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陵新传》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金陵新传- 第272节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松ㄐ说氖虑橛殖氏衷谘矍�1971年7月16日上午,首相秘书递给首相一份美国送来的备忘录,上面写着:“尼克松总统将于明年5月以前访华”,发表时间为日本时间11时半。佐藤看看手表,指针已指在11时27分。佐藤首相认为尼克松把日本撇在一边,显然是一种不考虑友好国家立场出卖朋友的行为。佐藤首相心中暗暗叫唤“上当了”。

佐藤的态度自然是恼怒的。

谁知一群记者却紧迫不舍,非要他谈谈对尼克松访华的看法。

佐藤一边往外走,一边说:“他自己不是已经说了吗?这是本世纪最伟大的事业。他自己说了,别人还说什么?”

“他”,自然是指尼克松。

尼克松访华的消息使日本全国上下为之哗然。在收到《上海公报》后,外务省开始秘密地为日中邦交正常化做法律上的准备。

正是在这样一种情况下,田中角荣竞选自民党总裁的。中日关系就成了自民党总裁能否当选的一个问题。

田中角荣顺应了历史的潮流,他当选了,并很快组成了新的日本政府。

“东风着意,先上小桃枝”。日本人接受新事物最灵敏。1972年7月24日,田中角荣宣称,他理解周恩来的“三原则”,即: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为代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二、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部分;三、废止原《日中和约》。

台湾反映极为强烈:先是“行政院长”蒋经国、“外长”沈昌焕对日本提出警告;接着是驻日“大使”彭孟缉对日本外相大平正芳作专门拜访。还有,国民党中央秘书长张宝树在访问南朝鲜归途中,也特意绕道日本,想做些劝说工作。最后是蒋经国正式摊牌:兹警告日本政府:停止一切损害两国邦交与危害亚太地区和平安全之行动,以免造成历史上之重大错误。

这类事先打招呼的话,外交上常见。有时也有效果,但多属大对小、强对弱,通常毫无效果。

台日关系由热到冷台湾同日本的交往,也有一段由热到冷的过程,蒋介石对此用心尤多。

1950年2月,毛泽东率中国代表团到莫斯科同斯大林等人会谈,双方签订了《中苏友好同盟互助条约》;再加上同年6月朝鲜战争爆发:国际间两大阵营壁垒分明。严峻的局势,逼迫双方各自寻找各自的朋友。

1951年7月12日,美国国务院公布《对日和约草案》,台湾未被列为签字国;12日台“外交部长”叶公超对美提出抗议;19日,陈诚引咎辞“院长”职,蒋慰留之;20日,叶引咎辞“部长”职,陈慰留之。

9月4日,对日和约会议开幕,台湾无代表参加,叶公超抗议;苏外长提议邀中华人民共和国派代表参加,美代表拒绝。杜勒斯在国会答称:中日和约由台湾或大陆签订,应由联合国决定。

1951年9月8日,在美国旧金山,日本与同盟国中的49个国家签订了《旧金山和约》(苏联、波兰和捷克斯洛伐克3国拒签);同日,美日两国也在旧金山签订了《美日安全保障条约》,日本也钻入了美国保护伞。19日,周恩来指责《旧金山和约》为非法。

几经周折,(一则,日本吉田茂内阁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有顾虑;再则英国首相邱吉尔和外交大臣艾登表示反对),1952年2月20日,日本政府终于派出曾任大藏大臣的河田烈为代表与台湾叶公超在台北会谈“中日和约”。这次双方会谈最大的争论点,是“和约”“适用范围”的问题,大陆已不在蒋的“治下”,又怎样去“贯彻执行和约呢?吉田茂首相很聪明,他的意见是:应适用于现在中华民国控制之下,或将来在其控制下之全部领土。

