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皇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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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皇商- 第2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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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哦,就来就来。”程维哲被他叫一声,忙回过神来,伸手就接过碗,整整齐齐码放进碗柜里。
    做这个动作的时候,他背对着杨中元,没有叫他看到自己的表情。
    有些时候,有些事情,并不需要明言。
    杨中元忙了一早起,他一个二十几岁的大小伙子,早上那一碗面根本不顶饿,他坐在灶台后面,仰着头看了看外面的天色。
    “还早哩,看来我们能闲一阵。”杨中元这样说着,手里却丝毫没闲着。
    他从案台下面拿出一根早上刚送来的莲藕并两根胡萝卜,放入盆中认真洗了起来,等洗干净后,便把这两样都泡进干净的井水里,以待备用。
    程维哲放好碗,转身就看他又忙活上了,不由叹道:“小元,忙了一上午你不累吗?这又是要做什么?还不快歇会儿。”
    杨中元起身,推他到往后院走:“去,打一碗米、一碗莲子过来。”
    米面袋子还是程维哲帮着一起抗进空屋的,他自然知道放在哪里。不过莲子又是什么时候买的?
    “你到底买了多少食材放在家里,怎么吃得完?”程维哲有些无奈地看着杨中元,任他怎么推就是不动。
    杨中元撇撇嘴,见他不动也懒得理他,回身捞出莲藕,拿起菜刀上下挥舞,不消片刻功夫,整齐如葡萄大小的莲藕丁便被切了出来:“阿哲,饭虽说人人都吃,但怎么吃得好,怎么吃得妙,怎么吃得舒坦又妥帖,那才是重要的,你懂不懂?”
    见他有长篇大论的架势,程维哲忙摆摆手,逃也似地往后院跑去:“好了好了,你妙,你妙极了?还不是不想让你费那么多劲。”
    他身后,杨中元又切起了脆生生的胡萝卜,可脸上的笑意却一丝一毫都掩盖不住。
    等到程维哲在杨中元的指示下淘洗好米,加水放入锅中煮上之后,又被他念叨着把莲子去皮取芯,虽说莲子芯清热去火,可味道有些苦了,吃起来口感并不是太好,还不如留着泡水喝。
    “小元,吃个饭这么讲究,那得多费神。”程维哲一边剥着莲子,一边不死心抱怨。
    实际上他念叨这个,也不是为了跟杨中元抬杠,只是看他一天天的忙活不停,就替他累的慌。说实话,他就算在程家境况不好,但也好歹是长子嫡孙,家里的事情上上下下都不用他沾手,就算开了这个小小的茶铺子,也大多都是雇的伙计和账房在忙,他自己是不会亲自洗碗擦桌子的。
    可到了杨中元这里,他竟然样样都会干,也样样都干得好。
    不得不说,在这一方面,杨中元比他强上许多。他自愧弗如。
    “我离开家许多年了,也没有好好孝顺爹爹,如今可算有机会了,自然要变着花样好好孝顺他。把饭做得精致可口一些,是我目前能做到最好的了,当然要紧着好的来。”
    “唉,你说得对,你啊,就是劳碌命。”程维哲剥好莲子,又主动洗了干净,便坐在一边看他忙。
    用来煮饭的是个砖红色的陶罐,杨中元从街对面的杂货铺买来的,样子看上去不甚漂亮,但蒸饭却异常好吃。
    他把煮面条用的小锅放到一边,专心盯着煮米饭的陶罐瞧,等到陶罐里的水沸腾起来,他飞快把藕丁胡萝卜丁与莲子扔进去,用筷子搅和一圈,这才盖上盖子压了压火。
    程维哲鼻子灵,不一会儿就闻到一股甜甜糯糯的米香扑面而来:“饭还能这样煮吗?真香。”
    听到他夸赞,杨中元低头笑起来,他浓密的睫毛仿若小小扇子,护住了凤目里的柔光:“这个啊,叫玉井饭。”
    “玉井?”程维哲听他这么讲,挑眉道,“可是‘太华峰头玉井莲,花开十丈藕如船’的玉井?”
