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溺爱成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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溺爱成痴- 第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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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市还是从前的样子,而SEVEN却不见了,那里成了一家舞厅,没走多近就能听见嘈杂的音乐,看见里面传来的旖旎的灯光。在我无家可归的时候,胖子收留了,还把我安排进自家的中介公司,成了一名置业顾问,也就是俗话所说的售楼先生。我其实并不擅长和人交流,但是为了生计,还是忍了下来。转眼到了年根儿底下,公司为T市一家房地产公司卖出了不少楼盘,大公司为了感谢他们,特地要请售楼部的一干人等吃饭,我虽然是个吊车尾的,可还是被同事拉了过去。
  聚餐安排在一家高档的日式餐厅,和一堆二十多岁的年轻人坐在一起,其实可聊的话不多。百无聊赖的我,正在想是托说有事还是直接尿遁的时候,和室的纸门被人拉开了。
  “对不起,我来晚了!”他微笑着同每个人点头,却眼神与我相遇的瞬间,笑容就立刻僵在了脸上。
  身边的女同事从惊叹到窃窃私语,我也开始感慨,昔日那个单薄的少年如今居然如此器宇不凡。
  “这是我们客户部的良经理。”他回过神来,职业化的笑容又回到了脸上“您好!”他主动同我的上司握了握手。
  因为日式餐厅的桌子都是拼起来的,所以也就形成的许多人挤在一起吃饭的景象。良骁就坐在我的斜对面,几乎只要伸出手,就能碰到他的肩膀。我没法抬头更抬不起头来,只好自斟自饮,喝光了视野范围之内所有的清酒。
  酒劲儿还没上头,尿意就先来了。我趁机拿了外套,准备解决完了就直接回家。刚走到洗手间的门口,就听见两个男人正一边吸烟一边说着什么。我听的出,是房地产公司客户部的人。
  “你真的不准备竞争副总的位置?”里面传出了一个略微高亢的男声。
  “我拿什么竞争?”声音低沉的男人回答道“人家是良家的二少爷,含着金汤匙的公子哥,拔一根头发都比我的腰还要粗咧。”
  我知道,他们说的是良骁。
  “什么公子哥啊,不过是老良总在外面沾花惹草的野种。我还听说……”声音被可以的压低了起来,不一会儿还传出了呵呵呵的窃笑声。
  “没想到看起来一本正经的少爷,居然是离了男人活不了的妖精,那我以后打扮的英俊一点,他会不会对我也摇尾乞怜的?”
  “怎么可能,我看过八卦杂志偷拍他某一任的男朋友,虽然仅仅是个背影,但可比你高壮许多。”
  “那肯定体力不错……呵呵呵”低沉的笑声有开始断断续续的传来。
  我不知道哪里来的勇气,一脚踹开的洗手间的木门。
  “干什么!”身材瘦小一脸奸相的男人吓了一跳,拔腿就想往外跑,就被我抓住了领子,狠狠的摔在了地上。躲在洗手台与墙壁夹角里的男人大约四十多岁的样子,虽然惧怕,却还是假装长者的威严:“你想干什么,我报警了啊!”
  “不干什么。”我活动了一下很久没运动过的手腕和脖子:“我只想揍你而已!”
  “住手!”洗手间里间突然有人走了过来,死死抓住了我的胳膊。两个长舌男看见来人的摸样,立刻噤了声,灰溜溜的跑了出去。
  “看来是我多管闲事了。”我坐在洗手台上,点了一根烟。
  他松开我的手,看也没看我一眼就要往外走。
  “你怎么能容忍别人这么说你,你到底还有没有尊严?”我狠狠的吸了一口,把白色的烟雾和心里话一起吐了出来。
  “尊严?”他转过头苦笑着牵动嘴角“我的尊严早就被某人撕开了、揉碎了、碾成粉末,不知道丢弃在什么地方了!”
  “良骁,我是最希望你快乐的人,为什么你不能好好珍惜自己?”
  “我的事情用不着你操心!”
  “我希望下一次,我能和你坐下来好好谈谈……”
