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祈你看著我的眼睛,在我面前不需要有任何顾虑隐瞒,告诉我你究竟看到什麽了。”
“……我看到你死了。”
“这有什麽,你不是说你看到的我不是我吗。”
祈点点头。
“你相信前世今生?”
这回祈沉默,未做任何答覆,既没有肯定也没有否定。
“曾经我是不相信的,因为血族死亡就意味著魂飞魄散,所以我们都不相信,但是这种想法直到遇见你而终止。你是知道月的,你们两个如此相像,又如此的不同,简直就像是一面镜子的两个极端,看似完全同一个人,但是又整个是颠倒的。”提到月,凯米修斯的神情变得意外的柔和平静,沉浸在昔日的回忆中。
祈看在眼中,自己的恋人想起曾经的恋人,用著缅怀的情绪,或多或少都会有些介怀,但他又没有立场批评什麽,他甚至出於爱屋及乌的心理感谢著月,毕竟在凯米修斯还没有遇到他的岁月中,月陪著凯米修斯度过一段难忘的快乐时光。
不仅仅是月,他感谢每一个曾经陪伴在凯米修斯身边,与凯米修斯创造记忆的人,是他们让凯米修斯在不变的岁月中体会了转瞬即逝的快乐与悲伤,留下了永恒的记忆,没有他们就没有今天陪伴在他身边的凯米修斯。
他和他们都一样,或许爱著凯米修斯,或许被凯米修斯爱著,他们有著共同的愿望,就是凯米修斯能够幸福快乐,而他是最幸运的,因为他获得了永生,能够永远的陪在凯米修斯的身边,他将带著所有爱著凯米修斯的人的爱,爱著凯米修斯。
“初见你时,我以为是月复活了,我不顾一切的将你掳到城堡,可是我错了,你不是他,他疯狂的爱我,到死都没有变过,但你那麽的怕我恨我。”
“因为太突然了,没有一个人会在第一次见面时,看到对方正在吸血杀人,还能够镇定的接受。”祈忍不住解释,他相信,如果这时凯米修斯与月的初遇,月绝对不会爱上凯米修斯。
“或许吧,月是被人贩子贩卖来的,所以在他大脑中并没有任何可以约束他的道德观念,他从没说过来到帝国之前的遭遇,我也没有问过。他总是会说出一些惊世骇俗的话,做出一切惊世骇俗的事情,他是国王的情妇,他说过,国王不属於他,既然国王可以找他这个情妇,那麽为什麽他不能找我这个情夫。”
听到这,祈也很惊讶,月生活的时间距今至少有半个世纪,那个时候民风还很保守,月就敢说出这些惊世骇俗的言论,并且将至付诸行动。
“在他死後的很长一段时间,我都在自责,因为他的话我一度认为,月真的只是为了找一个情夫,来报复懦弱畏惧王後的国王,而我正好在这个时候出现,也正好是一个可以不把国王放在眼中的人,於是他选择了我。和他在一起无论有多疯狂,甚至他对我毫不吝啬我爱你这三个字,我也依然抱著怀疑。哪怕在他死前的最後一秒,我仍然在怀疑,仍然没有相信,眼睁睁的看著他死去,直到他留给我的最後一个苦笑,我才知道什麽叫做哀莫大於心死,才幡然醒悟知道他是多麽爱我,但为时已晚。”
语罢,凯米修斯久久未言,祈也无从开口,也是在梦中,月不止一次的出现在他的梦里,在梦里,他清楚的感觉到月的悲伤,与至死不休的爱。
在大陆偏南端的康内瑟郡的初春,尽管带著点春寒料峭之意,但对於生活在这里的人来说,已是一派生机盎然,春意浓,无不透著喜庆,与整个康内瑟郡的居民截然不同,无处释怀的压抑笼罩著两个人。
