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嚣尘上(摇滚)作者:yy的劣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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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嚣尘上(摇滚)作者:yy的劣迹- 第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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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虽然这样,但是他并没想过放弃。这可是他第一个有兴趣主动想要学习的事物,怎么能这么快就半途而废?
  从那晚开始,每天在完成功课后,严欢会抽出半个小时的时间来练习吉他。
  逐渐地从只能弹出几个单调的音符,到学会部分和弦,再到可以练习完整的歌曲。当他用吉他弹出第一首旋律时,那充斥在心中的成就感和喜悦,是其他任何事物都比不上的。他在这种学习中,获得了无法比拟的快乐。
  长此以往,似乎现实中那些压抑与不顺都不再那么让他烦躁。
  生活中除了被强制安排的事物,出现了自己真正想要去做的事,这让严欢觉得格外有劲儿。他现在不会总在学校表现出不驯服的模样,而是把精力都留到晚上学习吉他去了。这个转变,甚至让部分教师以为他在改过自新。
  “严欢!”
  这天课间,一个人走了过来。正是少数几个和严欢交好的男生,李波。
  “你最近是怎么了?安分了很多嘛。”李波道:“外面都在传你是不是坠入情网,所以浪子回头,洗心革面。这几天我们学校女生很多都为你失恋呢,大帅哥!”
  他这又羡又恨的语气,让严欢失笑。
  “是啊,的确有这个大美人,让我每晚都难以入眠。”他是因为练吉他练才晚睡,如果JOHN可以算美人的话,这倒是句真话。
  “不是吧,你小子竟然这么放荡!”
  “放荡你个头!”严欢一把拍下他的手。“我是在学吉他。”
  李波的眼睛一下子亮起来。“帅哥就是帅哥,果然就学这些装逼的东西。”
  “什么装逼?”严欢忍下跳动的青筋。“这是音乐,音乐是什么你懂不?”话一出口严欢就后悔了。果然,李波捂着肚子,笑得前仰后附。
  “哎呦!音乐,没想到你竟然还是一个音乐人!酸,真酸。不行,肚子好痛,哈哈哈哈!”
  严欢不想去理睬他,其实他也很害臊自己会那么说得那么文艺。什么音乐?他现在只是一个刚刚学会把弄吉他的毛头小子罢了。他似乎能够听见脑海中JOHN轻轻地笑出声。
  这老鬼肯定也在嘲笑他!
  倒是李波笑够了后,又哥俩好的勾上严欢的肩膀。“喂,说真的,你真的在……咳,在玩吉他吗?”
  严欢翻了个白眼,不想理他。
  “行行,刚才笑你算是我错,我给你补偿还不行吗?”李波双手合十。“这个周末来找我,我带你去个刺激的地方。”
  “谢了,我可不想跟着你瞎混。”
  李波家里是开酒吧的,在黑路上有些认识的人,严欢不想参合进去。
  “说什么啊!带你去正经地方,你不是在学吉他吗?哥带你去见识见识真家伙。”
  看李波眉飞色舞地说着,严欢心中也有些心动。真家伙?难道就是这几天JOHN说的乐队的现场演出?
  “跟他去。”一直没出声的JOHN开口,“我也想看看这里乐队的表演。”
  既然师父都下命令了,严欢还能说什么呢?于是他和李波约好,周六晚上两人一起出去。
  周六晚九点,在确定隔壁屋的父母都睡着后,严欢偷偷翻窗而出。
  JOHN看他这么做倒是一点都不反对。有时候严欢真怀疑附身在自己身上的是不是一个成年男性,怎么对他的行为一点管束都没有。JOHN只说,翻窗偷跑这种事情,在他年轻的时候不过是小菜一碟。果然老外就是老外,什么时候都比国内开放。
  “严欢!”
  在约定的地点,老远就看见李波在招手。大晚上的这街上也没几个人,两个少年走在路上很是引人注目。
  “这样不行。”李波上下打量着打扮得规规矩矩的严欢。“你这样进不去啊!”
  “你究竟要带我去哪?”
