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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凡!”我想出声阻止,可我话音刚落,阿凡的拳头已经打到了方文博的脸上。
方文博向来斯斯文文,怎么是阿凡的对手,不过几分钟,方文博的鼻子就流出血来了,一边脸也高高肿了起来,身上也被阿凡打了几拳。
接下来发生的事情可想而知。等待学校的保安来把阿凡和方文博拉开的时候,方文博的脸已经肿得和猪头差不多了,躺在地上期期艾艾都站不起来。阿凡也被带到行政办公室去了。
如果阿凡打的是别人也就算了,可方文博毕竟是实打实的官二代,他妈妈又那么护着他,他本来就讨厌阿凡,现在更加趁机添油加醋说阿凡将他打得多么凄惨。
第二天是周一,早上十点,在全校的升旗仪式上,校长宣布,因多日旷课、殴打同学,阿凡被一中开出。
我和阿凡初中短暂的同校生涯就此结束。
阿凡离开以后,我在一中的生活也并不如意。那次阿凡确实出手很重,把方文博打得不轻,方文博也不是什么心胸宽大的人,阿凡既然已经被开除了,找不到人报复,便时时来找我的麻烦。但是我一心在学习上,倒也没有什么麻烦好让他找的。经过这件事之后,贺婷婷也不像从前那么喜欢缠着我了,方文博的心思也多半放在她的身上。
只是有次还是出了点麻烦。李龙亭是班上的语文课代表。有次老师要求班上每个同学都要买本汉语词典,外加一套课外读物,大约50块钱的样子。大家把钱交给李龙亭,再由李龙亭统一交给老师。班上有四十个学生,这些钱加起来是比不小的数目。
前一天把钱收齐了带回寝室,李龙亭第二天就说钱不见了。寝室里如今就我们三个人。以方文博的家境,自然是没有人会怀疑他的,所以只能锁定我为嫌疑犯了。
然后把宿管员找来,方文博说的的一句话就是要搜我的东西。
我不像阿凡一样在乎人格有没有被侮辱,我只是提出来,既然要搜查,那么每个人的东西都应该被搜查才是。
最后搜来索去什么搜遍整个寝室,什么都没有找到,那钱倒像不翼而飞了。
不过这些都是小插曲,我更担心阿凡离开学校之后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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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凡从十三岁离开一中开始,每天晚上固定去一家叫“红磨坊”的酒吧。他在那里做过各种各样的活,洗碗、调酒、端盘子、做接待、客串键盘手、直到最后成为主唱,几乎每天都是凌晨两三点才回来,第二天一觉睡到中午十二点。
而我遵循着良好的生活习惯,每天十点准时上床,第二天六点半起来。
因此我和阿凡见面的时间实在有限,差不多只有周六一个下午。每个周六的下午,我们就坐在家里的沙发上一起玩电游。渐渐地,我们都不提去过Z市的事,不提阿凡爸爸的这件事,也不提这个人,好像没有根本没有发生过一样。我其实最想问的是不读书的这些时候阿凡都在做些什么,可是又不知道怎么开口问。
这一年的省级数学奥赛我得了一等奖,后来又去B市参加全国竞赛,拿了三等奖。
后来几乎每年我都参加全国奥赛,除了数学奥赛,还有化学奥赛和物理奥赛,以物理奥赛的成绩最好,全国一等奖,大概从那以后,我也更喜欢物理,喜欢研究力学,进而以后选读了建筑。
因为物理奥赛拿奖的事,我被直接保送进一中的高中部读书。
作者有话要说:
☆、振作
第十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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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贺婷婷的事,阿凡有一次对我说,“萧然,我没有女朋友之前,你也不许有,听到没有?”
我当时以为这只是男孩子的虚荣心而已。便点头答应了,说道,“读书的时候我没准备交女朋友,等以后工作了再说,我们还小呢。”
其实直到那次去青霞山之前,我从来不知道阿凡对我的心思,也不知道这种感情源起于何时。我一直把他当做最好的兄弟,最亲密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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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阿凡聊天,干娘做好饭端进来。
给阿凡的饭菜都是遵医嘱,清淡的,营养丰盛的,搭配合理的。
给我的,则全是按我喜欢的。我的口味一向比较重,尤其嗜辣,我虽在外多年,但是仍旧最怀念家里的食物,而干娘的饭菜做得最地道,梅菜扣肉,红烧猪蹄,味重而不腻,或酸或辣,都是一绝。
记得当年住校,阿凡的食量总是我的两倍,拿着一个大碗极富豪气的叫着六毛钱的饭,或者带着我出去大吃大喝,食堂的阿姨都很喜欢这个充满阳光的少年,每次都要多给他一点。可是如今,我守在他床边,饭菜基本上都是满满端进来,又满满让干娘端出去的,他就这样子一点点在我面前枯萎了,最是残忍。我也常劝他多吃一些,他不理我,径自换了话题,我拿他没办法,又不想到了如今还再吵架。
吃了饭,干娘把碗筷洗了收拾了,便总是站在床边和我说话,她也知道阿凡是劝不动的,便只能婉转的和我说,其实是说给阿凡听,劝他能够去医院,好好接受治疗,兴许还有救。可是阿凡不肯,把头扭向一边,他从来这样固执。
我坐在旁边不说话,只偶尔点头表示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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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选择在C市冬日难得的一个有太阳的晴天扶着他出门到外面走走。
阿凡半躺着身子说要自己穿衣服,干娘把羊毛衣和呢子外套都准备好了放在床头,可是阿凡因为进食太少,已经连扣扣子的力气都没有了,他竟然虚弱至此,我黯然神伤,于是凑过身去帮他把扣子一粒粒扣上。
他的气息落在我的颈上,十分微弱,早不像当年那么热烈了,我却仍旧觉得充实,盈满了整颗心。
寒冬十二月,梧桐树光秃秃的落尽了叶子,叶子的一生恰如人的一生,经历春夏秋冬四季然后埋入泥土,不复再生。我们活着,经历最美好的青春,然后衰老,然后死亡,没有超度,没有来生。
阿凡走得很慢,走两步,要停三步,我扶着他,陪他伫立,我已经很多年,没有和他这样并肩站立过了。
冬天的阳光形如虚设,只有风还是很烈很冷,把梧桐树梢仅有的几片叶子都吹落了,有一片,落在阿凡肩上,我想我明明已经远走了,又何必,在最后的时候,心生不忍,回头了。
在我手中的阿凡的手臂,只有衣服,握不到手骨,我叹一口气,“你去医院,我陪着你,好
不好?”语气极尽温柔,像在哄一个孩子。从前只要我说出“我陪着你”这四个字,无论我有什么要求,阿凡都会答应。可是如今,阿凡只是默然,那双纯黑色的亮晶晶的眼睛也再不会放出如昔日的光芒了。
我记得几年之前,我们常常在深夜打电话,有一次,他毫无预警的半夜打来,我看了眼表,凌晨两点。
那时我正在读林语堂写的一本书。
我问他,“怎么这么晚打电话来?”
