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谁的谁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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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谁的谁是谁- 第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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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与作者是熟人。
  在我的观察中,年轻的女人都喜欢或多或少地暴露性感的身体,性感在今天已经普遍成为女人审美认识中引为自豪与骄傲的本钱。但是敢于像作者这样更进一步地暴露和展现自己全部私|处并招摇过市,而且不为钱财、不为真的爱情、不为达到某种目的的女人便不多见。
  其实,作者也不属于这种不可多见的女人,更不是不想有着大的钱财安分过日子的主妇,而是连做梦都想变成一位富有的婆子,但她写小说的目的不是为了钱,那是只有号称才子和傻子的文人才会冒出的念头。
  以作者聪明中的憨实、率真和执着,在好梦成真之前的日子里,她只想有钱吃饭、穿衣、抽烟、喝酒,但最主要的还是能够安下以来心来在图书馆里读书、在不大的房间里写作、有新的作品问世,然后再游戏于男人中间,与女人交谈私话,在游戏之中寻找自己的归宿。
  万芳的小说也像日记。
  女人的日记,多半是要锁在抽屉里的,这是她们的秘密。比如今天她爱一个男人,于是就怎样;明天一个男人爱她,于是又怎样;得到幸福怎样;受到伤害怎样;……作者以本位的角色,展现成熟丰满、敢说敢干、思想解放、吃喝全行的风采并主打文坛,以翔实和勇气打开了女人抽屉中的日记,让那些在乎私|处的女人羞耷了头。
  张 进
  二千年元月 大雪中成文
  我是谁的谁是谁
  我是谁?你是谁?他又是谁?
  这个看似简单的问题却似乎永远都没有简单的答案。我们每个人都在寻找自己的位置,这是一句老话,但我相信,即使你找到了你人生的位置,你也会时不时地向自己或别人发出这种“天问”。
  你和我和他一样,都不是自愿地来到这个世界上的,但我总是希望,我们能够成为我们自己,也就是说,有一天我们能够按照自己的意愿去生活。
  别对自己说这不可能,就算过去不能,现在也不能,那么将来呢,将来总会有这么一天吧。
  我盼望着这一天早点儿到来!

()
  我叫叶子。
  虽然在有的时候,我经常被“我是谁”这个看似很简单的问题难得不亦乐乎,但还好,大多数的时候,还能记住自己的名字。
  我不知道是不是所有的人都象我这样,一会儿明白,一会儿糊涂。我真羡慕那些时时刻刻都能保持清醒头脑的人,我羡慕他们是因为这一点我永远都做不到。人,总是向往那些不属于自己的东西,或者说向往那些实现不了的东西,我也是如此。说到这,我想起了那个一边高声叹着“世人皆醉我独醒,世人皆浊我独清”,一边投向滔滔大江的男人,不管怎么说,我敬佩他,虽然我对他结束生命的做法不太赞同。他就是因为太清醒了才会去死的,这种事,我不做。
  你知道,我是个女人。说到女人,我总是想起一些乱七八糟的话,什么“头发长见识短”,什么“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什么“红颜祸水”,什么“去找女人吗,别忘了带上你的鞭子”等等等等。这些中外先哲圣贤们的话,足以激起女人们的愤怒与不平了,我却不以为然。虽然我不想哗众取宠地说每句话都说到我的心坎里了,可我还是觉得他们说得有些道理。
  从外表看来,我和其他的女人没有什么不同,但实际上,还是不太一样,因为我已经被归入另类,不仅是被别人,也被我自己,有的时候,我甚至和他(她)们一样,认为自己是个怪人,脑子出了问题,“有病!而且病得不轻。”这是他(她)们的心里话,虽然他(她)们从来没有当着我的面说过,但我还是知道。
  这也怨不得人家,谁让我早已到了谈婚论嫁的年龄却迟迟不愿意谈婚论嫁?!放着挣钱的生意和工作不去做却偏偏喜欢做赔钱的事情?!(我指的是写小说,这是我一直以来的白日梦。)
  记不清是谁说过:丈夫是女人的职业。职业是什么?职业就是饭碗,我始终认为它和我们毕生追求的事业不能等同而语。过去的女人结婚是为了生存,而现在的女人结婚,我想__更多的是害怕寂寞。我一直认为人一定要有事业,至于“职业”吗,有没有无关紧要,到哪儿还混不了一口饭吃呢。我也害怕寂寞,但我更害怕那所谓的“职业”,所以我拒绝这种婚姻,可我并不拒绝男人。
  说到男人,就不能不说到性,因为男人和女人的关系,归根结底还是“性”的关系,当然这种关系的结果最终并不见得都归结到肉体上。我不是个“泛性论”者,也不提倡什么“性解放”,更反对毫无节制的“滥交”。对我这个年龄的女人来说,性已经不再是什么神秘的事情,也早已远离了功利主义。在我眼里,它简单而纯粹,就是__两性相悦。  还有一点,和女人比较起来,我觉得我更喜欢也更适合和各种各样的男人交往。
  可能是基于我以上这些自以为是的思想和论调,周围的朋友们便送了我一顶硕大无比的帽子__“好色”。
  我对此很不以为然,好色就好色吧。其实这个世界的人都有自己的爱好。有人好名,有人好利,有人好富,有人好贵,当然也有人好色。“好色”这个词的意义因各人理解的不同也存在着不同的解释,不一定都代表堕落与淫辟邪恶,起码对我来说,它是一种对世间一切美好的东西所产生的那种发自内心的赞美与渴望。
  不管它代表什么,好色对男人来说,根本就不能算是一件值得大惊小怪的事,充其量只不是个爱好罢了。但发生在一个女人的身上,就不一样了,因为它不是一个女人“应该”有的。你看,世界就是这么不公平,起码在中国是这样,而且自古以来就是如此。无论多么昏庸的皇帝,都有三宫六院七十二嫔妃,可以霸母娶嫂,昼夜宣淫,可以公开地说:寡人有疾,疾在好色。虽然后世的道学先生们说起“脏唐臭汉”之类的也不免摇头,但比起对那些“不守妇道”的女人们的谴责与惩罚来说,这实在算不了什么。连武则天这样富有四海的女皇帝,就是因为养了几个面首,至今还被人唾骂,说什么秽乱宫帏,淫邪可耻等等。
  我最早一次听说孔夫子的时候,他还被人们称为“孔老二”,那时我还小,后来我长大了,特地找来了他的书,走马观花地读了几遍,我觉得他很了不起,虽然他把女人和小人相提并论,但我还是觉得他了不起。食色性也。孔夫子说过:吾未见好德如好色者也。“未见”就是从没见过,这当然也包括孔夫子自己,所以说孔老夫子也是个好色甚于好德之人。你觉得我说得还有点道理吗!
