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献神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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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神之物- 第2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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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微微地转过脸,小心翼翼地看对方的脸色,果然黑得跟煤炭有的一拼。
  
   “我说这些没别的意思,只是希望你能有心里准备,到时候别莽撞行事,还有你弟弟……”
  
   林莫离一语拦断,语气颇重地说:“你放心,我的目标很明确,救出我弟弟,不会做出多余的事情。至于我弟弟到时想怎么样,都由不得他。哪怕他不愿意走,我也会敲晕了他,把他拖走。”
  
   话一说完,武子陵明显感觉到他们两之间的氛围紧张了几分。武警官叹了叹气,他的意思并不是对方理解的那样,可现在说得越多,误解反而越深,他也就闭了嘴,不再说话。
  
   山路是越往高处走,路面越窄。有时窄到仅容一车经过,假若迎面来了一辆车,还要倒到旷阔处,才能通行。好在这是山区,车辆大巴经过得也不多,很少出现狭路相逢的情况。
  
   在经过一个比较宽阔的岔路口时,武子陵通过车窗看见一群男人和一个女人拉拉扯扯,有的男人手上还拿着锄头,一幅你不听话,一锄头敲死你的模样。
  
   起先他还以为是双方寻仇,互相对峙,可后来怎么看都觉得不对。
  
   所有的男人都针对那名妇女,对她又拉又扯,抓住她的头发往回走,妇女不断挣扎,一旁拿着锄头的男子虎视眈眈。
  
   家庭暴力?不过这样光天化日下打老婆还真是少见。
  
   随着男人们越来越过分的行为,武子陵有些忍不住,用力拉了拉林莫离的胳膊,口里嚷着,“车停一下……”
  
   汽车也随着武子陵的摇晃在原本就不宽阔的道路上蛇行,吓得林莫离一身冷汗。
  
   “你是不是有病啊!”林莫离急忙刹车对他怒吼道。
  
   但咱们的武警官压根就没在意他的怒吼,车一停,便开门下车,往那一群尤在拉扯的人奔去。
  
   武子陵的到来让在场的男人们都愣了一愣,被拽着头发的妇女趁机猛一挣扎,摆脱了束缚,扑到了他的身上,用力抓着他的膀子。
  
   “大哥,救救我,我是被他们买来的,他们抓我回去,一定会打死我的。求你行行好,救救我……”
  
   先前隔得老远,看那女人的穿衣打扮,还以为是三十多岁的村妇。但凑近一瞧,也就二十来岁,花一般的年龄,面色非常憔悴,脸上尽是大大小小的伤痕。只有眼睛异常明亮,里面满含期冀泪水。
  
   武子陵头皮一炸。他早就知道,边南这边民风彪悍,地处山区,经济十分落后。在这个青壮年劳动力都往北边大城市发展的年代,缺少劳动力的乡村,也就越来越落败。
  
   见识过都市的繁华,有能力离开山区的人,都不愿意在这里多呆。但偏偏还有许多没办法出去的人,他们被大山养育着,也被大山禁锢着。
  
   其实这问题说白了,就是穷的问题。穷得没法离开大山,穷得没钱盖房子,没钱娶老婆。最后只能辛辛苦苦地攒点钱,从人贩手上买一个女人回来。
  
   站在这些山民的立场来说,找一个婆娘生儿育女本是天经地义的事。虽说没有顾及女人的意愿,把她硬留在这个贫穷的小山村里,有点残酷无情。可一想到为买她而付出那一大把金钱,他也咬咬牙,狠了狠心,任她如何哀求、寻死都无动于衷。
  
