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历代职官辞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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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历代职官辞典- 第8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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惜薪司
  宦官机构。明四司之一,掌宫内所用薪炭。清顺治时十三衙门有惜薪司。康熙即位后裁撤十三衙门,改惜薪司为内工部,属内务府,后再改称营造司。

衔枚氏
  官名。《周礼》谓秋官司寇所属有衔枚氏,设下士二人及徒八人。掌大祭祀时禁止喧闹。

厢官
  宋初,京师开封府置四厢都指挥使,分管所辖城厢地区烟火盗贼等事,答罪以下可自行处分,当时称为厢主。神宗熙宁三年(1070),置勾当左右厢公事所,命京朝官曾历通判、知县者四人分管京城四厢,凡民间斗讼贼盗杖六十以下者可专决,民间称为都厢。南宋临安城内外分南、北、左、右四厢,各置厢官,处理民间诉讼,分使臣十人缉捕在城盗贼,后废城内两厢官,仅城外置两厢。

象胥
  官名。《周礼》谓秋官司寇所属有象胥。旧注谓“通夷狄之言曰象;胥,其才能者也。”象胥实即译员,兼掌接待少数民族使者。依“蛮夷闽貉戎狄”六“翟”(即“狄”,亦即方面),各设上士一人,中士二人,下士八人及徒二十八人。北周亦于秋官府设象胥中士、下士,相当于西汉的九译令、北魏的方译博士。

野庐氏
  官名。《周礼》谓秋官司寇所属有野庐氏,设下士六人及胥十二人,徒一百二十人。掌从国都通达四畿的道路,使之畅通,并接待保护宾客,查禁沿路犯法与可疑之人。北周亦于秋官府设野庐中士、下士。

掖庭令
  官名。秦后宫有永巷。汉武帝改为掖庭,置掖庭令,由宦官任职,属少府管辖。掌宫人簿帐及蚕桑女工等事。东汉另有永巷令,典官婢,亦由宦者作职;掖庭令专掌后宫贵人采女事,属员有左右丞、暴室丞。东汉末,袁绍大杀宦官,掖庭,永巷一度用士人。后世仍用宦官,北齐、隋、唐及金均有此官。

掖直郎
  金宦官散官名,正八品上,为宦官第十八阶。

银青
  银印青绶。汉制,御史大夫及官秩在比二千石以上者,除光禄大夫无印绶外,均银印青绶。晋光禄大夫一般为银印青绶。北齐以银青光禄大夫为官名。历代沿置,至明废。

银青光禄大夫
  官名,详见“金紫光禄大夫”。

银作局
  明宦官官署名。八局之一,有掌印太监主管,下设管理、佥书、写书、监工等员。掌打造金银器饰。

营缮监
  唐官署名。垂拱元年(685),由将作监改置。神龙元年(705)复原名。

营缮清吏司
  明、清官署名。属工部。掌缮治坛庙、宫府、城垣、仓库、廨宇、营房。清并掌征收木税与苇税,即所谓“工关”。

营务处
  官署名。清末督、抚多增募军队,因设营务处,以道、府文官充任总办、会办等,负责军营行政。辛亥革命后,民国初年,奉天(今辽宁)巡按使公署仍有营务处,设总办一人,办理全省巡防队、警备队事宜,对外均用巡按使名义。

营造司
  清内务府所属机构。初名惜薪司,顺治十八年(1661)改内工部,康熙十六年(1677)改营造司。掌宫廷缮修。下设木、铁、房、器、薪、炭、圆明园薪炭七库与铁、漆、炮三作。每年派总管大臣一人值年管理。本司设郎中、员外郎、主事、委署主事、笔帖式、书吏等员。

章德大夫
  金教坊散官名。章宗明昌三年(1192)置,正五品上。

章服
  唐、宋官员公服,三品以上紫色,五品以上绯色(大红),有时官品不及而皇帝特许服紫或服绯,凡服绯、紫者须佩鱼袋,称章服。

章京
  官名。清初武职以额真为名,天聪八年(1634),除固山额真外,皆以章京为称。顺治八年(1651),定札兰章京汉字称参领。十七年(1660)定固山额真汉字称都统,梅勒章京称副都统,牛录章京称佐领。嗣军机处有文职章京,掌缮写谕旨、记载档案、查核奏议等。总理各国事务衙门亦有章京,分管本官署事务,总理文书,起草章奏及各项公文等。又蒙古各族札萨克属官有管旗章京,管理本旗事务。

