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惑乱天下一只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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惑乱天下一只狼- 第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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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烁说:相信我,我将带你走进一个美丽的梦。




4

4、第3章 洞中仙 。。。 
 
 
  
  青草新绿,葱树郁郁。林中有山,山中有洞,洞中有仙。一活宝半仙儿。
  
  山为后山,洞为后山洞,洞中虽陈设稀少却一应俱全,且不失华贵。
  
  洞中仙名为紫魅颜,该洞是其个人所有的地盘,闲杂人等不经允许不得入内。当然,这里荒无人烟的,想有人进都难,因为这片地乃是紫族的禁地,也不幸的是魅儿大仙的思过之地。
  
  此刻该仙正呲牙咧嘴的托着一碗烫烫的草药,小心并快速的端到一清冷的美人面前。
  
  看着那浓稠深绿的颜色,闻着那刺的人晕晕然的气味,我抽着鼻子,不敢恭维,实在是,那味儿让人想吐。不过,俗话说的好,良药苦口利于病,越难喝越是好药,管用啊。味儿挺正,不枉费我辛苦一番。
  
  可惜,有人不领情。对着我这么可人的少年居然下的去手,真是丧尽天良。
  
  “啪~ ”瓷器碎裂的声音,盛满药汤的碗再次被扔掉,我看着它呈弧状,潵着一地水花亲吻大地,然后碎裂开来,衣上再次溅上墨绿点点,将浅蓝的衣摆染的更花,惨不忍睹。
  
  然后,“啪~ ”我把端药的托盘给摔了。因为,忍耐到极限了。老虎不发威,当病猫。我可是勇猛的小老虎,以后要傲视天下的。
  
  这人吧,长的太完美,便难免有别的地方不完美。比如眼前这位,脾气太差了一点,人难伺候了点儿,就为这份退烧药,没少折腾我。
  
  热了?冷了?味道难闻?还是太苦了?不说也不给答案,只给来个模糊的表情,或皱眉,或撇嘴,或垂眼不理人,最后把碗扔了,便像恩赐一样打发了。
  
  以前为了让我喝个药,周围人折腾一大片,老娘总是说我祖宗,没想到让我碰上个更祖宗的。
  
  真是一山更比一山高,人外有人,天外有天。今天算是见识了。可惜这个见识法,也太搞人了吧!宁愿不要,却由不得我。叹!
  
  辛辛苦苦,在密林中找了好久,扒拉了好多的草堆,才给他寻得了这么些药。看他浑身发热,汗透衣襟,痛苦不堪的样子,急急的为他用细火熬成,开心的为他端来,却碰一鼻子灰,挺委屈的。
  
  在他面前,我才发现,原来自己的耐心是如此的伟大,胸襟是如此的宽广。
  
  第一碗药被扔的时候,我便想,是不是太热烫到他了?于是重新熬过,等温了再送来。
  
  第二碗药被扔的时候,便想,是不是味道太冲了?于是加点甘草再送来。
  
  然后第三碗,第四碗……之后再也找不出问题来的时候,药还是照旧被扔。而且扔药的主儿还是一副高高在上的清冷样儿,看到关心他的累得像可怜的巴狗儿一般的我,一点儿愧疚的表情也没有。
  
  于是,我知道,药是没有问题的,问题出在喝药的主儿身上。
  
  人,都是有脾气的,作为从小受到良好照顾的少爷我,那更是有脾气的。所以,忍耐再忍耐,终究还是没有忍住而摔了托盘。
  
  委屈的要命,撇撇嘴想哭却硬是忍住,梗着脖子与他对视。可是配合着带着黑道道,蹭着药灰的脸,想也没有多少气势,最后故做不在乎的切~了一下,扭头便走,颇有气势。
  
  其实却是为了掩饰被那双夺人心魄的眼眸蛊惑的尴尬,怕看得沉迷而不自拔,因此输了气势。
  
  唉!拿热脸贴人家冷屁股,要不得,要不得!
  
