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玩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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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玩物- 第2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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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玉戈还在等他回话,坐在他旁边的林露大概是看不下去了,抢先道:“别逼他了,他压根就不记得了。”
  周玉戈皱眉:“什么?”
  “他之所以会来找我鉴定自己,就是因为自己的身体状况。别看他挺结实,其实是个病秧子,忽然变得畏光,然后浑身不适,要靠酒精才能缓解。最重要的是,他的记忆一直在衰退。”林露看了一眼墨镜男,他已经转头盯着别处,不知道在想什么。“第一次来找我的时候,他已经只记得自己是青门的人,其他的都不记得了,甚至连自己的名字都忘了。”
  一边的王大少一听到“青门”,顿时浑身一个激灵,小心翼翼地看了看墨镜男,默默往旁边挪窝。
  “记忆衰退?”周玉戈怀疑地看着墨镜男:“但是之前你明明在墓里对着那个蒙眼男人鞠躬,分明就是认识他。一个连自己都忘了的人,怎么可能还记得别人。”
  “那不同,”林露指指自己:“他也记得我啊。”
  墨镜男忽然脸微微一红,转头瞟了她一眼:“其实……我也忘了你的名字了。”
  林露一愣,“靠”了一声:“你个忘恩负义的混蛋!”
  墨镜男转头看周玉戈,直接回避她的视线:“我并不记得那个人是谁,只是觉得对方应该是个值得尊敬而且惹不起的人,所以才有了那举动。大概你不相信,但当时我真的是直接本能的反应。”
  周玉戈仔细观察了一下两个人的神情,实在不像是在做戏,而且墨镜男本身的确有很多不对劲的地方。虽然在古墓里只是短短一天的接触,却发现了很多他前后逻辑不对的时候。比如他们进来时是走的另一个通道,然而出来却只好跟着周玉戈走水路。因为他已经忘了来路,而林露显然不是擅长在墓里探险的人,当然靠不住。
  现在这个疑惑解开了就好,彼此目的不同就可以井水不犯河水。他们对一个秦先生就感觉够闹心的了,实在不想再招惹什么青门。所以现在要做的,就是彻底撇清太一跟商王墓的关系,让墨镜男放弃对他的死缠烂打,自己这边就可以继续不受阻碍的探索下去了。
  周玉戈从地上爬起来,拍拍手,吐了棒棒糖:“我可以明确的告诉你,太一大人是从沈岚家里的菜圃挖出来的,没有确切证据说明他跟商王墓有关,也许给你线索的人弄错了,所以你最好调查清楚了再说吧。既然我们目的不同,不如就此别过,下次再见也还是朋友,当然我希望最好别见了。”
  周玉戈其实并不是个沉默寡言的人,但大概是因为以前受伤的缘故,面部神经不是很发达,一张面瘫脸挂着,说什么都让人感觉是诀别,林露听了这话首先就有点不高兴。
  “我说周小哥,太一从哪儿来的大家心里都有数,当初沈老爷子做什么的,谁不清楚?你要撇清关系也找个好点的理由啊。再说了,好歹咱们也有过雇佣关系,你划起界限来还真是够快的啊。”
  不愧是金牙方爷一直器重的后辈,做事和说话看上去率性而为,却十分精明。现在墨镜男想不起关键的幕后人物,她却不肯就此断了跟太一等人的关联。毕竟前途叵测,她已经卷了进来,要想脱身已经太难,所以干脆能多抱几棵树就多抱几棵。退一步讲,万一之后墨镜男记起来幕后的人,发现自己跟周玉戈等人会起冲突,她也可以当做什么都不知道全身而退。林露在这行当里并没有家族背景,只是因为一只奇怪的手闻名,真的可以说是“白手起家”。但一个年轻女孩子能在这种充斥着各种潜规暗则的行当里站稳住脚,当然也不简单。
