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教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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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教大明- 第58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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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是众人笑了之后,又是想起此前的事情,一时间伤心惨毒,一些失去亲人的便是先哭出声来,有人带了头,别人便是掌不住了,一时哭声如潮,整个移民队伍都哭了起来。
    这样的情形,在前几年不停有移民到辽阳时经常见的着,这个年代是一个故土难离的时期,不论是福建两广远离中国到南洋谋生的渔民,或是远离故乡到辽阳来的北方移民们,哪一个心中没有伤心惨毒之事?如果能在原籍谋生,又何必远度万里重洋,去南洋或辽阳来谋生?
    辽阳这边的人都是明白这一种情形,对新移民的心理也是明白,在场的人,不少喟然叹息起来。
    哪怕是见多了,人心都是柔软的,仍然是避免不了的感动。
    山娃子有些焦燥起来,他的心思比起这些移民来好不到哪儿去,见到这样的情形,他便想起自己的父母亲人。
    现在以他的收入,足可供的起一家人好好的生活下去,可惜,子欲养而亲不待,再也没有这种机会了。
    如果不是这样,哪怕是收入丰裕,一般的人又怎么舍得请二百多个老人孩子吃饭!
    “好了,咱们预备走。”
    李从哲洗干净手脸,脱了白大褂,恢复成一个身材高挑,模样俊俏的青年军官模样。他和山娃子姜一鸣一样都穿着军便服,也就是军常服,以前的辽阳军人最喜欢穿作训服出门,比起大明军队那些笨拙的战袄来说,作训服又挺又合身,有兜口还方便装东西,小伙子们经过训练后体形又很棒,穿着这样的军服出门,大姑娘小媳妇都偷眼来看,心里那种自豪感就别提了。
    现在经过改良了几次之后,作训服渐渐开始它真正的用途,军便服走上舞台。比起作训服,军便服用料更好,当然也就更加挺拔合身,配上军种标识和个人胸标,银制营徽,胸前的两排铜扣,大檐帽,长筒军靴,如果是军官的话还配有仪剑,这么一身走在街上,比起军训服来要威风的多,漂亮的多了。
    哪怕是山娃子这样戾气十足的家伙,穿起军便服来也是很象个样子,只是他身为伤兵,穿着时要松开扣子,比起军风纪扣的严严实实的姜一鸣,屁股后头挂着仪剑的李从哲,风度仪范上就差的很多了。
    “走走,赶紧回去喝酒,老子嘴里寡淡坏了。姜一鸣你家里要是没有大鱼大肉,俺可不给你脸,转身就上酒楼去。”山娃子嘟囔着,在两个伙伴的帮助下站起身来。
    姜一鸣被他说的哭笑不得,只得再三再四的保证一定有酒有肉,这才把个山娃子给哄住了。
    三人起身将行,山娃子从口袋里掏出一锭大银来,算算差不多够了,一掷丢给卖馄饨的,笑道:“多出来就给你了。”
    卖馄饨的不但今天一天的食材都卖光了,还额外能多拿不少,当下喜的嘴都合不拢了,笑着道:“多谢多谢,这一下我能早点回家躲着。”
    “瞅你那点出息。”山娃子不屑的道:“你们虽然是小贩,但民政部门也有登记,各里甲和乡都会组织军事训练,你好歹也练过了,真有人欺负上来,只管拿拳头招呼就是,我不相信,公安司会把你们抓起来,把无赖们给放了。”
    “倒是真不会,但这些杂碎都成群结队的,咱们到底人少,打起来一下子不凑手,非得吃亏,又不能聚集人去找他们麻烦这些杂碎往锦衣卫驻地一躲,我们总不能连天子亲军也打?”
    “入他娘的,什么天子亲军天子养这么一帮子人,天子也不是什么好玩意!”
