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鹿作者:尼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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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鹿作者:尼罗- 第2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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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鹿很得意,因为手里攥了三个连的人马,再加上其余机构的人员,足有四五百人。除此之外,程廷礼给了他权力,还许他自行再招兵,招来的兵训练好了,也全归他管。
  小鹿没什么娱乐,尤其是在这远离平津的县城里,他连场电影都瞧不成。封闭的土地,也有针对人类本能的消遣,比如吃喝嫖赌。吃喝是不犯禁的,小鹿也爱吃好的喝好的。赌,只要别闹出大乱子来,也可以允许;另有嫖这一道,是最受小兵们欢迎的。因为这县城位于两省交界之处,道路四通八达,往来商队很多,人来得多,卖人的自然也就多。
  武魁知道营长是个干干净净的正经人,但是不知道他正经到了什么地步。他偶然想向小鹿溜个须拍个马,自作主张的往小鹿这宅子里领了个黄花大姑娘。
  小鹿一度对大姑娘也是很有兴趣的,但他现在心如止水,眼睛里已经快要看不出男女老少。武魁这一趟马屁算是拍上了马蹄子,因为鹿营长在得知了这大姑娘的用处之后,当即攥着拳头站在院子正中央,不但快要把眼珠子瞪出眼眶,鼻翼也是翕动不已,一张小白脸变成了面红耳赤。武魁心惊胆战的看看小鹿再看看大姑娘,心想我弄来的这个也不丑啊,这么周正的黄花大姑娘,还玷污了他不成?
  武魁等着小鹿咆哮,然而小鹿最终咽了一口气,并没有咆哮,只恨恨的一挥手:“龌龊!下流!马上带走!”
  说完这话,他一舔嘴唇,又飞快的做了个垂涎三尺的动作。武魁没看明白,也不知道他到底是真不要还是装不要,故而犹犹豫豫的又劝道:“这丫头没爹娘,留下来给您干点儿杂活不是正合适吗?您留了她,也算是救她一条小命儿了!”
  小鹿最怕旁人和他讨论这个话题,然而武魁偏要纠缠不休。两只脚像钉在了地面一般,他耸着肩膀向前俯身,暴着青筋吼了一声:“带走!”
  武魁立刻行了个军礼,扯着大姑娘扭头就跑了。而小鹿瞪着眼睛又站了一会儿,末了感觉自己这样子太没风度,便放下肩膀恢复原形,又尴尬的清了清喉咙。
  武魁想不通,打发了大姑娘之后,他回了鹿宅,见小鹿已经出门去了,只有张春生正坐在院子里洗衣服,便蹲到一旁低声问道:“咱们营座,是不是一直没找过人?”
  张春生像一尊营养不良的黑面神一眼,很有戒备的转向了武魁:“人?女人?没有。”
  武魁想了想,随即又问:“男的呢?”
  张春生一摇头:“你别嚼舌头败坏营座的名声。”
  武魁思索着笑了:“那可真是奇了怪了,他不憋得慌?”
  张春生沉着脸,低下头继续揉搓小鹿的军装领子:“你别拿咱们营座和别人打比方。咱们营座是文明人,和你们不一样。”
  武魁发现张春生是特别的维护鹿营长,和自己谈不到一个碗里去,于是站起身,不再多说了。
  张春生洗衣服,晾衣服,晾到一半,小鹿回来了。张春生暂时停了工,问小鹿:“营座吃不吃西瓜?”
  小鹿有些惊讶:“现在还有西瓜?”