肖恩从仓库中翻出了一整套前主人还没有来得及使用,所留下来的昂贵马具,兴冲冲的跑回来,远远的看到凯米修斯和祈坐在树下,看不清他们的动作,也听不到他们的声音。
迟疑了一下的肖恩,只能硬著头皮跑到牵著怀特,仍然站在原地脸色很臭的鲁道夫身旁,巴巴的问,“管家先生,马具拿来了,要不要给老爷送过去。”
(21鲜币)第十三章 离殇 06。
堂堂一个管家被命令留下看马就已经很扫面了,没想到,祈更像把他发配了一样,似乎忘记了他的存在,在下人面前再怎麽呼风唤雨,他在主子面前也终究只是个下人,只是比其他下人高了一等而已,只要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祈还在公爵夫人的位置上一天,他就忤逆不了她。
见鲁道夫只是用足以杀人的视线狠狠瞪著老爷和夫人的方向,似乎没有听到他的话,迫於无奈,他又小心翼翼的问了一遍,“管家先生?管……”
“我还没死呢!叫什麽魂?”鲁道夫突然瞪向肖恩,而凶暴的打断肖恩的话。
话说到一半,被鲁道夫突然打断,受到惊吓的肖恩手一抖,抱著的一摞马具脱手,好在他身手敏捷。手疾眼快的在贵重的马具摔掉在地上之前,拦截了下来。
差点被鲁道夫害得闯了祸,肖恩也不敢抱怨,重新抱紧一整套马具後,还得低声下气的道歉,“是小的不好,惊扰了管家,请管家原谅。”
鲁道夫瞥了一眼他,语气不善的道:“下次给我注意了,别以为有人撑腰了,就想骑到我头上来,你想坐我这个位置,还早一百年。”
“您教育的是,就算给小的一百个胆,也不敢对管家先生您不敬啊。”人在矮檐下,就算大家都心知肚明错在谁,肖恩也得卑躬屈膝的连声附和,附和之後,他才敢提正事,“刚才老爷让小的准备一套马具,马具已经准备好了,小的现在要不要送过去?”
“你想触霉头就去。”鲁道夫冷淡的道。
肖恩讪笑的点头,“多谢管家先生指点,小的知道了。”
虽然不知道老爷和夫人之间在进行什麽互动,但是远远的看著,肖恩就觉得自己已经又幸运又幸福了。在他看来,老爷和夫人就像金童和玉女,是天造地设的一对,都充满魅惑力与神秘感,两个人只要站在原地,一动不用动,就已经够吸引眼球了。
半晌,祈把头轻靠在凯米修斯宽阔的肩头,柔声而语,“那不是你的错,我想我明白月的情感,他不会为他付出的感情所後悔,直到死他都是爱著你,从未改变。”
凯米修斯看了看祈,将手搭在靠过来的祈的手臂上,继续道:“那时候我根本不知道什麽叫做爱,尽管被许多人爱过,可是我却无法给予他们任何人回应,现在想想我也辜负了许多人。遇到你之後,我觉得是月回来了,是所谓的神重新给我一次机会,我把亏欠月的全部都投在你的身上,可是……”
话说到一半,凯米修斯欲言又止,祈大概猜到了他想说什麽,“但是我让你失望了。”
“差不多吧,很快我就发现,你并不是月,你们两个人的外表神韵惊人的相似,但是性格截然不同,月主动热情,可你只会逃避,甚至恨我入骨,我才终於面对现实,月已经死了,人死不能复生。”
任谁听到自己的爱人,这样谈论自己和他的前任,都会恼火,祈也以为自己会怒火中烧,但是他竟意外的没有任何火气,尽管他曾经嫉妒憎恨著死後还占据凯米修斯心中地位的月,不过自从月在他的梦中永远消失後,他再也没有憎恨过。
或许真如月所说的,他们是前世今生同一个灵魂,一个人怎麽可能去恨自己呢?