章佩监
  元官署名。掌宦者、速古儿赤所收御服宝带。至元二十二年(1285)置,至大元年(1308),升为院。四年,复为监,有监卿、太监、少监、监丞等官,所属有御带库、异珍库。


  宋任官之制,有官、职、差遣之别。官指寄禄官,如正奉大夫、朝散郎等,用以确定官员的品级等等,据以付给俸禄。差遣为所任实际职务,如知州、知县等。职为加官,即馆职与贴职,用以加文学之士,以示尊宠。有时差遣亦简称为职,故又常称贴职为“职名”。

职币
  官名。《周礼》谓天官所属有职币,设上士四人、中士八人及府、史、贾、胥、徒等人员。“币”通作“敝”,多余之意。职币掌收纳各部门多余的财物。

职方郎中
  官名。隋尚书省兵部有职方侍郎,唐、宋、明、清兵部有职方郎与员外郎。掌天下地图及城隍、镇戍、堡寨、烽候,及沿边少数民族内附等事。

职方清吏司
  官署名。明、清时置,属兵部。掌各省舆图、叙功、罚过、抚恤及军旅简阅等。

职方氏
  官名。《周礼》谓夏官司马所属有职方氏,设中大夫四人,下大夫八人,中士十六人,以下尚有府、史、胥、徒等人员。掌地图,辨其邦国、都鄙及九州人民与其物产财用,知其利害得失,规定各邦国贡赋。

职揭
  清制,凡到吏部投供的官员,皆先写本身姓名、官衔一纸,呈送文选清吏司,称为职揭。

职内
  官名。《周礼》谓天官所属有职内,设上士二人、中士四人及府、史、徒等人员。掌赋税收入。“内”,《说文》入部:“内,入也。”

职岁
  官名。《周礼》谓天官属有职岁,设上士四人、中士八人及府、史、徒等人员。掌财赋支出。以支出事繁,故官吏之数比掌收入的职内加倍。邦国会计之事,因每年农业丰歉而异,故称职岁。

职志
  官名。秦、汉军队中的掌旗官。《史记·张丞相列传》:“周昌、周苛自卒史从沛公,沛公以周昌为职志。”司马贞索隐:“官名也。职,主也。志,旗帜也。谓掌旗帜之官也。”

著帐户司
  辽官署名。掌管著帐户。著帐户主要为契丹族犯罪籍没为皇室服役的人户。亲王祗从与伶官亦为著帐户。长官为著帐节度使、著帐殿中。下设承应小底局,统领著帐户服各种杂役。

著帐局
  辽官署名。掌贵族世官罪犯家属籍没有皇室服役事。辽各斡鲁朵及皇太后、皇太妃帐,皆有笔砚局、牌印局、灯烛局、床幔局、殿幄局、车舆局、御盏局、本班局,统称著帐诸局。诸局各设郎君,统属于著帐郎君院祗候郎君班详稳司。

著帐郎君院
  辽官署名。属北面著帐官。掌统领著帐局。辽初,犯罪贵族、世官家属罚作奴隶,编入瓦里,称著帐户。世宗时一度赦免,嗣后因人数日多,设立著帐郎君院,下设著帐局,由著帐郎君统领。皇室与皇族、后族皆有著帐局,所属有笔砚局、牌印局、灯烛局、床幔局、殿幄局、车舆局、御盏局、本班局、皇太后祗应司、皇太妃祗应司、亲王祗应司,诸局各设郎君。著帐郎君院有著帐郎君节度使、著帐郎君司徒,下设祗候郎君班详稳司、左祗候郎君班详稳司、右祗候班详稳司统领诸著作局。

