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只希望自己是死透了的,便可以真的做到不为所动。
这一日接下来的时间基本上消耗在了工地上,由于工程要加紧,尽量在冬天正式来临之前完成,晚上的公司上打着明亮的探照灯,照的一个人在地上五六个影子。好像在选择不同的方向一样。
我绞了条冰矿泉水浸湿的毛巾围在手腕上,起降暑的作用。正是天气最热的时候,工地上少不了中暑的事情发生,所以工棚里面摆了三个大的盛绿豆汤的保温桶,工人休息的时候就过来喝晚汤,但也或者是偷懒。
知了声嘶力竭的叫着,叫的人心慌意乱。
我的司机兼秘书陪在旁边,一身西裤衬衫,早已被工地的灰尘打的看不出样子,不停的抹着脸上的汗,间或问我一句,“主任,天这么热,你回去吧。”
我不吭声,司机也不好意思开口,只有陪在我身边呆着。
等到了九点,我看看表,觉得时间差不多了,边让司机送我去海琪宾馆附近。
司机有点搞不清楚海琪宾馆的方位。
天气有点热,我的反应也有点慢了,差点忘记司机这种正经人,自然不知道海琪宾馆的含义,我平时去那周围,也都是打的过去的。
那也算不上宾馆吧,只是一个稍微大点的招待所,周围酒吧林立,多的是消遣之处。
我这段时间太过空虚,需要找个人来陪。
前段时间太忙,也没有什么时间做私人消遣,尽管周江知道我的事情,他毕竟是个直人,我更无意掰弯他,更不喜欢时时刻刻他都跟屁虫似的监视我。
工作之中,同道中人的老板自然不少,也是需要到有满足特殊需要的酒吧去的,周江却并不生硬,应付自如,无所谓一样。
他这一点我倒是很喜欢。
然而私底下说起来,他仍然是不能理解我们这些人的。
“怎么就会喜欢男人呢?”
我点着烟,反问:“你怎么就会喜欢女人呢?”
他哑口无言了。
其实很简单,不过是本能罢了。
那酒吧叫“风口”,名字倒也不怎么特别,不过是圈里生意最好,最热闹的一家。我去这里,从没有兴趣欣赏节目,喝上两杯,要是碰不到合适的就付钱走了。
时间长了,跟老板和调酒师就算认识了,所以难怪这家生意火爆,总能将客人的脸记熟,谁都愿意来让自己宾至如归的地方。
我倒无所谓,常来这里除去人多可以轻易混迹其中以外,更多的原因是老板留了位置给我,那是个角落的位置,离舞台最远,满座之时毫不起眼,人少之时,灯光较生意火爆时暗许多,坐在那正好被一片阴影挡住,更不觉的突兀。
快到七夕节了,风口里开始张罗中国情人节的事情,并为之做宣传,台上说相声那两人时不时就对过几天酒吧里情人节的节目提几句,吹的天花乱坠,吊人胃口。满嘴跑火车的黄段子让我兴味索然,不过大多数人还是哈哈笑着的,我打了个呵欠,冲侍者扬手,让他送包烟过来。
等我抽了一整包烟下去,节目也没有变的好看起来,至于过夜的对象,更是没有什么能提得起兴趣搭讪的。
好像星期四是个很倒霉的日子似的,不知多少同类在办公室里埋头加班。
我从不存过夜对象的电话号码,也不会将自己的电话告诉对方。
我崇尚的是纯粹的一夜情。
等到我走出风口,是十二点钟,里面仍然正high,我低着头伸手去推酒吧的玻璃门时,外面的人也伸手推在玻璃门上,这门便打不开了,我抬头看了一下,那个人另一手领着他小兔子一样纯洁可爱的男朋友,在看清楚我的脸后,那表情是似笑非笑而又嘲笑的。
他松了手,我便推门出去,打了个招呼:“带朋友来玩?”
“你也是?”他问,语音讥嘲且不怀好意。
“嗯,来坐坐。”
他怀抱里那小兔子似的男孩子好奇的看着我,问他:“临安,你朋友吗?”
“啊,前男友。”他吐字清晰,带着轻蔑。
那小孩子有些尴尬了,不知该说些什么。
我看了看那漂亮的男孩子,又看了看于临安,我想这个时候,我应该笑一下,于是我笑了,尽管我不知道那笑能不能算的上自然从容,“今天碰到,挺巧的。”
“是啊。”他说,看着我的目光审视又冷漠:“怎么,一个人回去?”
他的每一句话都充满了陷阱,我若是接了,接下来便是狠狠的一刺,我刚挨了一下,不想再自讨苦吃,就沉默了,仍是笑了笑,将目光安全的落在他男朋友暴露在空气中,形状优美的半条锁骨上。
年轻果然是好的。我想。
“想来你这种老男人只能同老男人搞在一起,跑这里来浪费什么时间。”他说。
我不喜欢他这种幼稚的言辞,我如何如何跟他有什么关系?
