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点忘了,耐心是这家伙的强项。
“放心。”我揉揉他的头发:“哥不会让你等成望夫石的。”
他点点头,拖着箱子往里面走,又突的回过头来:“许岸?”
“干嘛?”我匆忙抬手,不着痕迹的抹了把眼睛。
真是可怕,只是短暂的离别而已,我居然这么舍不得,和他分开。
也许这就是命。
当初和迟暮在一起后,我那么恐惧会再度沉溺进一段感情无可自拔,只能任人摆布一败涂地,可爱情偏偏就是这么一件由不得人的事。
“等你回来……”他顿了顿:“陪我见见我父母?”
“知道了,婆婆妈妈的。”我凶狠的瞪着他:“你还不快进去?不怕误了航班?”
他似乎笑了下,这才大步走向安检的方向。
目送着他的背影彻底消失,我转过身,慢慢走出机场。
外头,是夕阳绚烂的天。
作者有话要说: 其实……俺觉得……这一章……已经可以……完结了……
不然……咱就断在这儿吧?(顶着锅盖跑
☆、今是昨非(结局)
三个月后。
航班秉承了它一贯误点的光荣传统,待本该晚上九点到达的飞机到了A市机场,已是凌晨两点。
凭登机牌取了行李,我刚走到出口,就看到一个裹着风衣的修长身影,双手插在口袋里,安静的、好脾气的站在大厅等着,看着我出来的方向。
于是我不知道怎么的,竟然会有些视线模糊。
我走过去,他也没多说什么,只是淡淡笑笑,没有一句多余的问话:“走吧。”
出了机场大门,夜已经有了丝丝寒意。我正要同他说话,两三个大概至少有十八九岁的背着背包的大男孩出现在我们面前。
其中一个冲我问:“叔叔,请问晚间公交在哪坐?”
我的脸立刻就黑了,身后的迟暮笑,在一旁应答:“沿这条路往东走,拐个弯就到。”
“哦……”男孩应了声,目光从我转到他的身上:“谢谢大哥。”
……叫我就是叔叔,叫迟暮就是大哥?!这是凭什么?!
我无限愤慨的瞪着几个男孩离开的方向,如果眼神能杀人,大概那几个小子现在早就横尸当场了。
“别瞪了,我们走吧。”身后传来温和的声音。
我回头,见他明显辛苦的憋着笑,就更是没好气,把行李直接丢过去:“大侄子,叔这把年纪了,还不好好伺候着?”
“是。”他乖巧的点头,“侄儿一定好好孝敬您,为您养老送终。”
“你狗嘴能吐出点象牙不?”我愤慨,被他一句养老送终气的语无伦次。
他顿住,敛了不正经的笑,突然表情严肃起来,换了副深情款款的面孔看着我,其变换的迅速与自然,完全具备当一个出色演员的资格。
“那么,”他把手伸进口袋,掏出枚戒指,声音不再是先前的调侃,满满的尽是温柔:“许先生,我有这个荣幸,邀请您共度余生吗?”
“……”于是我觉得我立刻浑身僵硬了,甚至都感觉不到自己的心跳。
我猜我大概是被雷劈中了,或者今天根本就是愚人节。
“看来是默许了。”他自我感觉相当良好的咕哝,抓过我的手直接把戒指戴上。
“这……你这算……什么……?”我无言的看了看无名指上多出来的指环,又看看他,再看看四周,愣愣的蹦出这么几个字。
这也太他妈的草率了!在这么个月黑风高、杳无一人、特适合来一出恐怖镜头的深夜,上演一场含情脉脉的感情戏码?这家伙的脑子是不是突然被驴给踢坏了不好使了?
“……求婚啊。”他似乎挫败的叹了口气:“我实在等不及了。许先生,恭喜你成为迟家人。”
“放屁!”我这才反应过来,打开他已经戴上了戒指的手:“你怎不说你是一心想嫁进许家呢?”
“那也可以。”他丝毫不以为意,突然凑上前抵住我的额头:“你娶我还是我娶你,都一样。总之进了门,就不带反悔了。”
依旧深沉的夜,昏黄的路灯,带着阵阵寒风的深秋天气,却突然让我感到了少见的温暖。
“我怎么感觉,”好半天我找回自己的声音:“我好像签了笔不怎么划算的订单?”
“那可真遗憾。”他同情的摊手:“本公司货物既出,概不退换。”
“奸商。”我冷哼。
“彼此。”他重新一手拉起拉杆箱,一手拉住我走向停车场。
“喂。”我突然想起我们还有一笔旧账没算:“当年你到底为啥一声不吭就出国了?还把我联系方式都给删了?怎么着,嫌我这个兄弟是你负担了?还是丢你面子了?”
迟暮只是神秘的笑,握着我的手不放,却始终不肯说一个字。
我灵光一闪,恍然大悟的指着他:“姓迟的你坦白从宽,哥不会嘲笑你的。你暗恋哥很多年了是不是?你十几年前就对哥的菊花有不轨企图了是不是?”
