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墨捂着嘴看向对方:“林夏,你把它打死了。”
“我没有。”林夏摇了摇头,蹲下了身子,用手去按压那鸟的身体:“我只是让它断了一边的翅膀,不然我们会一直被它追逐,直至累死或被它杀死。也许我们能找到救兵,但遇到危机时不能总想着去依靠别人。”
摔到地上的巨鸟仍在锲而不舍地扑着它完好的那只翅膀,但林夏力气够大,也能够压制它一些时间。“它飞不了,如果你想照相,那么请便。这可比先前安全得多。”
“谢谢。”容墨举起相机拍了几张,正打算低身下去看看这只鸟,却突然爆发出一声哀嚎:“我靠!这下我们死定了!”
“怎么?”林夏不解。容墨手指颤抖地指向地上这只巨大的雷鸟:“你看它的头顶,刚才袭击修女的、追着我们的雷鸟头顶有白毛来着,这只雷鸟可是全身漆黑的!难道它刚才去了理发店一趟,把头顶那一撮白毛染成黑的了吗!”
林夏不语。他想起了之前雷声的声源所在:他听音辨位的本事很好,方才却无法判断那只雷鸟的具体位置。他本以为雷鸟也懂得迂回战术,但现在却想到,声音忽左忽右、忽近忽远甚至四面八方——他们恐怕遇上了好几只。兴许那些巨鸟因为猎物的分配或是其他什么原因停下了,但肯定不会放过他们两个。
“看来你还不够害怕,这时候还能耍嘴皮子。”林夏不再管那只鸟,起身迈出一大步,到了容墨面前:“你知道该怎么做。”容墨点了点头:“嗯,我知道。”
人终究是不能与空中的捕猎者比速度;这一点,容墨很清楚。如果仅仅是一只雷鸟在追赶他们,就算速度再快却也需要顾忌树木,如此,攻击角度就很有限,他们边跑边打还有很大可能脱离危险。但一群体型巨大的猛禽,完全可以从四面八方攻击他们;想用奔跑的方式甩掉这些鸟?做梦!
不能跑,那就只有以树木为掩护打退它们。虽然“被围攻”与“被追赶”都是极度危险的处境,但至少前者让他们有足够的体力去回击,而不是疲于奔命之后毫无反抗能力地被分食。将棒球棍握在手中,容墨看着愈发临近的数只巨鸟,在雷鸣声中喊道:“我得先声明,我从来没和会飞的东西战斗过!”
“学我就够了。”抛下这句话,林夏猛地奔出几步,迎着。天知道那只鸟摊平翅膀时看起来有三个人那么大、躯干比起寻常大型鸟类也大得多,却因为这一击而一滞,而后扇着翅膀再度回到了空中。
容墨吃惊的同时也不禁担忧:这一击既然威力巨大,那引起的反作用力自然也十分可观,他怕林夏因为消减不了这反作用力而摔倒。可林夏并未去“消减,”而是去“利用”;他借着这冲击向后一跃到了树下,而后竟迅速攀上了树,以粗枝作为支撑飞起一脚、让试图落在这棵树上的一只巨鸟偏离开来。
这速度和爆发力简直逆天!
容墨不是第一次见识到对方强大的能力,但这么震惊却是第一次;因为,他忽然发现,林夏一直都在迁就自己。他看向林夏的目光变得复杂,有敬佩、有愧疚。他本以为自己在迅速成长为能够与对方并肩作战的人物,但到头来,还是在拖对方的后腿。
知道自己是学不来对方这架势,容墨便使用了耍赖式打法。之前在树下那次让巨鸟撞在树上的躲避还印在容墨脑海里,此刻他将那经历应用于战斗,以树为盾牌与武器。正因为雷鸟体型庞大飞行速度又很快,所以它们想在距离树干一两米之遥的地方改变方向才十分困难。
这方法固然冒险,但容墨身体还算灵活,闪避之间只有衣服被巨鸟的利爪划破了衣服。林夏用余光看到容墨看似狼狈实则狡猾的迂回行动,纵然局面严峻,他也不得不微笑:这人学得还蛮快。
势均力敌的场面并未持续很久,因为容墨的体力跟不上了。他才躲过一只雷鸟的巨大尖喙,便被另一只雷鸟巨大的翅膀带倒在地。猎物陷入了暂时不能移动的境地,猎手自然群起而攻之。
这肯定要很疼的,容墨瞳孔一阵紧缩,下意识地就去摸掉在一旁的球棍。然而,难以置信的事情发生了:离他最近的那只巨鸟竟自己摔向了地面!