    杨中元倒是没想到他还知道这首诗,不由叹道:“阿哲,没想到你还是这么有学问,竟叫你一击即中,说的分毫不差。”
    程维哲还在琢磨那首诗,闻言便说:“以玉井替代莲藕二字,这名字倒也起的妙极。”
    那是,也不看这名是谁起的,那是我师父起的!杨中元心里得意,嘴上却不漏分毫:“丹洛夏日炎热,我爹又吃着药容易上火。莲藕清热健脾、胡萝卜补气安五脏、莲子益肺养心,都是这个时节最好的食材,合在一起煮饭,不仅能被粳米带出香味,食材味道也更醇厚,是最好不过的。”
    他正说着,陶罐里的玉井饭正幽幽散着香气,仿佛应征了他的话一般,那香味里有米的厚重,有莲藕莲子的清香,还有胡萝卜的甘甜。简简单单一罐米饭,竟蕴藏这么多美妙滋味,倒也难得。
    “闻起来是真的很香,吃起来想必也甘比蜜,难能可贵的是还能温养身体,小元,你用心了。”程维哲不由感叹一句。
    杨中元听罢,笑道:“那是我亲爹,我不用心,谁来用心呢?”
    “是是,杨大孝子,还有什么要使唤我的?赶紧吩咐!待会儿客人又要来了,亲爹要没饭吃了。”
    中午饭其实很简单,等米饭烧好,杨中元便让程维哲端进院子里晾着,然后又换了炒锅放到小铁灶上,麻利地抄了一道微辣尖椒条肉,一道咸香肉末茄子。末了又用程维哲看起来十分帅气的刀工,做了一份凉拌三丝。
    趁着没客人来,一伙三口人就坐在前面铺子里吃饭。
    程维哲一边吃,一边加了一筷子凉拌三丝感叹:“小元,你这土豆丝切的跟头发丝差不多,简直神乎其神。”
    杨中元拍他一把,扬起嘴角道:“吃你的饭,那么多废话,别忘了你吃白食的!”
    作者有话要说:第二更~谢谢Debby丶,水稍,阿呆的地雷=V=
    玉井饭取自《山家清供》

☆、第027章 程家

开业第一天;杨中元本着赔本赚吆喝的原则;一口气忙到戌时初刻,才送走最后一位心满意足的食客。
    回头一算剩下的面粉,杨中元才惊觉这一天就送出去一百碗面,光是面条的成本就四百文,人工和柴火都不算,光面和汤就七百多文;都算上了,小也得一两银子。
    一两银子;搁在寻常人家,够一个月的口粮了;可杨中元却并不心疼,他能看出冲着免费而来的食客们只要吃了他做的面,表情立马就会不一样了。
    他对自己的手艺有信心,也对未来充满期盼,所以这会儿虽然天色渐渐暗了下来,可他还是兴致勃勃蹲在井边洗碗,似乎真不觉得累。
    程维哲站在他身后,看他一边擦着额头的汗,一边认真用丝瓜瓤刷碗。
    对于吃食,杨中元总是很讲究的,盘碗都要干干净净,食材也要新鲜整齐,就连一碗汤面,也非得摆出一个最好的模样。
    这才是对于美食的极致追求。
    不知道为何,程维哲看到这个样子的他,就觉得未来仿佛一条宽敞的大道,虽然杨中元步履蹒跚,满身疲惫,可他的目光是坚定地,他的步伐也稳稳向前,从来不曾退缩。
    从小到大,他认识杨中元满打满算二十四年,却也第一次发现,这个幼时玩伴,是个从来不会妥协的人,他想要什么,就自己主动争取,他想要做成什么,就自己努力学习。
    时至今日,虽然不知他这些年如何过来,可他一手顶尖厨艺却成为他生根立命的最大依仗。程维哲今日一直观察着食客们的表情,他知道,杨中元这间铺子,就算只是卖这一道鸡汤银丝面,以后的生意绝对不会比旁边的钱记差。
    杨中元正认真刷着碗,仿佛觉察到什么似地,他扭头一看,就见程维哲正低头盯着他瞧。
    他顿时有些不太自在,忙别开头呵斥程维哲:“这么晚了你还不家去?今天麻烦你了,以后你想吃什么,只管跟我讲,只要我会的都能做出来。”