“但是,每一次我看到你,告诉自己月已经死了的时候,我却又能在你身上看到月的影子,那并非我的错觉,你的手腕内侧有一个半月形的胎记。”凯米修斯握著祈的左手,拉开了祈蕾丝边袖口,露出的皓腕,一个月牙的胎记赫然在目。
祈并不喜欢自己畸形的身体,他更不会去自己观察自己身体的每一个细节部分,他从没注意过手腕上的胎记,被凯米修斯拉了出来,他才注意到,果然一个弯月就在自己手腕的主动脉上,但是如果不说他它是月亮,也很少会有人认为它是月亮。
他蓦然觉得荒谬,“就是因为这个胎记像月亮,你就认定我是月的转世?如果是太阳,星星,或者跟月亮毫无关系的形状,你还会认为我是月的转世吗?”
“不是因为它是月亮,而是因为这是我留下的标记。”凯米修斯用指腹摩挲著胎记,像是在怀恋,“眼睁睁的看著月停止了呼吸,一瞬间我後悔了,明知道被死神带走的人类,血族也无可奈何,我还是疯了一样咬下去,狠狠的咬著,就咬在这个地方,直到拉齐娜赶过来,将我拉开,回神的我才看到,自己已经快将月的手腕要咬穿。”
祈莫名的打了个寒颤,“所以说,你觉得这个胎记是你当初留给月的最後的伤痕?别开玩笑,只不过是巧合而已。”
凯米修斯没有反驳,而是直接用实际行动来证明,他拉起祈的手腕,露出锋利的犬牙,在胎记的位置直接咬了下去。
“呜……”祈痛得眉间一紧,但没有挣扎,默许了凯米修斯的举动。
从远处看去,像是一对亲腻的情侣,男方在虔诚的亲吻这女方的手背。
几秒锺,凯米修斯就停了下来,毕竟他并非要进食,只是为了证明胎记是他留下的而已,在抬头前,凯米修屈起食指擦掉了留在嘴角的少量血迹,随即绿眸看向祈。
尽管,伤口一离开了侵害,就开始进行自我修复,但祈仍然清晰看到,凯米修斯在自己手腕上留下的伤痕,与原有的胎记奇迹般的重合,毫厘未差。
这一次,变成祈缄默,无法辩驳,所有的迹象,都指向一个看似可笑,却不容置疑的结果,那就是,他──祈,是半个多世纪前的月的轮回转世。
“这次,你终於明白我的痛苦了吗?明白我为什麽会那麽野蛮的对待你吗?因为月就站在我的面前,可是却一点也不记得我了,那我独自被折磨了一个世纪之久又算什麽?一想到这里,我的愤怒就会难以自抑制。”说话间,祈的伤口愈合,凯米修斯小心的执起祈的左手,疼惜的亲吻上去,“我不止一次在你激怒我的时候,想要将你杀死,这样的话一了百了,对你来说是解脱,对我又何尝不是?可是,我下不了决心,下不去手,因为不知道从什麽时候开始,我的心已经被你占据,我发现,我已经爱上了叫做祈的你,而不是死去的月。”
“……”
凯米修斯的突然表白让祈一时间无所适从,他怔怔的看著前者,这是他第一次完整的听到凯米修斯提及月於他心中的地位以及感情。作为旁听者,以及一半当事人的他,对祈是羡慕,是同情,虽然他们也许真的是轮回中的同一个灵魂,但是他们也是相隔将近一个世纪的两个不同的人。这种复杂的情愫,不是一个旁人可以理解,也不是三言两语就能化解讲清楚的。
“我也爱你,也许带点恨,但是并不妨碍我爱你,所以无论发生什麽事情都不要离开我。”祈双眸含情的望著凯米修斯,下一秒,搂住凯米修斯的脖子,咬住凯米修斯的双唇,送上霸道的吻。
他或多或少明白了,如果真的有前世今生,联想到月曾经在他梦中的存在,那麽现在他所梦到这些人或许就可以理解了,他们也同样是无数次轮回中的他和凯米修斯。他和凯米修斯的纠缠,不是从这一世开始,也不是从月开始,而是从更久以前,更久以前,久到传说之中。
如果不得善终是他们不能逃脱的宿命,那麽这个诅咒就由他们来终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