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神探事件簿by淘气骨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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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神探事件簿by淘气骨头- 第5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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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欧宇夕旁边,睡着双胞胎弟弟欧宇辰,缩在被子里,蜷成一小团。
    欧宇辰是个漂亮、聪颖、活泼、可爱的男孩子,白净的小脸上,嵌着双水汪汪的漆黑眼瞳,琉璃珠似的闪闪发亮,脸上也总是挂着甜甜的讨喜笑容。
    孤儿院的爸爸妈妈们都很喜欢他,说他像个瓷娃娃。
    欧宇辰旁边,是八岁的一只耳。
    一只耳,人如其名,仅有一只耳朵。
    他的另一只耳朵,在一个特别特别冷的冬天,被冻掉了。
    他生在寒冷的北方,长在寒冷的北方,可是,他从来没拥有过一副手套或者一顶帽子。
    不只是缺少一只耳朵,他还是个小儿麻痹症患儿。
    双腿重度萎缩变形,纤细得犹如火柴棒,形状犹如两张对拉的弓。
    看他走路,是件让人很难受的事情。
    见过瘦骨伶仃的跛脚鸭子吗?
    站在阳光下或阴影中,他先慢吞吞地、艰难地拖起一只脚,颤颤巍巍地蹭出一小步,脚底终于踩实地面的刹那,同一侧的肩膀,像受到猛烈撞击般,抖动着塌下。
    那生猛的架势,简直象是要把地面踏出个窟窿似的,虽然以他的力气,也就能踩死只蚂蚁。
    双手撑着膝盖,他会大口大口喘息会儿,再慢吞吞地、艰难地拖起另一只脚,照样颤颤巍巍地蹭出一小步,对应的肩膀也抖抖地塌下。
    就这样,他一颠一颠地走着浪线,身后拖曳出一道狭瘦的、暗黑的、飘忽的影子。
    随着迤逦歪斜的步伐,影子也抖抖索索,不停歇地晃动。
    让人的心不由得揪起来,担心他随时会跌倒,影子随时会断成几截。
    一只耳旁边,是九岁的小东。
    小东先天生有怪病,不能见光,即使是最普通的低瓦数照明灯光,也会令他身上起水泡。
    严重的时候,甚至会引发感染,持续几天的高烧不退。
    所以,他只能像阴沟里的老鼠一样,终日生活在黑暗中。
    幼年时期的几次发病,令他的皮肤,斑痕密布。
    因为常年见不到阳光,肤色惨白得耍钔淹丫褪谴抵械慕┦�
    嗯,他的生活习惯也很像僵尸。
    欧宇夕曾经亲眼看见,小东抓到一只偷溜进屋子里的老鼠,一口就咬断了老鼠的脖子,津津有味地吮吸它的鲜血。
    吓得欧宇夕做了好一阵子噩梦,每次都梦到自己变身成了那只倒霉透顶的老鼠,被小东用铁钳子似的手指,死死揪着脖子,锋利尖锐的牙齿,噗地刺进皮肉,大口大口地吸血。
    孤儿院里的孩子们都害怕小东,背地里说他不是人类,而是只吸血鬼。
    但“爸爸”、“妈妈”们并不讨厌他。
    每一个来孤儿院参观的人,差不多都会被带来见见这个奇怪的吸血娃娃,然后在震惊怜悯中,出手往往会变得更大方一些。
    迷迷糊糊地,欧宇夕突然醒了,不知道是被冻醒的,还是被噩梦吓醒的。
    懵懵懂懂睁开眼睛,揉揉冻得通红的鼻尖,使劲搓搓满是冻疮和裂口的小手,把双手交叉着插在腋窝下。
    希望藉由这个姿势,让自己暖和一点,却被冰得打了个哆嗦,仅有的一点困意,也随之烟消云散了。
    因为小东的缘故,这个房间长年挂着厚重的墨绿色绒布窗帘,眼前浓黑如墨,简直是伸手不见五指。
    周围很安静,小伙伴们发出瑟瑟缩缩的睡眠呼吸声。
    欧宇夕却再也睡不着了,也许是因为寒冷,也许是因为白天睡过午觉的缘故。
    但这实在很糟糕,对小孩子来说,黑暗本身其实就是很可怕的。
    密闭的房间,犹如一口恐怖阴冷的棺椁,又象是块充满死亡气息的裹尸布,被它团团笼罩着,脑子里难免会涌现出天马行空的骇人臆想。
    谁又知道,黑暗中到底躲藏着什么呢
    啪嗒、啪嗒、啪嗒……
    他听到什么声音了吗?