  周玉戈心里稍微过了一遍,淡淡回了句:“一码归一码,我也只是针对现在的情况才有了这么一说而已。”
  林露撇撇嘴,不置可否,但神情已经算满意了。
  墨镜男看了她一眼,大概也猜到了她的意图,拍拍手站起来,对周玉戈道:“在墓里看到那上古影像时,我就知道那是比太一更直接的线索,当然那东西你们也不可能交给我。现在既然话都说开了,我们就此分道扬镳吧。”
  周玉戈点头:“不送。”
  林露爬起来,跟着墨镜男一起走了。到了山下,直接朝靠马路的一棵大树底下走了过去。那里堆着一个高高的茅草堆。墨镜男上前三两下把茅草全都推开,露出下面藏着的一辆黑色吉普。
  两人坐上车,他刚要发动车子,林露忽然开口道:“如果有一天你的记忆一片空白了,我会替你记着一切的。”
  墨镜男的握着方向盘的手顿了一下,没有做声。
  车窗外起风了,山间树林唰唰作响,一切明明都很清晰,却又让人感觉很遥远。
  仿佛隔了一个世纪那么久,他才轻轻点头,说了声“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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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概实在觉得大白天的弄死个人不太好,周玉戈终于还是善心大发了一回,决定拖王大少去找医院。
  两人浑身都是湿淋淋的,未免撞上人,周玉戈干脆选择穿树林,直接去林子外面的马路上拦车。可怜的王大少本来就浑身是伤,树林里坑坑洼洼的,简直就快挂了。
  “我说,周先生,咱、咱们慢点成不?这里跟原始森林似的,很难走啊。”
  “那你一个人慢慢走好了。”
  “啊不不,还是快点儿的好,呵呵……”
  周玉戈冷哼,继续死拖着他往前。刚刚要出树林,忽然被王大少拍了拍胳膊:“停下停下,我看见我家少东了!”
  周玉戈顺着他的视线看过去,山下的马路上,背着双肩包的学生正准备搭上一辆运木材的卡车。装束跟那天见到的一样,正是秦尔玉。
  这么巧?他心里生出怀疑。
  王大少看了一会儿,忽然惊讶地“咦”了一声:“岚岚跟他认识?”
  周玉戈一愣,再朝那边一看,果然是沈岚,跟秦尔玉有说有笑地一起爬上了卡车。一阵尘土扬起,卡车开出两人的视野,只留下一道站在后面的人影。脏兮兮的衣裤,墨黑的长发,明明站在阳光下,却让人觉得他本人如同被拉长的那道影子,阴沉的可怕。
  周玉戈摇头叹了口气:“还是替你家少东祈祷吧……”
  王大少抖了一下,摸了摸头:“忽然觉得头疼,待会儿去医院检查下是不是旧伤复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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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卡车碾过黄土地的隆隆声混合着凤凰传奇的嘹亮歌喉在耳朵里回响,司机一边开车一边陶醉地跟着哼唱。
  秦尔玉从包里翻出一条毛巾递给靠窗坐着的沈岚:“真巧啊姐姐,没想到还能再遇到你,怎么弄得浑身湿淋淋的啊?”
  沈岚从后视镜里收回视线,笑了一下:“是很巧,我也没想到会在这儿遇到你。本来打算来山里玩的,结果不小心掉水沟里了,还好没出事儿。”
  秦尔玉后怕地拍了拍胸口:“太危险了,你一个人怎么能来这种地方啊?”