  气呼呼的跑到洞口,揉揉细长的手指上那一道道隐隐作痛的伤痕,找块石头坐下来,苦着脸唉声叹气两下,弄得自己老气横秋的。唉!要不得,要不得。
  
  歪着脑袋支起下巴,我冥思苦想,百思不得其解。
  
  作为他的救命恩人,我又没奸他,没害他,没逼他以身相许,虽然有过这种想法,但也没付诸行动啊,他怎么就那么冷漠呢?魅儿也是翩翩美少年一枚,怎就不来电?同性相斥的缘故?
  
  那么,异性相吸?
  
  苦恼了好久,终于下定决心。
  
  俗话说,精诚所至,金石为开,丢脸不算什么,尊严在爱情面前也得低头,所以,我要用绕指柔化了他的金钢铁,让他吐血。用另一种方式。
  
  俗话说,千锤百炼,点石成金,我一定要把他娶回家做老婆。好,有志气。
  
  可惜,吐血的是我!
  
  对水自照,临湖对影。
  
  水中倒映一娇俏的佳人,顾影自怜,教人望而惊艳,禁不住赞叹一句:哇!真是漂亮的惨绝人寰!
  
  我抿着唇拉拉裙摆,瞅一眼水中的倩影,哀怨的叹一口气。
  
  “唉!这都漂亮的不像人了。”
  
  “不是人是啥?鬼?”水中正在跟青蛙学习仰泳的胖蛇,露着白白的肚皮问。
  
  我指着它鼓鼓的肚皮,说:“滚~ ”
  
  然后扭头潇洒的走人。
  
  “哎?哎?别忘了你现在是女人,腰要扭起来知道吗?假女人。”
  
  我咆哮,“滚~~ ”
  
  “哎?哎?能不能换个词?”
  
  我复咆哮,“滚~~~ ”余音绕梁三日,在谷中久久回荡。
  
  就不换,气死你。
  
  继续走人。
  
  提着裙摆,不禁去想,要是他看到我美美的造型,不知会有什么反应。我希望他能呲~的喷出口血来,义正严词的告诉我他喜欢的是男人,这样我便不用为他做如此辛苦的造型。也解了我之前熬药之气。
  
  可惜显然不太可能,要让他立刻因为我而有所反应,那简直是异想天开,痴人说梦。用脚趾头想想也知道,他那样清冷的人儿,绝对不会轻易的受刺激。大多只是淡然。
  
  是真正的淡,没有欲望那种。
  
  就像一个人,天性冷淡,地位尊崇,要什么有什么,便很少有自己想要的东西了。
  
  看的出,他便是这种人。
  
  所以,要征服他,恩~ ,的确,有点儿难。
  
  好吧,我承认,是很难。
  
  不过,我会努力加油的,不尝试怎么会知道结果。傻瓜才会自己打击自己,是不?
  
  一定要让他讨厌女人。
  
  特别是讨厌美美的女人。
  
  微翘兰花指,腕覆宽广云袖,束腰丝绦高领水衫,纤腰款摆。我捏着嗓子将要端到美人面前,使劲的眨眼,“公子,舍弟不懂事对公子若有照顾不周之处还请海涵看在奴家的面子上就把这碗得来不易弥足珍贵的融入了幼弟诸多爱心的汤药趁热喝了吧。”
  
  深吸一口气,憋死我了。
  
  忍住满身的鸡皮疙瘩狠狠的掐自己一把,登时把自己掐得两眼水汪汪的,这叫秋‘水’剪眸。靠,真疼。所以,美,是要有代价的。
  
  以袖掩面遮住扭曲的嘴角作娇羞状,“奥呵呵呵呵~~ ”继续媚笑。
  
  淡然是吧,清高是吧,恶心不死你。
  
  美人终于抬眼看我啦!眸光流转,漂亮的丹凤眼一眯,那个有气势。也没见他怎么动作,只是小袍袖轻轻的一拂……
  
  于是,正因他的第一次正眼相看而陶陶然的我,便在一股清风陶陶然的吹拂下,从洞口骨碌骨碌滚出去了。
  
  也就是说,我被他一甩袖子,从洞里扔出来了。
  
  心里有喜有忧,喜忧参半。
  
  喜的是,他虽然没吐血,但把我扔出来也是反应激烈的一种吧。异性相吸?放屁。他怜香惜玉了吗?扔我时他犹豫了吗?很显然没有。所以,我总结,他不喜欢女人,特别是美美的女人。总结完毕。这痛苦的造型生涯,结束。
  