    是不是寒风裹挟着雪粒冰雹或者断枝枯叶,撞击在玻璃窗上发出的?
    欧宇夕支棱起耳朵,此时此刻,整个房间都沉浸在暗黑的沉睡中,显得诡谲的静谧。
    莫名的恐慌,突然袭上心头,幽灵一样,紧紧缠绕着他。
    啪嗒、啪嗒、啪嗒……就在他怀疑是否自己听错了的时候,那个声音再次从走廊里传来,时断时续、时起时落,是脚步声。
    欧宇夕绷紧了神经,暗暗思忖,这么晚了,会是谁呢?
    越来越接近,越来越清晰。不一会儿,脚步声在门外戛然而止,接着,门被轻轻拉开,生锈的门轴,发出一声尖锐刺耳的“吱扭”。
    声音不大,不过欧宇辰还是被吓了一跳。
    借着走廊折射进来的昏暗灯光,他看见,两个模模糊糊的人影走了进来。
    虽然只能勉强看出大致的轮廓,但从前面那个人高瘦的身形、塌肩弓背、活像只大螳螂的走路姿势,欧宇辰还是可以断定,他是院长爸爸季佳泽。
    走在季佳泽后面的女人,欧宇辰就更熟悉了,是负责照顾、管理他们的季晓琳妈妈,也是季佳泽的妹妹。
    欧宇夕赶紧闭上了眼睛,大气儿也不敢出。
    爱之家里的每个爸爸、妈妈,都很凶的,即使没犯错,被打、被骂、被罚不准吃饭……也是家常便饭。
    要是他们发现,他这个时间还没睡觉,肯定会被狠狠收拾一顿的。
    一点也没察觉到他还醒着——或者是压根没想到,季佳泽和季晓琳轻手轻脚地走到床边,停住,半天都没动,似乎在观察他们。
    不过是短短的一会儿工夫,欧宇夕却觉得,足足有一个世纪那么漫长。
    被人当成砧板上的鱼,饶有兴味地盯着瞧的滋味,实在不怎么好受。
    就在他鼻孔很痒,很想打喷嚏的时候,一只冰冷湿腻的手,忽然轻轻地、慢慢地拂过他紧闭的眼睑。
    随着那只手的动作,一股类似馊豆腐、发着腥臊的汗臭味,钻进了鼻孔。欧宇夕又是恶心又是害怕,小心肝吓得直发抖。
    空气中聚拢着无形的压迫感,头皮苏苏直发麻,他本能地觉察到,他们还在盯着他看,可是,为什么呢?
    他已经在这里生活了差不多两年,还有什么是值得他们好奇的?
    鼻孔痒得更厉害了,仿佛有根羽毛插在里面,一下下搔着。握紧的拳头,指甲狠狠抠进皮肉里,痛得眼泪都快涌出来,才勉强忍住打喷嚏的冲动。
    “夕夕……”季晓琳突然小声说。
    欧宇夕吓了一跳,被发现了吗?她看出来他还醒着吗?
    就在他绷不住,快要发抖的时候,季佳泽冲季晓琳摆摆手,做出噤声的手势。
    季晓琳不出声了。
    还好,原来没被发现。
    又过了半晌,他们才不疾不徐地转身离去。
    耳朵灵敏地捕捉到房门轻轻阖上的声音,欧宇夕小心翼翼吐出口气,一直悬在喉咙口的心脏,终于安安稳稳地落回了胸腔里。他听见他们边走,边小声交谈。
    季佳泽说话,带着很浓重的鼻音。所以嘴里总象是含着颗糖,瓮声瓮气的,吐字颇有些含糊不清:“就是夕夕吧。”

  ☆、95|一 记忆碎片(1)

季晓琳似乎有些迟疑,压低嗓门,吞吞吐吐地说:“夕夕,夕夕其实蛮老实的,被别的孩子欺负都不知道还手。要剜掉他的眼睛,我还真是有点于心不忍。”
    “跟你说过多少次了?不要对这些孩子投入感情,一丁点也不要!他们是商品,只是替我们赚钱的商品!明白吗?”季佳泽不悦地呵斥,“你应该考虑的,是怎么样才能在他们身上做最少的投资,却获得最大的利益。”
    他听到了什么?
