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乐诱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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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乐诱惑- 第2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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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光之前,清朝财政收入主要有三大方面:地丁、盐课、关税。一般年份支出和收入相抵,每年能有五百万两左右盈余归于府库。自道光末年起,各项收入大幅减少,军费激增,特别是江南地区遭兵之后,当地盐课、地丁基本收不上来,政府窘急至极,以至于咸丰三年夏天,国库中仅有存银两万出头。对于拥有一千多万平方公里的大清朝,这点钱,太少太少。

打仗其实就是打消耗。太平军崛起广西后,清政府用于防剿的款项,仅1851年一年,就近一千万两白银,占全国财政总支出的五分之一有多。到了1852年,用于军事行动的费用已达两千多万两白银。清政府库银几空,开捐收入一年不如一年,各省之间东挪西支,勉强应付。南京陷落之后,清政府更是元气大伤,全国的财政制度体系面临崩垮的境地。

病急乱投医。自1853年起,清政府想出各种各样的“新奇”方法增加收入。大臣们主意不少,以左副都御史花沙纳为代表,要求进行“币制改革”——发行银票,其实就是多印钞票“救国”。反对者认为此议是“恃此空虚之钞,为酌盈剂虚之术”,不仅“病民”,最终“病国”。辩论许久,钱还是主要的,于是清政府只能用滥发通货的手段来“救急”。这种没有现货准备的“印钱”和滥铸新的铜钱、铁钱,只能使经济更加混乱,“通货”最后变成“壅滞”之货,造成“大钱出而旧钱稀,铁钱出而铜钱隐”,也就是不可避免地发生“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

更可笑者,清朝各地地方官员为救急,四处查矿,真所谓“临渴而掘井”。有人主张对鸦片开禁,征收高税以敛钱,实为荒唐短视至极。有人上书要求停发朝中官员的“养廉银”,开源节流,结果是碰个没趣。更有翰林院的“文豪”上书,要求政府在四川锦江打捞明末张献忠埋藏的千万两金银,把传说当成救急药方。甭说,在清廷谕令下,四川总督裕瑞果真带人掀袍撅腚捞了几个月。江底寻宝,茫茫无功。

想钱想到疯。清政府便把从前临时性“捐纳”,改为长久性的政策。捐纳,说明白一点,就是花钱买官做。捐纳,本为“捐输”,是士大夫出钱向国家“作贡献”,政府发个奖状委任状啥的名誉鼓励。后来,“捐输”买官不好听,就都叫“捐纳”了。由于急需钱用,清政府准许官爵“卖价”打折。1854年与1826年相比,卖价实际上已经打了六折。自1857年起,一改从前“捐纳”、“捐输”都用现银的规定,政府表示可以“半银半票”。“票”是指清政府发行的不值钱的“新钞”和“大钱”。想买官的人到投机钞贩手里低价购买银票和大钱,再去买官,自然便宜不少(千两银票,只花二百两多一点白银即可买到)。

后来,为了收取更多的钱,清政府又明示,除了可以花钱为本人买官爵外,限度再次放宽放阔,有钱人可以给自己亲戚“捐取”官爵,而且,政府简化办事手续,一手交钱一手交“官”(荣衔委任状),各省各军营粮台有北京发下的大叠大叠空白“部照”,收钱立填,顷刻而待,“当官”或让自己死去的老爹老妈姥爷姥姥“当官”,比现在照快相还容易,立等可取。

为了“竞争”,各省、各粮台竞相削价“处理”官职,卖货一样“招待”前来买官的“顾客”。好事者多,中国人又爱过“官瘾”,政府确实捞了不少钱。政府官职一般明码标价,童叟无欺,二十千钱,九品;四十千,八品;六十千;七品;八十千,六品。想当时二千文换折一两银子,就是说花四十两银子就可当个“知州”(六品),“地市级”大员了,不可谓不便宜。如果“捐”银上万上十万的,“顾客”对政府的举人头衔、盐运使头衔,可以“自由”选择。州县上交捐银多的,清廷也加以鼓励,增加文学、武学定额以及中试名额。

