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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河北定州北庄东汉中山简王刘焉墓出土的部分玉衣片看,背面墨书“中山”两字,说明朝廷作坊的工匠们为各地诸侯王、列侯制成玉衣后,为便于区别,就将诸侯国的国名书写在玉衣片上。而那块书写“中山”两字的玉衣片,表示此件玉衣主人是中山国君。再有定州4O号汉墓墓主是西汉中山孝王刘兴,或许是他身材较矮小的缘故,金缕玉衣过于肥大,因此在穿用时不得不把裤筒下部过长的部分拆下,垫盖在他的腹部下方。由此可见,汉中央朝廷玉器作坊制造的玉衣是按统一规格制作的。在制作过程中,有着严格的朝廷等级界限,从编缀用金、银、铜、丝、玉、石原料的使用几方面可明显地体现出来。
关于玉衣采用的材料,从文献记载看,有着严格的规定,一律为玉料,不曾有使用汉白玉石料的记载。但实际发现的事实则不同,是既有玉料,也有石料,石料应以劣玉看待,是等级不同的表现。西汉时期,王、王后、列侯都用玉料;而在东汉,只有王用玉料,王后、列侯(如浮阳侯刘氏)及夫人等用汉白玉石衣,一律铜缕。
玉衣在使用上,除了按照诸侯王、列侯以及功臣贵戚等不同等级颁赐给或金缕、银缕、铜缕玉衣、石衣之外,绝不允许私自制造,违者治罪。