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浪迹天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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浪迹天涯- 第13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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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秦笙简单地吃了一点东西,在小溪里挑了一块能抓住的鹅卵石,弓着身体,慢慢地向着羚羊群靠近。小狮子就跟在他身边,小心地保持着行动的韵律。他们的动作完全融入了随风起伏的草丛里,不注意观察的话,几乎看不清楚。
  秦笛屏住了呼吸,从眼角看了卫瀚一眼。
  俊美的白发兽人并没有像她一样关注秦笙打猎的情况,而是按住了四只爪子乱挥的小狐狸:“你可以去逮兔子。”
  “阿橙可以去扑羚羊,为什么我要逮兔子!”小狐狸非常不满。它好像已经忘记了,自己在夏之城区域草原上就已经纠结过这个问题了。
  “你的兽形太小了。”大家长毫不留情地说,小狐狸的尾巴蔫蔫地搭了下来。它心里很清楚,大家长说的是对的,种族是造成它和小狮子被区别对待的最大原因。
  秦笙已经到达了适合攻击的位置,他并没有犹豫,直接从草丛里跃了出去。突然的攻击打乱了羚羊群的悠闲,它们一起撒腿奔跑起来,速度一下子就加快了。但是,猎手的跳跃比不少羚羊的反应更快,他直接骑在一头公羚羊的身上,左手抓住它的角,右手举起石头,狠狠地砸了下去。
  最原始的武器,最直接凶残的攻击方式,最考验力道和勇气的时候。
  作为母亲,秦笛从秦笙挑选石头开始就觉得有些不安。但是,她的不安持续到看见公羚羊被砸得血肉模糊的脑袋之后,就自然而然地消失了。她其实并不十分清楚,自己的儿子现在的武力值有多高。但就算是对战斗一无所知的她,也能看得出来儿子现在的动作非常敏捷,对付一头羚羊根本是小事一桩。就算是换了一头黢猪兽,估计这孩子也能赤手空拳地拿下了。这么干脆利落、勇敢无畏的攻击,在他这样的年纪,黑豹族部落很多年轻兽人都未必能用人形做得到。
  “怎么样?放心了吗?”莱恩挑起一边的眉毛,生起火,把炊具和调料都摆开,“我看到阿笙的第一眼,就知道他的实力已经相当不错了。阿瀚,谢谢你。”
  听到他的话,卫瀚非常意外。未来的父亲大人和母亲大人对他态度和缓已经很不错了,他从来没有想过会得到对方的感谢。“不,这都是阿笙自己的努力。”如果当初阿笙不想变强,没有坚定的决心,他也不会教他增长体力和战斗的技巧。到了后来,除了对战之外,阿笙大部分时间都在自己摸索、自己学习了。
  “现在我觉得,阿笙当初离家出走,确实是正确的。”秦笛叹了口气,剥了一个粽子放在卫瀚面前,“遇到你,确实是他的幸运。”
  卫瀚很想说点什么好听的话,但是他突然什么也说不出来,只能认真地对着莱恩和秦笛行了敬神的礼节:“父亲、母亲放心吧,我们一定会好好生活的。”
  秦笛把目光又投向草原上,说了几句话的功夫,秦笙又凶残地敲碎了一头公羚羊的脑袋。而让她更意外的,是紧紧咬住一头母羚羊脖子的小狮子。小狮子的体型只有母羚羊的一半大小,被母羚羊带着跑出了一段距离。但是它丝毫没有松口的意思,身上被母羚羊的血染得通红。
  秦笙也并没有帮助小狮子的打算,拖着自己的两头猎物放在一边,静静地看着。
  “没事吧?”秦笛有些紧张地站了起来。