  “可以”他抓住我的手腕摆在我眼前“如果你下次没有戴着这玩应儿出现在我眼前的话!”
  我也觉得,那一刻左手上的婚戒是那样的扎眼。
  周末,我和良骁约在咖啡馆里见面。他习惯性迟到的毛病总也改不掉,等了四十几分钟,才见他推门走了进来。他穿了一件纯黑色的羊绒短上衣,同色系的皮带勾勒出狭窄的腰身,蓝色的牛仔裤塞进黑色的皮质短靴里,配上青春帅气的面容,就像杂志模特从扉页中走了下来。
  他点了杯咖啡,就把眼神放在我的手指上。我笑着举起来向他展示什么都没有的无名指“其实我一个月前就离婚了,一直戴着戒指只是习惯罢了。”
  “哦。”他低头喝了一口咖啡“你想跟我说什么。”
  “其实没什么。”我有点尴尬的抓了抓头发“只想看看你,问你过得怎么样?”
  “我找到程野了。”我吃惊的抬起头,看见他仍然一脸平淡。“不好奇他现在怎么样么?”
  “他现在过得怎么样?”我缓过神来,静静低着头摩擦着杯沿。
  “哈哈,没想到你还真能问出口,他怎么样?他不好,他糟透了,年老色衰屁股松,成了圈子里谁想上就能上的货色。就为了区区一个张皓,他实在太傻太不值得。”
  “你能明白就好。”我依旧低着头,不想看他的表情。
  “我哪里明白,我根本糊涂死了!”他的声音慢慢变大,四周时不时飘来不一样的目光:“你张皓到底好在哪里,你告诉我,为什么你还霸占这我的心!!”我抽了几张纸巾搁在他满前的桌子上,他淡定下来,擦了擦因激动而跑出的泪水:“我很久都没这样了,在别人面前明明没这么脆弱。”
  “我想去看看程野。”
  他愣了一下,还是将程野的住址写给了我。
  在旧城区的一处老居民楼里,我按响了601的房门。开门的是一个五十几岁的老头,听到我找的是程野,脸上露出了鄙夷的神色。但还是引着我,走进了昏暗的屋子。
  本来就不大的屋子,被纸板分割成了四五个十几坪见方的小格子,老头领我走到油黑的门帘前,说了句“别吵到隔壁。”就一步也不想往里走了。我掀开门帘的那一刻,腐败的气味就扑鼻而来。屋子里没有窗子,也没开灯,但接着微弱的阳光,我还是看见了背对着我躺在床上的男人。我走过去,想抓住他的胳膊,却好像不小心碰到了什么。仔细一看,一支塑料的注射器正别在胳膊上。
  一瞬间,我感觉天都塌下来了。只能跪在地上抱住头,不听使唤的打着哆嗦。我好想大哭,却一滴眼泪也流不出来。
  “谁……”程野醒了过来,熟悉的声音模糊而微弱,他像是看见蹲了个人,却没有认出是我“HIGH了就别处抽风去,我今天不卖。”
  一个一个的字眼就像是利刃在一下下划过我的心脏,我甚至不想说出我是张皓,不想让他看见这张脸,甚至跟“张皓”有关的一切都让我感到耻辱。
  “我叫你滚蛋你听到了没有!”他用手推了推我“别在这装死。”我仍旧说不出半句话来,他不耐烦了,扭着我的领子强迫我抬起头来。
  “张……张皓!”那一刻,程野的眼睛瞬间有了些光彩,可几秒后又黯淡了下去。“你还是来了……”
  “我对不起你,你打我吧,杀了我也行。”我嘶哑着喉咙,疯子一样的抓着他的胳膊往自己身上抡,心痛得就像有双无形的手死死得勒住自己的的喉咙,“我该死啊!那时候跳下去的该是我!”
  啪——的一声,一个巴掌在我耳边响起,我猛地停住了动作,眼泪终于冲出了眼眶。他只是淡淡的走到柜子边,拿出一个新的纸杯,为我倒了一杯热水。程野什么也没说,静静的等我哭完了,才幽幽的开口
  “这么多年你过得怎么样?”
  “我结过婚,又离了。”热水已经变温,却是这冰凉的屋子里唯一温暖的所在。
  他笑了,笑容没变,还是一样可以在两颊酿出两个深深的酒窝。“我知道你有多渴望家庭的温暖。”
  “跟我过吧,我见不得你过这样的生活。”
  “你从来没爱过我,对吗?”他抬起头,对上我的目光,我赶紧低头,不敢看他。“我只听实话。”
  我停顿了几秒,还是做了肯定的回答。
  他叹了一口气:“就算你爱过我,我们也再回不去了。”
  “‘在一起’有很多种形式的”我马上辩解道“不一定要和从前一样,我们可以做朋友,做知己!你还年轻,一切都可以从头开始!”
  他苦笑着从口袋里拿出一张破旧的薄薄的纸片,平铺在我面前:“你看看这个,就知道从头开始什么的对我来说,到底有多荒谬!”
  




