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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雌性把武器收好,放进背后的的兽皮里,看了看身上的兽皮,皱了皱眉,大概是不满被咕噜兽弄脏的兽皮。也是,雌性们都很爱干净,没有谁能忍受自己浑身是血的样子。不知道这个雌性的兽皮衣服是用什么做的,样子很特别。
因为刚刚击杀咕噜兽的时候被喷了一脸血,所以弗莱斯也看不大清这个雌性的样子。不过这个雌性的身形比族里的雌性都要娇小,看着弱不禁风的样子,也不知道那些力量是从哪里来了。
不过,为什么魔域森林里会出现落单的雌性呢?这是弗莱斯怎样也想不明白的。算了,既然遇到,我就有义务去保护他,弗莱斯暗暗决定,他要把这个雌性带回族里,即使回到族里小雌性就会被强大的兽人抢走,那也没有关系,总比让他独自一个在危险的魔域森林好。要是他能当我的伴侣就好了,不过转念想想,发现自己的想法十分的可笑。
他看了看自己的双手,情绪有些低落,谁会选择自己这么个没用的兽人呢!别做梦了,又不是不知道,自己是族中最废柴的那个,连最起码的兽型都转变不了的废材。族里的人都看不起自己,小雌性跟了自己还不是受苦。所以对于伴侣这件事,想想就好了,真的就好了。
就在弗莱斯独自神伤,就差仰望45°悲伤逆流成河时,林沫已经来到小溪边了。弗莱斯躲在百米开外的草中,暗暗的观察起这个特别的小雌性。他看着小雌性利索的处理了咕噜兽,然后又把内脏骨头之类的处理了。弗莱斯很想跳出去告诉他,这些是不能吃的,不过到最后还是没有贸然出去,一是不想吓到他,二是害怕小雌性会嫌弃自己不够强大。
小雌性把骨头和肉放到了旁边那个奇怪的器具里,做完这些以后,又拿起那些没用的骨头向自己的方向走来。一开始以为他发现了自己,正思考着是现身还是逃离的时候,发现小雌雄在自己的不远处停了下来。弗莱斯松了一口气,还好,还好,原来自己的行踪没有被发现。
他看着小雌性挖了一个坑,把骨头埋了,然后又回到溪边处理剩下的东西。
只见他把咕噜兽的肠子仔细洗干净,把其他内脏多少,灌进肠子里,又用韧草把肠子扎成一段一段的。莱特斯不知道他在干什么,只是再一次惊叹这个雌性的特别。做完这一切后,弗莱斯本以为小雌性就会离开的。谁知道,那小雌性竟然把衣服脱了!轰~~弗莱斯觉得体内的血都要沸腾了,特别是鼻子里的,都快要冲破闸口,喷涌而出了。他觉得自己应该马上离开,但是怎么也移开不了视线,眼睛紧紧的盯着小雌性的果体,他都要粹弃自己了,怎么能这么色呢!
小雌性好像发现了异常,转过头来看了几眼,弗莱斯赶紧收起视线,把身体埋进草丛里,尽量把自身的气息收敛。待小雌性洗干净了身上的血污,弗莱斯才发现小雌性是长得十分好看的,他敢发誓,这个小雌性是他见过到过的最好看的,连族里最美丽啊莱亚也比不上他。他的皮肤异常的白质,小巧的脸以及同样小巧的身板,但是弗莱斯知道,这小身板蕴含的强大的力量,小看它吃亏的还是自己,咕噜兽就是一个好例子。他的五官十分精致,乌溜溜的眼睛灵动十足,配上同样乌黑柔顺的发丝,整一人畜无害的形象。弗莱斯看痴了。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看的太专注,弗莱斯没有发现小雌性的动作异常。等他回过神来,人已经沐浴完毕,起身穿衣走人了。
3初见
回到暂住的山洞,林沐把东西放好,换了套衣服,拿出瓜锅,到洞外准备午饭,安慰叫嚣的五脏庙。
怪瓜是林沐在森林里发现的,他也说不清是什么植物。圆圆的,有一条手臂宽,表皮坚~硬厚度适中。起初他以为是长老了的南瓜,后来发现不像,毕竟南瓜如何老,也不会老到吃不了,与其说是南瓜,不如说是变异了的葫芦。林沐没有太纠结植物的品种,他帮这一植物改了个名字,叫怪瓜。
搬了几个回洞里,用刀子把怪瓜的顶部切开,捣出里面的瓜瓤以及种子,瓜瓤收集起来,用韧草捆一捆,做成简单的洗浴棉,至于种子,随手扔向远处,由它自己生根发芽。这些怪瓜经过林沐的改良,都变成了简易的生活用具。盘子啊,锅啊,桶啊等等,烂了也没关系,森林里多的是原材料!