  卫瀚摇了摇头:“您放心,阿橙已经是个很有经验的猎手了。”这小家伙在夏之城区域的时候就学会了打猎的技巧,经过了两年的磨练,它的勇气和技巧又提升了。
  莱恩看向本来在一边扑咬玩耍,现在却被小狮子的狩猎场面惊呆的两只小豹子。“不得不说,你们的教育方式,是非常合适的。因为幼崽太弱小、太宝贵,兽人和雌性甚至都不舍得把幼崽们带出部落。其实,越幼小,它们越容易学习。经历得越多,也就越强大。”
  母羚羊终于倒在地上,小狮子拖着比它重好几倍的猎物,费劲地走向秦笙。
  秦笛看着秦笙揉了揉小狮子的脑袋,轻松地背起三只羚羊。血从猎物的身上流淌下来,将他的半身都淋了个透湿。她突然觉得,自信地向着他们走过来的这个少年,她的儿子,确实已经是适应了这个弱肉强食的世界的成熟兽人了。“其实,我早就应该忘记以前的教育方式了吧。毕竟,在这个世界里,实力才是最重要的事情。而实力,不是宠溺和疼爱就能获得的。”
  “那么阿笛,阿筝和阿箫的事情,可以全部都交给我了吗?”莱恩笑着问。
  “都交给你了,孩子他爸。”黑发黑眼的雌性有些心不在焉地看着心爱的大儿子走了过来,身上带着浓浓的血腥味,脸上是熟悉而又陌生的坚韧表情。
  “妈妈,烤全羊怎么做?”声音里,却像以往一样,带着独有的很难体会得到的温柔。
  她看了默不作声就起身处理猎物的白发俊美青年一眼,突然笑了起来:“来,过来,我教你。”这孩子,到底是吃了多少苦头,经历了多少事情,才变成了现在的样子呢?可是,不管怎么样,作为父母,也已经不能陪着他去经历这些事情了。只能默默地看着他和他的伴侣,在自己选择的道路上,坚定地往前走了。
  作者有话要说:  十一月第十一更
  下一章,就是婚礼了~
  我得好好想想,还没有想过他们的婚礼呢


☆、第一百八十四章  盛大婚礼

    当天边刚刚露出一丝微白的时候,罕尔草原虎族部落里已经灯火通明。今天,是部落的老祭司占卜出来的最适合成婚的日期。从这一天开始,一场跨越部族联姻的婚礼将持续三天三夜。不仅虎族部落的家家户户都盛装打扮,热切地准备狂欢,就连附近的草食部族也都纷纷来凑热闹。
  时间还很早,但兽人们已经带着雌性和幼崽,把卫瀚家的院子挤得水泄不通,围观两位新郎。
  和院落外的喧闹相比,屋里就安静多了。两位新郎坐在收拾一新的房间里,有些无奈地看着母亲秦笛和安琪忙忙碌碌地选衣服。莱恩把昏昏欲睡的幼崽们带在身边,微微笑着旁观,没有任何催促的意思。
  “怎么办?这件也挺好的,那件也不错。”秦笛有些苦恼地摩挲着手中的衣服。
  “阿姐,这是第一件衣服,必须慎重地选才行。”安琪又摆出两件。
  两位新郎要穿的衣服,都是由母亲秦笛和共同患难过的友人安琪设计的。这两位雌性非常有共同语言,自从认识之后,关系好到每天恨不得粘在一起,聊起各种各样的事情都能兴奋大半天。尤其在筹备婚礼的事上,两人强强联手,把她们能想到的以目前的条件能够准备的所有东西都做了出来,包括多套衣物、屋内的布置摆设等等。
  卫瀚和秦笙从来没有想过,她们为了配合三天婚礼的各种仪式,居然在七八天里发动了虎族部落所有的雌性,给他们各做了十五套衣服。每天换五套衣服,对于两位年轻兽人来说是从来没有过的经历。而且,某些礼服还不止一件,穿一次脱一次都是一种折磨。这种细节繁复的衣物,根本不是他们习惯的风格,而且好像也不适合虎族部落随意闲散的文化。不过,母亲已经按着最挑剔的春之城人都能满意的标准做了这些衣服,他们当然不能拒绝了。
  “就这个吧。”秦笛终于选好了两套衣服,兴致勃勃地一件一件摆开。这是两件暗红色的长袍,从里到外足足有三层,腰带上还坠着水晶和珍珠。
  新郎们沉默地看着铺在地上的衣服:他们不会穿,怎么办?