    普天之下,怕也就辽阳敢这么说,就算是万历中后期的各地矿变民变,估计也没有哪一个人敢当街说这样的话。
    大明民间,最多给皇帝编个浑号也就完事了,嘉靖叫家净,崇祯叫重征,就算是民间小智慧的一种体现,敢直说皇帝天子不是什么好玩意的,就算是明末农民大起义时,也不多见。
    就算李自成,也说崇祯“君非甚暗”,眼前这山娃子,已经算是大踏步走在整个时代前列了。
    不过在场的人,没有一个露出什么惊奇诧异或是愤怒的表情,似乎山娃子说的就是一句实话,是众人想说而不方便说出口的实话而已。
    “好了,说这些事真真晦气,赶紧回去多喝两杯解解闷是正经。”
    三人刚要离开,姜一鸣突然冷笑道:“你们瞧,这地面真邪,说曹操,曹操就到了。”
    “嗯,还真是巧。”李从哲也是皱眉不已,从城门处一下子出来十几个无赖,大冷的天,不少都是袒胸露臂,露出身上的纹身刺青这玩意原本在唐宋时很流行,人们都喜欢刺上自己心爱的东西当做装饰,在少数民族部落,刺青还有吓唬敌人,增加战士武勇的作用华夏也是从部落走出来的,刺青算是上古遗风,并无太多含意,但自唐末宋初天下纷乱,藩镇林立,为了防止士兵逃亡,各镇武将开始给部下将士强迫刺青,此例一开后,宋朝禁军也是如此,后来给配军犯人脸上刺金印,刺青的含意就更是不堪。
    此时已经是大明万历年间,刺青已经是良家子不屑为之事,眼前这一伙人,个个身上有刺青,眼神凶厉,行止也是叫人看着十分不顺眼,大摇大摆,似乎这城门附近,就是自己家中庭院,随意出入,也可以随意做任何想做的事。
    这样的举止,当然叫辽阳人看的十分愤怒,但这些来自抚顺和沈阳的无赖是锦衣卫特地招募过来的,出了事,锦衣卫也是拼命护着,公安司只要不和锦衣卫公然动手,就拿这些无赖没有办法,这些日子,只能尽量替市民多提供保护,使这些家伙虽然勒索抢掠,却没有杀人越货和强x妇人的机会。
    若是在别的城市,眼前这一伙人,哪怕是世间极恶之事也是照做出来,没有丝毫顾忌的。
    “这他妈人渣。”姜一鸣性子是敦厚的,不过当年辽阳有这一类无赖时也被欺负过,一眼看到眼前这一伙人,顿时就勾起以前不愉快的回忆,顿时就破口骂出来。
    “也就城里有这些王八蛋。”山娃子嘴角露出冷笑道:“俺们宽甸那边要出这样的人,全族蒙羞,自己想办法就处理了。”李从哲道:“也不一定族长就管,没准族长就喜欢养这样的人当打手。”
    “这也是,俺以偏盖全了。”
    无赖们也看到这边的情形,看到有不少公安司的巡兵在,他们知道在这里讨不好了,一个个在脸上露出冷笑,就晃着身子,从这一群人身边挤过去。
    新移民们倒是真的害怕这些家伙,一个个赶紧让开来,看到他们怯懦的样子,这对无赖们是很新奇的事情在辽阳,哪怕他们是勒索成功了也能看到对方眼中的怒火,每个人的精神都是顽强不屈,很少有人主动对他们卑躬屈膝或是套交情买好,他们在辽阳这个几十万人口的城市中是孤独的,简直就是一小把胡椒面,除非他们自己出现的地方看到另外一批同伴,否则的话,就象是大海里的一叶扁舟,在风浪之中什么也不是。
    他们当然知道,在辽阳原本的无赖混混们的下场,在内心深处他们也有一点紧张,在抚顺和沈阳,他们都是依附在某个大人物之下的,有很多脏活,大人物们不方便出手的就是交给他们来做,在辽阳,他们这样的人却是被扫的干干净净一个不剩,这里就是他们的险地,不过为了讨生活,也只能咬牙在这里干下去。
    未来怎样,这些家伙是从来不想的。
    有一个混混眼前突然一亮,看到一个少女年纪不大,长的十分俊俏,脸很红润,似乎是刚洗了澡,头发湿漉漉的,脸色白里透红,看起来十分诱人。
