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美艳的外表迷得神智不清才做了一桩好事,好吧!扯远了,现在再扯回来。
当那柳叶般的刀刃离那管家肥厚的腹部还有约莫分毫的距离时,郑允浩突然想到,都说这些人 脑满肠肥,若是他一不小心下刀深了,那肥肥的肠子会不会突然掉出来弄脏了他的衣服,要知道,他这件衣服可是他最好的一件,虽然最好的这件也是大补丁重小补丁,但他还是倍加珍惜。
“怎么不下刀,怕他的脏血 污了你的衣么?”
郑允浩很惊讶,那个五岁的小孩竟然猜中自己心中所想,或许从那一刻起,郑允浩已经沉浸在对金俊秀满满的崇敬中无法自拔,以至于后来当金俊秀让他加入骷髅派时,他不假思索地一口应允,点头速度 之快,仿佛怕自己迟了半分那幼童便会反悔一般。
“我家还有很多衣服,你每给他一刀,我就送你一件衣服,这买卖是不是很划算?”
现在想来,五岁的金俊秀就已经具备了一个商人最佳的素质,已经具备了连秤八斤也望尘莫及的砍价手段。邪教少主是什么?是人。邪教是什么?说白了也只是一群乌合之众为了各自的利益而聚集进而生出的组织。邪教的目的是什么?当然是不择手段地获取最大的利益,形同于商人,只是用了商人不敢用的手段 罢了。商人重利,金俊秀自然也不例外,虽然他现在也不清楚自己有没有押对宝,但是,商场如战场,总是有些风险的,这一点,他看得很清楚。
不过,当郑允浩下第一刀的时候,金俊秀心中已经确定,自己这场赌博 赢了,郑允浩下刀的角度虽然有些偏,用力也稍微重了些,但是他中途却突然一转,这一转之下,落下来的那片肉便薄如蝉翼,郑允浩是个可造之材,反应敏捷,意志坚定且言而有信,假以时日,定能成为自己的左膀右臂, 金俊秀已然下定决心,若是这少年不肯加入骷髅派,那么便毁了他,他金俊秀从来不会为自己的后路留下哪怕一点威胁。
郑允浩划下第一刀,兴奋得手不住地颤抖,抬起头邀功似的看着金俊秀,却见人家眼底根本毫无笑意, 不禁觉得自己这样实在有些傻,每个孩子都有当英雄的梦,郑允浩也不例外,所以,得不到赞赏,他便强压下心头强烈的快意。第二刀,他选择动那人的脸,原因无他,只是那颗痣看得他心头添堵而已。郑允浩忽然不满了,自己下刀那么有技术含量,那管家叫都不叫一声,岂不是少了很多趣味!只是似乎他的想法又被那小孩看穿了,浅小一记,金俊秀说道:“我怕他叫得太响亮,万一害得你一刀下偏了,直接让他蹬腿了账, 那还怎么报你的深仇大恨?”
想想也是,下刀的时候有只猪在自己耳边狂嚎,怎么说也是影响自己发挥的事儿,万一真的一个不小心让他过早地挂了,那岂不是对不起自己如履薄冰的心情?
“我指哪儿,你割哪儿,保证 让他享受到人间最温情的死法,如何?”
“好!”郑允浩这一声应答倒是精力充沛。
杀人不可怕,可怕的是第一次杀人的心理,尤其是带着报复的心理送人启程的时候,总是会有些畏惧,只是这畏惧随着下刀次数 的增加而迅速衰减,当第一百二十八刀下去的时候,郑允浩眼中已经没有了喜悲,而是全副的镇定,仿佛一个解牛的庖丁,神色庄重而随意,脚下堆积着晶莹却带着血丝的肉片。郑允浩几乎忘记了,他与老伯来此的初衷 是为了讨碗残剩的肉汤喝,倘若他想起这茬,不知道是否还能喝得下去。
在金俊秀的指导下,郑允浩共赏了那管家六百五十七刀,那员外爷听闻小厮通报,本打算教训教训这些个目中无人的小子,可是一见到金俊秀,却吓得匍匐在地,大气都不敢出一声,看他那表情好像还大有欢迎这个小屁孩再来杀人的感觉。
金俊秀也不机会战战兢兢的员外,而是说话算话地差属下搬来六百五十七件新衣,每件均是质量上乘,只是郑允浩却觉得自己 似乎被耍了,他才五岁,会长高,会长壮,这六百五十七件衣服却都是照着他这五岁的屁大点儿身材做的,等到他十岁,十六岁,岂不是得光着腚出去?