台湾当局不同意,要求将“或”改为“及”。

双方僵持不下。最后各作让步:在交换照会中,双方同意在记录中明记——“或”具有“及”字之意。

中国民间有一句口头禅叫“哄鬼”。

蒋介石原来的政治哲学是“攘外必先安内”。来台湾之后,“安”字用不得了,改称“反共复国”。但在国际间,“曲高和寡”,所以竭力在日本人身上做“合纵”的工作。他说:本人于日本投降未几,则一再声称:中国对日本不采报复主义,而应采取合理的宽大政策,并谋对日和约的及早完成。

蒋这种“饥不择食”的态度,当然同美国在战后积极扶持日本的政策有血缘关系。前面提到的《旧金山和约》在它的第14条中还规定了战后日本应以“服务补偿”的方式赔偿中国损失。可是在这一次的双方会谈中,连“服务补偿”也“自动放弃”了。

1952年7月9日,河田烈在台北“中日文化协会”演说,赞扬“中日和约充分显示蒋总统宽大精神”。8月2日,蒋介石签署了《中日和平条约》。”旋派张群赴日作友好访问;9月18日,蒋的代表张群晋谒天皇;日皇对缔结和约极表快慰,尤感蒋“总统”之宽宏大度,誉为“亚洲伟大领袖”。蒋旋派董显光为驻日“大使。

如此慷慨!如此大方!连日本的评论家都感到惊讶。《蒋总统秘录》的执笔人、日本《产经新闻》的编辑古屋奎二,也发出了这样的感叹:在中日和约中未见有一个赔偿的字眼,乃是未见前例的条约。

抗战8年,(如果从“九·一八”算起,则是14年),战火烧遍20多个省市,中国死伤人员以千万计,财产损失无法算出来;而战后,中国不要一文钱的赔偿,这也是实行“民权主义”吗?

在历史上,中国曾三次被日本勒索战争赔款:

第一次是1874年。时日本派兵企图占领台湾,清政府派兵抵御,日本自知无法取胜,转而谈判,迫使清政府签订了《中日北京条约》,规定清政府偿付日本50万两白银赔款。

第二次是1895年的《马关条约》,清政府付给日本的白银总数相当于日本国财政4年半的收入。

第三次是1901年的《辛丑条约》,仅日本掠去中国的赔偿,就达3400多万两白银。

在第二次偿付日本战争赔款时,清政府财政经济已非常困难,不得不五次大量举借外债。最终偿借款本金和利息共达6.9亿多两白银,而且还为“举借外债”丧失了大量主权。

日本在20多年内就勒索了中国三次大赔款,用这些钱大办教育及建立起完整的工业体系和军工体系,1931年凭借其军事实力又打进了中国的国门。向这个侵略成性、给中华民族带来严重灾害的战败国索取赔款有什么不应该!

东南亚受害国朝野并不同意蒋介石这位“亚洲伟大领袖”的搞法:台日谈判期间,1952年3月25日,菲律宾参院反对批准对日和约,坚持索赔;随后,香港也向日本掀起了索债运动;1966年12月10日,马来西亚中华商会要求半年内解决与日本所结的“血债”;1991年,南朝鲜为日本征用韩国“慰安妇”,要求日本予以战争赔偿。

蒋介石为了反共,所以就联日;为了联日,所以就牺牲民族利益,买来一个“宽宏大度”的“亚洲伟大领袖”。这种“宁赠友邦,不予家奴”的政策,不是“似曾相识”吗!

由于日本是一个在原材料供应和成品销售两方面都离不开国外市场、“以贸易立国”的经济大国,同时美国也害怕过多的日本商品流入美国市场,因此日美两国政府都希望日本能与中国大陆做生意。

从日本当局来说,同中国大陆进行贸易最理想的境界是“不谈政治、只管经济”的“政经分离”。可是:“人在河边走,哪能不湿鞋!”