怎么回事?容墨舒气的同时也大惑不解;他知道,自己没有隔空打物的本事。但他很快就找到了答案——有枪声响起。先前他全部注意力都集中在这些巨鸟的身上,并未注意周遭的声音,这时才明白,是有人射杀了扑向他的巨鸟、救了他一命。
这些雷鸟似乎对这鸣枪声有辨别能力,在同伴坠地的同时就已转向飞离,第二声枪响过后,它们便已化作夜空中一片飞速移动的乌云了。
“是猎枪。”林夏走到容墨身边,这时候他也不复先前的紧绷,面上显出几分疲色:“虽然不知道什么狩猎爱好者会大半夜的出来,但他救了我们的性命。”
容墨点头:“这开枪的人等下肯定会过来,我们得和他道个谢。”林夏对这观点表达了无声的赞同。
可这一次,容墨与林夏都想错了。他们等了约莫半小时,先前鸣枪那人却始终不曾现身。这附近除了路边的树木就再无障碍物,显然,那人已经躲避到了某个地方、不欲让二人看见。
“事情真变得诡异起来了。”容墨抖了抖。他蹲下去,费力地将巨大的雷鸟尸体翻了个个:“但如果想得简单点,这人未必是真想救我们,也可能是打这鸟的主意。”
他们二人无意杀伤任何诡秘的生物以其尸体盈利,但其他人未必这么想。毕竟,将这尸体做成标本拿去卖,价格绝不能与寻常鹰或秃鹫同日而语。
“如果这样的话,我们现在最好离开。”林夏拉起了容墨:“这人不愿出来相见,那我们也不要让他为难。”看到容墨衬衫肩头处被扯掉了一大片布料、皮肤上被猛禽利爪造成的深红色划痕都看得清,林夏不禁发问:“你身上疼么?”
“什么?”容墨面露不解之色,显然是先前的惊吓与战斗带来的紧张与兴奋还未褪去,以至于身体感觉都变得迟钝起来了。
“没什么。”林夏伸手绕过容墨的肩膀,将对方另一边因为少了布料牵扯而下垂的衣袖向上扯了扯:“别受风了,肩膀可能会疼。回去之后我们得检查彼此的伤处,以免有什么隐患。”
容墨知道林夏说得挺有道理,但不知怎地,被对方用温柔的语气关心,顿时就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连忙横向一撤、拉开了与林夏的距离:“谢谢。”为了掩饰自己的不自在,容墨率先走上了返回镇上的路,于是便忽略了林夏黑下去的脸色。
其实林夏伸出手去的时候并没有想很多,仅仅是想关心自己有些好感的对象罢了;但现在容墨慌慌张张地避开他的手,反倒让他心中生出了一种前所未有的焦躁感。
分明已经离得很近,如果再进一步关系就可以发生质变;但这个天天在你眼前晃、无意之间又勾引你一把的人,却怎么也不愿意让你再进一步。这真让人无力,同时也让人恼火。
沉默地踏上了他们的归程,容墨与林夏都不知道,在他们离开那棵树下后,有个青年男子扛着猎枪与铁锹到了那只巨鸟尸体旁边。这人先是面对着鸟尸合掌自语了一会儿,然后将鸟尸拖到了路边未曾开发的荒地,开始挖坑;显然,他想将这鸟尸埋了。
如果二人看见这名青年的模样,那么他们定然十分惊讶;这青年他们非但从未见过,而且他是有着棕色皮肤的原住居民——将雷鸟视为神明的原住居民。
第二十章
“你肩膀这里的肌肉太僵硬了,应该是这段时间有些疲累。”林夏说道:“想让我帮你按一按么?”