著作郎
  官名。东汉朝廷藏书处东观有此郎,由名儒充任,负责撰述国史,但尚非官名。三国魏明帝时始为官名,属中书省。晋改属秘书省,称大著作郎,与著作佐郎同掌编纂国史。南朝后期为士族子弟出身之官。隋朝主官著作曹,唐朝主管著作局,掌修撰文字,著作局一度改名司文局,著作郎亦一度改称司文郎中。宋著作郎属秘书省,辽、金皆属秘书监著作局,掌修批撰日历。元属秘书监,掌修撰日历。元属秘书监,掌历代图籍与阴阳禁书。明省。

族师
  《周礼·地官司徒》谓乡以下的行政区,依次为州、党、族、闾、比。族有族师,以上士充任。旧注谓每族百家。参见“州长”。

啬夫
  官名。传为周司空的属官。《仪礼·觐礼》:“啬夫承命告于天子。”传先秦有吏啬夫人、人啬夫。《管子·君臣上》:“吏啬夫任事,人啬夫为检束百姓之官。《韩非子·说林下》谓晋国县邑中的啬夫,有权没收出亡者的财物,实亦检束百姓之官,可与《管子》所说参证。秦、汉为乡官,出土《云梦秦简》谓秦有县啬夫、乡啬、亭啬夫。战国时各国似均有此官,县啬夫与县丞等并举,地位近似。汉只在乡设啬夫,以听讼、收赋税为职务。〈风俗通〉:“啬夫,省也。夫,赋也。言消息百姓,均其役赋。”魏、晋、南北朝亦以啬夫为乡官。秦、汉另有专管某项事务的啬夫。出土《云梦秦简》有仓啬夫(管粮仓之官)、库啬夫、苑啬夫、皂啬夫(管“皂者”之官,皂者为饲养牲畜的夫役)、厩啬夫、司空啬夫(管理作工的刑徒之官)、发弩啬夫等。又有大啬夫(约即县啬夫的别称)、官啬夫(或系各种啬夫的总称)。说详高敏(云梦秦简初探)。汉有暴室啬夫、虎圈啬夫等,陵园也有理啬夫,办祭祀等事。

谏议大夫
  官名。秦有谏大夫,为郎中令之属官,掌论议,有数十人之多。汉初不置。元狩五年(前118)初置,属光禄勋(郎中令改名)。东汉改称谏议大夫,仍属光禄勋,秩六百石。后北魏有此官,与光禄勋无隶属关系,为从四品官。北齐置七人,属集书省。北周地官府有任规谏之职的保氏下大夫,相当于谏议大夫。隋、唐谏议大夫属门下省。隋炀帝曾停置。唐复置,秩正四品下。唐高宗曾改为正谏大夫,后又置谏议大夫,属中书省。开元中废正谏大夫,仍以谏议大夫还门下省,凡四人,掌侍从规谏。贞元四年(788),分左右,各四人,左谏议大夫属门下省,右谏议大夫属中书省。宋置谏院,以左右谏议大夫为长官。辽金沿置,明初曾置,旋废。

谏院
  官署名。宋天禧元年(1017)由门下省析置,以左右谏议大夫、左右司谏、左右正言为谏官。掌谏诤,凡朝政缺失,大臣及百官任用不当,朝廷各部门事有违失,皆可谏正。如以他官主管谏院称知谏院,司谏、正言亦有主官谏院称知谏院,司谏、正言亦有主管其他事务而不预谏诤者。元丰五年(1082)改革官制,定左右谏议大夫为谏院长官,谏官专司谏诤。元祐八年(1093),规定谏官不用执政官亲戚。辽有左谏院属门下省,右谏院属中书省,金亦有谏院,设官与宋略同。

谒者
  一、官名。春秋战国时国君左右掌传达等事的近侍,已用此称。秦、汉属郎中令(汉改光禄勋)。西汉定员七十人,东汉减半,以谒者仆射为主官。东汉时,仆射秩为比千石;常侍谒者五人主殿上时节威仪,秩各为比六百石;给事谒者与灌谒者共三十人,掌宾赞受事,选仪容端正、适于奉使者任职,秩分别为四百石与比三百石。魏、晋、南北朝沿置,凡引见臣下,传达使命等事,均由谒者担任。仆射一官,晋朝废置不常。南朝梁、陈与北朝以谒者台为官署,设谒者仆射与谒者。隋文帝省,炀帝复置,主官改称谒者大夫,下设司朝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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