林沐眯着眼,看了看太阳,从太阳的高度可以粗略判断,现在已经过了正午时分,难怪肚子发出抗议了。
他摸了摸肚子,打算不再浪费时间,于是从背包中取出打火机,走到之前搭建的简易炉灶旁,点燃了一把枯草,放入灶内,加柴,等火烧得差不多旺了,把怪瓜锅装上水架到灶上。说来也奇怪,这种怪瓜挺经焼的,只要不是把它放在猛火上长时间的烧,用个三五天不成问题,林沐对此表示很满意,锅的问题暂时解决。
烧水期间,林沐再次进入山洞,洞内光线还算好,起码能看得清。林沐走到放行李的一角,
从中找出了一把菜刀。行李是他穿越的时候跟着他一同而来的,除了他之前背着的登山包属于自己的以外,其他四个大包包都不是他的。他的包里除了一些药草种子,急救箱和衣服外,其他的都是带给爷爷的,有羽绒衣和保健品。而那四个包包里,装有各类东西。吃的,穿的,用的一应俱全。
林沐粗略的清点了一下,发现有武器瑞士军刀,菜刀,水果刀,西瓜刀,电击棒各一把。吃的有方便面2袋,火腿肠3袋,烧饼,老婆饼,饼干之类若干,油一桶,盐2袋,奶粉3罐,外加奶瓶一个。穿的用的有羽绒大衣3件,军用大衣2件,棉衣5件,棉被2床,毯子3条。其他的有笔记本1本,笔3支,《野外求生大全》《穿越这件小事》《龙阳72式》各1本。电子产品什么的忽略不计。
林沐翻看了《野外求生大全》和《穿越这件小事》,剩下那本,他看不见。三本书中,就《野外求生大全》有点用,《穿越这件小事》丫的,就是一本YY耽美小说,最大的作用就是用来消磨时间,以及拉仇恨。是的,是拉仇恨没错,同样是穿越,那篇文里的楠竹一路金手指大开,过五关斩六将,收获各类小攻,生活乐无边!而他呢!还在温饱线上挣扎!实在是太气人了!
《野外求生大全》有用是有用,不过废话太多,关键内容还要考自己总结的。全是文字,图片也没一张,还得靠自己想。
林沐把武器和《野外求生大全》,以及《穿越这件小事》拿出来,放到自己的背包里,至于那本《龙阳72式》,该呆在哪就呆在哪。
拿出菜刀,林沐用刀背把侗骨敲碎,放入锅里,再加入一把前些天采到的蘑菇和野菜。待煮到野菜软烂,汤汁泛白,香气四溢时,加上盐就可以起锅了。
刚煮好汤的锅非常烫,林沐摘了两片厚实的叶子,贴在锅边隔热,捧起瓜锅放到一边。同时换上另一个锅,烧热,下油,放入葱姜爆香,蘑菇撕条下锅,然后倒入事先切好的肉片,煸炒,待肉片变色后,加入小量水,和盐,翻炒入味。最原始版的蘑菇炒肉就做好了,因为缺乏调味料,味道比起现代的就差远了,不过胜在够鲜,够纯。总的来说,林沐对此还算满意的。
林沐拿出之前用树枝削的木筷,就着锅就开吃了。因为今天猎到的是猪崽,所以肉质比起成猪要鲜嫩得多,而且没有成年野猪那股土腥味。配着蘑菇特有的清香,那个味道呀!其实还挺不错的。
吃过午饭,林沐草草的收拾了一下,把箩筐里的肉条以及血肠拿出来,挂到晾衣架上风干。架子上挂着各类的肉条,都是之前林沐猎到的,其中最多的是一种半兔半狸的动物,林沐称它为兔狸。
