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文很流行作者:柒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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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文很流行作者:柒黑- 第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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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梵父就觉得老脸挂不住。
    
    〃爸,难道你被第三军区的生化试验病毒感染,出现了初期症状?〃
    
    〃亲爱的,你生病了?〃
    
    所以说,有时候沟通方式很重要。
    
    
    
    回到家里的季风松了口气,他总是不习惯和人长时间接触或者出门相聚,那会让他产生比工作学习更多倍的疲累感。
    
    躺在床上扭头却看到了被关掉的电脑屏幕,此时的他再也没有之前那样迫切想要码字或者查看数据的心情了。对于数据的打击和好友的评价,让他才意识到写作并不是那么简单的事情,和他写惯了的论文千差万别。
    
    小说有着自己的表达方式,有着自己独特的魅力,它并不仅仅是叙述一个故事,而是通过各种独具特色的形式,传达出作者的情感,在传达的同时,还因为形式的差异,使读者的接受度也大不相同。
    
    他却简单的觉得自己看了这么多书,会写的很好。
    
    〃真像个傻瓜啊……〃
    
    季风用手掌捂着自己的脸蛋,他现在只想将自己埋入黑暗中,当个鸵鸟。
    
    可是,这个故事曾在他的脑中打转了很久,倾注了他的情感,仿佛是他灵魂的一部分。他又岂是那种轻言放弃自己〃灵魂〃的人呢?
    
    深吸了口气,季风又重新坐回了电脑台前,按下了启动键。
    
    《生存游戏》的点击不过十几个,评论依旧只有一个。虽说季风觉得不应该被读者的评论左右自己的作品,却在此刻好奇能给这样一篇冷僻的作品写下的评论到底是怎样的。
    
    但他万万没有想到这是一个长评。
    
    〃最初看到文案时,我觉得这是个吸引人的题材,或许它与现在流行的题材相比有些冷门,但对悬疑爱好者来说无疑是一篇具有吸引力的作品。
    
    但是当看到开头后,我想绝大多数人都会放弃这篇作品。故事的开始并不是一个引人入胜的开头而是枯燥无味的世界观的介绍,其中多次出现的诸多理论许多人都没有听闻过,作者是否是在炫耀自己的才学呢?
    
    但是当我读下去的时候,发现这个故事也如文案所写的是个不错的故事。只是这个故事的展开之初是以故事的一号主人公未来的视角开始的,然而在这时未来这个角色却尚未登场,只是用偏向他思考模式的旁观视角对诺尔进行了观察,这其实是一个重大的写作失误。
    
    首先读者虽然知道主角叫未来,可是展开故事开始剧情的却是诺尔,以未来的视角去观察诺尔会让读者产生异样感,造成阅读的不适。其次读者对于未来这个角色还没有任何概念,在此时读者无法理解未来为何会产生这样的思考,与读者自己的思考产生了巨大的差异,从而更加无法融入故事之中。更重要的是,这是一篇悬疑小说,通过诺尔的旁观者视角表达的是紧张感和危机感,而通过未来视角却只能表现出观察者的平淡和安全的距离感,让悬疑的氛围下降了一个档次。
    
    除此之外,作者的笔法略显生嫩,应当是初次写小说吧?无论是对话还是旁白,每个作者都有自己独特的风格。可是,一片文笔出色的小说首先要做到的是行文如行云流水般通常,使得读者们在阅读的想象中构筑出一副连贯的剧情,并且所有的修辞都应当为了更深刻的表明想要突出的词句而服务,而不仅仅是作为华而不实的装饰品来使用。〃
    
    评论者是如此不客气地,甚至比陆逸斌更尖锐地指出了季风的问题和缺点,那样尖刻地措辞让他更加气闷了。
    
    〃作者是否是在炫耀自己的才学呢〃这话说得多冤枉啊,他并不是为了这样的目的才去引经据典的,只是自己也没有意识到这样写作的不妥当之处。而那句〃作者的笔法略显生嫩,应当是初次写小说吧〃更是如同利刃一刀刺穿了季风的心脏。
    