此外,在太平天国活跃的江苏、浙江等地,清政府还想出新的名目:“罚捐”。也就是说,那些被迫为太平军服务做过“伪官”的人,依“官职”大小,捐银当罚,可免“从逆”之罪。

到太平天国后期,清政府为扩大财源,规定“捐输”不再局限于“银两”,银钱米面,豆草粮食,驼马驴骡,鸡鸭鱼肉,统统可以收纳,折银给官。也就是说,卖豆腐的石老二,只要天天给衙门送一车豆腐,连送一年下来,最后很有可能让他儿子石跃、石高兴弄个九品官,名义上也是政府“公务员”啦。

也甭说,积少成多,几年下来,“捐输”收入占每年财政收入的五分之一要多。

至于“厘金”这种商业税,本来从米开始抽税,日后越来越“普及”,又有盐厘、茶厘、洋药厘、土药厘(洋药是进口鸦片,土药是国产鸦片)等等,最终形成了百货厘金。只要是货物,肯定要被抽“厘金”,政府还设有专门机构收取,名为“厘局”。所有厘金收入,悉充兵饷。

总之,太平天国起后,清政府出台了各种苛捐杂税,除了增加田赋,借取外债和开放东北、内蒙以及热河等地“禁地”外,各地方滥行抽税和派捐,借捐、当捐、炮捐、油坊捐、饷捐、堤工捐、船捐、花捐(妓女捐),捐种混淆,名目诡奇,真是“大清国万税!”其情其景,似极了明朝末期。

而在大搜刮年代中,从中自肥渔利的,多是地方胥吏、军中武将以及各种各样的投机商人。老百姓的身家元气,凋耗于无形之中。特别是那些“一线”稽征人员,巧取豪夺,未充公府,先饷私囊,最终造成了社会财富的更大不平均,引致更深的矛盾。

究乏原由,清朝“剥民饷兵”之举,实由“太平天国”而起。

附二:张德坚《贼情汇纂》卷11中对太平军童子兵的描述

(说明:这个清朝的官方记述中,详细从心理、行为方面分析了普通百姓家的少年儿童被太平军掳掠入军后的变化,从某个侧面展现了童子兵的悲惨遭遇以及战争对儿童带来的巨大伤害和摧残。)

古人有胎教之说,及其成童也,有洒扫应对之仪,自有知识至冠婚,盖无日不秉父母师长之教也。童蒙气质未定,见闻所及,辄躬效之,故贤母择邻而居,父子至性,虑责善伤慈,故严父每易子而教;庶不致趋于不善,流为放辟,此固专指贤父兄及阀阅之家而言。若夫村童牧竖,岂可比论?然处熙皞之世,且居浑朴之乡,亦何致濡染恶习,亦不过作桑阴种瓜之童孙,沧浪作歌之童子已耳!

不意遭逢粤匪(太平军),掳胁良民,其视童子为至宝,每陷一城、过一乡,避匿不及,举富贵贫贱之家钝敏妍媸之童子,悉一网打尽。当(童子)被掳之时,父母如燔肝肺,痛哭牵护,徒被杀割,无计挽留。孤孀独子之妇伤痛自尽者有之,而被掳之童子遽受非常惊恐,如醉如痴,任贼抱抢而去,转茫然不知悲戚。

大抵(童子中)聪俊者贼目认为义子,辄从其姓,群下以“公子”、“小大人”呼之;陋劣者散贼带为“老弟”。然贼中章程,非发长五六寸(发长可证实其入伍时间长短)仍不得役使老弟也。

童子初掳入馆,尚具天真,惊魂少定,未有不系念父母,号泣求归者,贼乃大加楚毒,鞭挞之,若稍倔强必致身无完肤,更以血刀利剑华服美食互置其前,谓顺从则衣食而抚育之,否则杀却。试思剐诱兼施,童子何堪,(何)有不俯首乞怜、任所欲为者乎?即有器识童子,贼欲狎玩之,甘受夏楚,(如果)辗转抵拒,贼必衔恨折磨以死,或竟藉事杀之。

