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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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志- 第9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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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哥,你别这样。」然後戴志就一句话也不说,甚至没有回握陈心的手,可他的头依然挨傍著陈心的。直至到站,下车,进了茶餐厅,两人坐卡位,手才分开。两人各点了同一份茶餐,一样的热奶茶。
  戴志喝了一口,忍不住大赞 :「嗯!! 不愧是奶茶王,超好饮的! 茶味香而不涩,入口很滑,而且茶温刚好,不烫嘴……」
  「你再说下去,就真是拍得住(注五)饮食节目那些烂主持了。」陈心调侃戴志说,自己也呷了一口奶茶。他没说出口的是,这奶茶比起陈三愁店里的,还差了几分。陈心不是没想过带戴志上去陈三愁的茶餐厅食饭,但他怕戴志不肯去。他知道陈秋带过林春上去,去年吃团年饭,林春也在独秀居帮手煮饭,就连他所认识的、那个除了打机上床玩Cosplay之外就什麽都不懂的陈秋,竟然跟林春待在厨房,又是切肉,又是炒菜的,搞得一脸是汗。
  林春捧一大煲热汤出来,一时不够力,陈秋见了,就从厨房冲出来,用戴著隔热手套的那只手托著煲底,跟林春一起将煲抬到饭桌。坐在饭桌旁的陈三愁看了他们一眼,脸上没笑容,但一句话也没说。
  注一 : 「痴捻左线」,其实戴志不算讲粗口,只是强调他觉得陈心疯了。
  注二 : 边个,等於「谁」。
  注三 : 知道正确的书面语写法是「牵手」,「拖手」是口语。不过此处想营造日常生活感,才故意用口语的「拖手」。
  注四 : 锡自己,此处的「锡」是口语用法,意指「疼爱」。
  注五 : 拍得住,大约指「比得上」。
  (F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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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志》112 (美攻强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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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心就想,若戴志也坐在这里,不知道他会不会取笑林春跟陈秋,说他们鹣鲽情深。四个男人坐在一起吃饭,陈三愁倒是不时说话,一时讲他上大陆的见闻、那些奇怪的客人,一时又讲他开茶餐厅的事。陈秋脾气很倔,一句话也不肯说,埋头就猛食 ; 陈心说话,一句起两句止,倒是林春觉得尴尬,不断回应陈三愁的话。
  一顿饭下来,就数林春跟陈三愁说过最多话,最似亲父子。吃完饭,陈秋第一个站起来执碗,也是他跟林春入去厨房洗碗。陈心跟陈三愁坐在客厅,看无聊的贺年节目。陈三愁忽然呆滞地问 :「他们……多久了?」