    毒辣,却深刻。
    
    每当季风回想起这篇评论时,总觉得自己能够阅读到它真是一种幸福。如果没有读到这篇评论,他或许就会对写作的热情渐渐消退,不得其门而入地退出。又或者他会在未来迷失自己的方向,忘记自己最初是想要做什么。
    
    只是,现在的他只想羞愤地将那些糟糕的存稿全部删除,重新开始写出至少能够让自己满意的作品。
    
    这样必定会影响到第二卷的进度,而以网文的特性,一旦断更流失的读者就会更多了,不如在第二卷的时候取得进步,更容易受到好评。
    
    不过这样的想法刚出现就被季风抛弃了。
    
    虽然自己写的并不好,却不能连自己最基本的原则也一起扔掉。他一定会成功的,他一定要修改出对得起这份篇他所写的长评的优秀的小说!
    
    屋内昏暗的光线与电脑边泛着柔光的台灯让他安逸了自己的心。
    
    他喜欢这样的氛围,喜欢自己〃想去做一件事〃这样的念头。
    
    多少年了,季风无时无刻都觉得自己就会像自己的父母一样庸庸碌碌地过着一生。可是不甘心的他又能做什么呢?他最终什么也做不了。
    
    能够像这样全心全意地去投入,只是处女作扑街又怎样?鬼妹纸写了多少篇都扑街了,她却从来没有放弃。难道自己还会输给这个缺乏耐心的女孩不成?
    
    这场生存游戏,让他来重新改写吧!
    
    
    
    时间过得飞快,特别是仅仅蹲坐在家里,坐在电脑台前。
    
    当季风回过神来的时候,已经过去了半个月,这半个月里他几乎没有产生任何吃穿住以外的花费,全心全意投入到一部作品中去。
    
    创作,这是个很奇妙的词,即使是再简单再细小的东西,一旦和这个词扯上关系就仿佛会变成〃造物主〃般伟大的存在。
    
    季风思考了很多,不断地修改、否定自己、再修改,或许他把这一辈子的努力都用在了这半个月里吧?再过两个月他就可以领下毕业证书了,到时候正式当一个吃穿用全靠政府养活的米虫。
    
    这原本是他的目标,然而现在,这个目标似乎产生了些微的变化。看着经过〃大整容〃的第一卷以及新鲜出炉的第二卷,他有着无比的满足感。
    
    在生存游戏第一卷的末尾,诺尔终于决定与未来一起行动,他的目的只是想结束这个捉弄人的游戏罢了,但当未来提到〃如果这个游戏结束了,你也会死哦,所有魔物都会死去〃的时候,诺尔坦荡地说道:〃我无论何时都会将自己的信念贯彻到底,哪怕面对死亡!〃
    
    或许,诺尔在这整个故事里,扮演着〃希望〃这个角色,但这整个故事却是带着无比的绝望和残酷的,而季风也不打算改变这样残忍的结局,哪怕自己亲手捏碎〃希望〃。
    
    第二卷的开头切换了视角,是以一名病死的少女为视角的,而这名少女在渴望〃生〃的意念下,也成了神的玩具。但她丝毫没有意识到这一点,而是快乐地又一次展开了重生的新生活。然而伴随着阳光下灿烂生活的是脱不开的死亡的阴影,少女好几次都在死亡边缘徘徊着,恐惧着。同时,街头巷尾频发起了〃吸血鬼杀人〃的事件,为了让诺尔活下去,未来建议他们找出〃魔物〃。诺尔虽然不知道未来在自己的盯梢下怎么去制造魔物的,却只能接受意见。然而,事情真的只有这么简单吗?
    