1955年5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派出以对外贸易部副部长雷任民为首的“贸易代表团”去日本,同以材田省藏为会长的“日本国际贸易促进协会”和以池田正之助为首领的“促进日中贸易议员联盟”签订了《第三次中日贸易协定》,其中有如下条文:一、互相间举办商品展览会,并各取得本国政府同意——对于事务之执行与人员之往来,给予各种方便及安全保障。

二、互相在东京与北京设置通商代表部,对于各该代表部及工作人员给予外交官待遇的权利。

中日双方朝野上下心里都明白,这种往来已大大超出了民间协定的范围;“政经分离”是不好“分”的。

“春色满园关不住”。事物发展有其自身的轨迹,只可诱导,不可抑制。人为的:或视而不见,或掩耳盗铃,或咒它死亡,那都是缘木求鱼。传说,鲧治水,用的办法是封堵、围截,治的结果依然是“洪水滔天”;禹治水,用的办法是顺其自然,予以疏导,引江河入海,于是民安居乐业。

王阳明是这样解释“致知在格物”的,他说:物者,事也,凡意之所发,必有其事,意所在之事谓之物。

格得,正也,正其不正以归于正之谓也。

阳明先生把人们的主观意识、主观努力的作用夸大了。夸大了就要办“鲧治水”那样的事,请看:1956年4月14日,张道藩率“赶日亲善访问团”将赴日,蒋介石“属转告日本朝野,勿存与匪共存幻想。”蒋介石一“告”便可消灭那个“幻想”吗?何其自作多情!

1956年9月,蒋介石《答法国记者问》:日本若干方面曾一再主张开放对大陆贸易,但余不信渠等能代表大多数日本人民或日本政府之态度。日本私人贸易商曾与匪帮签订若干贸易协定,但无堪称有何成效。日本经济之未来发展,实在于与自由亚洲国家及我忠实华侨合作,扩充其与东南工地区的贸易。

蒋介石挖空心思阻拦中日贸易的发展。在蒋的心目中,他害怕中共军事力量强大,也害怕大陆中国人民富裕。所以我们说,蒋“怀念大陆灾胞”是假的,提倡“仁爱为接物之本”,也是口是而心非。

如果说,在战后最垂青于蒋介石的,在美国为艾森豪威尔总统,那么,在日本则是岸信介首相了。1956年6月,岸信介亲到台北与蒋会晤,张群以“总统府秘书长”身份亲任翻译。首相此行,意在向蒋表明,他仍在推行“政经分离”政策,“希望予以谅解”。“有朋自远方来”,抚今追昔,蒋当是怀有无限感伤的。面对这位邻国首相,他可以充分为自己说项。蒋介石对岸信介说:中华民国政府在大陆失败,搬迁到了台湾,地位较弱,固不容许言;而在日本除了有远见、有抱负的大政治家仍能了解台湾今日之重要性外,一般的人或已不堪重视。现在而谈中日合作,若仅就此观点而论,余甚感慨然。以上是“感伤”。“依旧,依旧,人与绿杨俱瘦!”

不过,我们须得知道:现在苏俄对亚洲,有两个最紧要的目标,一为消灭台湾,一为赤化日本。此二目标如能达到,则其统治亚洲即无问题。所以中、日两国,断无一个灭亡而另一个尚能存在的道理。故此两个国家必须衷心合作,日本得到安全,中国又能反攻大陆。两国合作,方有真正力量。因此,我认为我们应该共同认定:

第一、苏俄是日本与中国共同的敌人。

第二、日本与中国一定要共同反共。

以上是“说项”。只差一点没有说出“沙陀帮兵”了。20年前,蒋也曾“联共抗日”;“20年之后,又是一条好汉”,变成“联日反共”了。但这个“遣将不如激将”,不大讲究逻辑:何以见得苏俄只定了这两大“目标”?何以见得这两个“目标”能代表亚洲?何以见得台、日必须“共存共荣”?事物发展有它自己的轨迹。日本朝野没有被“赤化日本”的话吓住。1957年7月16日,日政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