  “没啥,就一般的酒吧。”李波绕着严欢转了几圈,突然眼前一亮。“有了,你跟我来!”
  十分钟后,两人出现在一条酒吧街入口。
  两个人此时穿的像街头的小乞丐,衣衫不整,头发凌乱。不过按李波的话来说,这样装扮才有范儿。
  走进酒吧的时候,店门口的保安没多说什么,望了他们一眼便收钱放行。也许是没看穿他们的年龄,也许只是不想多管闲事。总之,他们成功潜入。
  严欢进入酒吧后谨慎地望了一圈,这里不像他想象中的那么混杂,也没有传统意义上的吧台和坐席。倒是有一个巨大的,高出地面一米多的舞台布置在正中间,人群三三俩俩地站在舞台周围,各自聊天。
  酒吧内放着不知名的音乐,倒有点文艺气息。
  “怎么样,我就说不错吧。”李波得意一笑。“这家LIVEHOUSE是我爸一朋友开的,不做别的生意,专门做乐队表演。有固定乐队也有流窜的乐队,LIVEHOUSE不同一般酒吧,主要靠乐队的表演赚赚门票钱。”李波头头是道地解释起来。
  不过严欢现在没有心思听他说,他在脑内和JOHN正聊得火热。
  “这里和你们那边比怎么样?”
  “布置差不多。”JOHN道:“主要还是看乐队的演出,一场出色的LIVE离不开优秀的乐队。”
  一人一鬼正聊着,灯光突然打暗下来。周围陷入一片黑暗,有人兴奋地欢呼,表演即将开始。主持人上台介绍了今晚的几支乐队的出场顺序,便将舞台让给了他们。
  人群渐渐安静下来,所有人都在等待着,屏住呼吸。严欢也不由被这种气氛感染了,眼睛紧紧盯着舞台。黑暗中,许久,他才听见第一道声响。
  咚——!
  击鼓的声音,似雷鸣般。
  咚咚咚——锵!咚——咚咚咚哒!
  最先是鼓声,鼓点一击一击的敲打在人心头,像是要将你的心脏一起抓住!落下的鼓点连成一串,像一溜儿飞出的音符。快速,激猛,让人猝不及防。
  接着是吉他,这声音和严欢自己在家弹奏的完全不一样。它更多了一种电子音的颓靡和尖锐,穿透耳膜直达大脑!吉他手快速地推弦,炫技般的快节奏让人群很快兴奋了起来。
  贝司的声音跟着加入了进来,它低沉而不引人注意,却是乐队演奏中不可或缺的基石。好似一个文雅的绅士,暗暗站在幕后,低调,却无处不在。
  三种乐器默契地融合在一起,高音、低音,快节奏,沉稳地击打。
  乐声渐渐迈入高潮,越来越激昂,人群完全被挑动起来,酒吧内一片欢呼和呐喊。光影晃动,音符跳跃!人们随着鼓声脉动心脏,仿佛血液里流动的就是音乐!
  严欢也不由兴奋起来,而李波早就融入人群一起大喊。在主唱极富磁性的歌声中,每一个人都为之疯狂,为之感染。他们抛下一切,尽情地狂喊着!
  眼前不知道什么时候恍惚起来,当乐声渐渐从耳边消失,严欢才发觉自己正和人群一起在欢呼。直到这支乐队演奏完,他才回过神。
  “JOHN,这就是你说的现场演出吗?”严欢的声音微微压抑着兴奋。“这就是摇滚?”那仿佛从灵魂深处传来的呐喊,深深震慑了他。
  “这只是属于他们的摇滚。”JOHN的声音传来。“不是我的摇滚,也不属于你。”
  严欢听他的声音还是一如既往的淡然,不由问:“怎么,你还看不上这水准?”
  JOHN不语,算是默认。严欢心里隐隐有些不服气。“难道你们国外的乐队就真有那么出色?”
