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躺在被窝里,柯暮霭暗自盘算,柯永利手里有两万块钱,足够他心情好上一阵子,而不会没事专门找茬揍自己,至少接下来的小半年时间都能够过得很舒坦,他得利用好这段时间好好发展,最重要的就是赚钱,没有钱,他什么都做不了,有了钱,就有了资本。
只是他现在只有八岁,身体又瘦又弱,跟个瘟鸡似的,什么都干不了,要想挣钱,还得靠山吃山,自己可以去后山采山菜、套野鸡,或者去河里捞鱼,然后拿到镇上去卖,挣得虽然少,但最起码够进城的车费了,要不然哪天被他爹抽风往死里揍,他连跑路都做不到。
他想起来,现在的北雁山还没有被砍成秃山,上面草木繁盛,还有野鸡兔子等小动物繁衍其中,再往西北方向,翻过两个山岭就是深山老林了,里头还有獐子狍子,甚至还有凶猛的野猪和黑熊,里头盛产各种山菜,甚至运气好的还能找到虫草和人参!
可惜后来村民包山伐木,接连砍秃了十几个山头,直到后来国家下了禁令才止住,又重新种上了速生杨,可惜那一排排整齐的树林,再也不复当年的意味了。
他脑海里浮现出北雁山没有被砍秃之前的模样,野鸡飞驰,黄兔疾走,还有那一堆堆的蘑菇,半梦半醒之间,竟然变得越发真实起来。
第005章 野人
梦幻一般,高山,大树,河流,全都真真切切地出现在了眼前,他发现自己穿着一个小短裤赤脚站在野地里。
他咬了咬自己的手,真疼!
正搞不清楚情况,前方山坡跑来八个野人,确确实实是野人,四男四女,全都长得高大魁梧,目测男人在一米八以上,女人也都接近一米七,胳膊比自己大腿还粗,披散着头发,满面污垢,*着满是肌肉的上半身,腰间围着一块兽皮,赤着一双双大脚,健步如飞。
他们跑到柯暮霭面前,扇面排开,全部跪倒,以一种极为虔诚的态度来亲吻柯暮霭的脚背。
柯暮霭吓得向后退了两步,男人女人直起身,眼睛里涌动着受伤和恐惧,尤其最强壮的那个男人,油腻的头发之下,眼睛里竟然开始泛起水光,仿佛一直不被主人喜欢的大狗。
“什么情况?这是哪里?你们是谁?”柯暮霭有些慌张地问。
八个人一起开口:“叽里咕噜,叽里咕噜……”
柯暮霭:“……”
这到底是哪国话啊!柯暮霭搞不清楚状况,不过能够确定,他们不会伤害自己,便上前摸了摸那个大男人的头,对方立刻高兴起来,跟其他人又叽里咕噜了一通,然后就一个劲地请柯暮霭往山坡上走,四个男人合力推开一块接近两米高的岩石,露出一个山洞。
柯暮霭迈步往里走,里面有不小的空间,有四堆比较细碎的枯草,上面铺着兽皮,应该就是这八个野人的床了,中央有一个石块垒起来的火塘,里面火焰将息,旁边放着十几块烤好的肉。
最强壮的男人拿起一块最大的烤肉,跪在柯暮霭面前,毕恭毕敬地捧过来,看那神情,有点像臣民拜见国王,又像是最忠诚的信徒再向神明献祭。
他们这种态度,让柯暮霭受宠若惊,也打消了心里头的害怕,伸手接过烤肉,轻轻咬了一口,还有点烫手,烤得倒是刚刚好,只是没有放任何作料,膻味太重,他敢肯定不是牛肉或者羊肉,转眼间看见墙角堆着几副鹿角,方恍然原来是鹿肉。
烤肉很大,他吃了三分之一就饱了,拿在手里又很油腻,暂时先放在旁边的石块上,用一张树叶托住,仔细打量起这个“野人巢”。
他可以肯定,这八个野人还生活在石器时代,武器就是洞口的圆木棒,有接近两米长,碗口粗,上面已经被磨得油光铮亮,显然已经用了很长时间了,他看着男人们那肌肉鼓胀的双臂,想象着他们挥舞着这样的圆木去捕杀猎物时候的景象,估计一下就能把脑袋打开花。
野人们的食物就是鹿肉,还有蘑菇,估计是女人们采集来的,好大一堆放在墙角,他过去看了看,竟然多达十多种,最难能可贵的是,还有不少猴头蘑菇,这东西可是很难得的,跟熊掌、燕窝、鱼翅并称,在大规模种植之前,价格一直居高不下。
他想了想,把猴头菇都弄到一堆,向几个野人比划:“这些,给我,行不行?”