  「你第一次见林春是几时?」陈心反问。
  「好似系……阿秋还在读中六时……」
  「那就是从那时开始吧。现在陈秋都读大一了。」陈心看了陈三愁一眼,发觉他虽然风采依旧,但鬓角灰白,他又没染头发,便让灰白的头发出卖他的年龄。
  陈三愁不无憔悴,却强笑说 :「自从我搬出去之後……这是我第一次跟你、跟阿秋心平气和坐低食一餐饭,却多了一个人。阿玉是很保守的女人,但如果她见到阿秋肯跟这个男人挤在厨房预备晚饭、洗碗……那我想阿玉也一定会笑出来,说阿秋终於还是衰在别人手里。轮不到我说什麽了……仔大仔世界(注一)……仔大仔世界了……」
  「如果带男人上来的人是我呢?」陈心忽然问。
  陈三愁定睛看著他,半晌摇摇头,摸了摸陈心的头。陈心没有退缩,反而教陈三愁诧异,然後他露出一脸疲倦的笑 :「我怎管得那麽多? 几年前,你们说我踏出了这个家之後,就再也不是这个家的人。我想也是。我以後落到去(注二),想跟阿玉讲对不住,想叫阿玉下一世做我的女儿……不要做我妻子,我想下一世由我养她,看著她长大,看著她嫁一个比我好一百倍的男人,想见她做个幸福而长寿的女人……
  「我这种男人,从来给不了任何人幸福,因为我胆小、自私而愚蠢。阿心,你以後不要像我那样。是男又好是女又好,自己喜欢就可以,我还有两个小孩子要养……就是阿丽为我生的……我也没能力管你们。你们有心情,就带人去我的茶餐厅吃顿饭,让他跟我讲几句话,就好似刚才我跟阿春讲话般。我不是没介意过阿秋带男人上来,但我见到这个男人不普通,他令阿秋放低了很多痛苦的事,他令阿秋笑了,那就可以。
  「或者你们始终认为我是个卑鄙的爸爸,因为我累死了你们阿妈,这是铁一样的事实,我无话可说。但我想你们相信我一点,就是我从来没咒过你们、没怨过你们。阿心,在阿玉尾七过了之後,我叫你跟阿秋搬去我那里住,谁知你淋了我一身茶水。即使是那次,我也没生过你气。我对你们不住,是活该被你们憎恨。可是,你们没必要因为憎恨而阻碍自己追求幸福。小时候,你们很爱笑。你笑起来抿著嘴,神态跟阿玉有八分似,阿秋笑眯了眼,就跟我有七分似,年纪小小眼角便有了笑纹……
  「我想看见你们多笑一点。你们可以不用养我,不孝顺我也行,然而,你们答应我,要活得比阿玉长,活得比我长,看著我两脚一伸……我已经买下阿玉旁边的骨灰龛,日後就火葬,待在阿玉身边。人到了这个年纪,也不讲什麽大志了,以前我跟你们讲过,说男人的大志就是要赚钱、干一番事业。可是,事业不代表什麽,钱,有得愈多,就愈烦,甚至会令你失去好多原本拥有的东西。
  「我不只一次想过,如果我一直无钱,阿玉会不会长命一点呢? 如果我没去搞茶餐厅,那刚才吃的那顿团年饭,阿玉会不会有机会见阿春,跟这孩子说几句话? 但是,若阿玉不是走得那麽早、若我不是……跟阿丽一起了,那阿秋还会不会跟阿春一起呢? 哪个结果才是最好的呢?
  「我说不准。没人知道。所以我想,其实做人也不是很复杂。很简单,把握你有的东西,不需要特别想去得到更多。或者那些东西本来就不属於你,你强求,就会有毁灭性的结果。你再问我一次什麽是男人的大志吗? 那我会说,大志不能分为男人的或女人的,而是属於每一个人。每一个人的大志事实上很简单。阿心,你不用问我。你长得似阿玉,性格也似阿玉,是个聪明人,你一定会知道的……」
  听完陈三愁这番话,不代表陈心重新视他为自己的父亲。可是,陈心也不再觉得自己有必要去憎恨这个老男人。这个男人表面上名利双收,有妻有女,可他已经失去了最爱的女人了。身为这个男人的儿子,他们是不是真的有资格为陈三愁带来更多痛苦? 而在他们折磨陈三愁的心时,他们的伤会否因此而愈合?