  “不是一个等级。”JOHN毫不客气。“这些都还算不上什么。”
  “真的?”严欢似信非信。
  他今天第一次现场接触摇滚,震撼不小,还无法想象JOHN口中所说的水平究竟是怎样。
  JOHN则是以专业角度来点评刚才表演的乐队。“贝司还不够FUNK,吉他推弦也有点勉强,鼓手的水平倒还上得了台面。”
  听他这一副高高在上的语气点评,严欢好气又好笑,不过也想起一个问题。
  “JOHN,我一直没问你,你生前究竟是什么人?”为什么对摇滚如此了解,如此执着。
  “我?”
  JOHN回答:“只是一个会弹吉他的人。”

  夜鹰

  热场的乐队过后,又接连是几个乐队的表演。
  似乎是过了初次看现场表演的劲头,再加上耳边又总有JOHN在点评各个乐队的缺点,严欢逐渐没有最开始时那么兴奋。
  现场的演奏虽然也很容易调动情绪,但却没法让他拥有与那晚一样,第一次听JOHN拨弦时那种触动心灵的感觉。
  他不由想,或许JOHN并没有说大话,这里乐队的水准和他们那边相比,还是有差距的。
  这么想着的时候,李波一边晃着身子,一边过来找他。
  “怎么样,我就说不错吧!是不是很够味?”
  人群中的李波,脸色已经通红,面上满是兴奋的神彩。“我跟你说,严欢!这才是真正的音乐!不是那些悲伤春秋唱着你爱我我爱你的小文艺!你可别也学人家装忧郁,那我可一定当不认识你!”
  严欢一笑,不说话。他心里却已经有了另一番思量。
  什么是音乐?它能触及你的灵魂,带动最深处的情感。他想起那一晚JOHN弹奏的小曲,心里对李波的话有些不屑一顾。我有我的音乐,而它,并不在这里。
  被现场表演鼓动起来的热血虽然已经渐渐冷却下去,但是严欢心中对于摇滚的渴望却是一发不可收拾。他现在蠢蠢欲动,迫不及待地想立马回去拿起吉他,弹他个天昏地暗。
  他是有点想走了。可就正在这时,原本就昏暗的酒吧骤然全暗下来,完全没有光亮!
  人群先是一愣,接着高声呼喊起来!
  “夜鹰!夜鹰!”
  “阿声!阿声!”
  人们卖力地喊着几个名字,似乎是压轴的乐队准备出场。黑暗的舞台上有几个人影登了上去,冲着台下歇斯底里的观众们挥着手。
  严欢有些兴致缺缺,心想又不是什么大明星,摆什么谱?不得不说,他现在是有点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的心理。
  吉他手快速拨弦,人群瞬间安静下来。
  咚哒,咚哒;鼓手轻打节拍。
  一阵几乎刺破耳膜的吉他声亮起,流畅,犀利,毫不给你喘息的机会,就那么直直刺进心里!它来无影去无踪,却紧紧抓住心弦!黑暗中,吉他手的手指在弦上翻飞,带出的曲调气势嚣张,就如同午夜的鹰,君临夜晚!
  灯光骤亮,打在舞台中间的吉他手身上。
  一头半长的黑发在微醺的音乐中轻晃,冷峻的脸掩藏在灯光的阴影中,眉目紧闭。台下的女人们发出阵阵嘶哑的尖叫,拼命地呼喊着他的名字。
  “付声!”
  正在弹奏的吉他手突然抬起头,望了眼台下。那眼神好似吞噬人的猛兽,要抓住你啃噬干净!
  严欢心律突然停跳一拍。
  他耳边,传来一阵更劲动的拨动!随即,是整个乐队猛然提高的伴奏,主场扯开喉咙,对着麦克风大声嘶吼起来。
  没错,是嘶吼!仿佛是濒死的病人在撕扯自己身体上的每一寸血肉,痛入骨髓,更刻入心扉!随时随地都在迈入更绝望的境地,都在发出更嘶哑的吼声。
  这种几乎令人窒息的冲击感,就是摇滚?带给你致命快感的音乐,就是摇滚?
  一曲过后,严欢才发现自己手心不知道什么时候捏的满是汗水,就连后背也都湿透了。
  真是犹如毒品一般的音乐,它能啃噬你的心神。
  “JOHN,你还在吗?说些什么。”严欢深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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