“你不满意?”
不知是不是郑允浩的错觉,他总觉得这幼童是蓄意 为之,只是他不信,这个小孩儿总不能是神吧!竟然能猜道结果,于是,郑允浩将自己心头的怒火一个劲儿地大吼出声,甚至将金俊秀作古的祖先都被他口头挖出来鞭尸万次,然对面的孩童仍是一脸的无关痛痒。 “你有两个选择,一个是加入骷髅派,做我的心腹,我可以保你吃穿。二是带着这六百五十七件小屁孩儿穿的衣服滚蛋,其实,如果你选择第二条路,我倒是可以给你指条发财的道儿,将衣服卖了,然后……” “不必了,反正之前已经已经答应跟着你了,我郑允浩说话算话,至于入什么派,你说了算!”
“好,我是金俊秀,骷髅派少主,从今以后,我就是你主子,你的一切只能由我来安排,我让你杀人,你不准违抗,我让你死, 你不准活,同意的话,签字画押。”金俊秀手中突然出现的一张契约让郑允浩有种感觉,自己似乎一不小心将自己给卖了,可是跟着那小孩儿好歹可以管吃管穿,他自然不会拒绝,
于是,打那日起,骷髅派中,便多了个小鬼 金俊秀似乎是有意栽培,郑允浩的师傅是骷髅派中最好的,吃穿用度也属上乘,派中网罗的各种秘芨,纵使派中能人不少,甚至郑允浩的功夫在里面根本排不上名号,但金俊秀第一个想到的,总是郑允浩,他只是一个人人嫌弃的 乞儿,贵为少主的金俊秀却如此器重他,这让年幼的郑允浩感动莫名。
金俊秀在派中的日子,总是让郑允浩相随,不时地给他灌输作为杀手应该具备的素质,诸如随机应变,为达目的,不择手段……郑允浩听着,却只是听 而已,他并不认为自己由必要将人赶尽杀绝。
七岁那年,派中生变,当时的风行总管张又道被查出乃是鬼门关的细作,东窗事发,张又道携部下逃逸,金俊秀带着郑允浩与另外七名杀手追击。
那是郑允浩第一次杀人, 不是任务,只是出于对主子的追随罢了,他武功已有些底子,然而临阵经验却是零,所以那一仗,他被人逼得手忙脚乱,差点死在张又道剑下,然而只是差点而已,关键时候,是金俊秀救了他,金俊秀的左臂差点被整个削断,但
他一声未吭,剑光一霎,削下了张又道的脑袋,以整个身体护在郑允浩身前,郑允浩从未见过哪个主子那么重视自己的属下,哪怕这主子救他是为了利用他,他也发誓,此生对金俊秀死不背弃。
那事后,郑允浩更是拼命练功 逼迫自己消化各门派的秘芨,虽然金俊秀总告诫他,欲速则不达,但见他进步神速,也就不再干涉。
接下来的两年,郑允浩逐渐了解了鬼门关与骷髅派的关系,同为邪教,二者既是相依的辅车,也是相争的鹬蚌, 一方想要坐大,势必要打压另一方的势力,然而在另一方原气大伤的时候,又不得不放下身段,与其联合,以防被所谓的江湖正道所趁,逐个击破。
郑允浩觉得这样的关系有些复杂,但他也表示理解,反正不理解也没办法, 他的职业,只是完成自己主子交待的任务罢了。
那时,郑允浩很受残春照顾,然而金俊秀却一直提醒他,残春并非善类,那人功夫不高!但是心肠却是最歹毒的,她的毒辣,是她能屡次完成任务的重要筹码,郑允浩不信, 于是金俊秀给了他一个认清残春的机会。