野人们倒是很聪明,几乎是立刻就明白了他的意思,纷纷伸手把所有蘑菇都推过来。
柯暮霭很高兴,自己本来还想上山去采蘑菇卖,这回直接就有人送货上门了,等卖了这些蘑菇,挣了钱,自己留一部分,再买点衣服被褥,粮米油盐之类的来回馈给他们就好了。
想到买东西,他忽然又担忧起来,自己稀里糊涂跑来这里,到底还能不能回去呢?不会就在这里和野人过一辈子吧?而且这跟做梦一样,说不定空欢喜一场,明天早上睁开眼睛,什么都没有发生。
他努力地想回去,脑海之中迅速出现了他们家室内的景象,房屋里一片漆黑,柯永利喝醉了酒,躺在炕头上把呼噜打得震天响,他自己则躺在炕梢,闭着眼睛睡觉……
下一刻,他发现自己真的躺在炕上被窝里,什么山洞,什么野人,全都不见了。
第二天早上醒来,柯暮霭挠了挠头,回忆昨天晚上发生的事。
本以为是个梦,一翻身就摸到一个东西。
猴头蘑菇!竟然真的有个猴头蘑菇!
手上残留着烤鹿肉的油腻和腥膻,掀开被子,昨晚上炕睡觉之前明明已经洗干净的一双脚上面沾了不少泥土,连被子都被蹭脏了一大片。
是真的!山洞,野人,蘑菇,全都是真的!
他心情一下子好了起来,穿衣叠被,到外屋烧水做饭,柯永胜还在炕头打呼噜,柯暮霭也不理会,自己到外面拽苞米杆生火,锅里放上蒸帘,把昨天剩下的半盆米饭和半盘鸡蛋,几片香肠都放在里面热着,再加上小半盘五香花生米也差不多够他们爷俩吃了。
锅刚冒气,外边就响起车声,柯永胜开着桑塔纳来接人了,进屋来叫起柯永利,让他洗了把脸就急着忙着给拽走了,实在是三奶那边逼得太急,他得赶紧弄到钱。
走了好,走了清净!柯暮霭巴不得他爹永远别回来,就他自己一个人在家才好。
他把院门房门全都在外面上了锁,然后从窗户跳进屋,把饭菜端出来,在锅台上迅速吃完。
回到里屋,他开始寻找昨天晚上的那种感觉,很快,他的脑海里就出现了山坡、山洞,还有四个女人在那里分解半只血淋淋的死鹿。
他直接出现在了山洞里面,四个女人看他突然出现,脸上现出敬畏和兴奋的神彩,又匍匐在地,拜神一样地向他顶礼膜拜。
柯暮霭摆手让她们不要这样,看地上的死鹿,应该是他们猎回来的早餐,腔子已经掏空,没看到鹿血和内脏,他比划着向四个女人询问。
她们很聪明,很快就弄明白了柯暮霭的意思,带他到外面,指着河水用手势告诉柯暮霭,内脏都扔在河里,鹿血也都排进去了。
在河边有一块比较平整的岩石,上面沾满了暗红色的血迹,厚厚的许多层,有的已经干涸,有的尚未粘稠,应该是他们常年在这里处理猎物的地方。
第006章 巡山
梅花鹿一身都是宝,鹿血和内脏也都有很高的价值,尤其是鹿鞭,更是被人们所推崇的。
柯暮霭今天是来实地考察的,顺便寻找“商机”,这梅花鹿一项,如果弄好了,就能赚到不少钱,呼吸着原始森林里清晨的空气,他开心起来。
他担心森林里有狼豹一类的猛兽,只敢在山洞附近转悠,后来四个男人回来,他就让他们和自己一起走,拉上这四个保镖,他的胆子就大得多了,翻过山岭,往远处走。
他人小腿短,深一脚浅一脚的很是吃力,那个最高大的野人把他举起来,坐在自己的肩膀上,迈开大步,在丛林里穿梭,又快又稳,像奔马一样,一走就是小半天,脸不红气不喘,柯暮霭敢肯定,就算是世界上最好的马拉松冠军也比不上他们。