   还可以说,这些人都不是什么他们都不是什么坏人,他们可以是好丈夫、好爸爸、好邻居。可在买来的女人落跑时,他们是好猎人、好豺狼、好禽兽。
  
   面对这样极端的转变,人们只能用愕然的表情面对。稍稍有文化的人只是认为他们是文化素质不高,愚昧的原因,而一些专家学者则努力研究,认为这是社会学里的一种平庸的邪恶。
  
   一个平凡到不能再平凡的人,他们努力学习、工作,为社会做出微薄的贡献。私底下却残忍地对待一个、或几个其他的人,最可怕的是他所在的生存环境下的某种认可,或者漠视。因为生处在其中的人,并不认为它的不合理,有的甚至非常热衷。
  
   就好像眼前的人,除了女人的买主,还有其他男人,他们大概是买主的亲戚,或者只是同村的人,在面对他这个不知道从哪里串出来坏他们事的小子,他们非常团结,同仇敌忾。
  
   姑娘虽然仅仅地抓着他的手,可身子却发着抖。他拍了拍她的手,叫她安心,随后挡在她的前面,与豺狼对峙。
  
   “你们不知道,买卖人口是犯法的吗?”他试着晓之以理。
  
   “我不晓得,我只晓得她是我花一万块买来的婆娘,要给我生娃儿的。”
  
   “那我今天正式告诉你,这是犯法行为。而且我是警察,在我面前知法犯法,我有权把你们都关到牢里去。”
  
   可能是他的警察身份唬住了他们,男人们并没有立马撕破脸皮,哪怕眼前的这名小警察有多么的形单影只。
  
   “去警局里可以,但你要把我的婆娘给我。”男子做出让步。
  
   武子陵还没回答,身后的女人就哭喊道:“警察大哥,不行啊,不能让他把我带回去,我会没命的。”
  
   一边哭喊着,一边给他下跪。他赶忙把她扶起。
  
   “我不能让她跟你们回去。这样,你们把她交给我,之前你们的买卖人口我就不追究了。”
  
   “那可不行,我花了一万块……”
  
   “那我给你钱。”武子陵脱口而出,可转而一想到现在荒郊野外的,他哪来那么多钱。卡里倒是有不少,可这要去ATM机上去取。
  
   “我不要钱,我只要你还我婆娘。”哪知道对方只要人不要钱。
  
   “跟他讲这么多干嘛,鬼晓得他是不是真的警察。而且县城里的大队长我们也不是不认的,怕他个球啊!”旁边一个五大三粗的男子说道。他身材高大,满脸横肉,一看就觉得不是一个好惹的家伙。
  
   见买主还在犹豫,壮汉不管三七二十一,越过武子陵向他背后的那个姑娘抓去。武警官试图阻挡,但那效果与螳螂挡车一般,微乎其微。
  
   姑娘一被抓住,喧天的尖叫响彻山谷,如同古代献祭的牲口,发出绝望的呐喊。
  
   挣扎无果后,姑娘把眼睛转向了他,那眼神里一片死灰,嘴巴一张一合,像被搁置浅滩的鱼,试图用鳃吸食空气中的氧气。隔了好久,武子陵才意识到,姑娘在向他求救,不断说着“救救我”这样的话,只是声音细若,在男人的呼喝中淹没无踪。
  
   武子陵习惯性地去摸腰间的配枪,却摸了一个空。武子陵的心不由自主地往下沉,总觉得透着古怪,可现在又是非常时期,由不得他细想。配枪虽没摸着,功夫底子还在。
  
   揍倒一个壮汉夺过锄头,向拉着姑娘的男人走去,却被旁边的一个闷棍打得眼冒金花,武警官给以还击。但很可惜,双拳难敌四手,虽说一直与他们周旋,身上却挨了好几棍子。
  
   眼看着武警官就要被男人打趴下,这时想起了枪鸣声。
  
   一时间大家都住了手,看向那个对天鸣枪的男子。
  
   林莫离把枪口对准他们,对武子陵说:“还傻愣着干嘛,把那女人带到车上去。别动。”有人还是不死心,林莫离对那人的脚下放了一枪。激起一小股烟尘,有死亡的味道,遂他们不敢轻举妄动,武子陵也很顺利地牵着姑娘上了车。
  