残春其实并非为霹雳堂人所杀,杀她的,是当时正高烧不退的金俊秀,金俊秀始终不放心,郑允浩太相信人,注定会受伤,所以他不顾属下劝阻,不远千里,只为救郑允浩一命。 郑允浩明白,金俊秀此举,其实是为了让他收心,他的心,只能给金俊秀,这也是郑允浩对金俊秀始终如一的原因。其实,他一直担心少主会阻挠他与在中的感情,可是金俊秀非但没阻止,反而像是有意成全, 允浩也渐渐明白,金俊秀此举乃是要将和在中五年的契约延长为一声,但他还是义无反顾越陷越深,个中缘由,他并未告诉在中,反正只要他在在中身边一天,金俊秀即使想对在中不利,也会投鼠忌器,不敢轻举妄动。 在接下来的十年时间里,金俊秀为了郑允浩,也是屡次不顾自己的昂贵的身价,救郑允浩于水火之中,夜袭唐家堡,以一己之力独挡数百暗器,身中奇毒却坚持将郑允浩送至安全之地;独闯御剑山庄,硬受三十五剑,换回郑允浩一条小命;巧夺金蛇门,只因他们扬言要将郑允浩送入蛇窟祭蛇神,毒蛇信子吐在身侧,他却是麋鹿兴于左而目不瞬,愣是将郑允浩从蛇王口中救下,顺带吞灭整个金蛇门为郑允浩压惊。
从某种程度上讲, 郑允浩骷髅派第一杀手的位子,其实在是金俊秀一次次舍身的庇佑中用两人的鲜血累积起的。金俊秀于他而言,是少主,是至交,是良师,是郑允浩这一生哪怕丢了自己也不敢忘了他的主子,是在金在中出现之前他心里最重要的 人。终此一生,永不背弃,这不仅仅是一句誓言而已。
(番外二完)
“金俊秀,其实还挺不错的么。”在中嘟哝着,给那个斤斤计较的男人下了中肯的评价。
“他对自己人,向来是不错的,用人不疑。不过,对待敌人,可就不是那么回事了。”
“我能想得出他的手段,那个管家和他无冤无仇他都给了人家六百多刀,真换作仇人,肯定得把人家骨头一节节拧碎了,那人太危险了,以后我还是离他远点儿为妙。”
“你现在不也是骷髅派中人么,那就是自己人了,所以,少主不会为难你的。”话虽如此,但是想到金俊秀那留待日后的惩罚,允浩还是有些担忧。
“我在骷髅派顶多也就混个四五年,等到我父母的事儿了了我就浪迹天涯去,他金俊秀管天管地,总不能管着我一浪子一辈子吧。”在中不以为然。
“嗯,你说的是。”怕只怕,五年过后,少主不会轻易放人,这份担忧,允浩却不能摆在脸上,何况,那是五年后的事儿,眼下迫切需要解决的,是在中的体内的两个东西,神医一死,在中可要怎么办才好?允浩喟叹一声,低头往在中颈子上凑了凑。
“如果你是在担心药的问题,那就不必了,神医姐姐用的药我清楚,甭忘了,小爷我可是闻一闻就能知道药材品种数量的主儿。”
“真的么?”乍闻这消息,允浩满脸惊喜。
“那是,要不神医姐姐怎么会一门心思要我当他徒弟。”在中先是志得意满,忽而又委顿下来,“只是不知道神医姐姐究竟得罪了何人,竟然遭此毒手。”
“你不相信是朴有天所为?”
“不可能是他,他不会让我死。”
“为何如此笃定?”
在中咬咬唇,忽的像是下定了决心,拉开了衣襟,允浩呼吸一滞,随即长大了眼眸,手抚上在中左胸:“这是。。。。。。。。。。。”
“他早就知道了,如果他要害我,在刘府就可以神不知鬼不觉地将我带走,甚至杀了我你们都不会怀疑到他头上,可是他没有,而且,不知为何,他总是在我身上寻找另一个人的影子。”
“影子?”
“对,当年的江湖第一美人,施晨,而且,他说,我是施晨的儿子。因为这个火莲印记。”
“他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