转了一天,他发现这个世界并不大,总共只有五个山头,他给它们起名字,东面的叫青龙山,西面的叫白虎山,南面的叫朱雀山,北面的叫玄武山,中央的叫麒麟山。
每个山上都有泉眼,溪水汇集,形成两条河,最终汇集到朱雀山下的一块小湖里面柯暮霭也给它们起了名字,东面的叫东阳河,西面的叫西凉河,那个小湖泊叫翡翠湖。
山上的植物多是桦树,也有杨柳松柏,还有少量的几种叫不上名字的,柯暮霭怀疑是杉树。
花草什么的种类都很少,河里大概没有鱼虾,柯暮霭没有发现任何鱼骨鱼鳞之类的东西,天上也没有鸟,动物也只有梅花鹿一种,大约有十几群,三百只左右。
柯暮霭并没有全部走遍,只走了西面和北面,世界的尽头,是灰蒙蒙的雾气,想往外走就被挡住了,而且边缘地区普遍地势比较险恶,不是峭壁就是山涧。
走了一天,虽然被野人扛着,但也累得不行,他回到外面拿了些调料进来,亲手做了一锅香喷喷的鹿肉羹,野人们看他能够突然消失突然出现,本来就把他当做神明,这回吃了从没有品尝过的美味肉羹,更是崇拜的不行,纷纷跪在地上,五体投地。
柯暮霭让他们起来,给他们分别起名字,这八个野人是四户家庭,先安了姓氏,齐晋楚秦,长得最魁梧的叫壮壮,大名就叫齐壮,就是今天扛着他翻山的那个,也是八个人中的首领,他媳妇最勤快,就叫齐勤。第二个男人跑得最快,就叫晋快,他媳妇手最巧,就叫晋巧。第三个男人最为凶悍,就叫楚悍,他媳妇剥鹿皮的样子给柯暮霭印象最深,就叫楚鹿。第四个年纪最小,对柯暮霭是仅次于齐壮的恭敬忠诚,就叫秦诚,他媳妇把鹿皮床弄得最好,柯暮霭就给他起名叫秦暖。
晚上,柯永利醉醺醺地开车回来,看样子是洗过了澡,干净了不少,身上穿了件崭新的皮夹克,现在是九月份,秋老虎还厉害,他也不嫌热,里面穿着背心,外面穿着皮夹克,价签故意不剪下来,吊在领子后面,下边是条大红裤衩,脚上穿了双拖鞋,嘴里叼着红塔山,走路都有风了。
他是开车回来的,一辆土黄色的小轿车,柯永利撇着嘴跟儿子显摆:“这车是拉达牌,外国进口的,俄罗斯产,跑起来老快了,就这个道我能干到一百迈。”
柯暮霭绕车转了两圈,看见笸箩到处都是锈孔,车门底下都要烂掉了,这车少说得有十年历史:“这车太带劲了,只是怎么是旧的?这里都上锈了。”
柯永利不高兴:“你小孩蛋子懂个屁!这是进口车,全新的得几十万呢,你大爷说了,这车是人家该他钱,顶了五万块钱的账过来的,八成新的,只要换换座椅和前面的录音机,再重新喷漆,卖十万块钱别人都得打破脑袋疯抢。”
吹牛吧,这车新的也没多少钱,而且过几年就不让进城了,马上就要淘汰的玩意,又是破到了这种地步,估计开不了多久就得趴窝!
柯暮霭略带遗憾地点点头:“原来是这样啊,我还以为大爷会把他那辆桑塔纳给你呢,那车他也开了好几年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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