  张春生言简意赅的答道:“有。”
  然后不等小鹿回答,他转身跑去了厨房,给小鹿端回来了一盘子切好的西瓜。
  现在已经入秋了,西瓜是吃一口少一口了。小鹿站在院子里吃西瓜,张春生继续认认真真的晾衣服。一盘子西瓜没吃完,县长忽然慌里慌张的跑来了。
  县长对于丘八军爷,素来是敬而远之,如今登了门,也是不得已而为之——城外八十里远的狗尾巴山下,又闹起土匪了。
  县城外山多,素来是有闹土匪的传统,先前驻扎在此地的一位营长,就是因为剿匪有功,高升成了团长。及至这个团奉命开拔往北去了,才有了取而代之的新兵营。而先前的土匪虽然是灭了,新起来的一股子力量竟是比先前更强大。高升了的团长曾经几次进山剿匪,都不成功,若是再不开拔,这团长的一世英名,真有付诸流水的危险。
  一团的兵马走了,换来了一营的新兵蛋子;县里自己还有个保安团,那团丁个个脆弱,唯一的本领是在土匪攻城之时关闭城门。至于那新兴的土匪有多厉害,小鹿不知道,营里不是本乡本土的新兵也不知道,因为夏天山里挺太平,土匪不闹,也就没有人提起土匪来。
  县长征税养活着这一营兵,这一营兵,理所当然的,也就应该保证整座县城的安全。土匪猖狂起来,敢冲进县城里杀人放火;而小鹿一方面认为土匪的确该杀,另一方面又留意了县长方才所说的话——剿匪有功,是能升官的!
  小鹿现在什么多余的念想都没有了,唯一的人生目标就是做些事业出来,不再让人低看了自己。而在日本苦熬了三年,他虽然没能从陆士取得一张毕业证,但是扪心自问,肚子里还是学了些存货的,并非绣花枕头。
  在心里飞快的打了一遍算盘,小鹿最后决定出城剿匪,一是拿那帮土匪练练手,二是练好了,这一次战斗也可以成为自己的筹码。
  他是斗志昂扬了,县长却是唯唯诺诺的,不说好也不说不好。后来见鹿营长要对自己送客了,他才嗫嚅着说道:“山里那一伙蟊贼的首领,名叫何若龙,凶恶得狠。春天范团长一个团的人马,都没能奈何了他。鹿营长您只有一个营的力量,怕是……薄弱了一点儿。”
  小鹿一愣:“何若龙啸聚了多少人?难道会比一个营还多?”
  县长连连摇头:“那倒没有,不过是两三百人罢了。”
  小鹿莫名其妙:“那本营长怎么会不是他的对手?”
  县长为难的搓手:“因为……敌人……很是凶恶……”
  小鹿冷笑一声:“县长不必担心,我鹿某人,也可以很凶恶!”
  把县长送走之后,小鹿让张春生出门跑腿,叫了营内几名本地军官过来,让他们详细讲一讲狗尾巴山的风土人情,以及何若龙其人其事。
  军官领命,当即侃侃而谈。小鹿越听越是有趣味,原来这何若龙还是个传奇人物,家中本是山下村庄中的大户,因为和人起了田地纠纷,打官司时被对方在暗中捣了鬼,不但应得的没得着,自家的财产还赔出去许多,那何老者想不开,便生生的气死了。
  老头子一死,老婆子当即啼哭着病倒了,勉强熬了几日,也是一命归西,只留了个尚未娶亲的独生儿子何若龙。这何若龙当时已经离家远行,在保定城里进了中学,听闻家里遭了变故,赶回来一看,竟已是家破人亡。
  平日村人都说何家儿子是个有礼的人,不料这有礼的人急了眼,手段更毒辣。何若龙到底是如何单枪匹马手刃仇人、并且一把火将仇人的家宅烧成白地的,众说纷纭,又经了演绎,全都不甚可信;总而言之,这何若龙报仇之后便上了山,和山中的土匪厮混在了一起。大当家被先前那位团长打死之后,他因为是个文武双全的人物,很能服众,便接了大当家的班,带着那帮土匪继续盘踞在了山中。
  何若龙的历史,也就是这些内容。整个夏天他都很安静,导致城里的驻军和百姓一起淡忘了他。直到秋收时节,这帮人又穷凶极恶的冲下山抢吃抢喝了,百姓们才重新又恐慌起来。
  小鹿没上过战场,一直只是纸上谈兵,所以听闻何若龙是个劲敌,反倒暗暗的欣喜,认为自己是英雄有了用武之地。征集粮草整顿了兵马,小鹿把县城扔给保安团,自己带着部下那几百新兵,浩浩荡荡的出城剿匪去了。
    