“咳咳……”迟暮被呛的连连咳嗽,满脸的不自然,却依然将死鸭子嘴硬的良好精神进行到了底,只是用力抓紧了我。
空气里有夜里潮湿清新的气味,手心传来的温度和力度,让人惬意的想叹息。
看他没有说的意愿,我也就随他去了,只是顺着他拉扯的力度向前走。
并肩而行。
已经过去的事,不管有没有合理的解释,都不再显得那么重要。
或许有一天,也许是明天,也许是很久之后,时间总愿意给我一个答案。
揪着过去死死不放的,是傻子。
关键是以后,关于未来,我有信心,我会在身边这个人的陪伴里,一直走下去。
实,迷途其未远;觉,今是而昨非。
(完)
作者有话要说: 嗯……本来有想过在文章完结后写一大堆话来分析情节来着,现在被某些人弄的兴致全无了。
因为一直在连载的缘故,所以能在看到某些留言的情况下,依然按照一开始的设定写下来,我自我感觉很良好(滚
大概也是第一次玩大家来找茬游戏,所以俺心态木有调整好的缘故,请见谅。
那……有希望与我探讨观点的,可以在我发文的地方留言,或是到微博和群里找我。
还有不少菇凉问到的番外神马的……这个等出来之后的反响再决定。俺接受催文,但不保证兑现XDD
所有陪这篇文一起走过的盆友,无论是一直到最后的,还是因为意见相左只走了一段的,俺拜谢。尤其是从七月就开始追文的几位姑凉,乃们辛苦了╥﹏╥…
所有越来越不喜欢这篇文居然还坚持看到了这里,也不知道到底是真爱,还是在为今后的负面评论与负面扫文作准备的妹纸,俺希望主能庇佑,俺的下一篇文不会再遇上你们。
所有只是纯粹看文想图个清净,但还是被中间作者的话等一些纷争给打扰了的盆友,俺深表歉意。
还有谢谢一直用留言鼓励着俺,以及诚恳的提出建设性意见的所有人。
木瑭敬上。
☆、番外一 原点1
红酒,佳肴,餐具在幽暗的灯光下现出华美的色泽,窗外的繁华夜景令人眩晕。
气氛很好,很适合做些什么浪漫的举动。
我看了看手表。
再过五分钟,不远处的waiter就会按照我预先安排好的那样,向坐在我对面的女人送上玫瑰与钻戒。
再过五分钟,那个陪在我身边整整五年不离不弃的女人将成为我的妻子。
再过五分钟,所有过去放不下的,都不得不去放下。我将成为一个好丈夫,担起一切该有的责任。
虽然是即将踏入婚姻的殿堂,但我猜我此刻一定摆着一张要走进坟墓的脸,以至于对面的田静已然看出了不妥:“你怎么了?心情不好?”
她一向如此的无微不至细心体贴,我的每个细微末节她都注意的到。我自问不欠别人什么,唯独对她,这五年来亏负甚多。
“没。”我抿了口红酒,笑着摇摇头。
“我一直觉得,我从不知道你在想什么。”她自顾自的发话:“明明我已经认识你十年了,迟暮。”
“十年?”我疑惑的皱皱眉。
五年前的一次聚会上,我与刚来加拿大的她偶然相识,何来十年?
“你当然不记得了。”她笑容里泛起苦涩的味道:“十年前我才高一,你都已经快毕业了。”
我切了块牛排递到她的盘子里:“先吃吧。”
我真的无言以对,因为我十年前的记忆里实在没有她这号人物。
“人人都以为我是你女朋友,其实我们的关系你是最清楚的。”她也仰头喝了口酒:“我一直以为只要我有耐心,只要我能等,总有一天你也会爱上我。”
“小静,”我很心虚的揉了揉额角:“我其实……”
“主动这么久,我累了,我也等不下去了。我努力过,我已经没有遗憾了。爱情可以不计一切,但是婚姻不可以。”她放下高脚杯,直视着我:“迟暮,我们分开吧。”
突如其来的消息让我先是愕然,随即居然觉得心里舒了口气:“这几天我看你一直心神不宁,就是想跟我说这个?”
“嗯。”她爽快的承认:“我想我已经找到了适合结婚的那个人。”
我本不想关心这个,想了想还是很多嘴的问了句:“谁?”
“林远。”
林远。林氏集团的太子爷。虽然我只与他在酒会上有过一面之缘,不过看谈吐倒的确是个有真材实料的人,不像某些家伙就是草包一枚。
只是他的风评向来好坏两极,如今竟愿意安定下来结婚,想必也是动了真心。
“对不起。”我很诚恳的向田静道歉。
有另外一个比我更合适更真心的男人待他,倒也可以让我减免那么些愧疚。
她的手微微一颤,眼眶都有些发红:“你甚至连句挽留都没有。”
不远处笑容温暖的waiter推了车过来,在我们身边停住,车上那一大束玫瑰花红的耀眼。
“这是……”她抬起头看着我,眼里满是震惊。
“有个更好的男人照顾你,我很为你高兴。”我拿起那束玫瑰,交到她手里。
这是我第一次对她做如此浪漫的举动,我想,大概也是最后一次。
她愣愣的接过玫瑰:“你本来准备……”
“不重要了,”我打断她:“祝你幸福。”
花里装有钻戒的小盒掉了出来,在地上骨碌碌滚了几圈,只是我们谁都没有去捡。
“迟暮!你混账!”伴随着一句她失控的骂声的,还有打在我脸上的一记响亮耳光。
我目送着她把花扔了转身出门,无视周围人或惊愕或打量或同情的目光,站在原地自嘲的笑了笑。
也许我就是这么个混账。
“先生,”一旁的waiter绅士风度的把戒指递到我手里:“请问有什么可以帮您?”
我看看他:“买单。”
出了餐厅,我看着深黑的夜色,重重吐了口气。
或许我该去喝点酒,庆贺我又恢复到了单身的身份。
十年前我孑然一身离开这个城市,十年后回来,还是一样。
手机响起,我接听,那头传来熟悉的大嗓门:“美人!上次酒会来不及多寒暄,啥时候咱单独见个面啊?哥请你喝酒!”
美人迟暮,当初那帮恶趣味作祟的小子,从此就美人美人喊个不停。
尤以打电话来的这位裘少为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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