  “嗯,下次不会了。”沈岚拿毛巾擦头发,随口敷衍了过去。
  秦尔玉也没在意,笑道:“我可是沿着周山一路玩过来了,姐姐你要是顺路,也不赶时间,不如跟我一起去下个地方玩吧。”
  沈岚下意识地就想拒绝,忽然想起太一,又点了点头:“好。”
  那司机听到两人谈话,笑着插了句嘴:“说到玩,你们来的还真是时候。最近洛阳一群大学生在搞汉服运动,很有意思,好像今天要在广场上开汉服晚会呢,时间还来得及,你们可以去看看啊。”
  秦尔玉一听就来劲了:“真的?真的?在哪个广场?师傅您给指个路。”
  沈岚扯扯他的衣袖:“你还真打算去啊。”
  秦尔玉转头冲她笑笑,露出两颗可爱的小虎牙:“穿古装哎,很好玩啊!”说着又黯然地低了头:“去了国外肯定是看不到了。”
  沈岚听他话都说到了这份上,也不好再说不去,扯了扯衣服道:“可是我得先换身衣服才行啊。”
  司机笑着摆了一下手:“不用,我女儿就去了,她说那里有服装租的,你们去玩,干脆就穿一穿汉服嘛,不然只看别人穿多没意思。”
  秦尔玉连连点头:“对啊,我们也去感受一下古文化啊,听着就兴奋啊。”
  沈岚看他这么开心,不好扫兴,于是微笑着点了一下头。转头看到外面扑入视野的苍黄大地,树木颓败,尘土飞扬,心里却又忽然想起太一,梦里的他也是一身古装。
  几千年的时光过去,他的喜怒哀乐全都在那个所谓的主人一个人身上。
  后视镜里映出她无精打采的脸,她忽然愣住,干笑着摇了摇头。
  庸人自扰,真不是她的作风。
  

二十七 活动的主角

  到达司机说的那个广场时,已经是晚上七点了。天气渐渐寒冷,广场上却人头攒动。洛阳人千百年来浸淫中原文化所造就的朴实和热情一览无遗。
  沈岚生活的圈子是比较古板而陈旧的,所以很少接触外面年轻人的世界,第一次看到这么多人为了一项精神文化复兴做着努力,多少有点不可思议,但是很快注意力就被吸引到了他们的古装造型上。
  周围都是围观的市民,每个人脸上都带着趣味盎然的笑容,像是包围着在拍电影的明星们。
  中国历史悠久,朝代太多,汉服的造型当然也多。她边看边依靠自己的古董知识推测年代,觉得还挺有意思。
  秦尔玉捧着两套汉服挤到她跟前,塞了一套在她手里:“姐姐,快去换上,那边还有人帮忙化妆呢,我真想看看你古装造型是什么样啊。”
  沈岚不好意思地笑了笑,正好身上衣服半干没干,还觉得冷,就抱着衣服顺着他的指引朝换衣服的帐篷走过去了。
  她拿的这套汉服是明朝的,白底缀花,挺素雅,就是穿起来比较复杂。帐篷里还有别人在换衣服,她有点不好意思,好一会儿才捣鼓完毕。
  刚走出来,看到一大群人围在帐篷旁边的小桌子旁化妆,几个大学生模样的女生充当了化妆师的角色,拿着木梳给换上汉服的女孩子们梳头,用圆圆的鸭蛋粉给她们上妆,架势还真有点古代丫鬟伺候小姐的感觉。
  沈岚这会儿知道为什么有人愿意参与其中了,其实玩的就是这种感觉。穿上了汉服,就好比走入了那个时代,在现代社会无法体会的等级感和优越感,当然还有现代人对古代风雅和礼仪风度的仰慕,都可以好好地体味一回。
  她估摸着今天一晚下来,这个晚会还是能小赚一笔的。
  正想着,有个给别人化妆的大学生看到了她,笑着走了过来:“这位小姐也要化妆是吧?人比较多,麻烦你先等等吧。”
  沈岚摸了一下左脸,那道被铜镜割出来的伤口已经结痂,但是显然还是不适合化妆,于是摇了摇头:“不用了。”
  话刚说完,有人在背后拍了她一下,一转头,她先就愣了一下。
  眼前站着个一身黑色汉服的少年,服装非常精致,黑底金纹,前面还有蔽膝,腰带也很庄严。头发被梳成了发髻,还罩了个金冠,有模有样的。
  “啧啧,你这身衣裳看来很贵啊。”
  “可不是。”秦尔玉凑过来,一只手拢着嘴小声透露:“租两个小时去了好几张大头呢。”
  沈岚心想你也是个败家子。却忍不住手又伸过去摸了摸他的头发,油光水亮的,还真有点古代风致:“看来这造型也花了一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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