    他听到了什么?!
    谁要剜掉他的眼睛?!
    欧宇夕的头发,连根都刷地竖了起来,刚刚安稳下来的心脏,又开始扑通扑通狂跳,呼吸急促,手脚直哆嗦。
    犹豫了几秒钟,他还是起身下了床。
    满是冻疮、红肿得跟戗面馒头似的双脚,踩在冰冷粗粝的地面,就像踩在密布的、竖插的冰锥上,钻心的疼,钻心的痒,钻心的麻……欧宇夕却顾不得那些,踮着脚尖,蹑手蹑脚溜到门口,把耳朵紧紧贴在门板上,屏气凝神地仔细聆听。
    半天没听到季晓琳吭声。
    季佳泽自顾自地又说,“一个残疾的孩子,对我们来说,要比身体健全的更有用处。
    单看模样,夕夕还是挺招人喜欢的,瞎了一只眼睛以后,兴许比小东更惹人怜惜,能让那些有钱人再多出点血。
    当然啦,如果他动完手术以后不识趣,给我们惹麻烦,就把他交给六子。六子会让他物尽其用的,到时候我们还能从他身上再狠狠捞一笔……喂,你那是什么表情?
    有什么舍不得的,爱之家最不缺的就是孩子!”
    “哥,”季晓琳翕动着嘴角,用小心翼翼的、商量的口吻,低声嗫嚅,“要不,还是再挑挑看吧。”
    “从年龄和身体条件来看,夕夕和辰辰是最适合的,夏家已经付了五千块定金,只要移植成功了,还会给我们一大笔钱。
    辰辰聪明乖巧,在这么多孩子里,无论是心劲儿,还是长相,都算得上是顶尖的了。
    每次有人来做善事,不需要叮嘱,他自个儿就知道要帮我们说好话。这样的孩子,留在爱之家,给我们带来的好处,是不言而喻的。
    现在必须在他们俩中间挑选一个,你选择牺牲哪个?”
    季晓琳沉默了,半天没吱声。
    “你就是心肠太软,这样是不行的……”随着外屋门的轻轻开启、阖上,他们的脚步声和对话声一起消失了。
    欧宇辰不知道自己怎么回到床上,怎么缩在被窝里瑟瑟发抖的,这回跟寒冷一丁点关系也没有,他被吓坏了。
    一记忆碎片
    十五年后。
    九月二十三日,星期日。
    天空象是被戳破了个大洞,雨从昨天傍晚就开始下了,稀里哗啦,一阵紧似一阵,完全没有停歇的意思。
    路边绿化带里的老树,叶子被雨水打得七零八落,散落了一地。
    树下丛生的杂草间,衍生出一个个积水的小池塘。
    落叶在水波上悠悠荡荡,不时被急骤的雨珠拍打进水中,又不甘心似的,摇摇晃晃地浮了起来。
    撑着把黑伞,我艰难地、一脚高一脚低地向前走着。
    冻得麻木的双脚,时不时踩进汪着水的坑里。
    运动鞋里,早已灌满了水,每踩实一步,就欢快地叫一声——“呱哒”。
    哗哗的落雨,呯呯嘭嘭砸在伞面上,顺着伞檐往下淌,在眼前挂起一条条流动的水晶珠帘,冷飕飕、凉浸浸的。
    我讨厌雨天,讨厌潮湿黏腻的感觉,似乎整个人都在一点一点地发霉,实在糟糕透了。
    可是,不是这样的天气,我又怎么能毫无顾忌地走在这里呢?
    身畔,不时有车子疾驰而过,豪华的、经济实用型的。
    我眼热地看着那些车子翩然远去。
    坐在车里的人,他们不必在沁凉沁凉的秋雨中,冻得瑟瑟发抖,也不必感受水汽的侵蚀,更不会被车轮飞溅起的水花打湿了裤脚,实在是当下最值得羡慕的人。
    也有跟我一样的步行客,撑着把或者漂亮或者朴素,或者崭新或者陈旧的伞,走在铺着大块大块彩色方格子砖的人行道上。
    他们和蜗牛般龟速的我不同,都是行色匆匆的,擦肩而过,没有人留意到我。
    我不知道应该庆幸还是感到失落。
    不过是九月末,我却穿着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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