我微笑点点头,“时间不早了,不耽误你们时间,我先走了。”
马路上灯光很亮,将车子一辆一辆照过去——这时候,也并没有几辆车子了,被这种暖光照的,却像是被放慢的电影镜头一样。我用双手捂着将烟点上,用那只夹烟的手招了出租车,“杨德小区。”我熟练地说。
车里的广播是深夜广播,谈心节目,没什么趣味。
我扭头看了看那渐渐远去的,凄清的马路边那闪亮着独特霓虹灯的风口,将嘴角的笑收了收。
不过是曾听说过他会来这里玩的,所以才会在没事的时候过来看看的。
我偶尔是能看见他的,带着那个小兔子一样可爱的小男孩,有时候是二人世界,有的时候是同朋友一起,有时候二人之间柔情蜜意,有时候同朋友们大声笑着,玩着属于年轻人们的酒吧游戏。
我也只能这么坐着而已,不动声色是最好的选择。
我不知道,自己会这么的喜欢他,超出自己想象的喜欢。
我本庆幸自己爱他不深,最终才弄明白这种庆幸不过是表象一种,于事无补。
至少有一点很对,我是有自知之明的。
此人已经可望不可即,我只想多看他一眼而已。
也只能多看他一眼而已。
第二十四章 我有很多个选择
工地上的赶工只持续了一个星期就进行不下去了,下面的意见很大,说不是人干的说简直是要人死。
“这不是笑死人么,有钱都不赚?”我看着刚挂掉的电话,轻飘飘的说,“穷人命贱,他们早该知道吧。”
周江握着笔,皱着眉看我,“你什么时候说话也开始不顾人死活起来?穷人眼里也不是光有钱的。”
我翻开这个月递上来的结算表,不再说话。
可周江的唠叨功委实可以,“你那话是说别人还是说自己呢?”
我抛个眼风过去,他就不吱声了,缩缩脖子。
那套表看起来并不困难,不消一刻钟,我的老本行就是这些,做起来得心应手,等收笔将表格甩回给周江,我说,“那工地上的事,你解决,我不管。”
“解决,解决什么?”他问我,一脸莫名其妙。
“工人不加班,我们工程怎么赶?”
“那就别赶,什么时候干完什么时候算。”他说的轻松,还翘着二郎腿。
“说的轻巧,到了冬天,就要给每个工人配劳保以及林林总总得多少钱,要不幸碰上雪灾,就整个都得停工,工程拖了,重机械车的租金又是多少钱,加起来还不如多给点加班费冬天之前干完。”
他独自仿佛苦恼的思索了很久,才得出个结论,“朱泊,你上辈子是不是姓周?”
“怎么?”晾他狗嘴里吐不出象牙。
“周扒皮啊。”
我依旧是冷瞟他一眼,他缩缩脖子,拿起电话来向周世程汇报了,半个小时以后,他告诉我结果,老板的意思是,天气太热就先拖一拖,等天气凉快了再赶。
既然老板不怕花钱,我也就不多说什么,拿了电话逐一通知包工头,干到八点钟就可以收工。
我倒是希望办事处升格为分公司的事情快点落实,免得我身兼数职,尽做些与本职不大相关的东西。
下了班,周江忽然搂了我的脖子,说是请我去搓一顿。
我跟周江虽然一同过来,但他如今依旧在住宾馆(他也是个懒人,不会打理自己的生活,一切家务都搞不定),所以与我也不算太数落,更何况他是个一毛不拔的,请我出去吃饭更是少之又少,今天这么热络,肯定又是有什么事情的——跟他同意帮我置办一身光鲜行头一个道理。
“有什么事,直接说,不用迂回。”我由他抱着脖子,也懒得跟他迂回。
“我不想住宾馆了。”他说,一脸讨好,“你在这儿不是有房子么,听说还挺大的,借我一间。”
“你从哪儿听说的?”
他嘿嘿傻笑,最后支支吾吾的说是从周世程那里知道的。
我把钥匙给他,“你自己回去收拾,我懒得伺候你大人。”等他伸手接钥匙的时候,我往后缩了下,“你不怕我把你吃了?”
他仍然是讨好的笑,“咱不是你好的类型。”
我好什么类型,他又怎么知道,好像很了解我似的。但我仍然将钥匙借给他了。
过去我十分注重个人隐私,不喜欢陌生人侵入自己的生活,如今却不大一样——或许是习惯了同陌生人过夜的缘故,已经被腐蚀透顶了。
其实让一个人改变原则是件很容易的事情。
只看我用不用心了。
把话说清楚,这顿可有可无的饭也就真的可有可无了,我留在办公室加班,周江则去收拾留给他住的那间房子。
半路上他打电话过来,“你住在哪儿?我忘了问。”
我都有些想笑了。
想起刚认识的时候他那扑克脸,就觉得实在不可思议。
人与人的缘分,真是件让人惊奇的事情。
晚上十点钟从写字楼出来的时候,华灯已上,夜生活才开始没多久,我想着星期五的风口该是人员爆满吧,这个时候去选择性肯定是比昨天广的,我想了想,在写字楼跟前抽了一根烟,才决定回家去。
然而等出租车快到住的小区,我才反应过来——以后周江跟我碰面的时间长起来,在自己屋子里痛痛快快抽烟的日子已经没有了。
后悔是来不及的,我这人即使如今也是万分好面子,答应的事情即可反悔,还不如给我一耳光的好。
于是就让出租车司机改道去海琪宾馆,我得给新房客开开眼界。
这一日的风口果然比昨天热闹,平时穿多了中规中矩的外衣,如今到了可以脱掉的时候,人人很是开怀。
我选了老位置,酒吧里的节目刚开始没多久,今天是这一片小有名气的歌手,年龄已经不小了,三十多岁,还保持着一副好喉咙,他擅长慢摇风格,唱歌的时候,总能让人自觉地安静下来。
他每天来这里唱两三首歌就走,一副淡然平静的样子。我听说他是不乏追求者的,但总是见他独来独往,那把显出陈旧的吉他总是握在手里,像是拿着武器一般——那动作还挺潇洒的。
我很快便找到了目标。
我的口味挑剔并且明确,年龄总是四十岁左右,老一点没关系,嫩了反而不妥,我没那么大的精力同小孩搞——我已经老了。
如同于临安那句万分精辟的话——老男人只能同老男人搞。
那人也是来猎艳的,对我的年龄颇有些微词——谁不喜欢鲜嫩的肉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