  虽然我并不在乎别人说我什么,但我也不是以此为荣,我在这儿大着胆子把它说出来,至少证明我是个诚实而且勇敢的人。还有一个重要的、不容忽视的原因:那就是因为我相信你们这些人,我相信!我相信在有的时候,你也会在情感和欲望的侵袭下丧失理智;你也会在是非善恶的挣扎与较量中不知所措;你也会在内心世界与现实生活的激烈冲突中迷失自我。但我更加相信,在真实而纯洁的感情面前,你也会心存感念!也会由衷地感谢生活!感谢它给予了我们一切,那满溢在心的幸福、痛苦和欢乐!
  有一个我很喜欢的作家,他的名字叫王小波。可惜的是,我知道他的作品和知道他的死讯是在同一个时间。读过他的书后,我为他扼腕叹息,真是天妒英才!我也为自己叹息,我连和他萍水相逢、擦肩而过的机会都没有了。在这里,我要用我自己的方式来纪念他,支持他。下面这些话,是他写在《黄金时代》这本书的后记里的:“我知道,有很多理智健全、能够辨别善恶的人需要读小说,本书就是为他们而写的。至于浑浑噩噩、善恶不明的人需要读点什么,我还没有考虑过。不管怎么说,我认为咱们国家里前一类的读者够多了,可以有一种正经文学了;若说我们国家的全体成年人均处于天真未凿、善恶未辨的状态,需要无时不刻的说教,这是我绝不敢相信的。”还有:“……我曾经就这些作品请教过一些朋友的意见;除了肯定的意见外,还有一种反对的意见是这样的:这些小说虽然好看,但是缺少了一个积极的主题,不能激励人们向上,等等。笔者虽是谦虚的人,却不能接受这些意见。积极向上虽然是为人的准则,也不能时时刻刻地挂在嘴上。我以为自己的本义就是把小说写得尽量好看,而不是去教诲不良的青年。”每每读到他这些话,我都会在心里想:愿你安息!愿你的精神长存!如果真有天堂的话,愿你在那里永驻,云为纸、雨为笔,继续为我们传播文学的福音。
  说到“主题”,我总是想,从小到大,我们在语文课上已经受够了关于“主题”的教育,“通过怎样怎样的一件事,运用了怎样怎样的写作手段,表达了怎样怎样的中心思想”,我对这一切厌倦透了。文学或者说文学创作,已经被加上了太多与它本身无关的东西。
  当然,我如此慷慨激昂、义愤填膺地说了这么半天,其实是想为自己作一个小小的辩解,因为我知道,我写的这个东西,我不敢称之为小说,实在也是一个没有“积极的主题”的东西。这也并不奇怪,因为我这个人,从来就是一个没有主题的人,虽然有的时候还算是积极的。
  你看,到现在为止,我已经说出我的三个优点:诚实、而且勇敢、还算积极。
  如果你往下看的话,你就会发现,我不仅没有主题,而且爱跑题,我的精神经常漫无目的的东漂西荡、悠然忘归……
  好了,如果你不介意一个女人有点儿“好色”、没有主题、而且有时说点儿脏话的话,那我们就握握手,请你继续往下看吧。
  现在,你又知道了我三个缺点,它们和我的优点一样的地真实,就象我那一年的生活。
  那一年,恍若一世。
  那是199×年。
  一月份
  从1月1号开始,我一直在我的日记本上构思一篇名叫《操蛋》的小说,但因为它太屎了,所以没有写下去。
  然后我和我交往了四年的男朋友闹了点别扭,分手了。这使我想象其它普通女人一样过一种正常生活的愿望彻底成为了泡影。但当时我却没有想到这一点,我也没有注意到这个改变也彻底改变了我的生活。我这个人总是这样,有点儿傻,分不清主次,脑子也总是比别人慢几分钟,可别小看这几分钟,它使我犯了不少原则性的错误。
  在这里我要说明的是,我所说的“正常生活”就是__象大多数女人一样,到了“女大当嫁”的年龄,找一个年纪相当、门当户对的男人,然后嫁给他,当然,最好他有点儿钱,长得不错,对我又好,然后照顾好他的生活,再生个把孩子,然后再把这个孩子拉扯大,再看着他结婚生子,再把他的孩子拉扯大,直到我闭眼为止。
  现在想想,也幸亏有了那个改变,没过上这种“正常生活”,真得谢谢老天爷。可那会儿,我心里还是有点儿难过,不知道今后的生活会是什么模样。
  当时,他向我索要他送给我的钱和东西,我便都给了他。几天后,我看见他穿着新买的皮夹克、拿着一个手提电话,当然也是新买的,没准还是用我给他的钱买的,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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