10

10、第十章 。。。 
 
 
  走出那幢破旧的居民楼,天已经擦黑了,天上零零星星飘下几多雪花,落在任何一块□的皮肤上都是一震刺骨的恶寒。我想拉开车门躲进去,可手臂上一点力气也使不出来。挣扎了半天只好放弃了,就那样顺着车身滑坐在地上,泪水混着雪水一股脑的从脸颊划过,冷风吹过就有钻心的疼痛,就像这具行尸走肉早就千疮百孔了一般。
  
  “你没事吧!”良骁的声音在我身后响起,我立刻转过身,像落水的人碰到浮木一般将他紧紧的锁在怀里。
  “我什么都不做,让我抱一会。”
  他温柔的蹲下来,将我的脑袋搁在他温暖的颈窝,他的气息,总能让人瞬间安心起来。
  “我知道你肯定是这个反应,所以才不放心的过来看看。”他认真的用手拨掉落在我头上的雪花,就像能拂去我心上的疼痛一般。
  良骁买了热咖啡,我和他并排坐在车里看着车窗外的小学。车里的暖风一开,窗子不久就变得模糊,他不厌其烦的的一次又一次用袖子,将玻璃窗擦干净。
  “程野这几年过得很辛苦吧?”他装作不经意的问。
  我很诧异他竟不知道这其中的变故“你不是调查过了吗?”
  “我只雇人查了他的近况,之前的事……”他抬头看了我一眼“我不确定你想不想让我知道。”
  我仰头,吐出白色的烟雾:“我欠他的,我这辈子都没办法还清了。”
  
  七年前,程野自杀未遂,我向公司递了辞呈。和公司里一干人等也断了来往。却不知道,我的离开对程野来说并不是重生,而是真真正正的地狱。程野被送进医院时奄奄一息,更是体无完肤,巨额的治疗费用对程野这个孤儿来说根本就是天文数字,几年的积蓄加上公司的捐助补偿不到一个月就化为乌有。于是,转院成了唯一的选择。在不正规的医院里,因缓解接骨疼痛的吗啡使用频繁而染上的毒瘾,一次制皮过程中的不洁输血让他一夜间成了HIV的携带者。等到半年后,他拿着医院的私了协议书真正走出医院大门的时候,才发现,他的世界早就分崩离析了。他试着找过我,而那时的我只想自私的逃跑,嚣张的忘掉。在我没心没肺的恣意享受生活的时候,程野却因为我的错误付出无比惨痛的代价。
  
  “我不杀伯仁,伯仁却因为而死。”我打开车窗,将烟蒂扔了出去,街边的路灯越来越模糊,昭示着这场放肆的雪,越下越大了。
  
  第二天,程野就被我送进了位于省会最好的医院。医院的费用很高,但我却依旧义无反顾,甚至乐此不疲的每周都汇钱给他。积蓄渐渐没有了,我便白天拼命游说客户,晚上在酒吧街打工,生活变的很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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