  “喏,先去隔壁把这件贴身的内裤穿上,再过来穿衣服。我告诉你们怎么穿。”
  “哎呀,真不好意思,我要不要回避回避呢?”
  “算了吧,还回避什么?想看就光明正大地看,反正平时各种各样的/裸/体/也见多了吧。而且,又不是全都看光了,他们不会在意这种小事的。”
  “……”他们不在意,还是有人会在意的,新郎们心想。
  一番摆弄之后,年轻的新郎们突然觉得婚礼刚开始,他们已经有些精疲力竭了。
  “穿个衣服也那么久?好了吗?”卫岭迈着大步推门进来,看着穿戴完的新郎,突然有种他们走错了地方,画风不太对的感觉。当然,他很聪明地什么都没有说:“走吧!大家都等了很久了!”
  两位新郎出现在院子里的时候,引来了一片惊叹声。附近部落的人们从来没有去过春之城,当然也从来没有见过这么繁琐漂亮的衣物。长度到脚踝的暗红色长袍,配着束腰的华丽腰带,使新郎显得更加身姿挺拔。虎族的青年雪白的头发披散在肩部,俊美的脸庞比平时还更有吸引力,微笑里也没有了虚伪和疏远;黑豹族的少年黑发中微微竖起的兽耳上挂着一个银色的水晶环,脸上虽然并没有很明显的笑意,眼睛里却含着没有人会错认的喜悦。
  “卫瀚!刚开始听说你马上要举行婚礼了,老实说我还挺可惜的!因为没有人替我们折磨你出气了!现在觉得,你还是赶紧结婚滚蛋吧!你们俩天天在部落里晃荡,太刺激我们了!”
  “啧!我可不想我家的雌性天天夸你们俩!什么长得好看!战斗力高!什么体贴!温和!有个性!连幼崽都比自家的可爱!”
  围观的人群里发出善意的哄笑声。也只有像今天这样的好日子,年轻的虎族兽人们才敢光明正大地损一损这个从小到大都压迫他们的人形凶器了。凶器今天心情好,也许不会放在心上,想着事后报复。再说了,婚礼不就是越热闹越好吗?
  从家里到祭坛的路上,一阵阵笑声就没有断过。几乎每一位虎族年轻兽人都大喊了几句,顿时神清气爽。中年大叔们也跟着起哄,他们关注的重点是很可惜不能再看到某人发愁的样子了,而且某人也完全不需要他们做结婚前某些事的重要指导,太没有成就感了。
  各个部族的幼崽们时不时地跳出来,抱住新郎们的腿求投喂。秦笛精心准备的小点心派上了用场。这个环节的关键在于,兽人们相信幼崽们能够给新人们带来好运气,让他们很快就能拥有自己的孩子。当然,对两位新郎来说,投喂只是投喂而已,而且,投喂的对象也包括他们家活蹦乱跳的幼崽和乱窜乱串的弟弟们。
  太阳终于升起来的时候,新郎们来到了祭坛上。
  在老祭司的指引下,他们跪坐在祭坛中央,跟着他念诵敬神的祝语,向着太阳的方向行了敬神的礼节。接着,老祭司用清晨收集的露水,在他们头顶上画下祝福的印痕。
  “孩子们,接下来,考验你们的时候到了。”老祭司的语气难得地有些温和起来,“今天来了这么多客人一起祝福你们,你们就用自己的实力来招待客人们吧!”
  清晨的祝福结束之后,接下来的环节就是新郎为了证明自己的武力值,必须去打猎,满足今天待客的需求。以往只有一位新郎,通常需要新郎的好友们一起动手。但今天有两位新郎,而且武力值都很高,大家就很心安理得地继续围观了。
  卫瀚和秦笙回院子里换了身衣物。这一次的风格很贴近他们日常的衣物——当然,仍然比平时随便围起来的兽皮裙、缝起来的兽皮裤精致多了。卫瀚穿着的是及膝的羊皮裤子,腰部、裤脚上都镶着黑色毛边;秦笙的穿着和他完全一样,只是材质是牛皮的,毛边是灰白色。
  简单地吃了一些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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