    他忍不住就凑过去,嘻皮笑脸的道:“这妹子生的真俊,跟哥哥走,放心,哥哥会疼怜你的哈哈。”
    这种调戏妇人的勾当,在抚顺等地他们做的多了,一番话说出来,对面女孩子脸色赤红,眼中含泪,拼命往人堆里躲,一群混混嘻嘻哈哈的还是接着凑过来,风言浪语,更加不堪。
    领头的混混姓田,拜了锦衣卫一个田千户当干爹,算是这一群人的头目,此时他欲火中烧,刚刚还只是调戏,现在就真的想趁着混乱把人掠走,带到一个僻静地方,好生的把这小姑娘玩弄一番,过了瘾之后再放出来便是。
    这一类的勾当,他们经常去做,有时候故意叫团伙里俊俏的小伙子去勾引那些少女,把人骗出来玩弄过后,再卖给有钱人当丫鬟,或是卖到妓院里去,这种地方很难盘查,人被诱出来后生死不知,苦主家里闹几天没有办法也就算了,用这一类的手段他们不知道糟蹋过多少漂亮女子,一看到移民队中的那个搂着小男孩的少女,看到对方长的十分标致惹火,这个姓田的混混就按捺不住自己了。
    “狗日的,再敢留在这里说半个字出来,老子就把你的卵蛋捏碎!”
    就在此时,一阵劲风掠来,一双有力的大手掐住了混混的脖子,把他的话直接给捏了回去。这手是十分有力,捏在他的脖子上几乎要把他掐的窒息,朦朦胧胧中这个混混还听到自己的伙伴被人喝斥,似乎还能听到铁甲甲叶的声响半响过后,他被松了开口,咳了半天,拼命喘气,脑子才恢复清明。
    他看到一个军便服敞开的青年男子,眼神阴狠,还狠狠盯视着自己,身边还有不少穿军服的,正指着自己的兄弟斥责,四周有一队公安司的巡兵在隔绝双方,这个混混知道讨不了好了,阴冷的眼神盯视了对方一眼,扭了扭头,带着自己的兄弟离开了。

第七百三十一章 商会
    山娃子刚刚用力太狠,几乎把那个根本没几两肉的混混给掐死。这些家伙,也就是平时欺负良善百姓,打斗的经验是有一些,出手也很阴狠,但真正动起手来,压根不可能是山娃子这种鸳鸯战兵的对手,就算是军中普通的长矛手和火枪兵,虽然也成年累月的进行格斗和体能训练,真打起来,战兵一个打三个是没有问题的。
    对付这种混混,就算山娃子身上有伤,也是稀松平常。
    撵走这一群混混,兄弟三人也是笑着往姜一鸣的家里去,为了找李从哲,先打了新移民中的人,再又打跑抚顺过来的无赖,姜一鸣和李从哲都是不停的摇头,山娃子这脾气,估计是改不了了,两人一边走,一边劝他干脆转行到公安司去,估计在公安司里做事,山娃子这种强梁脾气正好可以用在该用的地方上去。
    山娃子也觉得这种说法合意按他的真正想法当然还是留在军中最好,但刚刚动这两次手,他已经感觉到全身的虚弱无力,伤口处也隐隐做痛,这样下去当战兵是不可能的事了鸳鸯战兵的具甲现在已经很重,听说未来的标配是七十斤起的重甲,连同铁网靴和顿项,护膝,正面胸甲,铁盔,内锁甲,一身可能会重达百斤!每个战兵,最少要把体能练到穿七十斤以上的重甲能做战超过一个时辰,短暂休息后继续做战的能力,最少,不能披甲之后挥动几下兵器就软了,那样的话,还不如不穿甲。
    未来的鸳鸯战兵,就如同唐时军中的跳荡选锋一样,作战在前,撤退在后,掩护火枪兵和长矛枪阵。
    长矛和火枪配合的方阵未来必定是主流,鸳鸯战兵的数字会越来越少,留下来的是精锐中的精锐,山娃子虽然还很强悍,但离这个标准确实是很远了。
    留下来都不容易,更何况发展?好歹山娃子也经过了初等考试,有资格担任局百总以下军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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