    季风在最终校对完原稿后,登陆了世纪文学网。
    
    久别的那个后台中的数据依旧惨淡,不过这已经不是他在意的事情了。他只是一点点的,将修改完的稿子贴上,并且将新的部分设定完存稿定时后,便不再流连。
    
    或许连季风自己都没有意识到,这部已经扑街到无可挽回的作品对他而言的意义。当他自以为写作是件简单的事情时,数据和长评将他从美梦中拉了出来。而他在下决心重写这部作品的那一刻起,他在小说方面的造诣便不断地进步着。凭借着他过去丰富的阅读量以及在写作中的锻炼,季风也终于可以〃从新手村毕业了〃。
    
    〃去买早饭吧。〃
    
    心情很好的季风,终于抓起许久不用的信用卡出了门。
    
    
    
    扑街不是成功他老父(4)
    
    〃猩猩。〃
    
    〃啊哈……〃
    
    一名身着哥特洋服的少女和一名穿着廉价地摊货的青年在早餐店相遇的时候,就会出现如上对话。
    
    季风对于自己从〃机关间谍〃退化为〃猩猩〃这件事也只能报以苦笑了。反正他和陆逸斌不是猩猩就是猴子。
    
    〃最后一个粢饭了,谁要?〃看着记载店门前不买东西而是互相〃深情〃凝视的这一男一女,卖早点的大妈有些不耐烦地问道。
    
    〃我!〃
    
    〃我!〃
    
    当这一男一女一人抓着袋子的一头,中间躺着那个无辜的粢饭团时,被周围的人频频侧目。
    
    〃猩猩,你想通过调查我等饮食住行,来接近我哥哥,达到不可告人的目的吗?〃
    
    〃比起马莉莉小姐你身上的衣服,我还没有奢侈到浪费自己的一顿早饭。〃
    
    〃猩猩,你还敢对我的衣服指手画脚?!说!你其实是机关派来的人型动物吧?你的脑髓都被自己吃了?〃
    
    〃在此之前,小姐请不要在你的世界观中擅自加入我,这个设定实在很无趣。〃
    
    〃哈啊?你竟然在否定我的设定!〃
    
    〃刚才你说了设定。〃
    
    〃刚才那句忘了它,总之你这个猩猩快把早餐给我!〃
    
    〃这个粢饭团是我付的钱。〃
    
    梵梅终于不说话而是瞪着季风。
    
    对于这样没营养的吵架,通常他很少做,毕竟和陆逸斌的对话中,季风总是能让他无语凝噎。而梵梅则是直接用猴子秒杀了可怜的萝莉控基佬。
    
    被这么看着,季风不知怎么的心中泛起了涟漪。
    
    如果,能有一个家人也像这样和他哪怕是天天吵闹也是很开心的吧?
    
    〃喂,你干嘛这么恶心的看着我?就算你想在视线中进行催眠,也无法摧毁我坚定地意志!〃看到季风没有反驳自己,而是沉默地注视着,不带有任何嘲讽地只是看着时,梵梅竟然觉得有些害羞。
    
    这个猩猩虽然很讨厌,可是从来没有对她的打扮发出嘲讽,也没有擅自去同情她的哥哥。梵梅当然不是不知道周围的人是怎么看待她的,只是她从来不会以别人的目光来决定自己的步调。
    
    〃没什么,这个让给你吧。〃季风松开了手,然后朝着家里的方向走去。
    
    〃喂……搞什么啊。〃梵梅重新拎好袋子,却忽然觉得这份早点有些烫手。
    
    这种背影,简直就是让人有冲动想要照顾他的孤独。梵梅才发现,这个世界竟然还有这么深刻的孤独感,与她那种〃无法被世人所理解〃的中二孤独不同的,是永远只有一个人般的伤感。
    
    
    
    当梵梅拎着早点到了梵子宁家里的时候,就发现桌上已经摆好了香味四溢的粥和荷包蛋。
    
    梵子宁的家不大,但是很整洁,这全是他自己一个人打理的。而梵子宁之所以会从家里搬出来住也只是不想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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