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本新注聊斋志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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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本新注聊斋志异- 第18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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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聊斋志异》铸雪斋抄本

“注释”

'1' 显者:位居通显之人,指高官权要。

'2' 果报:宗教所谓因果报应。详《聊斋自志》注。

'3' 方士:善方术的人士,古代诣求仙、炼丹,自称能长生不死的人。见《史记。秦始皇本纪》。此指相士。

'4' 禄数,指寿数。

'5' 除中:病名。旧注为消渴疾,即糖尿病。按《伤寒论。辨厥阴病脉证并治》谓:“若中气将绝而反能食者,称为‘除中’,属危象。”

柳生

周生,顺天宦裔也'1'。与柳生善。柳得异人之传,精袁许之术'2'。尝谓周曰:“子功名无分;万锤之资[3 ],尚可以人谋。然尊阃薄相'4' ,恐不能佐君成业。”未几,妇果亡。家室萧条[5 ],不可聊赖。因诣柳,将以卜姻'6'。入客舍,坐良久,柳归内不出。呼之再三,始方出,曰:“我日为君物色佳偶,今始得之。适在内作小术,求月老系赤绳耳'7'。”周喜,问之。

答曰:“甫有一人携囊出,遇之否?”曰:“遇之。褴褛若丐。”曰:“此君岳翁,宜敬礼之。”周曰:“缘相交好,遂谋隐密,何相戏之甚也!仆即式微'8' ,犹是世裔,何至下昏于市侩'9' ?”柳曰:“不然。犁牛尚有于'10',何害?”周问:“曾见其女耶?”答曰:“未也。我素与无旧,姓名亦问讯知之。”周笑曰:“尚未知犁牛,何知其子?”柳曰:“我以数信之'11'。 其人凶而贱,然当生厚福之女。但强合之必有大厄,容复攘之。”周既归,未肯以其言为信,诸方觅之,迄无一成。

一日,柳生忽至,曰:“有一客,我已代折简矣'12'。 ”问:“为谁?”

曰:“且勿问,宜速作黍'13'。 ”周不谕其故,如命治具。俄客至,盖傅姓营卒也'14'。 心内不合,阳浮道与之'15';而柳生承应甚恭。少间,酒肴既陈,杂恶草具进。柳起告客:“公子向慕己久,每托某代访,曩夕始得晤。

又闻不日远征,立刻相邀,可谓仓卒主人矣'16'。 “饮间,傅忧马病,不可骑。柳亦俯首为之筹思。既而客去,柳让周曰:”千金不能买此友,何乃视之漠漠?“借马骑归,因假周命,登门持赠傅。周既知,稍稍不快,已无如何。过岁,将如江西'17',投臬司幕'18'。 诣柳问卜。柳言:”大吉!“周笑曰:”我意无他,但薄有所猎'19',当购佳妇,几幸前言之不验也'20',能否?“柳云:”并如君愿。“及至江酋,值大寇叛乱,三年不得归。后稍平,选日遵路'21',中途为土寇所掠,同难人七八位,皆劫其金资,释令去;惟周被掳至巢。盗首诘其家世,因曰:”我有息女'22',欲奉箕帚'23',当即无辞。“周不答。盗怒,立命枭斩。周惧,思不如暂从其请,因从容而弃之'24'。 遂告曰:”小生所以踟蹰者,以文弱不能从戎,恐益为丈人累耳。

如使夫妇得相将俱去,恩莫厚焉。“盗曰:”我方忧女子累人,此何不可从也。“引入内,妆女出见,年可十八九,盖天人也。当夕合■,深过所望。

细审姓氏,乃知其父,即当年荷囊人也。因述柳言,为之感叹。

过三四日,将送之行,忽大军掩至,全家皆就执缚。有将官三员监视,已将妇翁斩讫,寻次及周。周自分已无生理'25'。 一员审视曰:“此非周某耶?”盖傅卒已军功授副将军矣。谓僚曰:“此吾乡世家名士,安得为贼。”

解其缚,问所从来。周诡曰:“适从江臬娶妇而归,不意途陷盗窟,幸蒙拯救,德戴二天'26'!但室人离散,求借洪威,更赐瓦全'27'。 ”傅命列诸俘,令其自认,得之。的以酒食,助以资斧,曰:“曩受解骖之惠'28',旦夕不忘。但抢攘间,不遑修礼,请以马二匹、金五十两'29',助君北旋'30'。 ”