    ☆、第四十六章

  在秋高气爽的好时节里,小鹿骑着一匹黑马,带兵出发了。
  黑马是匹很威武的高头大马,通体上下黑成了一匹闪光的好缎子,一根杂毛都没有。扇呼着湿润的鼻孔,颠动着碗大的马蹄,它被一身崭新鞍辔打扮了,驮着小鹿玩似的在土路上小跑,踏出一地缭绕的轻尘。
  小鹿在这军营里练习了两个多月的骑术,如今对于黑马,已经是相当的能控制。若是由着他的性子,他满可以策马扬鞭,以最高速度疾驰向前;可是马有四条腿,小兵却是只有两条,非得一步一步的走才行。而他单枪匹马,即便跑到了狗尾巴山下了,也是毫无用处。
  小鹿耐下性子,一边前进,一边欣赏路边的秋日风光。土路平直,是城内城外的百姓们几百年来用脚走成的。路边盛开着一丛一丛不怕冷的野花,花的品种不多、样子也不美,但是开得很旺。
  小鹿让武魁下去摘了几朵白花回来,从中挑选了一支最完整的,掖在了黑马耳朵上。张春生本是在马旁步行,这时见了,就无声的发笑——营座除了他自己之外,见了什么好东西都要装饰一下。
  队伍走得并不快,半天才走了四十里路。中午埋锅造饭,连吃带歇又是一个钟头。小鹿估算着,下午再走一下午的话,傍晚时分正好能到山脚。山脚不止一处村庄,找个休息的场所是不为难的,那么明天出发往山上攻,也很合宜。
  思及至此,小鹿也就不急。待到下午又上了路,他和一位冷连长并肩同行,边走边聊。冷连长不是本地人,但是在此地住久了,也和本地人差不多。环顾着周遭的风景,他开口说道:“营座,咱们下午走得可是挺快,再过一阵子就能看见狗尾巴山了!”
  小鹿心旷神怡的挽着缰绳点头:“狗尾巴山……”
  他在心里把话说完:“何等粗鄙的一个名字啊!”
  这个念头闪过不久,冷连长忽然手指前方大呼小叫了:“营座,瞧,真看见了!”
  小鹿昂首挺胸举目远眺,只见平原远方隆起一道山脊梁,看那形状,真有一点像狗尾巴。那山不高,长长的拖在地平线上,山中也不知是长满了什么树,值此秋季,那树叶红一层黄一层绿一层黑一层,一层一层的从山脚向上染到山顶,配着碧蓝的天和几抹白云,白云被金色阳光穿透了,云也含了光。
  小鹿看呆了,心想世上竟有这样美的地方,一只鸟啸叫着掠过他的头顶,他睁大眼睛看那山,看得睫毛一颤一颤。
  他会画不甚地道的水彩画,如果这一趟不是带着刀兵之气征战而来,他想自己一定要找块大石头坐定,支起画板调好颜料,把这山画一画。
  这么美丽的山里,竟然会寄生着那么丑陋的土匪,小鹿那剿匪的心忽然变得极其迫切了。本来他是来杀人的,心底最深处,还隐隐的存了一丝犹豫;可现在那丝犹豫荡然无存。
  他是医生,前来剪除山中的毒瘤,是替天行道。
  傍晚时分,一营的人马抵达了狗尾巴山下,在一处名叫狼牙寨的村落里安了身。狼牙寨这名字听着不善,其实是一座平平常常的小村庄,村里的贫苦人们靠山吃山,既种地,也采山货。大概是兔子不吃窝边草的意思,山中土匪对于狼牙寨,倒不是很骚扰,也可能因为狼牙寨总是穷得山穷水尽,土匪想要在这地方占便宜,就只能是吃人了。
  对于剿匪一事,狼牙寨中德高望重的老者们,显然是有点不知如何表态,总而言之,只要别把战火烧到村庄里就成。
  小鹿约束着部下,不许士兵强闯民居追逐妇女;村民们审时度势,也很有眼色的送来了许多老南瓜新土豆。军粮从来就没有充足的时候,炊事班对着南瓜土豆起了灵感,把这两样东西和糙米混在一起,架起柴禾狠炖一场,熬出了一锅锅稠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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