  陈三愁等陈秋他们洗完碗出来,就告辞。临走,陈三愁拍拍林春的肩,跟林春说 :「阿春,你得閒……就上来陈叔处食餐饭,陈叔一定不收你钱。陈叔跟朋友夹份开茶餐厅,全香港有五间,陈叔最常驻守於K市那间……那是第一间开的茶餐厅,当年陈秋阿妈一有空盲来坐柜台做收银。你哪天来,陈叔一定跟你食饭,跟你聊天。你……可以的话……」
  「陈叔,我跟阿秋一齐来看你。」林春就当著陈三愁的面,握了陈秋的手一下。陈秋看了陈三愁一眼,很快就垂头看著他跟林春交握的手。那刻,陈心就明白为什麽陈秋会看上这个平平无奇,不美不俊亦不出众的男人。
  「戴志,你想不想饮更好的奶茶?」陈心埋单後,跟戴志步出茶餐厅。戴志又兴起说想徒步回去独秀居,所以两人没搭回程车,沿单车径回去。
  「哪里有啊?」
  「你答我想或是不想。」两人行得很慢。戴志似乎习惯了陈心握住他的手,也没再说什麽。陈心把玩他的手指,漫不经心地说 :「我知有个地方的奶茶很好饮,比这里更好。我也几年没饮过了……在K市,叫做玉记。」
  戴志凝视陈心的脸,又敛眉,低笑 :「玉记? 个名好熟。」
  「玉记茶餐厅,五间……不,下个月不知在哪里开第六间分店了。那个玉字,就是来自我妈的名字。我妈是何清玉。」
  「你带我上去……还要在K市那麽远,为的就是饮杯奶茶吗?」
  「不行吗? 说远又不是真的好远,至少仍在香港,搭铁路就行了。那杯奶茶,陈秋几个月前就带了林春去饮。」
  「真的? 书kai子这混小子……难怪前几个月见他,老觉得他满脸春风似的,他跟陈秋又笑得神秘兮兮,不肯说。原来是这个缘故啊……」戴志笑得肩头也一耸一耸的。
  两人行了一条单车径,过了红绿灯,踏上新一段单车径,无话。陈心也不再逼戴志,渐渐松开戴志的手了。他强颜欢笑,两手插入黑色外套的衣袋,忽然说 :「天气有点冻,就想插袋,好似比较暖……」
  戴志竟也附和陈心 :「嗯,插袋总会暖过牵手。」他瞄了陈心一眼,陈心敏感地别开脸,但戴志下一秒又行近陈心身边,出其不意将手伸入他的衫袋,握住陈心偏凉的手,说 :「不过这样更暖。你讲的那杯奶茶,几时请我去饮? 连林春都饮了……心哥,你跟我的交情还深过书kai子跟秋秋,你这麽迟才请我饮,我不生你气才怪。」
  「你想的话,明天就去。」
  戴志却摇头说 :「明天不行,我约了人谈点事……後天吧。後天,我搞完那些事,一定有空,问题是你有没有空。」
  「我有,那我们说好。」
  两个大男生,陈心的左手与戴志的右手躺在同一个衣袋中,两人的手很快热得似火炉,甚至是太热,但两人都没放手。
  踏上最後一段单车径,戴志的手比平时更灼热,但他的鼻头却给冷得红了,他若无其事说 :「心哥,你不问我明天约了谁吗?」
  「你约了谁,我又管不著。难道我知你约了谁,不高兴了,就绑住你、不让你出去见人吗? 我讲过,你高兴的话,明天你搬出去,我也管不著。占有是无意义的,只有放手,才有自由与空间去追求幸福。」
  「心哥,原来你也会讲自由与幸福,你不是最不屑这些东西吗?」
  「陶微风相信人活在自由里才不快乐。有好一段日子我信以为真。可是,我发觉何清玉对我的束缚,其实并没有令我得到过什麽。我以为何清玉打我,就即是爱我、著紧我,其实那纯粹反映了她有多痛苦,而我有多无能为力。我知道我跟陈秋若是有能力,或者陈三愁不伤害何清玉的话,那她根本无必要打我。在她打我时,她并不觉得有多快活,那只是一种……最无可奈何的母子联系,彷佛没了这种责打,她会崩溃,她会不知道如何约束我这个儿子、以免我走上陈三愁的旧路。
  「既然何清玉打我,并不等於爱,那束缚也就不是一种爱。这种畸形的母子关系压得我跟陈秋几乎窒息,走上了……不知是幸或是不幸的路。结果倒是不错,但过程说不上好玩。何清玉心里也必然不想这样对我,而我却只能执著这一点责打去安慰她爱我,而选择去无视陈三愁对她造成的伤害,也漠视陈三愁当年难过的地方,以为将他矮化成无感情的野兽、视他为恶的代表,那我、陈秋跟何清玉就是善良的、被欺压的一方。」
  注一 : 仔大仔世界,意指子女长大後有自己的生活,容不得长辈干涉。
  注二 : 此处的「落到去」是指死後下地狱。
  (F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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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志》113 (美攻强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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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人又哪里一面倒的善或恶? 人又何曾一开始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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