此时,容墨正赤着上身趴在床上,老实地让对方检查伤势。和以往相似,作为主要战斗力的林夏身上没有什么伤,倒是容墨被划伤了很多处。
“你还会这个?”容墨偏过头来笑:“你要是想为我无偿服务,那我就却之不恭了呗。但可轻点儿,你手劲那么大,我怕你把我骨头压断了。”
“从前我接受密集训练的时候,经常和同事互相放松肌肉。”林夏将手搁在容墨后背上,刻意放轻手上力道的同时挤兑道:“但你的体格自然不能和他们相比。对于娇生惯养的人,我当然会格外留意。”
“胡扯,我才不娇生惯养,我也受过格斗训练好么。只不过身为ega,天生体质差罢了。”容墨微微抬起上身转过头来,看着林夏反驳道。这时,林夏的手恰好按在他的蝴蝶骨上。那里的肌肉因为先前剧烈运动而受到牵扯,此刻被用力按压,容墨当即疼得倒吸一口凉气,趴回床上,彻底蔫了。
找到了对方的痛点,林夏改为用手指轻|揉:“知道疼了?”容墨将脸埋在柔软的枕头里,闷闷地回应:“嗯,疼,你轻点。”
“有时候疼得厉害是因为筋错了位,如果不用力的话,你之后也会疼下去的。”林夏说着,同时手上的动作继续。容墨安静地趴着,突然说道:“我知道,所以,你该怎样就怎样吧。而且人家都说,这个过程只有最初比较疼,之后会觉得身上很舒服,对吧?”
“也许。”林夏的手顿了一下。两人都是裸着上半身、他还在用手直接地触碰容墨的身体,现在对方这样说,真的很容易让人想歪。
虽然容墨第一次发|情时自己就陪在一旁,自己还为容墨擦拭过被汗打湿的身体,但那时的状况完全不能和现在同日而语。当时自己的手与对方的身体之间还隔了浸湿的毛巾,触感没有这么鲜明。更重要的是,自己那时候尚未对这小鬼有旖旎的想法;现在触摸着那柔软、富有弹性的皮肤,这具属于少年的青涩身体对于自己的吸引力已经变得不可忽略。
不得已,林夏只能闭上眼睛不去看容墨,只凭着手指下对于肌肉的触感寻找对方的疲劳点;但这样一来,手上的触感就变得更加明显。见这法子不好用,林夏便只能靠他引以为傲的自制力来压住心里的躁动。
偏偏容墨光顾着自己享受,根本没觉得林夏有什么不对劲儿,时不时还随着对方的按压舒服地轻吟几声。感觉身后那人动作变慢变轻了,便扭了扭身子,语调打弯贱兮兮地说道:“我已经不觉得疼了,快点儿继续嘛。”
听着那近乎于撒娇甚至勾引的话语,林夏心中开始变得焦躁起来。他深深地吸了口气;以往能让他放松并冷静下来的小动作,此刻却因为空气中弥漫的、属于容墨身上的芬芳气息而失去了应有的效用。
林夏的确是个很能忍耐的人,以往就算是处于发|情状态的ega在他面前行勾|引之事,他也总能让理智战胜本能。但现下的光景与那时完全不同了;现在在林夏面前的,是他所喜欢的人。虽然容墨本人毫无自觉,但那扭动的腰肢和绵软的语气都在挑动着林夏的神经、蚕食林夏的理智。他俯下了身子,将唇靠在容墨耳边,低声说道:“有那么舒服?”
“当然。”从未听见对方声音变得这样低沉,容墨有点疑惑,便猛地转过了身子。很快,容墨就发现,他犯了个极大的错误。由于转得太快、距离太近,他的嘴唇蹭过了林夏的鼻尖;下一秒,容墨发现自己的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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