嗟乎!童子至此,无异舍慈母而就虎狼,眈眈皆是,谁可告诉者?亦唯有吞声饮泣,任其禽处兽蓄而已。

童子安有卓识定力,久之,贼目曲尽调护,且恣纵之,居然以贼中为乐土,耳闻目见,无非邪说暴行,遂习而与之俱化,效其杀人放火,无所不至,随贼愈久,残忍愈甚,竟忘其身之所自出,其视贼亦不啻亲父兄,居则(为贼)浣衣涤器,行则背负刀剑,谨步后尘。冬则为之拨火温衾,夏则为之扇凉拭浴,客至则捧茶,贼出则居守,日相偎,夜伴宿,虽妾媵无此殷勤。卑贱贼所带童子,皆徒行马后气促流汗,若贼目公子,群下尊奉之,快马安舆,并无跋涉之苦,甚至拨数十人伺候之,贼亦待如亲子弟,又不致如以上所云充一切贱役矣。

凡监阵攻城,(贼)亦惯用童子为倡,以童子暋不畏死,无不以号叫跳跃为乐者。且(童子兵)手足轻便,往往登高陟险如履平地,更有捷若猿猱之童子,倏忽至前,为人所不及防,转瞬而去,为人所不及追。

贼每用(童子兵)以为导者,使在后之贼自计,童子尚威猛如此,我辈退缩竟童子不若矣,贼目又安能贷我死耶?每陷一城,掳一庄,童子又愿为前驱,群贼随其后,每入人家搜刮金银,官中文书、服饰虽藏之至密,童子攀高入暗,如猫捕鼠,意在必得。其焚烧庙宇,毁坏神像诸事,童子最乐;为屠杀人民,搒掠妇女,童子又爱见觳觫之状,喜闻呼号之声,其暴虐之惨,视群贼为尤甚。

若我兵(清军)偶挫,童子率众穷追,驰逐甚急,盘获逃人及我之侦探官人,当刑拷不堪言状时,他贼或稍缓延,童子独持之甚力,驳诘最刻。其于本馆搜查洋烟、黄烟及逻查犯天条、犯令各事,童子最认真不遗余力。

被杀未绝者蠕动于血泊中,童子见之必于要害处加之以刃,或剖其腹而践骂之。每追魁梧兵勇,知力不敌,则绐之曰:“弃刀跪降,绝不杀若。”及(清军)掷刀长跪,举手决之,毫不费用,是兵勇何其愚,童子又何其巧也!

于戏!童子迹其被掳之初,威劫之酷,亦殊可怜,今视其习染肆行,则又至可恨。唯贼败溃,往往弃童子而不顾,同归剿洗者有之,践骨为土者有之,逃匿四乡、辗转送回其家者间有之,兵勇收养者恒有之。

唯其是童子也,即俘获亦鲜(少)杀之,而不知从贼已久之童子,无不应杀之童子,盖童子至能杀人虐人故也。舍此而外,童子未有能自拔者,即有父兄同陷贼中,有心计能逃又可携童子同逃,此诚千万中之一二耳。

至可诧者,有缙绅二子为贼掳去,数月后贼复挟之过其村打馆,有邻居稔熟者告童子曰:“尔父母自尔之去,肝肠寸裂矣,今近尔居,何不一归省视?”童子瞪目曰:“尔少说妖话,我父母打骂我,教我读书,回家何为?此中甚乐,我父是检点,比学院大多矣。”此童子固属鸱枭,然贼之移换人心,果操何术以至此也!

散贼带童子者尚少,如伪官自显要至卑贱,莫不有“公子”、“老弟”,多者数十人,少者亦一二人,减多益寡,以一伪官有三童子为断,似其数已多伪官三倍矣。伪王之童子谓之“仆射”。侯相以下则谓之“伺”,皆有同职,是贼中不独有童子兵,并有童子官矣。

不特此也,昔之童子,今已壮大,能战嗜杀者以及徇情授官者又可胜计哉!是今之童子,皆他日剧贼,(这些人)年少喜动,膂力方刚,久经战场,数见不惊,尤神安而气足,无一切杂念。(他们)受贼恩育,一心事贼,虽死不悔,临阵勇往直前,似无不一以当十。剧贼而外,唯此童子,亦心腹之大患,可不深计熟虑之乎!

或谓:“先天畀赋亦有不同,岂无成人风之童子不如以上所叙者乎?”

对曰:“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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