   待林莫离也上了车,便脚踏油门,绝尘而去。男人们似乎有些不甘心,把手中的锄头当作飞枪向汽车投去,大多数都是有失准头,也有一两个砸中的车。当然除了一个汽车凹横外,对他们也没带来多大的伤害。
  
   林莫离也许是心疼他的车,心里一阵邪火,嘴里骂了一声娘,摇下窗,对着后面就是两枪。男人们仓惶失措的模样取乐了他,他发出豪迈的笑声。
  
   不知道为何,武子陵觉得这一切显得非常的不真实。
  
  




第31章  Chapter16
   就像人们发明腊肉那样储存食物,卓王笙也思考着,如何把人皮制成能保存很久的东西。
  
   比如说先用福尔马林浸泡12个小时,然后用小火细蒸,最后再抹上人体润肤油,晾干。最后光滑而富有弹性的人皮就制成了,它的手感不仅和活人一样,而且能保存百年。
  
   可是这样具有工艺价值的东西,却没能让他见到“他”。对世人来说,完好的东西,在他眼里,却恰恰是残次品,被他束之高阁,遗忘干净。
  
   这天,在铃木教育机构认识的朋友请他帮忙,说无论如何都要去家乡一趟,请他带几天课。
  
   当听说代课地址是西苑中学时,卓王笙笑得一片纯良,闪瞎一干人等的眼。
  
   照常理来讲像他这样既不是师范院校出生,又没有教学经验,是不足以胜任像西苑这样的百年老校。可试讲完毕后,他这名代课老师,就这样被定下来了。也许校方领导希望能让学生尽早领略名校学子的风采。
  
   作为一名数学老师,由公式定理组成的世界,对他来说,轻而易举。如果不是在西苑里找到那只美丽的羔羊,不到一天,他便会新生厌倦。
  
   羔羊名叫艾思颖,高一(二)班的学生,虽说是高一新生,却是大家公认的校花级人物。成绩优异,为人落落大方,开学后没多久的中秋节晚会和运动会,让她在音乐和体育方面大放异彩。导致校园里的许多人都是她的追随者,说她是校园偶像也不为过。
  
   这样的女孩,要搁在男女混合的学校里,应该会有大量的追求者吧。
  
   可当卓王笙与她搭话的时候,对方却害羞到脸红,对男女这方面相当的青涩呢!
  
   很快卓王笙就以学习辅导为名,互换了彼此的电话号码,QQ号码,丢弃了那份羞涩,私底下两人成了无话不谈的朋友。
  
   随着深入的了解,卓王笙越来越喜欢这名少女。两人亲密的模样,甚至被他人谣言,说他们在一起交往。两名当事者只是笑笑,并没有承认,却越来越有默契,俨然成为学校里的最佳情侣。当然这一切有关美好的谣言与期望,都是在瞒着校长大人的情况下茁壮生长。
  
   这份美好,让卓王笙感觉又回到美好的高中时代。但他并没有和艾思颖在学校以外的地方单独见面,与其说他怀恋那种纯纯的感情,想多体会一些时日,不如说他在考虑如何下手。
  
   前几只羔羊,都是他精心选出,他只是伏在一旁,待到时机成熟,左右无人突然出击。可以这么说,这世上除了他自己和对方死前的那一霎那,没人知道,他们有所交集。可这次的猎物,却是和他关系特殊的人。
  
   难保那些警察不会把嫌疑人的角色锁定在他的身上,不过,让他会一会那些吃皇粮的家伙也不错。
  
   想通了这茬,卓王笙不再耽搁,约她一起吃个午饭,对方随口答应。午休的时候驱车来到离学校不远处的一个西餐厅里。
  
   吃的是意式大餐,满盘的红色通心粉,这让他想起血肉的颜色,有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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