又遣二骑持信矢护送之'31'。 途中,女告周曰:“痴父不听忠告,母氏死之。

知有今日久矣。所以偷生旦暮者,以少时曾为相者所许,冀他日能收亲骨耳。

某所窖藏巨金,可以发赎父骨;馀者携归,尚足谋生产。“嘱骑者候于路,两人至旧处,庐舍已烬,于灰火中取佩刀掘尺许,果得金;尽装人橐,乃返。

以百金赂骑者,使瘗翁尸;又引拜母冢,始行。至直隶界'32',厚赐骑者而去。

周久不归,家人谓其已死,恣意侵冒'33',粟帛器具,荡无存者。闻主人归,大惧,哄然尽逃;只有一妪、一婢、一老奴在焉。周以出死得生,不复追问。及访柳,则不知所适矣。女持家逾于男子,择醇笃者授以资本'34',而均其息。每诸商会计于檐下,女垂帘听之;盘中误下一珠'35',辄指其讹。

内外无敢欺。数年,伙商盈百,家数十巨万矣。乃遣人移亲骨,厚葬之。

异史氏曰:“月老可以贿嘱,无怪媒妁之同于牙侩矣'36'。 乃盗也而有是女耶?培■无松柏'37',此鄙人之论耳。妇人女子犹失之,况以相天下士哉!”

据《聊斋志异》铸雪斋抄本

“注释”

'1' 顺天宦裔:顺天府官宦人家的后代。顺天,清代府名,治所在今北京市。

'2' 袁许之求:谓相人之术。袁许,泛指相术家。袁,指袁天纲,唐代成都(今四川戍都市)人,精相人之求。生平洋新、旧《唐书。方仗传\纲,成都(今四川成都市)人,精相人之求。生平洋新、旧《唐书。方伎传》。

纲,俗作“罡”。许,指许负,汉初河内温(今河南温县)人,善相术。事迹见《史记。绛侯周勃肚家》。

'3' 万锺:极言资财之多。锺,古容量单位。四升为豆,四豆为区(瓯),四区为釜,十釜为锤。《左传。昭公三年》:“釜十则锺。”杜预注:“(锺)

六斛四斗……

'4' 尊阃(k ǔn 捆):称他人夫人的敬词,犹言尊夫人。阃,指闺门,妇女所居处。

'5' 萧条,冷落凄清。

'6' 卜姻:占问婚姻之事。

'7' 月老系赤绳:唐代李复言《续幽怪录。定婚店》载,韦固夜经宋城,遇一老人倚囊向月,翻检一书。问之,说书为“天下之婚牍”:用囊中赤绳以系夫妻之足,虽优家异域,此绳一系亦皆谐合。后因以月老、月下老或月下老人为主管男女婚姻之神。

'8' 式微:谓家世衰微。语出《诗。邶风。式微》。

'9' 下昏于市侩:谓降低身分与商人的女儿成亲。昏,古“婚”字。市侩,此泛指商贩。

'10'梨牛尚有子:《论语。雍也》:“犁中之子■且角,虽欲勿用,山川其舍诸?”注:“犁,杂文;■,赤也。”孔子这句话的意思是说,耕牛所生之子如果够得上作牺牲的条件,山川之神也一定会享用,不会拒绝。这里借以、说明虽其人低贱,其子却不一定不好。

'11'数:命数,运数。

'12'代折简:谓代为邀请。折简,书信,详《王六郎》注。此指请帖。

'13'作黍:谓备酒饭。语本《论语。微子》“杀鸡为黍而食之”。

'14'营卒:此盖指驻防京城的营兵。清代兵制,汉兵用绿旗,称绿营;在京师戍卫者为巡捕营,为京城南北东西中五营之首。详《清会典。兵部》。

'15'阳浮道与之:表面上虚与应付。

'16'仓卒(c ù促)主人:仓促之间作主人。意谓不及措办美食。仓卒,同“仓促”。

'17'如江西:到江西去。如,往。

'18'投臬司幕,投奔按察使,作幕僚。臬司,明清时代按察使的别称。

'19'薄有所猎:谓稍微得到一些钱财。猎,求取。

'20'几幸:希望。几、幸,义同,希冀之意。

'21'选日:此据二十四卷抄本,原无“日”字。遵路:循路而行。遵,循,沿着。

'22'息女:亲生女。语出《史记。高祖本纪》。

'23'奉箕帚:供洒扫之役,作人妻室的谦词。

'24'因从容而弃之犹言待事过之后,再找机会丢弃她。

'25'自分:自料。

'26'德戴二天:犹言感谢您再生之恩。二天,《后汉书。苏章传》载,苏章为冀州侧史巡视属下时,发现老友清河太守有奸弊,在惩办之前请其叙旧,太守自以为章庇护他,因“喜曰:”人皆有一天,我独有二天。‘“后诗文中习以”二天“作为感恩之词。

