃饭。”展锋和温和笑道,“毕竟大家以后就是室友了,我今天刚搬来,也没什么事,就做了晚饭。”
白兴磊对此举颇有好感,怎么说有人等自
己回来吃饭的感觉总不会太坏,尤其是对一个在外面累了一天的人来说。
“正好我也没吃呢,我们吃饭吧。”白兴磊嘴角的弧度更大了些。
小客厅邻着大客厅,空调的冷气不受阻碍地吹过来,十分清凉。白兴磊惊喜于新来的室友这一手的好厨艺,不吝啬地大加表扬。毕竟对于一个向来坚信“君子远庖厨”的男人而言,这实在是件值得高兴的事。
白兴磊本就对展锋和颇有好感,展锋和性情谦和冲淡,基本上与什么样的人都能友好相处。于是一顿饭下来,一通闲聊,两人都熟络了不少,没了刚开始的拘束,彼此互称名字来。
有人说过,人跟人之间关系很奇妙,一旦看顺眼了,什么都好办。就算是刚相识的人,也会成为莫逆之交的。
虽然白兴磊与展锋和之间,说是成为莫逆之交实属夸张,但相处融洽却是真的。可以预见,二人同居的日子,必定不会有什么太大的不愉快。
这是这晚两人入睡前,脑子里闪过的相同念头,结果就是一夜好眠。
第二天是周末,两人都不用上班,白兴磊起床的时候已经是九点,展锋和似乎已经出门了。白兴磊洗漱完后不愿出门,干脆窝在家里打算早午饭一起解决。摸摸肚子,感觉有点饿,白兴磊走进饭厅,想在冰箱里找点东西吃。
正准备拉开冰箱门,却忽然发现冰箱上贴了一张黄色的便签纸。白兴磊顺手拿下来一看,很漂亮的行书,字迹端丽秀逸:
猜你起来会到冰箱找吃的。我煮了绿豆百合粥,在厨房电饭煲里,冰箱里有面包和零食,饿了可以吃。我出门见个朋友,中午会买菜回来,如果愿意的话,你不用出去吃,等我回来做。
落款是“锋和”,很漂亮的签名。
白兴磊忍不住露出个好看的笑容来,有这样体贴的室友真是不错。
他哼着小调拉开冰箱门,拿了个面包,顺手把冰箱关上,转进厨房,打开电饭煲给自己盛了碗粥,开始享用早餐。等吃完饭后把碗洗了,白兴磊关上厨房的推拉门,准备回自己的卧室。想了想,刚跨出饭厅的脚又退回去,随手揭下便签条拿回房,找出一个新的记事本,将同居人的便签条夹进去。
宅家,上网,打游戏,看电影。
十一点多的时候,白兴磊听到开门再关门的声音,换鞋的声音,于是转了转椅子,伸脑袋向外看。
展锋和拎着超市的塑料袋,敲了敲他敞开的房门,露出一个淡淡的笑容来:“饿了没?我现在去做饭,一会儿叫你。”
他刚从起码三十六度高温的外面走进来,
额头上还有点点的汗水,脸也有点儿红,大概是被晒得。白衬衫的袖子有些湿了的迹象,挽在手肘上,手臂还是神奇的白皙。
白兴磊不由暗暗感慨一句:果然人长得帅就是没办法,即使是在万众皆狼狈的夏季,他看起来却依旧清爽,还有一点冬天看不出来的性感气息。
“还好,我早上起得晚。”白兴磊笑笑说,“不着急,你刚回来,先歇会儿吧,外头这么热,冰箱里有饮料。”
有些惊讶于对方的体贴,展锋和温和一笑:“行,我去洗把脸。你玩吧,饭好了我再喊你。”
说完展锋和拎着菜回厨房去了,先把手里的食材放到厨房,然后转进卫生间洗了脸,再用冷水把手腕冲了一会儿。感觉那股子暑气退了下去,他才走出卫生间,在冰箱里拿出一瓶矿泉水喝了一大口。冰凉的清水划入食道,流入胃里,全身毛孔微张,丝丝凉意冒出,顿时舒服了很多。
还是家里舒服点,空调吹着,相当惬意啊。
展锋和歇了一阵,开始做午饭。天气热,两人胃口都不是太好,展锋和打算做个凉拌莴苣,既简单又很开胃。
每年夏天在家里的时候,饭桌上总有这道菜。姐姐与光锦完全相反,是标准的贤妻良母式的女子,最喜欢研究厨艺。不但喜欢做菜,更喜欢把做菜当成艺术,十分享受。当然,好的艺术,少不了观众。在姐姐和妈妈的熏陶下,展锋和的厨艺几年内就有了质的飞跃。大学时,这一点一直是很多女生最喜欢他的优点之一。
将来谁娶了温柔又贤惠的姐姐,真是最幸福的男人了。
展锋和一边想一边有条不紊的忙着。
两根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