他说,“你在干什么?”语气有点醉意。
我说,“在看书。”
他问,“你在看什么书?”
我说,“林语堂的书。”我的声音有点细,自大学分手之后,我和他之间越走越远,那些一起听的歌,那些一起看的动画片,那些一起玩的游戏,一起逃过的课,都已经随着年龄远去,沉淀在历史深处了。越长大,各自谋生,我和他重叠的部分,也就越少,回头看,仿佛是我在背叛他一般,偷偷摸摸有了其他情人。
他没听清楚,他那边很吵,震天响的音乐和吵闹的人声,遂又问了一句,“什么书?”
我耐心答,“林语堂。”
他遂回了一句,“哦,就知道你只喜欢这些。不是物理就是文学。”
我莞尔,岁月老去,他却似乎永远停留在最张扬的年纪,不肯收敛。我是被他落在了身后的。
他说,“你给我念一段吧。”
我如蒙宠召,一时无所适从,他平日从不和我谈我看的书,我问道,“从哪里念起?”
他唔了一声,说,“就从你现在读到的地方念起吧。”
我摊开书,床头的台灯打下来,把听筒握在手心,像恋人絮语般爱抚着那段文字,“可说人之永生是种族的,而宝石的永生是单独的,木兰游观始皇无字碑那一段尤说得详尽。那一块石头无情无感,故永远生存,人为有情之动物,故个人死去而家族却永远流传。有人说这不过为要充满人求永生之欲望,强为解释,但我说有深道理在内,非妄言也。”
我还未念完,他便挂断了。
我听得到他声音里的沙哑,我能猜得出他此时此刻正在何地做何事。我不知道是不是我这样的声音激发了他的欲望,我习惯像对待恋人一样对待文字,我习惯用这样的口吻诉说我喜欢的东西。但我唯一确定的是,他在酒吧或者舞厅,他的身边,一定有另一个男人,或者更多,男人与男人之间的qing事就是如此,只有身体在肿胀,只凭本能做事,永不餍足。我害怕我有一天也会如此,彼时我已经在边缘徘徊,我看着已经在深渊里不可能再走出来的阿凡,他抬头望着我,我是他唯一的救赎,可是我在犹豫,我在寻找另一个依靠,我害怕面对他,我就这样离弃了他。
那一个晚上,凌晨两点,台灯亮着,书本摊开,我一直在等他打回来,可是他没有,我想象着他那边的情景,然后回忆起我们在一起的时光,独自在深夜BQ,再用手解决。我恨这样的自己,怎么可以这样堕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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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了那件事以后,阿凡就没有再去上学。但是时间能磨平所有突兀的伤痕,后来过了一年,阿凡好像渐渐从这件事的阴影里走出来了,于是每周末仍旧回去上声乐培训。
因为在红磨坊打工的关系,阿凡喜欢上乐器,颜伯母于是给阿凡买了台钢琴放在家里。
在那个年代,钢琴还是很贵重稀有的东西,阿凡常常在家里弹琴,我也跟着阿凡学会了不少的曲子。
初中结束的那个暑假,我们都成为了十四五的少年。
有一天只有我和颜伯母一起吃晚饭的时候,颜伯母语重心长的对我说,“萧然,你去劝劝阿凡,无论如何,一定要他读高中。”
“嗯。”我点点头,对于颜伯母的要求,我一向不会拒绝。
第二天上午等阿凡起来,我就和他说这件事。
阿凡的回答是,“我现在已经可以去酒吧唱歌,我能自己赚钱养活自己,人生又不是只有读书这一条路。”
我继续劝,“阿凡,你不要总是这么任性,你为伯母想一想,她多希望你会继续读书。”
阿凡一口拒绝,“我不喜欢学校。”
“可是,”我想了一下,我知道方文博的事对阿凡还是有影响,“你和我一起读高中,然后再考同一所大学,不好吗?我们可以一辈子做校友。”
阿凡的眼睛闪了一下,刚刚起床的他还有点呆呆的,头发乱蓬蓬的翘起来,然后眼睛又随即黯淡下去,“可是我已经落下了那么多的功课,中考也已经结束了,怎么和你一个高中?”
我心里叹一口气,确实已经太晚了,但是面子上还是强打精神,宽慰阿凡说,“还有一个暑假呢,送会有办法的。”
只是没想到这个办法来得那么快。
初三暑假,正逢全国青少年歌唱比赛。一中有一个规定,凡是能夺得全国性赛事的第一名,便能不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