粗略判断,这个世界现在应该处于深秋时分,树叶都泛黄掉落了,累累果实挂满枝头,天气比他刚来的时候凉爽多了。他现在穿着短袖也感到有点凉意,林沐不知道这个世界的冬天有多冷,但他敢肯定的是一定不好过。所以在严冬来临之前,他觉得要好趁现在好好的坉坉粮。
美美的吃了一顿午饭,又休息了一会,林沐便背上箩筐,带着武器开始下午的工作了。
周围都勘察过了,除了之前发现的葱和姜,还有一些常见的野菜外,没什么令人惊奇的发现。林沐决定深入森林,找找能用来当主食的植物。
捡了根粗长的木棍,林沐用它拔开两边的草丛,仔细翻找,同时还要时刻保持警惕。找了约莫大半个钟,终于在一块矮丛中被他发现一疑似地瓜的植物,兴冲冲的拿起木棍开挖,当一个个又圆润又粗大的地瓜被挖出来的时候,林沐恨不得抱起来亲几口。地瓜不多,也就二十来斤,不过也足够他兴奋的了。
忽然,不远处传来了打斗声,林沐停了下来,竖起耳朵听了一下,发现有异常。想了想,还是决定偷偷过去看看,或许能有惊喜也说不定。
毕竟自己一个人在森林里混了差不多半个月,说不无聊,那是骗人的!他不是没想过走出森林,去找找看有没有其他可以穿回去的方法,即使再也回不去了,那就找个村落活下去,也比在这做野人强啊!他可不希望一辈子就这么耗在这个森林里!但是经过一次次的试验,他发现,无论怎么走,最后还是会走回原地,看着那颗被化了N道痕的树桩,林沐绝望了。所以这次听到打斗声,他第一反应不是离开,而是去看看。
循声走到打斗现场,林沐找了棵大树把自己的身影隐藏起来。其实他不知道的是,从他出现的那一刻,莱特斯就已经发现了他了。
当林沐看到弗莱斯的那一刻,恨不得冲出去抱住他,大喊,亲人啊亲人!不过,现实的情况阻碍了这个认亲的计划的实施,那一瞬间的冲动这么就被扼杀在脑内。
林沐收拾了一下心情,现在不是激动得时候,男人的处境很不好。只见三只金毛犬般大小的野猪把男人团团围住,嘴巴发出“咕噜咕噜”的声音,男人身上有许多大大小小的淤青,嘴里喘这粗气,样子有些疲惫。
林沐沉默的观察着,眼前这三只野猪跟自己早上打到的应该是同一窝,只是不知道什么原因与母猪分开了,听着猪崽们发出的咕噜咕噜声,他知道母猪很快就会闻声赶来,到时局势就更加严峻了。林沐皱了皱眉,神情严肃,护崽的母猪是很可怕的,何况看看现在小猪的身形,不难得出母猪的壮硕。想想,在武器缺乏的情况下,对付一只小牛般大小的母猪,有胜算可言吗?不要忘了还有三只小的。
于是,林沫决定帮帮男人,偏偏头,给了男人一个暗示的动作,紧握电击棒,把刀子别在腰间,悄悄的潜行到野猪后面,开启电击棒,一棒敲下去,在野猪被麻痹期间,快速抽刀,对着野猪的大动脉就是一刀,瞬间血流成河!
剩下两只还没来得及反应,同伴就倒下了,在呆愣的一瞬,男人举起石锤,对着猪脑袋重重的一锤,野猪发出惨叫,挣扎了几下,就倒下了。最后的那只看到同伴的遭遇,十分愤怒,嘴里的咕噜咕噜更大声了,期间还夹杂着哼哼。它愤怒的踢着后腿,决定要与这个家伙同归于尽。
林沐拔出刀,冲过去就着猪屁股就想来一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