  忧的是,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太卑鄙了,太狠心了,对我这样美美的可爱少年,他居然连犹豫都没有便扔。又不是个物件儿,想扔便扔。也不给个准备的时间,万一伤到了怎么办?万一摔残了怎么办?有这样对待救命恩人的吗?太不肖了。哼!
  
  承担了胡闹的后果,我略皱眉头保持着被扔出时的姿势,仰躺在洞口,尽量忽略掉身上的疼,呆呆的看着伸出岩壁的一棵小小榕树。
  
  瘦骨嶙峋,枝叶稀疏,立于微风中摇曳,像要随时折断一般,心里突然空落落的,很是寂寞。
  
  族里等级森严,族主的权利凌驾于一切。
  
  因为我是少主,所以我没有朋友。
  
  少时,也曾试图与同龄的孩子玩耍。起初,他们看到我的衣着便作鸟兽散。害怕者有之,拘谨者有之,不屑者有之,翻白眼着亦有之。伴随着种种的表情,跑得比兔子还快。
  
  后来,不知受到了何种处罚,不论是害怕的,拘谨的,不屑的,还是翻白眼的,皆被其长辈押到族长面前向我赔罪,我愕然的看着唏嘘不已,那时才第一次意识到少主的权利。
  
  之后终于如愿同他们一起玩耍,但看着他们慌张僵硬的稚嫩脸庞,慌乱笨拙的机械动作,勉强忍住却快要哭出来的可怜表情,给人一种罪恶感。
  
  感觉自己不像好人,太坏了。
  
  何苦来哉,弄得跟欺压民众的恶霸似的!
  
  都是豆丁的小娃儿,有句话怎么说来着,小孩儿何苦为难小孩儿?
  
  所以,我放他们自由。
  
  看着他们欣喜的如蒙大赦般的解脱表情,我也解脱了。
  
  佛曰:放下屠刀立地成佛。日行一善,善莫大焉。不知佛记不记得在我的功德薄上将此事记上一笔,也不知那薄子够不够厚,我怕我做的善事太多,纸不够用。
  
   

作者有话要说:硕烁说:相信我,我将带你走进一个美丽的梦。
催眠……催眠……催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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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第4章 海棠春睡 。。。 
 
 
  
  一片树叶被风吹起飘飘卷卷的落在我回首往事的脑门上,稍微的打了个旋儿,安稳着陆。
  
  我伸指将它夹在手中,闭上有些酸涩的眼,轻轻的叹口气。
  
  其实,真的很想看到他的笑。能有那样冰冷眼神的人,内心一定很寂寞吧。
  
  梅花虽好,却独立苦寒花自开,无有伙伴,孤独芳世。人们都赞扬它的高洁、抗寒之志,却忽略了它那份孤独。因为它永远也看不到百花争艳,次第竞放的美景;也无法体会蜂飞蝶舞,百绿环绕的惬意。因为无有伙伴,所以从不给人以笑颜,只是清冷之气卓然。
  
  如寒梅般高洁的人儿,你寂寞吗?为什么不能接受我的关心,我只是想帮助你啊,虽然有一点儿小小的私心,但那不妨碍我的好意,是不?
  
  爱宝之心人皆有之,我不是神仙也不是圣人,如实在不愿对救命恩人以身相许,我也不会强求。
  
  但想想讨不到他做老婆,心里又觉着很委屈。
  
  娘亲说,凭魅儿我的容貌,只要臭屁的勾勾手指,不论男女老幼都会屁颠颠争先恐后的对我投怀送抱,而且有很大一部分极有可能转化为某种带色的动物……狼,前面加个色。争的头破血流在所不惜。
  
  我把句里的‘老幼’去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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