'27'瓦全:本与“玉碎”相对,谓苟且偷生,见《北齐书。元景安传》。

此渭使离散的夫妻得以完聚。

'28'解骖(c ān 参)之惠:此指周生赠马救其困急之事。《史记。管晏列传》载:春秋齐越石父有贤名,系狱时,晏子解其左骖从狱中赎出,并延

为

上客。骖,一车三马或四马中的旁马。

'29'马二匹:此据二十四卷抄本,原作“二马匹”。

'30'北旋:北归。旋,回归。

'31'信矢:作为信物的令箭。

'32'直隶:清置行政区,辖境略与今河北省相当。

'33'侵冒:侵犯占夺。冒,冒人名分,而己享其利。

'34'醇笃者:朴厚忠实的人。

'35'盘:算盘。

'36'牙侩:犹牙人。集市上为买卖双方说合成交,从中赚取佣金的经纪人。

'37'培■(b ùl ǒu 部篓)无松柏:谓小土堆上长不出大树。语出《左传。襄公二十四年》,“培■”本作“部娄”,小土丘。

冤狱

朱生,阳谷人'1'。少年佻达'2' ,喜谈谑。因丧偶,往求媒媪。遇其邻人之妻,睨之美。戏谓媪曰:“适睹尊邻,雅少丽'3' ,着为我求凰'4' ,渠可也'5'。”媪亦戏曰:“请杀其男子,我为若图之'6'。”朱笑曰:“诺。”

更月余,邻人出讨负'7' ,被杀于野。邑令拘邻保'8' ,血肤取实'9' ,究无端绪;惟媒媪述相谑之词,以此疑朱。捕至,百口不承。今又疑邻妇与私,榜掠之,五毒参至'10'。 妇不能湛,诬伏。又讯朱,朱曰:“细嫩不任苦刑,所言皆妄。既是冤死,而又加以不节之名,纵鬼神无知,予心何忍乎?我实供之可矣:欲杀夫而娶其妇,皆我之为,妇不知之也。”问:“何凭?”答言,“血衣可证。”及使人搜诸其家,竟不可得。又掠之,死而复苏者再。

朱乃云,“此母不忍出证据死我耳,待自取之。”因押归告母曰:“予我衣,死也;即不予,亦死也:均之死,故迟也不如其速也。”母泣,入室移时,取衣出付之。令审其迹确,拟斩。再驳再审'11',无异词。

经年余,决有日矣。令方虑囚'12',忽一人直上公堂,努目视令而大骂曰'13':“如此愦愦'14',何足临民!”隶役数十辈,将共执之。其人振臂一挥,顽然并仆。令惧,欲逃。其人大言曰'15':“我关帝前周将军也'16'!

昏官若动,即使诛却!“令战惧悚听。其人曰:”杀人者乃宫标也,于朱某何与?“言已,倒地,气若绝。少顷而醒,面无人色。及问其人,则宫标也'17'。榜之,尽服其罪。盖宫素不逞'18',知某讨负而归,意腰豪必富,及杀之,竟无所得。闻朱诬服,窃自幸。是日身入公门,殊不自知。令问朱血衣所自来,朱亦不知之。唤其母鞠之,则割臂所染;验其左臂刀痕,犹未平也。令亦愕然。后以此被参揭免官'19',罚赎羁留而死'20 ]。年馀,邻母欲嫁其妇;妇感朱义,遂嫁之。异史氏曰:”讼狱乃居官之首务,培阴■'21',灭天理,皆在于此,不可不慎也。躁急污暴,固乖天和;淹滞因循,亦伤民命'22'。 一人兴讼,则数农违时'23';一案既成,则十家荡产:岂故之细哉'24'!余尝谓为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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