    程维哲突然笑笑,他的笑声低哑深沉,和夏日知了的叫声回荡在一起,奏成一首动人心弦的乐曲。
    “好,以后我想吃什么,就赖着你给我做。”程维哲应一句。
    杨中元没回头,天色也暗了下来,他只说:“我也忙完了,你回去早早歇下,以后客人没那么多,我跟我爹应付得来。”
    对于他说的这个,程维哲没答应也没反驳,只说:“累了一天,你也早早休息,我先走了。”
    按理说,杨中元是应该出门去送送的,可不知道为何,他竟觉得双膝柔软,似乎站不起来一般:“你,你先回吧,我这手脏,就不送了。”
    “好。”程维哲笑着应他,然后转身离开了铺子。
    留下杨中元一个人蹲在院中,反复洗着手里拿个碗,就连烦人的知了声都听不见了,耳边只有程维哲那个“好”字。
    百姓们夜里回家都早,茶铺子不做晚食,一般申时便没得客人了,程维哲出了面铺子,路过自己茶馆的时候随意一看,果然已经关门。
    他心情十分不错,一路哼着轻舟调,往紫馨巷行去。
    许多日子没归家了,要是他今日再不回去,家里那些人,不知又要说什么话。不过那些乱七八糟的事情都打断不了程维哲的好心情,他脚步轻快走进紫馨巷,径直走到程府大门口。
    这会儿天已经有些晚了,西边的太阳正浅浅在天际挂着一个边,有厚重的云层遮挡着,已经没多少光亮散出来。
    反而是圆如银盘的月亮光影朦胧,照亮了程维哲归家的路。
    程维哲站在大门外面,一边等着门房打着哈欠给他开门,一边抬头盯着那月亮瞧。
    十五月儿圆,阖家人团圆。这个本来阖家团圆的日子,他一个人在外面晃荡许多日,也没瞧见他父亲派人寻他回家。
    想到这里,程维哲不由嗤笑一声。他那个父亲啊,真是许多年的书都读成了假道学,满口仁义道德,结果做的确实猪狗不如的事情。
    程维哲心里嘀咕他父亲,面上却淡淡的什么都不显,那门房开了门,敷衍地叫了一声:“大少爷,久等了。”就靠在门边半闭着眼睛,似乎困极。
    对于下人这样无理,程维哲已经十分习惯,他懒得同这些人计较,应声都没应声,径直迈开腿进了家门。
    程家同杨家差不多大小,也是前堂中园后宅样式,程维哲一路穿过静悄悄的中花园,走到后宅拱门边敲了敲门。
    后宅的门房是个四十多岁的中年人,开门见是他,忙迎他进门:“大少爷,你怎么这时候才回来,大老爷很担心,早都等急了。”
    “廉叔,劳烦你起身为我开门,已经晚了,快去睡吧。”看宅门的廉叔是从小看着程维哲长大的,小时候就对他十分恭敬,如今虽然成了这个样子,也对他从来不曾改变,这个家里,如果还有几个程维哲惦记的人,那他肯定是其中之一。
    程维哲跟廉叔随意讲了几句话,便一路顺着小路往后宅西北角走去,一路上,能看到几座精致的小楼,尤其是靠近宅门的那一座最为气派,上下足足有三层之高,那是程家主屋的所在。
    可是,作为程家的长子嫡孙,程维哲却偏偏不住在这里。他只抬头扫了一眼主屋屋檐下悬着的铜铃,便头也不回地往西北角走去。
    可越往那边走,楼宇就越显得破败凋零,途径几处都是下人住的院子,等到程维哲一直走到小路尽头,才看到一作青瓦白墙的院落。
    平心而论,这座院落的整个看上去十分干净整洁,虽说比不上主屋大气,却也十分别至,让人一眼便能知道是读书人的住处。
    院里种了好些毛竹,在晚风的吹拂下,响起阵阵沙沙声,仿佛有什么在耳畔轻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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